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与区街道办计划生育考核意见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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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与区街道办计划生育考核意见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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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与区街道办计划生育考核意见汇编.docx

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与区街道办计划生育考核意见汇编

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与区街道办计划生育考核意见汇编

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省网格化环境监管指导意见(试行)》(川办函〔20**〕178号)和《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自府办函〔20**〕12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环保网格化监管为举措,以污染物达标排放为目标,实施三级网格、三级管理、三级履责的环保监管机制,实现各个区域责任单位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监管模式,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的四个统一,逐步构建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区、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环保监管网络,为推进污染减排、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推进经济转型提供坚实的支撑。

二、网格划分及职责

(一)二级网格

全区行政区域为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区政府。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本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明确本级网格的人民政府负责人和有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职责,落实监管方案,明确监管任务,强化环境保护重点区域、流域的协调监管,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确保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

2.负责划定三级网格,组织区经商信息化局、区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区水务局、区农牧林业局、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分局、区国土资源局等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部门,对应三级网格成立监管工作组,每个工作组监管人员不少于3人,组长由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担任,明确重点监管对象(适时动态调整)、监管任务、监管责任人。

3.负责指导、监督下一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实施和运行,加强巡查、抽查和督查,发现问题、接到投诉举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调查处理。

(二)三级网格

按行政区域共划分13个(每个乡镇为1个三级网格区域)三级网格区域,责任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三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明确本级网格责任人,配备必要的环境保护监督员。

2.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四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

3.负责建立与二级网格的联动机制,按规定承担本级网格相关环境监管检查、巡查、协调和报告工作,切实履行环境监管职责。

(三)四级网格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环境监管任务,将辖区各村(社区)设为四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村(居)委会。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四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明确本级网格责任人,配备必要的环境保护监督员。

2.建立与三级网格的联动机制,负责日常了解、巡查、协调和监督,协助上级网格开展环境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制止、报告环境违法行为。

(四)网格成员职责

1.环境保护机构或人员。

二级网格环境保护部门:

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开展网格日常环境监管工作,按规定开展污染源巡查和各类执法检查,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环境污染纠纷和上级交办案件等,按要求公开环境监管信息;对需多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的,及时上报网格责任主体组织实施;统一监督各监管工作组工作。

三级网格环境保护机构或人员:

排查并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协助上级网格工作。

四级网格环境保护人员:

及时了解、发现、制止、上报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等,协助上级网格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环境纠纷和违法案件等。

2.负有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

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和本级网格主体单位划分的环境监管职责,承担网格内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等环境监管工作。

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或者立即上报本级网格责任主体调查处理。

三、网格化环境监管运行监督

(一)落实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责任

1.明确各级网格负责人。

各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的负责人为各辖区网格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负总责。

2.实行“五定”。

建立各级网格内环保监管“五定”机制,即对网格内所有污染源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监管,确保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考核评价客观,相关内容依法向社会公开公示。

3.建立责任制。

上级网格与下级网格之间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各级网格内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环保监管职责。

4.完善监管档案。

建立并完善涵盖网格内所有污染源的一厂一档制度,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污染源清单和信息数据库,完善各级网格内污染源档案,并保持动态更新。

有条件的地方要组织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

(二)明确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重点

1.加强巡查报告。

上级监管工作组每年要对下一级网格的工作进行督查,对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各级网格要对照职责,按规定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制止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

2.及时调查处理。

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后,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

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

对需要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同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

3.强化沟通反馈。

做好上下级网格责任主体间的信息沟通,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反馈回复,并按要求公开。

4.定期考核评价。

各级网格每年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进行考核评价,研究改进措施,并逐级向上级政府报送评价结果。

(三)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监督

1.加强工作监督。

上级网格要督查下级网格的日常运行情况,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二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组每半年要向同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区目督办要加强对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督查督办。

2.鼓励公众监督。

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环保监督,增强公众环境意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环境保护监督员要牵头协调组织各界代表等对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主体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效果予以监督。

3.接受舆论监督。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曝光环境违法行为,追踪查处结果,参与环境监管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1月25日前)。

各乡镇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深入研究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体系建立阶段(20**年1月31日前)。

各乡镇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并按照相关要求向社会公开。

监管网格划分方案和工作开展情况于20**年1月31日前报送区环保局,由区环保局汇总后上报区政府。

(三)全面实施阶段(20**年1月起)。

全区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正式运行。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工作流程和工作任务,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确保辖区环境安全,并于每年12月15日前向区环保局报送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总结,由区环保局汇总后上报区政府。

五、网格化环境监管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

成立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进全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和相关工作的落实。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环境监管合力,全面做好网格区域内环保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进辖区内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相关工作的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考核奖惩。

领导小组要建立管理保障制度,制定工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在网格化环境监管中的责任,出台考核评价办法及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要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和移交移送等制度,提高环境监管效能;要建立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按要求公开相关工怍情况。

(三)强化要素保障,提高工作效率。

领导小组要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列入相关部门综合预算,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要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业务培训,尤其要加强乡(镇)和村(社区)监管责任人员业务能力的指导和培训,适应监管工作任务要求;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充分借助各部门现有网格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能。

(四)严格依法行政,强化责任追究。

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建立严格、科学的责任追究机制,按照权责一致、能力与责任相匹配等原则,科学合理界定追责情形与免责情形,对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依纪实施问责。

区街道办计划生育考核意见

为全面贯彻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街道党共委年度工作要点,切实做好新时期我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如下考核意见:

一、工作思路及任务目标

1、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建设新型生育文化,转变群众婚育观念。

通过工作考核,调动街道、村两级广大干部群众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使我街道的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为我街道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人口环境。

2、任务目标

努力完成省、市、区《人口目标责任书》所规定的各项工作指标;积极应对上级的各项工作考核;最大限度地杜绝计划外生育,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年内力争使我街道的计划生育工作进入全区先进行列。

二、记分标准及工作要求

1、合法生育率(300分)。

合法生育率达100%记满分。

凡出现违法生育(包括往年违法生育),当月村级主动清理上报的,每出现一例扣50分;出现上述情况,村级当月不主动上报,后经其它渠道发现违法生育(包括来信举报、核对信息等未上报的),每发现一例扣100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工作要求:

凡往年违法生育的孩子,要随时掌握,随时上报;年违法生育的,月内必须上报,超出2个月视为漏报。

凡被省、市、区查出违法生育瞒、漏报的村,年终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

2、育龄妇女查体(300分)。

每年进行三到四次育龄妇女健康查体,平均查体率100%得满分,每下降1%扣3分。

得分情况按《街道育龄妇女查体方案》要求执行。

工作要求:

凡本人未参加查体,村级担保后,所担保的对象出现问题,除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外,每出现一例从总分中扣200分,并对所在的村实行一票否决。

3、长效节育措施落实(300分)。

已婚育龄妇女生孩子后,应及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顺产的3个月内、剖腹产的6个月内)落实率达100%得满分;年以来生育子女的育龄夫妇,落实率达100%得满分,每下降1%扣5分;到区妇幼检查不适应的除外,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再次到计生站落实。

4、加强村计生服务设施建设(20分)。

建有人口学校、计生服务室,内部设施配套齐全每项得10分,配套不齐全适当扣分。

此项为评估打分,根据站上掌握的情况,分一、二、三类确定分值,分值为20分、15分、10分。

5、加强村计生网络建设(20分)。

配齐配强村计生专职主任和育龄妇女小组长,工作开展好得20分。

无村计生主任的该项不得分,年内空缺的按实际在职时间得分。

6、村计生主任业务考核占(60分)。

村级日常业务报表准确及时,无错、漏、迟报新婚、出生、四术等得60分。

村计生主任的考核分值按比例纳入村集体考核。

工作要求:

各村要加强对村计生主任的管理,按照计生办的工作要求,注重日常性的工作,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7、上级计划生育暗访检查时,被查到的村,信息不能及时反馈到计生站,造成工作被动的。

省级一次扣150分、市级一次扣100分、区级一次扣50分。

8、加分因素:

①为省、市、区提供现场且不出现问题的分别加100分、50分、30分。

②村有育龄妇女小组长,认真负责,工作开展好的每一名加4分;不开展工作的不加分。

③突击性工作:

根据街道计生办的统一安排,单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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