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和环境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7853002 上传时间:2023-01-26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32.8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项目安全和环境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项目安全和环境管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项目安全和环境管理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项目安全和环境管理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项目安全和环境管理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项目安全和环境管理制度.docx

《项目安全和环境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项目安全和环境管理制度.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项目安全和环境管理制度.docx

项目安全和环境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5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7

5、安全技术交底管理规定……………………………………10

6、动用明火三级审批安全规定………………………………11

7、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2

8、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3

9、劳动保护管理制度…………………………………………14

10、门卫管理制度……………………………………………15

11、废弃物处理管理规定……………………………………16

12、工程安全管理规定………………………………………18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也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管理目标有效载体。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九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有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仅从制度上固定下来,而且增强了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心,使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专管成线、群管成网,做到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

为此,特制定中船九院镇江江科大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如下:

一、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检查、考核,充分履行管理职能,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使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得到有效控制,施工全过程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处于受控,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机构和人员:

层别

领导或责任人

机构和其他人员

九院江科大项目部

项目经理、施工经理、技术负责人

安全员、技术员、项目工程师、资料员及相关人员

中江国际江科大项目部

项目经理、副经理及其他有关负责人

安全员、技术员、资料员、造价员及相关人员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体系网络,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以书面形式,经责任人签字确认后予以实施。

按项目部经理→标段经理→安全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程序予以落实。

项目部内部管理人员的确认资料由资料员收集装订成册。

四、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到部门及项目部,项目部分解到管理人员,并对管理目标分解的责任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一并予以考核,考核的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奖惩的依据之一。

五、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项目部实施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形成书面记录。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是实现安全文明施工、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基础。

为做好九院江科大项目部及中江国际项目部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依据建设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

九院江科大项目部负责人对项目部成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施工单位组织对现场新进场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二、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根据不同的类型和对象,按照政府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分别确定教育培训内容,一般包括:

(一)、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如安全生产方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法律法规、劳动纪律、遵纪守法等。

(二)、安全基础知识教育:

如公司施工生产概况、公司安全规章制度、施工流程与工艺、施工危险区域及安全防护基本知识、注意事项、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及动力照明基本安全知识、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施工过程中使用或接触有毒有害物资安全防护基本知识、消防及灭火器材应用基本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等。

(三)、工种与岗位安全技能教育:

如安全技术、劳动卫生、文明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等。

三、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求:

1、项目部根据对项目成员培训需求和有关强制性培训要求,进行收集汇总,在此基础上负责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并按分阶段实施培训,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修订计划,使培训计划符合教育规定要求。

2、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实施,项目部经理负责配合,配合内容为:

统计培训教育的人员名单、时间安排、场所的布置、现场的秩序、安全教育的记录等;项目部安全教育,由项目部经理或安全员负责实施,其他管理人员长配合,配合内容为:

做好人员的组织安排、现场的秩序、安全教育的记录等;班组级安全教育,由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实施,并指派人员做好班组安全教育记录。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九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通过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纠正违章作业,排除参建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使重点部位、关键过程的安全处于受控,堵塞事故漏洞,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全员安全意识,防止工伤事故、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一、项目部检查

1.日常检查:

由项目安全管理人员与施工单位安全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予以整改。

2.定期检查:

项目部实施每周组织一次检查,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管理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参加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检查进行整改回复。

3.专项检查:

主要是对施工机械、临时用电、脚手架、安全防护设施等在使用前进行检查验收或在施工中存在普遍性安全问题的单项检查,由项目经理组织安全员、技术员、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机管员及相关作业班组长参加检查,掌握设施、设备的安全性、稳定性、防护的有效性。

4.季节性及节假日的检查:

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可能给安全施工带来危险而组织的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的检查是针对职工纪律、思想麻痹、安全防护不到位等不安全行为进行检查。

检查由项目经理会同相关人员参加,达到消除隐患、强化管理、确保安全的目的。

二、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安全检查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查安全技术措施、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事故隐患的处置、查劳保用品的使用等。

1.在建项目安全目标的实现程度;

2.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实施情况;

4.重大危险源或不利环境因素监控情况;

5.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受控情况;

6.持证上岗和安全三级教育的落实情况;

7.安全技术交底及实施情况;

8.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达标情况;

9.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情况;

三、安全检查记录及整改

1.安全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要认真、详细、及时记录,特别是对存在的事故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记载隐患的部位、危险性程度及整改处理意见等。

在安全检查评分时,应记录每项扣分的原因。

2.项目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要求和存在隐患的设施、设备、过程、行为,要求施工单位按照“三定”原则,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处置,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或专职安全员对整改措施落实其有效性进行复查。

3.政府主管部门或公司对项目部安全检查中开具的隐患整改单,项目部除按“三定”原则进行处置外,应将整改情况书面予以回复,并对回复落实情况进行验证。

4.施工单位违反《安全协议》或违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等状态,九院项目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予以指出,按要求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凡不服从管理单位管理的总包单位,九院项目部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员有权开具停工通知单,并按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5.安全检查记录:

组织检查的记录由安全员负责收集保管,资料员进行分类妥善保管。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为了使项目工地出现突发性事故得到及时报告、调查、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

按照上级对事故处理的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伤亡事故分类

根据事故严重程度,伤亡事故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死亡事故四类。

二、伤亡事故报告

凡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时,项目负责人应立即将伤亡事故情况及时逐级上报:

1.报告时间:

伤亡事故发生地(现场工程项目部)应在二小时内电话报告公司安全科负责人和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辖区安监站、公安局、安全生产监察局等上级部门。

并在24小时内将伤亡事故情况以快报形式上报区、市安监站。

2.报告内容:

伤亡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工种、伤害程度、事故经过和发生原因、报告人姓名、电话等。

三、伤亡事故调查及处理

1.项目工地发生伤亡事故时,除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人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负责人外,项目经理应立即组织人员按以下先后顺序进行工作:

(1)抢救伤员,利用各种运输车辆把伤者送往附近医院;

(2)保护好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摄像、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伤亡事故现场必须经过劳动部门、人民检察院或事故调查小组同意才能清理;

(3)迅速寻清事故的时间、伤亡者的姓名、年龄、籍贯、工种、伤害程度,应在30分钟内报告公司领导;

(4)安排好其他班组作业;

(5)24小时内填写好事故报告;

(6)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安全教育。

2.项目部配合公司领导小组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并指定人员参加上级调查组,协助提供事故调查所需的一切资料,调查组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程度、经济损失情况;

(2)确定事故责任者,做好知情人的谈话及笔录;

(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4)写出书面调查报告。

3.伤亡事故调查程序

(1)事故材料的收集

——单位、地点、时间、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籍贯、工种、工龄、技术等级;

——接受安全教育情况、技术状况;

——使用设备情况;

——操作使用材料;

——技术交底;

——工作环境;

——个人防护情况;

——身体健康状况;

——现场摄影;

——事故现场全貌;

——事故平面图。

(2)事故分析

——受伤部位、性质;

——起因物、致害物;

——伤害方式;

——不安全状态;

——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

——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根据事故后果和责任者应负的责任、处理意见。

(3)事故结果归档材料

——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以及批复;

——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资料;

——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物证、人证材料;

——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统计;

——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

——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

——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

——注明参加调查组人员姓名、职务、单位;

——伤亡事故上报的各类报表。

4.伤亡事故的处理

伤亡事故的处理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的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和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

对事故责任者分别给予罚款、行政处分、辞退的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伤亡事故发生的原因,项目部要举一反三、总结经验、加强在建设过程有针对性的检查,对检查出现的事故隐患要求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有效性进行复查。

发生事故后,除实施应急救援预案外,成立事故善后处理小组按规定做好对伤者或死亡者家属的慰问抚恤工作。

四、其他工作要求

项目部项目开工前必须识别本工程的重大危险源,并针对重大危险源编写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同时将预案及危险源识别清单上报公司备案。

安全技术交底管理规定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及施工技术交底的管理要求,适用于本公司工程项目施工的日常管理。

2、定义

2.1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实施前对该分项工程所涉及的安全行为要求及设施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交代,各施工转向方案实施前对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要求、安全行为要求及设施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交代。

2.2施工技术交底,施工单位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实施前对该分项工程所涉及的技术标准、工艺操作、质量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交代。

3、管理要求

3.1九院项目部对施工单位项目部进行总交底,并做好记录。

3.2施工过程中安全技术交底由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及安全员对所涉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交底,并做好记录。

3.3施工过程中施工技术交底,有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项目工程师对所涉及班组进行交底,并做好记录。

3.4所有交底均要求接受交底人向所属全体施工操作人员进行再交底,要求所有施工操作人员均能了解本人所施工的内容涉及的安全要求及技术、质量、工艺要求。

4、交底记录应一式二份,一份由交底人留存归档,另一份由接受交底人留存并传达。

交底记录应妥善保留。

4.1交底记录均应由交底人及接受交底人签字。

5、技术交底作为确保工程安全施工及保证工程质量的一项措施,应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强制实施。

6、交底内容可根据工程特点、特性进行编制,交底内容必须有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和一定的强制性。

动用明火三级审批安全规定

一、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条例,严格安全管理,特制订本规定,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本规定,在施工动火前必须按以下要求进行动火申请。

二、申报一级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的范围及程序:

1、一级动火的范围:

禁火区域内:

油箱、油罐、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2、一级动火的申报程序:

⑴申请应在一周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⑵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申报二级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的范围及程序:

1、二级动火的范围: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明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

2、二级动火的申报程序:

⑴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⑵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四、申报三级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的范围及程序:

1、三级动火的范围: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焊割等明火作业。

2、三级动火的申报程序:

⑴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十五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⑵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经分公司或工地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五、节假日动火申报必须升级申报。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条例,严格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此制度执行。

二、申报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及管理审批规定: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4、遇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5、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6、用于高处作业的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确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项目经理部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7、施工现场进行高处作业应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有关高处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一、要求施工单位开工前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接受所在区、县安全生产监察局及建设主管部门的文明监督检查。

二、施工单位夜间施工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将噪音控制到最低限度。

三、不经有关部门批准,施工单位不得在施工范围外堆放任何材料、机械,以免影响秩序,污染市容、损坏行道树和绿化设施。

四、市区主要马路和旅游风景区施工设置的围栏其高度不低于2.5米,使用材料应保证围栏稳固、整洁、美观;在其他路段施工设置的围栏其高度不低于1.8米,使用材料应保证围栏稳固、整洁。

五、不非法占地,及时清理淤泥;运送散体、流体建筑材料、淤泥、垃圾,沿途不漏洒;沾有泥沙及浆状物的车辆不驶出工地。

六、工地四周不乱倒垃圾、淤泥;不乱扔废弃物,排水设施流畅,工地无积水。

七、施工场地道路平整、畅通;材料、机具分类,并按平面布置图堆放整齐,标识清晰。

八、搭设的临时厕所、浴室有接、载、流措施,粪便、污水不外流。

九、对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及自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及时进行整改。

以上内容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一、要求施工单位贯彻执行各项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

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有关安全生产卫生等方面的问题,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二、项目部与施工单位及时向职工群众宣传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及企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对职工群众进行遵章守纪和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知识的教育。

三、要求施工单位做好新进职工、调换岗位职工、特殊工种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四、要求施工单位以科学方法不断改进技术措施,改善职工的生产环境和生产设施,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

五、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改善女职工的劳动保护设施。

做好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的特殊保护工作。

六、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按有关规定为职工配备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

对特殊防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严格按规定使用、保养、报废。

在搞好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同时,要对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工作,及时改进、改善。

七、要求施工单位控制加班加点,确需加班加点的,应控制时间和人数。

八、项目部与施工单位对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及时改进,保证劳动保护工作的实施。

 

门卫制度

一、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和办公区域设置门卫,并对外来单位进出施工现场办公区域的所有人员,门卫应进行询问。

二、要求门卫坚持职责,不脱离岗位。

三、要求施工单位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办公区域防火、防盗工作。

四、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做好门前环境卫生工作。

五、外来人员未经项经部与施工单位许可不得逗留施工现场办公区域。

六、每天上下班做好办公区域内办公室电源、空调的检查。

七、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夜间巡查力度,并做好记录。

八、要求施工单位做好当值班人员的交接记录。

废弃物处理管理规定

1、废弃物定义:

不可回收利用的无毒无害类废弃物:

混凝土碎块、碎砖头瓦块、装饰装修施工废弃物的各种无害材料、烟头、废茶叶、旧笔芯等;

可回收利用的无毒无害类废弃物:

废纸、泡沫塑料、废钢筋、废木材、废铁丝铁钉、废塑料布、空的材料存贮桶等;

不可回收利用的有毒有害废弃物:

食物残渣、废日光灯管、废电池、废硒鼓、废墨盒、废有机溶剂。

可回收利用的有毒有害类废弃物:

机油、柴油、电子元器件、工业棉布、油手套、废石棉类、废岩棉类、废玻璃丝布等。

2废弃物的标识

2.1根据废弃物的类别分别制作标牌,悬挂于废弃物堆放处,注明名称。

2.2办公及生活垃圾:

制作标签,贴于垃圾桶上,注明名称。

生活垃圾应用密闭器存放。

2.3有毒有害废弃物:

单独放置并用显著颜色注明“有害”字样。

3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和存放

3.1施工现场临时办公区域设置废弃物临时存放点,并在临时存放场地配备醒目标识的废弃物容器(施工现场可回收、不可回收废弃物需建立密闭的存放场所),有害废弃物必须单独存放和标识,防止二次污染;

3.2废弃物产生后,由产生部门人员按要求分类放置到临时存放点或容器里;

3.3废弃物存放场地应设有防雨、防泄漏、防飞扬等设施,并有消防等应急安全防范设施(如空油桶、柴油桶、废弃易燃化学材料等有毒有害类废弃物存放处)。

3.4项目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废弃物管理,定期检查废弃物贮存设施、设备和场所,保证其正常使用。

4废弃物的清运和处理

4.1场内运输废弃物应确保运输中不飞扬、不散撒、不混放。

4.2办公区域和施工现场应尽量减少废弃物产生量,特别是危险废弃物产生量,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应回收利用。

4.3施工单位的施工及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按本规定自行处置,九院江科大部负责对其提出要求,并对处理废弃物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镇江江科大项目安全管理规定

为保证各责任单位在镇江江科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地降低工伤率及事故率,保护所有参与建设员工的施工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区域综合治理办法:

1.1参加镇江江科大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企业,均须严格遵守国家、镇江市市政府相关安全、消防、环保、治安、卫生及文明施工(统称为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认真执行作为合同附件的《安全管理协议》,在基地划分的各区域范围内,逐级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抓好区域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一方的安全和稳定。

1.2搞好工地综合治理是九院江科大项目部、施工企业必须履行的职责,同时也是业主实现早日建成、早日投产目标的客观要求,各层面的管理人员必须树立起高度的责任感,做到综合治理与施工同步,工地延伸到那里,综合管理落实到那里,坚决不留死角。

在整个工程的建设周期中,决定采取施工单位严格自律、九院江科大项目部严格督查,监理及业主严格监管的三级综合治理模式,即施工单位进场后,须严格执行与综合治理相关的的法规、标准和业主要求,在施工单位日常严格自律、自查的基础上,九院江科大项目部日常督查,监理单位及业主严格监管。

以期实现全区域、全员、全面、全过程、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控制。

1.3为有序展开施工现场综合治理,九院江科大项目部推行区域管理办法,即以某单位工程划分区域,该区域的安全、消防、环保、治安、卫生、文明施工,由施工单位派出区域负责人进行负责,施工单位进行全面负责,并承担在该区域发生的综合治理整改和违章处罚。

 

2管理组织机构:

 

中船九院镇江江科大项目部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总承包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施工单位有序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3安全会议制度:

3.1周安全会议

每周四,镇江江科大项目管理部组织施工单位,召开周安全例会。

会上总结本周安全工作,通报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及存在问题,并对下周安全工作提出具体部署和要求。

会议由项目管理单位主持,并由项目管理单位出会议纪要,并经项目管理单位项目经理确认后,发至参加会议的各单位。

3.2专题安全会议

平时,根据工程进展实际需要,可适时召开各类专题安全会议。

4总承包单位相关制度:

4.1安全资质

施工单位进场同时须向我项目部提交的三类人员(法人、项目经理、安全员)的安全上岗证、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专项分包单位相关资质由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交,业主、项目管理单位备案。

4.2安全保证体系

施工单位单位进场施工前,须编写《安全保证计划》,报项目管理部备案,同时要求总承包单位必须认真实行DBJ08-903-2010《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能源化工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