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梧高速公路试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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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梧高速公路试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广西区马江至梧州高速公路

试验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1.1为了切实做好马梧高速公路试验检验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能够规范、高效、科学、公正、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细则。

1.2制定依据

1.2.1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0年第6号)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4号)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交公路发[2004]446号附件1)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F80/1-2004)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2004年交通部令第3号)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2005年12月1颁布)

1.2.2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广西补充规定》(交基建2005-25);

1.2.3本项目合同文件及设计文件。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

2.1本项目试验管理实行三级试验管理体系,即马梧高速公路总监办中心试验室、驻地监理办试验室、项目经理部试验室。

广西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为归口行业主管单位,监督和指导本项目试验管理工作的开展。

组织机构示意图如下:

试验检测机构组织框图

中冶(广西)马梧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广西区交通质监站

广西马梧高速公路总监办公室

总监办中心试验室

驻地监理办试验室

项目经理部试验室

 

2.2 本项目各单位试验室必须单独设立,由项目部总工程师或高监(副高监)直接领导,不得与其它部门合署办公,以保证试验检测工作的公正和有效。

2.3根据各级试验室所开展工作的内容和重点,确定其工作职能,主要如下:

2.3.1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工作职责

1.对工程质量进行预测、监控和管理,为领导决策和技术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

2.负责对驻地监理办试验室和项目经理部试验室的建设和人员配置进行审核;

3.对驻地监理办试验室批准的项目经理部拟采购的材料进行抽验审核,对商品构件进行质量抽验;

4.对项目经理部提供的(经驻地监理办审核需报中心试验室批准的)标准试验结果进行复验、认可,对项目经理部的工艺试验进行指导监督并对结果进行认可;

5.在施工中对项目经理部的试验检测数据和驻地监理办的抽检数据,按试验检测标准要求进行抽样检查;

6.参与分项工程的验收与评定,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7.负责对试验检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检;对各种试验结果进行数理统计和分析整理;

8.参加项目经理部与驻地监理办有关试验检测纠纷的协调和处理,并参与确定处理措施和过程监督;

9.对驻地监理办试验室和项目经理部试验室的试验仪器设备的运行、试验检测程序、资料管理等项工作进行的检查和指导;

10.参与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科研项目的试验工作;

2.3.2驻地监理办试验室工作职责

1.对项目经理部所使用于本项目的各项原材料进行抽样检验和按审批权限审批,对用于本项目的商品构件进行质量抽验;

2.对项目经理部提供的标准试验结果进行平行验证试验,参与项目经理部的相关试验并进行指导和监督;

3.对项目经理部提供的标准试验结果进行复验、认可,对项目经理部的工艺试验进行指导监督并对结果进行认可;;

4.对项目经理部的试验检测数据按规定频率进行抽样检验;

5.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6.做好日常试验检测的巡检工作;对各种试验结果进行数理统计和分析整理,建立工程试验资料档案并按规定上报试验检验报表;

7.对项目经理部试验室的试验仪器设备的运行、试验检测程序、资料管理等项工作进行的监控、检查和指导;

8.参与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科研项目的试验工作。

2.3.3项目经理部试验室工作职责

1.按标准要求建立健全试验室各项建设,配置合理、齐全的试验仪器设备和合格从业人员,并取得临时试验室资质;

2.进行各种工程项目开工前的标准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提交驻地监理办试验室和总监办中心试验室进行复验和批准;

3.负责各项材料的试验检测工作,并将试验结果及时提交驻地监理办试验室进行复验和批准;

4.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所用工程结构和用于工程施工的材料的符合性验证,并将试验结果及时汇总上报交驻地监理办试验室和总监办中心试验室;

5.负责对施工过程中原材料的合理使用、标准试验参数的准确执行进行监控;

6.对全部工程项目的各种试验结果进行数理统计和分析整理,建立健全试验资料档案;

7.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8.参与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科研项目的试验工作。

第三章试验室建设

3.1承担本项目工程建设的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与承担工程要求相适应的工地试验室,所建工地试验室的建设必须符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2005年12月1交通部颁布)的要求,以满足建设过程中工程质量控制及开展试验检测工作的需要。

结合本项目特点,具体规定如下:

3.1.1试验室各房屋总面积满足需要,房屋布局可按水泥、土工、集料、混凝土、混凝土标准养护室、样品室、化学分析室等分区、分室设立,但各区、室必须相对独立,办公区与操作区不得合并。

3.1.2混凝土标准养护室面积满足需要,且必须采用自动温湿度控制仪进行温湿度控制,有相对独立的样品留样区域,水泥室等必须配备空调。

3.1.3试验仪器的配备和使用按以下各条执行。

1、试验室应配置满足相应工作要求的试验检测仪器、器具、设备,所有试验仪器设备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且必须按照检定周期及时计量检定。

2、工程未结束前,项目经理部不得将核准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移作它用。

施工过程中必须制定保证试验仪器设备正常运转的措施。

3、根据本项目特点,项目经理部至少配置水泥、土工、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仪器各一套,土工、现场常规检测仪器、混凝土试件标准养护设备各一套。

3.1.4各单位应配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试验工作,严禁无证人员从上岗。

所有试验人员必须得到其主管单位对其承担的试验检测范围的授权,否则所出具的试验报告无效。

试验室主任必须是工程师职称(或同等职称),从事工作10年以上、从事试验检测工作5年以上经验。

3.1.5试验室必须配备有效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规范和检测方法,并按合同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开展各项试验、检测工作。

3.1.6试验室根据所承担的业务内容,制定工作职责,管理制度、工作质量保证措施等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

试验室的规章制度主要有:

岗位责任制、试验工作管理制度、试验室管理制度、样品管理制度、试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工作质量保证措施、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保安制度等。

规章制度必须上墙。

3.1.7试验室应配备有效的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和试验检测方法,及相关工具书籍,各类书籍应登记台帐,集中管理。

3.2试验室必须取得广西自治区交通质监站核发临时资质,临时资质有效期至本项目结束。

临时资质的申报按广西区的有关要求办理。

3.3试验室只能为本单位承担的施工任务进行试验检测,不得对外承接试验检测业务。

工程未结束前,项目经理部不得将核准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移作它用。

第四章试验工作程序

4.1工作依据

国家、交通部、广西壮族自治区颁布的监理法规等;合同指定使用的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验规程等;本项目设计文件,合同文件,细则及项目公司相关管理办法。

4.2主要工作内容

4.2.1各项用于本项目的各项原材料进行试验检验,主要为集料、水泥、钢材、石料、工程用水、外加剂的物理力学性能指标的判定和验证。

4.2.2各项标准试验参数的选择和确定,保证标准试验参数的准确、合理、有效、经济。

主要包括:

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设计、土工标准击实、混合料土(集料)或水泥稳定土标准击实,无机结合料组成设计,级配集料组成设计,水泥搅拌桩、水泥粉喷桩配合比设计等。

4.2.3施工过程中过程材料质量、标准试验参数、成品半成品施工质量的监控和验证;并根据标准规范的要求和季节进行适时调整,主要包括:

各种原材料的按批检验和抽验,混凝土结构物施工质量、路基压实度的控制,混凝土预制构件的质量抽验,锚、夹具、支座、伸缩缝、土工合成材料、外加剂等特殊材料的质量控制等。

4.2.4试验工作质量情况的检查、考核,包括室内试验检测,试验资料管理,施工过程标准试验参数执行情况的监控,人员管理,上级工作指令计划的执行,试验仪器设备管理,施工过程中对进场物资材料及混凝土、路基的成品半成品的质量监控等方面。

4.3试验检测频率

4.3.1项目经理部试验室的试验检测频率按照标准规范规定的试验检测频率执行。

4.3.2驻地监理办试验室的试验抽检频率按项目经理部的≥20%执行,驻地监理办的所有试验抽验工作必须独立、平行进行,不允许直接套用项目经理部的试验检测结果,但在需要时可无偿使用项目经理部的试验仪器设备和器具,项目经理部必须无条件提供。

4.3.3总监办中心试验室的试验抽检频率按项目经理部的≥5%执行,总监办的所有试验抽验工作必须独立、平行进行,不允许直接套用项目经理部的试验检测结果,但在需要时可无偿使用驻地监理办和项目经理部的试验仪器设备和器具,项目经理部必须无条件提供;总监办有权随机抽检驻地监理办和项目经理部频率内的内的试验项目,抽检得到的数据可做为其试验抽检结果使用。

4.3.4详细试验检测分类、频率见附件:

《单项工程试验检测项目与检测频率》。

4.3.5行业主管单位所进行的抽样检测,按有关规定执行,各单位必须无条件给予协助和配合。

4.4试验工作程序

4.4.1通用

1、项目经理部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试验检测,以证明进场的材料、施工工艺、工程施工质量是否合格,能否达到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承包必须在进行取样和试验前2天内通知驻地监理办试验室,以便驻地监理办试验室做出人员按排,监理工程师全过程进行旁站,试验结果必须经双方人员签字后方有效。

2、驻地监理办试验室按规定频率进行平行或抽样检验,并将试验结果以试验报告的形式通知项目经理部。

如与项目经理部的试验结果不符时,以驻地监理办的试验结果为准,当项目经理部对驻地监理办的试验结果有异议时,应以书面文件的形式报请总监办中心试验室,重新取样进行试验,对试验结果进行判定。

如项目经理部对总监办中心试验室的试验结果仍有异议,可委托行业仲栽机构进行仲裁。

3、总监办中心试验室按规定频率平行或抽样检验。

并将试验结果以试验报告的形式通知驻地监理办和项目经理部。

如与驻地监理办和项目经理部的试验结果不符时,以总监办中心试验室的试验结果为准,当项目经理部或驻地监理办对总监办中心试验室的试验结果有异议时,应以书面文件的形式申报,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必须重新取样进行试验,且三方人员共同参加,或项目经理部(驻地监理办)直接委托行业仲栽机构进行仲裁,但需报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备案。

4.4.2采购前试验

1、材料或成品、半成品构件采购前,项目经理部试验室应对料源或生产供应商进行详细调查和抽样试验,并根据调查和抽样试验的结果,将合格的料源和生产供应商的资料和抽样结果以书面文件形式上报驻地监理办试验室,驻地监理办试验室可采取与项目经理部共同实地调查和抽样试验的办法对项目经理部所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核,正常情况下,驻地监理办试验室按规定完成审核(审批)工作,并报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备案(批准)。

钢筋、水泥、外加剂由总监办中心试验室批准或按总监办(业主)推荐目录中选用。

项目经理部上报的资料包括:

产地、生产厂家、厂家生产资质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生产工艺及设备、产量、样品抽样时间和部位、试验报告等。

对外加剂厂家应提供厂家生产资质和营业执照的原件核查。

特殊材料的采购项目经理部必须以书面文件报请驻地监理办试验室和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共同参加调查、抽样试验和比选,由驻地监理办试验室进行审查,报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审核,由总监办批准。

未经审批的材料或成品、半成品构件,项目经理部不得采购。

2、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按规定的试验检测频率和取样方法对所有用于正式工程项目施工的进场材料进行试验检测,试验检测过程和试验结论必须有驻地监理办试验工程师的签字认可方为有效,并及时按批填写进场材料报验单报驻地监理办试验室审批,驻地监理办试验室和总监办中心试验室按规定频率进行抽样复验。

3、进场材料必须经试验检测合格的才能用于工程施工,非经试验检测的材料不得例外(水泥28d强度按规定补报),经试验检测不合格的材料必须及时进行退场,不得降低等级使用也不得用于非常指定工程结构。

4、由项目经理部自检不合格的材料,立即停止该批材料的使用,并于2个工作日内形成《不合格报告》将材料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批号、试验报告等资料报驻地监理办试验室和总监办中心室备案。

5、驻地监理办试验室或总监办中心试验室抽样检验结果不合格的材料,立即加倍取样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仍不合格的材料,必须于24小时内以《不合格报告》通知项目经理部停止该批材料的使用,无论是项目经理部自检不合格或接驻地监理办试验室或总监办中心试验室的《不合格报告》,项目经理部都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该批材料的退场,监理工程师全过程监督并签认。

6、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对退场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抽查结果纳入项目月度考核。

4.4.3标准试验

1、项目经理部试验室应于工程项目开工必要的时间内完成需进行标准试验项目的数量、方案和日程安排计划,报驻地监理办试验室审核。

2、标准试验必须在原材料试验合格或取得合理的试验数据后进行,项目经理部试验室根据合格原材料的试验结果拟订标准试验方案报驻地监理办试验室审批后实施。

3、项目经理部试验室按照批准的标准试验方案,完成标准试验或试配,确定标准试验有关参数和方法后,报驻地监理办试验室进行平行试验和审核,驻地监理办试验室将平行试验和审核结果以书面文件通知项目经理部试验室。

如驻地监理办试验结果与项目经理部试验结果不一致,应重新进行该标准试验,如驻地监理办试验结果与项目经理部试验结果一致,则项目经理部试验室拟定有驻地监理办试验室确认的标准试验报告,报总监办中心试验室进行验证、审批,批准后的标准作为工程施工控制依据。

4、原材料试验参数改变超出规范规定时应重新取样进行标准试验,具体如下。

(1)细粒土塑性指数改变≥±4,粗粒土的粗颗粒含量改变≥5%。

(2)于砂、石材料:

料源改变或级配组成中各号筛的累计筛余量变化≥5%

(3)水泥:

生产厂家改变或强度等级改变或品种改变或贮存时间超过1个月。

(4)级配碎石、水泥稳定粒料、碎石级配组成中各号筛通过量变化5%时。

5、标准试验审批时需签认的资料

(1)击实试验:

颗粒分析试验记录;液塑限联合测定试验记录;自由膨胀率试验;重型击实试验记录;标准击实审批报告。

(2)混凝土(砂浆)配合比:

水泥试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细集料(砂)试验记录;碎(卵)石试验记录(对于混凝土);混凝土外加剂试验记录和出厂合格证;配合比设计试验记录;混凝土(砂浆)配合比审批报告。

(3)水泥稳定粒料组成设计:

水泥试验记录;基层集料试验记录;混合料击实试验记录;混合料筛分试验记录;混合料标准击实审批报告;水泥稳定粒料延迟时间试验记录;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记录;水泥稳定粒料配合比审批报告。

6、未经审批的标准试验不得用于工程项目施工。

7、为缩短标准试验周期,特殊情况下可由项目经理部、驻地监理办、总监办共同完成标准试验参数和方法的选定。

8、标准试验的审批权限:

以下标准试验应报中心试验室审批:

C30以上砼配合比;

路基96区CBR试验;

底基层、基层击实试验;

路面配合比;

其他有特殊要求的试验。

其他常规标准试验由驻地监理办试验室审批。

4.4.4抽样检验

1、抽样试验包括施工过程中原材料抽样、压实度抽样、强度抽样、级配组成抽样、混合料和易性抽样等。

2、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部应对每道工序,每一工程部位均按技术规范规定的频率进行抽样检验。

抽样位置应根据标准规范的规定和现场实际情况,由项目经理部和现场监理工程师共同确定;总监办进行独立抽样时抽样位置确定由总监办确定。

3、对抽样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或结构物,项目经理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退场、整改或返工。

4、抽样检验频率除满足以上各条外,尚应满足《技术规范》及交通部有关试验检验规程要求。

4.4.5验收试验

1、进行验收试验时,项目经理部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驻地监理办提出申请,并准备好各种资料,资料包括原材料试验资料、标准试验资料和施工过程中的中间检查抽样资料,报驻地监理办进行审核,由驻地监理办决定是否同意组织验收以及安排验收试验。

2、验收试验按验收规定的频率,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

由驻地监理办组织进行并填写试验记录,经试验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按规定的方法进行评定和批准,并应通知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参加验收试验,验收结果报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备案。

若项目经理部对试验结果有争议,应由总监办中心试验室重新组织验收试验并进行裁决。

3、验收试验中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必须参加的主要项目

(1)路床顶面、路面各结构层的压实度、弯沉值测定。

(2)路面结构层的钻芯取样试验。

(3)隧道二次衬砌

4.4.6工艺试验(试验段)

1、依据《技术规范》规定,在工程正式施工前,必须对路基、路面及其他需要通过预先试验的工程进行预先试验,并依其试验结果指导全面施工。

2、工艺试验由项目经理部提交包括机械组合、人员配置、材料使用、施工程序、预埋观测及操作方法等要素的2组以上工艺试验方案,报驻地监理办审批后实施,并报总监办中心试验室核备。

3、工艺试验施工过程中,驻地监理办试验室与项目经理部试验室共同取样检查,总监办中心试验室进行全过程的旁站监控,并做出详细记录;

4、试验结束后,由项目经理部提出工艺试验报告,经驻地监理办试验室审核,总监办中心试验室批准后正式执行。

4.4.7委托试验

1、项目经理部、驻地监理办试验室不具备与之承担工程建设相适应的试验检测项目时,其所需试验检测项目必须进行委托试验。

2、所委托试验检测机构必具有交通工程试验室甲级资质,并通过试验室计量认证(或计量认可)。

3、所委托试验检测机构由项目经理部提交相关资料报驻地监理办试验室审批,且必须报总监办中心试验的备案,未经审批和备案的试验检测机构所出具的试验检测报告无效。

4、本项目需委外试验检测项目和种类:

钢绞线、支座、锚夹具、伸缩缝、土工合成材料、混凝土钻(挖)孔桩质量检测、水泥搅拌(悬喷)桩质量检测(如果有)、隧道衬砌质量检测、外加剂(外掺料)的化学分析等。

第五章 试验资料管理

 本项目试验、检测所用试验表格、报告、报表均应采用统一的表格,并统一格式和方法进行数据采集、整理、保存、发放、上报、归档

5.1本项目试验用表格统一采用试验检测表格软件进行数据采集和报告出具。

5.2试验报告编写的规定,遵循以下原则。

试验报告填写应注明工程名称、合同号、试验编号、报告编号、试验日期等。

试验报告编号格式

广西自治区马江至梧州高速公路工程

取马梧二字第一个拼音字母:

MW

如:

广西自治区马江至梧州高速公路XX公司07项目经理部

取:

07

试验报告编号开头为:

MW07

试验名称

缩写

编号

钢筋原材试验

取钢和原的第一个拼音字母:

GY

MW07GY001

钢筋焊接试验

取钢和焊的第一个拼音字母:

GH

MW07GH001

钢筋机械连接试验

取钢和机的第一个拼音字母:

GJ

MW07GJ001

水泥试验

取水和泥的第一个拼音字母:

SN

MW07SN001

粗集料试验

取粗和集的第一个拼音字母:

CJ

MW07CJ001

细集料试验

取细和集的第一个拼音字母:

XJ

MW07XJ001

砼抗压强度试验

取砼和压的第一个拼音字母:

TY

MW07TY001

砼抗折强度试验

取砼和折的第一个拼音字母:

TZ

MW07TZ001

砼塌落度试验

取砼和塌的第一个拼音字母:

TT

MW07TT001

砼配合比试验

取砼和配的第一个拼音字母:

TP

MW07TP001

砂浆抗压强度试验

取砼和压的第一个拼音字母:

SY

MW07SY001

砂浆配合比试验

取砼和配的第一个拼音字母:

SP

MW07SP001

孔道水泥浆抗压强度试验

取孔和压的第一个拼音字母:

KY

MW07KY001

孔道水泥浆配合比试验

取孔和配的第一个拼音字母:

KP

MW07KP001

压实度(灌砂法)试验

取压和灌的第一个拼音字母:

YG

MW07YG001

压实度(环刀法)试验

取压和环的第一个拼音字母:

YH

MW07YH001

压实度(灌水法)试验

取压和水的第一个拼音字母:

YS

MW07YS001

含水量试验

取含和水的第一个拼音字母:

HS

MW07HS001

土的力学性能试验报告

取土和力的第一个拼音字母:

TL

MW07TL001

土工化学分析试验报告

取土和化的第一个拼音字母:

TH

MW07TH001

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报告

取土和物的第一个拼音字母:

TW

MW07TW001

动力触探试验

取动和触的第一个拼音字母:

DC

MW07DC001

5.3试验记录和报告由各专业试验人员负责填写,每一记录、报告试验人员签字必须不少于二人,各专业试验工程师审核试验报告,在审核中如发现错误,应由原报告填写人重新填写,审核人不得擅自更改,试验报告交试验室主任审查签名并加盖检测专用章后,方为有效。

5.4各单位必须将各专业试验人员所从事的试验领域和签字权限,于试验室启用前报驻地监理办试验室审核后,报总监办中心试验室批准。

5.5当发出的试验报告发现错误时,应重新发送报告,原试验报告收回并查找原因,进行处理。

5.6试验报告应按月进行整理归档,并有专人负责

5.7各试验室每月25日按规定要求进行各项试验数据统计、分析,并按时上报,需上报的主要资料有:

各类试验统计报表(原材料、试件强度、土工、回弹等)、混凝土质量统计报表、路基质量统计报表等。

第六章 试验工作质量保证措施

6.1本项目工程开工前,由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对所有试验人员进行书面考核,考核未通过试验人员不得担任本项目试验检测工作,不论其是否具有从事试验检测的资质。

6.2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工地试验室建设,规范试验工作程序和试验资料的管理。

6.3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监理程序、质量控制程序、相关试验检验规程开展试验检验工作。

每道工序完工后,严格执行项目经理部试验室自检、驻地监理办试验室抽检,总监办中心试验室随机抽查的制度。

6.4充分发挥中心试验室监控作用。

强化对驻地监理办和项目经理部试验室的材料试验、质量抽检、资料等方面管理,根据不同时期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监控措施。

6.5不定期开展比对试验和试验人员技能比赛活动,保证试验仪器设备运行的准确、可靠,保证高试验检测工作质量,不断提高试验人员业务水平,激发试验人员工作热情。

6.6加强施工过程试验参数执行情况的监督监查管理。

6.7加强各级试验室组织协调管理,及时处理工程难点问题。

减少工作失误,提高工作效率,

6.8加强结试验工作在保证和提高工程施工质量过程中重要性的宣传。

第七章附则

7.1本细则如有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合同文件规定不相符处,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合同文件规定执行。

7.2本细则是对《广西马梧高速公路试验管理办法》的细化和完善,如有不一致,以本细则为准。

7.3本细则由总监办中心试验室负责解释。

6.3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单项工程试验检测项目与检测频率

一、土工类

表1

试验项目

试验规程

检查方法和频率

指标标准值

驻地监理办

总监办

1

土的液限、塑限、塑性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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