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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防治水制度.docx

地测防治水制度

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1、设计部门需要地测科提供资料时,必须事先联系,按《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的时间提交委托书,并经总工程师签字,地测科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资料。

2、小型设计等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须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期限。

3、各类巷道开口,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三天填写开工卡片或委托书,通知地测科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送线,停头和复工也应及时通知地测科。

4、所有井巷工程,设计部门和施工单位应提前向地测科提供设计图和开工卡,以便地测科测算给线,给线后地测科下达开工通知单。

5、发现生产中存在的地测问题,必须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并向矿领导汇报。

6、采掘工程在透巷、透老空、遇钻孔、岩巷揭煤或进入危险区前,地测科必须按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以通知单的形式提出预报,经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

7、回采工作面的采高、浮煤、煤柱尺寸和现场标定的停采线等,发现不符合设计或有关规定时,应及时向回采单位及相关科室下发防丢煤通知单,并向矿总工汇报。

8、要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按矿总工批准的设计联系施工。

水害隐患排查、分析、预报、

跟踪管理、检查制度

1、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

2、每月初根据矿井生产月计划,逐头逐面进行水害排查、分析。

3、根据水害隐患排查结果,每月5号前将水情水害预测预报经总工程师签字后,发放到各业务管理部门及施工单位。

4、每次所排查出的水害隐患,按照分工必须由负责人亲自签字认可,逐步按措施执行。

5、根据排查结果,需要探放水的采掘头面,必须提前编制探放水设计,积水量大于5000立方米或探放水工程难度较大,安全没有把握的探放水设计,要报公司审批。

6、确定探放水的采掘头面要根据探放水设计下达探放水停掘通知单,严格按设计进行探放水。

7、每次探放水结束,经探放水效果评价体系评价确认无水害威胁后,及时下达允许掘进通知书,并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允许掘进距离进行施工。

8、分管人员要根据施工进度及时深入现场,收集资料,确保探放水工作正常进行。

 

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

及考核制度

1、根据矿井生产和建设的需要,每季度由总工程师组织召开一次防治水分析会;每月由地测副总召开一次防治水分析会。

2、地测防治水达标工作每季度自检一次,并将检查结果报公司。

3、凡重大地质测量及防治水工程,均需编制方案、设计,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工程完工后,须组织有关人员鉴定验收,并提交成果图纸、资料和技术总结。

4、凡因地质测量及防治水工作失误所造成的事故,均需立即向有关领导进行汇报,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5、根据事故的大小和性质,召开不同范围的事故追查会,通过对事故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定出事故的性质和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提出整改措施。

6、对贯通通知书、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图纸等,数据误差超过规程规定或弄虚作假者,均应按事故追查处理。

7、因资料不准确或工作失误,造成误透老巷、老空、误揭煤或出水淹井事故者,交矿处理或比照上级处理办法内部追查处理。

8、对地测防治水工作做出杰出贡献,或因防治水工作造成事故的,参照地测防治水工作奖惩办法的相关文件执行。

 

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

等的审批制度

1、地质说明书(“三书”)的审批制度:

a、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和回采地质说明书须由矿总工审核批准,方可向相关科室及施工单位提供资料。

b、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工作面掘进和回采地质说明书,需报鹤煤公司审查批准。

c、采区地质说明书,要报鹤煤公司地测主管部门审批。

2、储量管理的审批制度,必须严格按《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规定的权限范围执行。

3、各类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须编制专门设计,报鹤煤公司审批。

4、向上级机关上报的地测图纸、资料等,需经领导审批后,方可上报。

5、其它有关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按有关规定执行。

 

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为了加强对各生产头面的水害防治工作,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1、地测部门是矿井防治水业务保安部门,必须按照业务保安责任制度和有关规程规定,有计划的开展水文地质工作,为矿井防治水预防重大水患时事故提供真实、可靠的基础成果资料,并提出预测预报,地测部门对预防重大水患事故负业务保安责任。

2、地测部门应根据本单位年、季、月采掘生产计划,分析预测各采掘工作面及周围受水害威胁情况。

在采掘施工过程中,当井下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出现突(涌)水征兆、接近可疑水区和可疑老空区时,地测部门必须及时发出临时水文地质预报,提出处理措施,并且必须有文字和图纸,由相关领导签字后方可发放至相关业务科室及施工单位。

3、预报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程度、应采取的措施等,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无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

4、水情水害预报应图表相符、内容齐全、描述准确、定性、定量,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5、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要提前5-6天下发水害通知单。

6、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安全生产,不会出现因预报错误而造成透水事故现象。

矿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为了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现特制定我矿专项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认真落实水害防治责任,增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水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水害防治工作职责,促进矿井防治水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加强煤矿防治水基础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认真开展防治水工作。

3、加强重大水患排查治理力度,要认真排查治理矿井及其周边受威胁的水害隐患,凡存在严重水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要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直至隐患消号为止。

4、认真落实防治水措施,要认真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

5、加强煤矿职工安全培训和教育。

要结合典型水害案例分析,对职工进行水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

6、建立完善水害应急救援预案,发生透水后,要立即启动《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为了查明并完善本矿水文地质资料,了解矿井井田内及周边矿井水文情况,掌握本矿井下涌水情况,进一步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对本矿水文地质情况进行调查,及时收集相关资料,为防治水工程提供依据。

2、了解并掌握矿井井田范围内地面河流、水库、水池、等水体分布情况,及时测绘填写水文地质图,为井下采掘布置提供第一手可靠资料。

3、掌握本矿井田周边煤矿开采情况,了解其采空区情况,对周边关闭废弃煤窑进行调查。

4、定期对井下采空区及揭露C3L8石灰岩的头面进行水文观察。

5、定期对受水害威胁工作面进行观测,做好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制定加强防治水的安全措施。

6、对水文地质调查情况进行专门记录,附必要的草图,写明观测地点、日期、观测者姓名、使用仪器等。

7、原始资料记录要妥善保存,要经技术负责人审核。

 

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

1、加强公司调度和值班工作。

做到领导到位,信息接收与值班工作到位。

2、主动与集团公司科技部、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联系,及时收集气象资料建立灾害性预防机制。

3、及时收听收看天气预报,掌握可能危及公司安全生产的暴雨洪水灾害信息,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掌握汛情水情,及时主动采取措施。

4、非常时期,由总经理直接领导,亲自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确保万无一失。

5、抢险人员和地测科根据总指挥和公司调度要求,必要时,必须二十四小时吃住在矿,时刻准备参加抢险。

6、要及时与周边相邻矿井(包括小煤矿)沟通信息,当矿井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进行预警。

 

雨季巡视制度

1、调度值班要在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安排专人负责对本井田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以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的水库、河流、矸石山涵洞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特别是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视。

矿区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在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地测科必须派专业人员及时观测井下猴车道矿井涌水量变化情况和地面水位观测孔水位变化情况。

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制度

1、地测科每月要根据公司生产月计划,全面进行一次水害隐患排查,对存在隐患的头面要按规定及时采取措施。

2、每年要进行一次矿井水灾演习,通过水灾演习使员工熟悉井下的避水灾路线,在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能及时撤出井下。

3、调度必须保证井下所有头面的通讯设备完好,以备撤人时能及时联系。

4、当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公司值班人员和矿调度要及时启动矿井重大水灾救援预案,并及时采取停工撤人的措施,不得进行井下生产作业。

 

雨季“三防”隐患排查制度

1、调度要根据雨季“三防”工作计划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对雨季“三防”工程进行督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要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2、机电部要根据雨季“三防”工作计划要求,对公司井上下的供电系统及地面防雷设施的校验和井下水泵联合试运转工作负责督查和验收工作,并按规定将有关记录交雨季“三防”办公室。

3、地测科负责定期检查威胁我公司安全的周边小煤矿及地表水体等情况,定期观测矿井涌水量,加强井下探放水工作,并做好有关记录交雨季“三防”办公室。

4、行政科负责现场、风井、工人村房屋漏雨,水沟清理、地表裂缝的调查和充填工作,要根据雨季“三防”工程计划逐项进行施工,每项工程要有验收资料。

5、物管科要按规定的时间准备足够抢险物资和设备,保证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及时调用。

所有设备每次检查必须有专用仓库,专人看守。

6、雨季“三防”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对雨季“三防”工程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分轻重缓急,限定在汛期前整改完成。

技术分析与事故追查制度

1、所有地测资料的收集、整理均应有编制人、审核人签字,并

存档备查。

2、所有地测资料的审批、发放、上报等均应按一定程序操作,审批要有审批人的签字,发放和上报均应有专项记录簿。

3、地测科每月末开一次科务会,对当月地测工作进行自检(参照《煤

矿安全规程》、《煤矿地质规程》、《煤矿测量规程》及《地测质

量标准化标准》)。

会议要有专项记录,自检要有自检总结(书面),

并存档备查。

4、对贯通通知书、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图纸等,数据误差超过各

项规程规定者或弄虚作假者,均应按事故追查处理。

5、因资料不准或工作失误,造成误透老巷、老空、误揭煤或出水淹

井事故者,交矿处理或比照上级处理办法内部追查处理。

 

地测防治水资料定期整理、分析、

保管、提供制度

1、地测图纸和资料都要进行定期分析、修改完善。

对日常生产用图

和资料应根据所获得的情况及时分析、修改,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

月;对矿井必备的常规用图和综合性图纸、资料,每半年综合分析、

修改一次。

2、地测图纸和资料,要与矿技术档案室配合,定期归档,暂不归档

的要进行统一编号登记,按有关资料管理规定,健全索引目录,妥善

保管;

3、图纸资料发放、外借要有专簿登记。

4、向本矿有关部门提供或发放图纸、资料,要经过地测负责人或矿

总工程师审查签字。

5、外单位或个人,借阅地测图纸、资料,必须持证明信,并经集团

公司有关领导批准。

6、一切地测图纸、资料,未经审查签字,不得蓝晒、复印。

 

地测防治水设备、仪器、工具使用、

管理、发放及报废制度

1、应有通风良好、环境清洁的仪器保管室,室内有防火器材。

2、建立仪器使用档案,常用仪器每半年检校一次,并及时将检验、校正结果填在设备卡片上。

在重大工程开工前或对仪器性能产生怀疑时,应及时检校。

定期保养仪器,不准带病作业。

3、在井下或野外使用仪器时,由主测人员对仪器安全负责,做到轻拿轻放,不懂仪器性能的同志,不得单独操作。

仪器升井后,要擦净、通风凉干。

4、井下使用钢尺时,不准在巷道里拖动,每次拉紧前,要认真检查是否有扭结,折断钢尺要追查原因。

上井后,要及时擦净上油。

5、在室内存放仪器要装箱、加锁、入柜。

未经领导同意,仪器不准外借。

6、仪器实行专人管理,发放和收回要有严格的检查登记手续;

7、若损坏仪器、工具,要按事故追查。

因本人过失造成仪器损坏的,

要按规定处罚。

8、所有设备、仪器,到使用年限或精度达不到要求,必须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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