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山矿炮工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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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山矿炮工管理制度
凤矿通风区炮检队爆破工
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单位:
通风区
时间:
2011年2月
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处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强化管理责任,规范操作程序、防止爆破器材在储存、使用、运送等过程中的事故发生。
确保企业生产建设的顺利执行和治安稳定,保证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爆破器材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爆破器材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爆破器材管理使用过程中,实行跟踪监督管理。
(2)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要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严禁穿化纤衣服。
(3)爆破工下井前必须领取发爆器、瓦斯检查器等用具,保证齐全、完好。
(4)班前会认真学习规程措施,熟悉火工品使用数量,安全保护措施,严格按规程措施要求领取爆破材料。
(5)爆破工到井下火药库支领爆破材料,必须携带本人IC卡、操作证、爆破证、跟踪卡等有效证件。
跟踪卡填写要规范,字迹清楚,印章齐全。
(6)遵守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别发放,严禁同时发的规定,两人以上提领时,按先后顺序分别发放,严禁打电话或打白条发放。
清点火工品领取数量,确认后将炸药和雷管分别存放到火药箱和雷管箱并上锁,未上锁的火药箱和雷管箱严禁出库。
(7)火工品运输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
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监护运送人员时,前后应保持20米的距离,不得并肩同行,只允许前后行走。
(8)严禁雷管和炸药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电雷管装在衣袋内。
领取的爆破材料,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运送爆炸材料的容器必须上锁,途中不得擅自打开或接受检查,严禁将爆炸材料带上井。
(9)炸药、电雷管分别存放在专用爆炸材料箱内,严禁乱扔乱放,无论是、否存放有爆破材料都必须上锁管理,钥匙由各队组统一管理,存放爆炸材料时必须由爆破工管理。
(10)在爆破作业过程中或井下发现丢失爆破材料时,及时汇报,交于爆破工上交火药库,任何人不得擅自将雷管带上井,否则由矿公安科处理,对捡到者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11)爆破作业过程中对拒爆、残爆、瞎炮出现的残药和雷管,必须进行收集,交回火药库,由供应部门上报并按规定销毁。
(12)所有涉爆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破材料性能,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
在煤与瓦斯突出煤层中,专职爆破工应固定在同一工作面。
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爆破工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
(13)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的爆破材料,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许用的电雷管,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二十条相关规定。
(14)严禁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15)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
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
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并遵守相关规定。
(16)在爆破过程式中,爆破工必须依据规程或措施要求领取不同品种和数量的爆破器材,由各生产队组负责组织实施。
(17)如果工作面发生变化或停产整顿和不具备爆破作业时,爆破工在现场班组长的统一按排下,履行签字手续并说明理由和意见。
请示矿调度室和通风调度和队值班室。
火工品及时进行退库。
(18)爆破作业过程中必须本人的母线,防突工作面的固定母线不得作为其它用途。
否则举报违章,母线必须始终保持完好,不得有破口,检查人员发现破口上台阶处理。
(19)严格执行火工品运输规定,途中不得接受无关人员的检查,火工品专项检查除外。
炮检队考勤管理制度
为规范执行《凤凰山矿员工考勤管理办法》管理,严肃劳动纪律,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全队职工必须按时上班参加班前会,认真学习会议精神。
1、三八制班前会为:
夜班22:
00早班5:
30中午班13:
30。
2、下井人员考勤以考勤定位系统为主,因定位系统无出入井记录的员工要在48小时内更换,未在规定时间内更换给予罚款50元。
72小时内未更换者,不予补工。
3、因工作需要加班,经本人同意加班,班后安排补休,不愿补休人员按当天出分的2倍得分。
二、请、销假管理
1、办理各类假的审批程序,必须自己写出假条,提前找班长签字同意,经分管干部审批后,再到队长处审批核准,(3天以下假条,队长批准不需要劳资部审批报办事员月末统一上报考勤室)报劳资部门批准。
不准以打电话,捎口信或让人代办的方式请假,伤病假需提前3小时办理,其它假至少提前一天办理,
2、因工作需要加班人员补休时,必须填写补休条,经分管同意,队长审批,报考勤记工。
3、旷工超过3天不预补假。
爆破工交接班制度及相关规定
一、破作业地点的爆破工必须在工作面用电话向通风调度汇报到离岗情况、火工品使用情况。
二、所有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等爆破作业地点,必须实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上一班人员和下一班人员在工作面用同一部电话汇报到岗情况、火工品使用数量和现场存在问题或注意事项。
三、如果下一班无接班人员情况下,离岗时间与生产班组同步或在工作面时间不少于6小时。
四、为确保当班爆破作业的顺利实施,任何人不得提前离岗,擅自提前离岗者,按脱岗论处,造成岗位缺人,承担所有的责任和处罚。
五、各盘区到岗时间:
九一盘区和九二盘区各工作地点到岗时间,以班前会结束为准。
班前会后两小时到达工作面,到达后以工作面电话回报为准。
三水平四盘区、五盘区各工作地点到岗时间,以班前会结束为准。
班前会后三小时到达工作面,到达后以工作面皮带机头电话回报为准。
九四盘区各工作地点以班前会结束为准,班前会后二个半小时到达工作面,到达后以工作面电话回报为准。
九五盘区各工作面各工作地点以班前会结束为准。
班前会后三小时到达工作面,到达后以工作面巷口电话回报为准。
三水平南翼各工作地点到岗时间,以班前会结束为准。
班前会后两小时到达工作面,到达后以工作面巷口电话回报为准。
爆破工管理制度
为了更加完善和改进爆破工的日常管理,搞好安全生产目的,树立为生产服务、为一线服务的宗旨,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1)全体爆破工必须按要求和规定参加班前会、安全会、培训等各项会议。
(2)严格请销假制度,按级请假,不得补假(特殊情况除外)和捎口信、打电话请假。
事假、探亲假、婚假、提前进行批,病假必须当天审批或提前审批,并报送相关人员。
(3)严重问题处罚按队管理制度执行,或在区·碰头会通报按队相关规定执行。
(4)发生工伤或严重违章以上事故按炮检队管理办法执行。
(5)未按规定到离岗或脱岗,造成停产或影响生产被通报的按队相关规定处罚,未造成停产或影响的举报三违,并考核当月出勤考核分的50%。
(6)班组长工作失误,造成影响生产或发生严重三违的,取消班长或付出班长职务并按队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7)所有爆破作业的工作面,严格执行到离岗汇报制度和现场交接班制度。
、
(8)按章作业,杜绝违章,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以及高瓦斯区域执行停电制度”严格执行岗位操作标准等相关规定。
(9)严格执行火工品管理制度、火工品领退制度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10)按照作业规程措施要求数量,领取火供品,不得擅自改变领取数量,如遇特殊需要,必须及时向值班各室汇报。
(11)爆破作业任务集中时,必须听从队里统一按排。
不服从按排造成缺岗或空岗,按旷工论处并按队相关规定执行。
(12)由于爆破工作的特殊性,班后可能有遗留问题,所有爆破工时刻保持联络通畅。
如不能够取的联系每次考核100分。
(13)上岗前必须熟悉措施中相关要求和现场情况,认真学习措施。
(14)必须按时参加班前会,及时履行签字手续,并认真学习措施。
(15)加强现场监督,严格把关,防止发生事故。
通风队爆破工日常考核标准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劳动纪律
扣分
1.班前会迟到(分迟到和严重迟到)
20—50
2.造成岗位缺人按矿工论处
200
3.接受任务不清或没学习措施者
100
4.穿化纤衣服按三违论处
100
5.用具不完好,不齐全
100
6.酒后上岗违章举报(或按矿规定执行)
矿红线
7.不服从分配
500
8.打架斗殴未造成影响扣双方责任人
1000
9.未按规定参加各种会议
按队里规定执行
交接班制度、到、离岗汇报制度.
扣分
1.未执行到/离岗汇报
200
2.未汇报火工品使用情况
100
3.不履行交接签字手续
50
4.未执行者现场交接的按脱岗论处
500
5.到岗时间超过规定要求的
100
6.影响队组作业
100/小时
7.代他人签字
200
8.当班下井无爆破作业任务不汇报者
100
9.工作面发生异常情况不汇报者
200
10.不在指定地点汇报到.离岗者
100
11.无爆破作业或无接班人员情况时在工作面时间不得少于5小时,否则处罚。
200
火工品管理规定
扣分
1.各种记录填写不清楚或涂改,填写不及时
100
2.一炮三检与瓦斯检查数具不对照(按三违论处)
200
3.跟踪卡或相关资料丢失,不上交者
500/200
4.放炮喷雾不完好,风筒破口(每项)
50
5.风筒超距放炮者
500
6.火工品丢失按每卷或每发
矿红线
7.火工品转借他人的双方责任者
矿红线
8.井下未按规定运.送火工品者(或按三违论处)
500
9.携带火工品乘座交通工具
1000
10.爆破材料未及时入箱管理者,防突工作面未携带使用本人母线者。
500
11.未携带爆破用具或不完好影响生产的按队相关规定考核
1000
12.未执行"一炮三检或三人连锁"
矿红线
13.放炮母线破口每处
50
14.母线悬挂不符合要求或未避开导电体
200
15.母线与脚线或脚线与脚线连接不符合要求的
200
16.放炮地点距掩护地点距离不符合要求
500
17.火药箱不完好或存放位置不符合要求
100
18.保护不完好进行爆破作业或崩坏设施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000
19.未使用水炮泥或使用方法不当
200
20.封泥长度不符合要求
200
21.未按规定装配引药
200
22.装药与打眼平行作业
500
23.未执行停电制度的放炮者
1000
24.未按规定处理残炮或瞎炮留有隐患或未执行交接者
矿红线
25.对火工品使用和管理弄虚作假
矿红线
26.动态检查按相关处罚标准执行(每条问题)
200
27.超出措施要求使用火工品
200
28.装药后炮工必须最后离开工作面否则
500
29.炮后未进行验炮者
500
30.炮后眼内留有脚线未进行验证或未处理
500
31.火工品使用情况(消耗与退库实物不符)
500
32.未按要求撤人强行放炮停工整顿并处罚
矿红线
33.途中逗留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