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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院的实习报告范文

 

     XX(XX)/实习报告

关于法院的实习报告范文

  实习单位: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实习资料:

熟悉基层法官办案流程、了解基层法院系统工作概况、

  开庭旁听、查阅卷宗装、订卷宗分类归档

  实习时间:

***

  20**年2月,我来到xx市xx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实习,为期三个月。

经过这两三个月短暂的实习生活,我不仅仅巩固了大学三年以来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还锻炼了法律实践潜力。

透过与该法院的各位老师的沟通与交流与其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大大增加了我的人际交往潜力,增长了社会经验,开阔了眼界,令我受益匪浅。

  初到法院的我满怀着激-情,虽然还未曾工作过,对法院的工作流程亦不甚了解,但我对一切都充满了信心,相信只要自己多与那些法官、书记员沟通,不懂的地方多向他们请教然后再慢慢去领会,自己在较短的时间内必须能够很快适应那里的工作。

  刚来的一段时间,几乎都是学习法院的有关规章制度以及工作纪律,熟悉各科室,然后跑跑办公室、送送文件什么的,再就是陪同书记员一齐去送达裁判文书等。

似乎觉得工作很单调,但我明白面临一个全新的环境总得有一个慢慢适应的过程,况且任何一门工作都不是简单就可了事的,比方说对于裁判文书的送达要严格依据法定程序,文件也得有专门的负责人签收。

趁这段时间也正好能够熟悉一下那里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流程,以便能更好的融入到这个新的群众之中。

  大约过了一个星期,主管民庭的戴绍军庭长找我和另外一个一齐过来实习的同学开了个座谈会。

他首先是对我们这段时间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态度表示肯定,其次是针对对我们的具体状况提出了一些期望和要求。

他期望我们能够把握这次实习的机会,以巩固自己大学几年以来所学的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要勤学好问以增长自己的实践经验。

还对我们分析了目前大学生就业的形势,以及他这些年以来的工作体会。

  他告诫我们要在当前就业严峻的形势下端正自己的心态,对自己要有一个合理的定位,不要心浮气躁而就应脚踏实地地去学习和掌握更多的知识和经验。

同时,对我们所学的法学专业的就业状况进行了分析,鼓励我们要树立信心,努力去学习,力争透过国家司法考试甚至是公务员考试,为将来能从事法律工作做准备。

最后,给我们介绍了指导我们实习的法官,并期望我们能够虚心向他们学习,对一些不懂的问题及时向他们请教。

  我的指导老师是民一庭的侯邦生庭长,他是xx区人民法院十大杰出青年法官之一,他有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为人和善而不失严肃,对每一个当事人都能细心地接待他们,并解决他们所提出的任何问题。

工作上更是严谨细致,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的办公桌上的那本日历上清楚地记载着每次开庭的时间与日期,工作日志里更是清晰地记载着会议摘要、与会人员、开庭安排、来访人员记录、调解记录等。

  与侯庭长同办公室的还有罗英法官,她虽然作为一名代理审判员,却有着多年的涉及婚姻家庭案件方面的审判经验,为人亦谦虚和善,对待来访的当事人都能耐心的倾听他们的意见然后耐心地劝解。

工作上细致,充分准备着每次的开庭工作,业余时间多在专研自己的业务知识。

针对一些具体的案件,我时常与她一齐交流并发表自己的意见,同时请教一些尚不懂的问题,她均能熟练解答并对我所提出的意见给予必须的肯定。

  侯庭长经常告诉我说,作为一名审判人员,要时刻牢记人民法院关于“五个禁止”的规定,严肃地约束自己的行为,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从事审判工作,不仅仅要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而且还就应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对待当事人要细致耐心地劝解。

适用法律时,更就应要谨慎,尤其是在行驶自由裁量权时,从而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从事法庭审判工作之外的工作时,如案卷的装订、归类入档等亦就应做到严肃认真,不可草率马虎了事。

  在侯庭长与罗法官的指导下,我负责写出庭通知书、整理当事人所提交的诉状与证据材料、通知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开庭准备工作,以及在案件审结侯和书记员一齐装订卷宗,并分类归档。

这些工作看似简单,但亦不能随随便便就去做,比方说开庭通知要严格规范地书写,并在法定期间内张贴在公告栏显目的位置,以便让当事人在第一时间知晓开庭的状况。

装订案卷与归档亦马虎不得,首先要得核实卷宗的数目,以及相关材料是否齐全。

还要按要求分门别类的入档,以便备查。

  实习的另一方面的资料就是开庭时去旁听,在庭审现场感受庭审氛围。

在这庄严肃穆的环境下,审判人员驾驭庭、审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平衡利益及调判结合的潜力,全都能在这个过程中得到很好的体现。

同时,审判人员的形象素养亦能在此过程中得到全面的展示。

  几乎每一次开庭我们都是第一时间赶到审判庭,帮忙布置法庭。

庭审中,专心倾听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者监护人发表的的代理意见,尤其是双方争论的焦点问题。

有些案件案情简单明了,有些案件就显得稍微复杂。

开完庭之后回去记载着有关庭审的状况,和侯庭长、罗法官谈论案件,发表自己的看法,请教他们一些尚不懂的问题。

  20XX年2月19日审理的一齐关于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让我至今记忆犹新。

该案具有典型性,它较好地反映了审理案件的法官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调判结合,合理地适用法律,平衡当事人双方的利益的审判潜力。

下面有关该案的状况做一简介。

  该案案情:

  被告租赁原告的门面房从事服装经营,双方与20XX年1月8日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期限是两年。

20XX年12月中下旬,原告通知被告合同即将到期,请求腾房事宜。

被告提出因受金融危机的影响生意一向不景气,尚有超多的服装库存滞销,期望原告能够宽限至农历年底,原告应允。

至20XX年农历年底,原告催被告腾房,被告说因到年关此刻生意刚有回升,期望能够续期,待库存服装再销售一部分后退房。

原告再次同意了再宽限一个月,但没有同意续签合同。

20XX年2月,原告要求被告腾房时遭拒绝,遂向该法院起诉。

  本案适用民事简易程序审理。

开庭前因被告未明确表示同意调解,经法官劝解并申明厉害关系后仍未明示同意调解,于是法官依法律程序主持了庭审。

庭审中,原告带给了相应的证据请求法院裁决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并要求被告支付房屋到期后的适用费用。

被告对此均无异议,也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同意退房,但提出由原告接手其库存货物的不合理辩求。

  法庭辩论终结后,法官又一次主持了调解。

针对被告目前所处的状况,国内的经济形势,告诉原告期望他能够再给予其必须的宽限其,同时要求被告支付房屋使用费。

针对原告为下岗工人,生活艰难以及当前消费水平偏高的状况,要求被告能够相应的提高房屋租赁费用。

最后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同意了此调解,并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明了,根据所查清的事实与认定的证据,法官完全能够依法做出不利于被告的裁判。

  但是,本案的法官却能结合案件事实与当前双方所处的状况,平衡双方的利益,从而使得本案的当事人皆大欢喜,并产生好的社会效果。

从另一个方面来看,本案虽然是一个案情简单的民事纠纷,但却能够体现出法官在新的形势下认识和把握大局的潜力,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潜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潜力,以及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的潜力。

该案由此可见一斑!

  “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要躬行。

”短暂的实习时间就这样慢慢地逝去,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在指导老师的关怀与教导下,我更加巩固了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提高了法律实践潜力。

但我也深深地感触到自己所学的知识的肤浅和在实践应用过程中专业知识的匮乏,以及实践经验的不足。

我将在今后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倍加努力、勤奋学习,以掌握更多的知识与经验。

  【篇二】

  根据校园的要求,年八月我到了基层人民法院——省市人民法院,在民二庭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

首先我要向所有为我的这次社会实习带给帮忙和指导的市人民法院民二庭的工作人员以及亲自指导我的薛庭长,丁法官和虞法官表示感谢,感谢他们为我的顺利实习带给的帮忙。

  透过这次实习,我在专业领域获得了较为丰富的实习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来学习的知识水平。

实习期间,我了解了超多的民事案件尤其是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我对案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想法。

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对立案等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的理论和实习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的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下面是我实习报告的主体部分,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谈下我对相关专业问题的看法,分为三个方面,第二部分是我的实习感悟部分。

  第一部分

  第一,市场经济对民商事法律的影响巨大。

  透过查阅档案室多年的统计资料,从案件的受理,审结,执行等数据分析,我觉得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民商事案件也逐年增加,这从一个侧面能够说市场经济也在呼唤民商事法律的发展和完善。

从年开始,民商事案件自件左右开始,到年代已经到达了件左右,从年开始,经济类案件也迅速增加,从件到年的件左右,而纯民事案件更是到达了年的超过件,再从标的额看,由年左右的万元上升到亿多元,从年开始后,每年案件执行额,都在亿元以上,并且民商事案件标的额占所有案件的%以上。

鲜明的数据最能说明问题了,从统计的结果我们不难发现民商事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

并且随着整个市场的发展,民商事法律也在不断的修订,完善和发展过程中。

  第二,调解在中国仍然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尽管现代社会对中国的传统的乡土社会起到了极大的冲击,但不可否认的是中国是一个极为重视关系和人情的国度,尤其是在基层更是如此,当发生了纠纷,一般的人更倾向于非讼的解决方式,只有当争议无法协商时,这些人才会选取去法院提起诉讼去解决问题,有些当事人甚至是为了争一口气,为了自己认为的公道而提起诉讼。

有一个同学说他在重庆的一个基层所作的调查,问卷的问题是当发生了土地纠纷的时候,在法院起诉还是由村干部调解,结果%的人都选取了后者。

也许这个数据有点偏高,但起码我想能够得出一点结论,那就是在基层调解是有其存在的基础的。

“我们之间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吗?

”“这不是见外了吗?

乡土社会里从熟悉获得信任。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

费孝通先生的描述尽管是写年代的,从江村所在的地区看也正是我们苏南那一块。

尽管受到现代社会的冲击,但是我们也无法忽视,传统的乡土情结在农村是很浓的,这在苏南一带也是如此。

人们之间的交易很多出于对人情的信赖。

民事诉讼机制与非讼机制相比尽管有诸如权利实现的直接强制性和复杂的程序权利保障机制,但民事诉讼机制也同时存有若干短处。

“最突出的有

(一)解决纠纷的成本高;

(二)解决纠纷的周期长;(三)解决纠纷的刚性化”。

其次,“我们从整个世界的范围看,年代中期以来,在司法实习中,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的应用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而且在许多国家已经逐渐成为解决民事纠纷最为主要的工具。

这反映了建立在经典法制理念之上的对自力救济的否定和法院的中心地位,已随着社会的重大变化而呈现出否定之否定的规律。

面临“诉讼爆炸”的现实,以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补充司法的中心地位,是司法发展之必然”【】。

因此,无论从内还是对外来看,调解这种解决纠纷的制度都是切实可行的解决纠纷的方式。

  第三,一般民众,尤其是农民兄弟,法治意识淡薄,法律素养仍然欠缺。

  在我整个实习期间,我旁听了大约场庭审,也能够是说对基层的状况有比较深刻的体会。

先从程序上说起,比如说:

庭审中被告缺席,并且在法官电话通知后仍拒绝到庭,而至缺席审判,我就看到三次。

当然这和法院的工作是没有一点关系的,因为此刻法院都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提前把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相应的法律文书用特快专递寄给当事人。

所以,缺席审判的产生完全是当事人法律意识的欠缺或者说得严重点是目无法纪导致的。

而且能够看到,大约有一半左右的案件,当事人的一方或双方迟到十分钟甚至于半个小时以上,当然当地的交通条件还是比较优越的,即便是从最远的乡镇坐车到法院也不会超过一个小时,从迟到这一点也能够说明人们的法律意识的淡薄。

在庭审中,就更能发现问题了,举个简单的案例为证。

在一个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案件中一个村民小组的多户农民,都到了现场,在庭审过程中,旁听席上的一位农民兄弟举着农村土地负担监督卡,大声喊道:

“法官,我要说话”。

被法官制止以后,他仍不满足,仍在喊:

“我们为什么就不能讲几句话呢?

……”话未说完,又被法官打断,法官责令其不得发言,于是台下的多位旁听者开始喧哗,最后还是在法官法槌的威慑下才停止。

法官就问他们你们是否有出庭通知书,你们是不是证人?

回答当然是否定的。

最后庭审结束,那些人仍极度不满,愤愤不平抱怨他们在法庭不能说话,甚至当庭辱骂律师。

虽然这只是个案,当事人的情绪也显得比较过激一点,但类似的状况在其他案件的庭审过程中,也是屡见不鲜的。

这一方面说明:

我们广大农村的农民兄弟的法律意识是极度欠缺的,从他们内心看仍然缺乏对法律的足够的信仰,反过来看就是我们的普法工作路漫漫其修远兮,仍然有许多工作要去做。

上面所说的只是程序方面的要求,如果这点还能够理解的话,可能对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利有必须影响,那么实体上的则对当事人影响就大了。

  从诉讼的实体的一个重要方面来看,证据意识保护相当不够,这在必须程度上仍然和中国的人情社会是分不开的。

在一个瑕疵担保的案件中,付货物的一方(甲)带给的货物有瑕疵问题,但对方(乙)方发现后并未书面提出,因为甲和乙是熟人,只是电话通知了一下,也没有要求对方出示书面说明或者其他担保之类,此刻乙方把货物供给了丙方,丙发现了问题,起诉乙,乙在喊冤,但苦于没有证据,想要鉴定产品却又存在其他的困难,最后这个案子虽然我走的时候还没有判决,但从成本的角度看,如果证据意识强些,就能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

  因此,从程序和实体上看,我们普通民众的法律意识都很欠缺。

朱苏力教授写《送法下乡》,虽然有些东西我还不懂,但其中表达的一个思想,就是要去做法律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我们确实有很长的路要走。

  第二部分

  在法院实习虽然很短暂,但体会到了校园和社会现实毕竟是有一段较大的距离,以前不懂社会的复杂,然而一个月使我感受到很多。

在我实习期间,我和好几个法官谈过,他们抱怨说自己的案子太多了,太辛苦了。

我的感觉就是他们凭着一腔热血去办案,一旦出了一点问题,全年的评先进之类的,就别指望了。

一个指导我的法官,他也是政法院校毕业的,他去年全年审结了多件案,这在我们市整个法院系统,能够排第三。

但在我实习期间,他因为一个管辖权异议的案件被中院裁定改变后,他全年的努力能够说是要受到很大的影响。

但他并没有消极的去工作,仍然充满热情去做好自己的工作。

别的地区我不敢说,因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但是就在我实习的法院我感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还是相当敬业。

每一天早上八点是上班时间,在八点之前,绝大多数人已经到了办公室,除去一些在外地办案的人员。

这可能也和严格的管理有关系,因为每一天所有法院的人员都需要在入口处打卡计时。

虽然我在那实习也听到律师和当事人请法官吃饭这种不良的现象,但是我此刻比以前更能够理解这些现象。

这是社会的潜规则,暂时还是没法改变的。

谴责和制裁是就应的,但有时我们不能不看到人的无奈,不能忽视我们的国情去大谈法官有多么的铁面无私,这恐怕也是社会变革所需要经历的一个阶段。

我个人觉得作为一个法官起码就应有条须做到:

原则,良心,灵活性。

所谓原则,我的理解就是法官务必遵守法律,不可逾越法律进行枉法裁判,徇私舞弊;所谓良心,就是法官内心要有一种正义感,这是一种实质正义,在正义的天平上,两边等重在有些状况下或许不是状态,这需要法官根据实质正义观去衡量;而灵活性,就是要求法官是有一种解决纠纷的灵活性,不可过分拘泥于具体的规定。

康德以前伫立于旷野,仰望满天星辰而泪流满面——因为他深为自己生活在如此有序,自由的宇宙中而感到庆幸。

如果他活到此刻,也许他会失望,但绝不会因此而绝望。

因为一种制度的变革不是那么容易的,总要经历阵痛,就像一个新生命的诞生总是要经历那么多磨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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