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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河日记与中国明清小说戏曲

《热河日记》与中国明清小说戏曲

李朝正祖四年(清乾隆四十五年,1780)六月,因中国乾隆帝七十大寿在即,朝鲜李朝组成进贺兼谢恩团赴华,闻名学者朴趾源随其堂兄、使团正使朴明源同行。

访华团入辽东,经北京,抵热河参加庆贺大典后返国,历时共两月有余。

在这期间,朴趾源详细地记载了沿途的见闻、交往与感受,并又每每就此发表自己的观点与评论,最后聚集成书,这确实是他的重要代表作之一《热河日记》。

围绕《热河日记》从政治、历史、思想和礼仪制度等各类不同的角度进行研究者可谓多矣,而本文那么将以载录原文加按语的方式,介绍与考察该书中所涉及的中国明清时的小说与戏曲。

其人欣然舍桨而来,余腾身载其背,其人笑嘻嘻,入船出气长息曰:

“黑旋风妈妈,如此沉挑时,巴不得上了沂风岭。

”赵主簿明会大笑。

余曰:

“彼卤汉不知江革,但知李逵。

”赵君曰:

“彼语中带意无穷。

其说本谓李逵母如此其重,那么虽李逵神力,亦不得背负逾岭,且李逵母为虎为啖,故其意那么以为如此奴肉,可畀铵虎。

”余大笑曰:

“彼安能开口,成许多文义?

”赵君曰:

“所谓目不识丁,正道此辈,而稗官奇书,皆其牙颊间经常使用例语,所谓官话者是也。

           《热河日记·渡江录·六月二十四日》

按:

《热河日记》开篇伊始,朴趾源就提到中国通俗文学中的名著《水浒传》。

假设联系那时背景考察他们的议论,即可发觉这可作为中国古代小说传播史上的重要史料。

自明末以来,《水浒传》一直遭封建政府禁毁,正如乾隆元年(1736)闲斋老人《儒林外史序》所说:

“《水浒》、《金瓶梅》,诲盗诲淫,久干例禁。

”乾隆时阅读这部小说仍为犯禁之事。

乾隆三年(1738),中央政府通令各省督抚并转饬该地址官,必需严厉执行禁毁小说令,这其中固然包括对《水浒传》的禁毁。

上谕还严词责令:

“凡有收存旧本,限文到三个月,悉令销毁。

如过时不行销毁者,照买看例定罪。

”(注:

《劝毁淫书征信集》,转引自王利器辑录《元明清三代禁毁小说戏曲史料》。

)所谓“买看例”,是指康熙五十三年(1714)朝廷议定的禁毁小说法令中“买者杖一百,看者杖一百”的处惩条例。

乾隆十九年(1754),朝廷又一次通令全国:

“《水浒传》一书,应饬直省督抚学政,行令地址官,一体严禁。

”(注:

恭阿拉等:

《学政全书》卷七“书坊禁例”。

)清政府担忧“满洲风俗质朴,忠义禀乎本性”的传统受到破坏,故而专门禁止满人接触所谓的“淫词小说”;关外东三省,专门是“盛京地址,乃本朝创业之地,关系甚重”(注:

《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三十一。

),故而查管尤严。

可是,通俗文学却以不可阻挡之势迅速蔓延,乃至语言隔膜也不能成为传播的障碍。

鉴于这种情形,乾隆帝于乾隆十八年发布上谕,严厉谴责将《水浒》、《西厢记》等作译为满文:

“似此秽恶之书,非惟无益;而满洲等风俗之偷,皆由于此。

如愚民之惑于邪教、靠近匪人者,概由看此恶书所致,于满洲旧习,所关甚重,不可不严行禁止。

”上谕还要求八旗大臣、东三省将军、各驻防将军大臣等,“除官行刊刻旧有翻译正书外,其私行翻写并清字古词,俱着查核严禁,将现有者查出烧毁,再交提督从严查禁,将原板尽行烧毁。

”(注:

《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四百四十三。

)对照这一背景,朴趾源记载的意义就显示得十分清楚。

第一,那位中国船工引用李逵故事时的地址是辽东,第二,那位中国船工被朴趾源称为“胡”,即当为满族人,这证明了乾隆的上谕并非无谓而发,《水浒传》在东北,和在满族人中确实在流传。

固然,那位中国船工未必就阅读过原著,但他能够通过听说书讲唱等其他途径熟悉那些故事。

第三,就目前所知,关于乾隆时《水浒传》在东北流传的情形,我国鲜有直接的资料记载,因此朴趾源的描述,可补中国古代小说传播史料之缺。

固然,朴趾源本人不可能意识到这一点,那时他乃至不太清楚中国禁书的状况(但他到了北京后,就专门快地了解了这方面的动态),两位李朝士人对此情形的明白得,也仅如赵明会所言:

“稗官奇书,皆其牙颊间经常使用例语,所谓官话者是也。

”朴趾源的这段记载无心中又透露了一个事实,即那时很多李朝士人对《水浒传》也相当熟悉,相趾源在《渡江录》(六月二十七日)中提到赵明会所说的“杀威棒法”一词,显然也是典出于《水浒传》。

正使问:

“有何可观?

恐中暑。

”余对:

“俄逢一老学究,非但满人,鄙陋无足语。

”正使曰:

“彼既有求,何可啬一丸一箑耶。

第不妨借看书目。

”遂使时大送清心元一丸、鱼头扇一柄。

时大即回,持掌大几叶小册而来,皆空纸所录书目,尽是清人小品七十余种。

此只是数页所录,而要索厚价,其无耻甚矣。

然既为借来,且新眼目,遂誊而还之:

……《影梅庵忆语》,冒襄辟疆著;……《池北偶谈》、《看祖笔记》,王士禛贻上著;……《无声戏小说·鬼输钱故事》,李渔笠翁著;……《虞初新志》,张潮山来著;……《说铃》,汪琬著;《说郛》,吴震方青坛著;……与郑进士分录,以为书肆考求之资。

即送时大还传,且令语之曰:

此书皆我东所有,故吾老爷不览此书目云尔。

             《热河日记·渡江录·七月初三日》

按:

朴趾源抄写的书目共五十七种,以上仅列出小说类七种。

东北满人家中藏有如此多的书籍,实出人意外,内又有小说数种,可为古代小说传播史上的重要材料。

文中称《说郛》为吴震方所著,当是该老学究提供的书单有误;李渔所著的《无声戏小说·鬼输钱故事》,当指此刻编入《连城璧》外编的“连鬼编有故倾家,受人欺无心落局”,而他的小说各回有单行本行世,却是第一次见于记载。

张潮的《虞初新志》现在已被禁,这能够乾隆四十三年(1778)江宁布政使公布的《违碍书籍目录》为证,但禁令似未阻碍到该书在东北的传播。

仅借阅这些书,该满人“老学究”就“要索厚价”,似太过度了。

朴趾源抄写这些书目的目的是“以为书肆考求之资”,即往后在中国购书可作参考,此语说明,来华购书也是朝鲜使团的目的之一。

庙中无赖游子数千人,闹热如场屋。

或习枪棒,或式拳脚,或像盲骑瞎马为戏。

有坐读《水浒传》者,世人环坐听之,摆头掀鼻,旁假设无人,看其读处那么火烧瓦宫寺,而所诵者,乃《西厢记》也。

目不知字而口角溜滑,亦如我东巷肆中,口诵《林将军传》。

读者乍止,那么两人弹琵琶,一人响叠钲。

                  《热河日记·关帝庙记》

按:

中国封建统治者一贯鄙视乃至敌视通俗文学作品,其中遭冲击尤烈者除《水浒传》外,便当数《金瓶梅》与《西厢记》。

《热河日记》中没有关于《金瓶梅》的记载,只是关于流传已久,几乎众所周知的《水游传》与《西厢记》,朴趾源却是在书中多次提及,他对旧辽东城门外关帝庙庙会的记载就证明了这两部作品在辽东的普遍流传。

在旧辽东城门外关帝庙庙会上见到说书艺人讲唱盛况后,朴趾源很自然地将中国与朝鲜两国的通俗文学的重要传播方式,即说书讲唱的形态作了一番比较。

他发觉有两点完全相同:

其一是“目不知字而口角溜滑”,即说书先生自己未必识字,但四处不断的讲唱已使他对作品内容极为熟悉;其二,讲唱有音乐伴奏,专门是说书先生讲完一段落稍事休息时,琵琶与响钲的乐声可继续吸引听众而不至于散场。

固然,中国现在许多地址的说书已没有音乐伴奏,其实朝鲜的情形也一样如此,李朝士人赵秀三《秋斋集》卷七“记异”中关于以“口诵谚课稗说”谋生的“传奇叟”的记载,完全能够证明这一点。

寺观及庙堂,对门必有一座戏台,皆架七梁,或架九梁,高深雄杰,非店舍所比,不假设是深广,难容万众,凳桌椅兀,凡系坐具,动以千计,丹舮精侈。

沿道千(十)里,往往设芦簟,为高台像楼阁宫殿之状,而结构之工,更胜瓦甍。

或扁以中秋庆贺,或扁以中元佳节。

小小村坊无庙堂处,那么必趁上元、中元,设此簟台,以演诸戏。

尝于古家铺道中,车乘连系不绝。

女子共载一车,不下七八。

皆凝妆盛饰。

阅数百车,皆村妇之观小黑山场戏,日暮罢归者。

                 《热河日记·驲泛随笔》

按:

在清朝,戏曲演出虽未被绝对禁止,但内容、地址与时刻方面都有着严格的限制。

就内容而言,“神仙道扮及义夫节妇、孝子顺孙、劝人为善者,不在禁限”,但“历代帝王后妃及先圣先贤、忠臣烈士神象”是不准妆扮的,更没必要说被视为“诲淫诲盗”的《西厢记》与《水浒传》。

就时刻而言,那么天黑后不准演出,不然,“将为首之人,照违制律杖一百,枷号一个月;不行查拿之地址保甲,照不该重律杖八十;不实力奉行之文武各官,交部议处。

”(注:

《大清律例按语》卷六十九“刑律杂犯”,转引自王利器辑录《元明清三代禁毁小说戏曲史料》。

)当场点而言,如盛京等地在雍正、乾隆间就禁止演出。

可是朴趾源关于辽东见闻的描述,却使咱们看到了本地戏曲演出的盛况。

古时城市与乡村的寺观与庙堂不知有几何,据“对门必有一座戏台”一语,能够想见戏台的数量之多;而其结构之精致,场面之壮观,也都曾使朴趾源赞扬不已。

确实是没有庙堂的小村坊,过节时也要搭台演戏。

尽管政府在禁止演戏,但朴趾源亲眼目击的盛况,却正与禁令成鲜明对照,这说明作为通俗文学要紧样式之一的戏曲,在辽东已极为普及,观赏戏曲演出那么成为广大百姓最重要的娱乐方式之一。

由于违碍之故,清朝人一样不敢将这种实情形诸笔墨,因此咱们应该感激朴趾源,他生动而具体的描述,给中国俗文学史的研究提供了一份宝贵的资料。

道傍连簟蔽阳,处处设戏,有演《三国志》者,有演《水浒传》者,有演《西厢记》者,高声唱词,弹吹并作。

                  《热河日记·关内程史》

按:

这是朴趾源七月三十日在三河县城外的香林庵见到的情景,他显然是又遇上了庙会或赶集。

朴趾源看到的《西厢记》演出无疑地是戏曲演出,同时他还看到了依照小说《三国演义》、《水浒传》移值改编的戏曲演出。

那个地址戏曲演出的盛况与辽东并无甚不同,但距京城仅百里之遥的三河县却在公开演出“诲淫诲盗”的剧目,这正是对政府禁令的莫大挖苦。

近世杂剧演《西厢记》那么倦焉思睡,演《牡丹亭》那么洒然改听。

此虽闾弄鄙事,足验风俗趣尚随时迁改,士医生思复古乐。

不知改腔易调,乃遽毁钟改管;欲寻元声,以至人器俱亡。

是何异于随矢画鹄、恶醉强酒乎?

                   《热河日记·忘羊录》

按:

这是中国方面接待官员王鹄汀与朴趾源笔谈时所言,朴趾源记载此事,表示了他对王鹄汀这一意见的重视,或许他也很赞同“风俗趣尚随时迁改”的观点,而证明该观点的例子,那么是《西厢记》上演之频繁,已到了令人厌烦的程度。

据《热河日记》的记载能够了解到,确实是在京城中,连官员们也在观看《西厢记》。

政府的禁令无法阻止《西厢记》的演出,结果反而是人们看得发腻,才产生了厌倦心情。

可是代替《西厢记》位置的却是汤显祖的《牡丹亭》,这也是被封建正统士人视为“诲淫”的一部作品。

关于乾隆时戏曲传播进程中的这一转变的记载,一样是一条不可多得的史料。

八月十三日,乃皇帝万寿节,前三往后三日皆设戏。

千官五更赴阙候驾,卯正入班听戏,未正罢出。

戏本皆朝臣献颂诗赋假设词,而演为戏也。

另立戏台于行宫东,楼阁皆重檐,高可建五丈旗,广可容数万人。

设撤之际,不相罥碍。

台左右木假山,高与阁齐,而琼树瑶林,蒙络其上,剪彩为花,缀珠为果。

每设一本,呈戏之人,无虑数百,皆服锦锈之衣;逐本易衣,而皆汉官袍帽。

其设戏之时,暂施锦步障于戏台阁上,寂无人声,只有靴响。

少焉,掇帐,那么已阁中山峙海涵,松矫日翥,所谓《九如歌颂》者即是也。

歌声皆羽调倍清,而音律皆高亮,如出天上,无清浊相济之音,皆笙箫篪笛钟磬琴瑟之声,而独无鼓响,间以叠钲。

倾刻之间,山移海转,无一物参差,无一是倒置。

自黄帝、尧、舜,莫不像其衣冠,随题演之。

                  《热河日记·山庄杂记》

按:

清中央政府制订了禁毁通俗文学的法令,可是封建统治者自己也有娱乐的要求,他们能够不在意禁令而尽情享受。

关于这种“只许州官纵火,不准百姓点灯”的现状,固然可不能有人公布抗议,乃至在著述中也不敢明确提及。

可是作为外国使臣的朴趾源却没有这种顾忌,他记下了在承德避暑山庄参加观戏盛典的这一见闻。

朴趾源还具体开列了从《九如歌颂》到《万寿无疆》等八十出剧目的清单,此处不作赘引,而上述引文最后提到的“自黄帝、尧、舜,莫不像其衣冠,随题演之”的现象,那么明显地违背了“大清律”中,“凡乐人搬做杂剧戏文,不准妆扮历代帝王后妃及先圣先贤、忠臣烈士神像”的禁令;而且,雍正帝曾经明令各省地址,禁止指称万寿而聚集于梨园观戏,他还严词强调:

“倘地址有司,不行禁止,经朕访闻,定照欺罔之律定罪,着将此通行各省,并转饬各府州县,咸使闻知。

”(注:

《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五十六。

)下此禁令的缘故之一是为了避免“糜费”,而朴趾源现在见到的景象,却是奢侈铺张,无以复如。

不必细作对照也能够明白,乾隆帝在庆贺七十大寿时的做法既违背了“大清律”,又不遵守其父皇雍正帝的有关训令。

可是在“朕即法律”的封建时期,谁都可不能去对这种问题提出愚蠢的质疑,一样也不肯留下形容的笔墨为自己种下祸端,而正因为如此,《热河日记》中的记载便尤足宝贵。

圣道益远,夷狄迭主中夏,各以其道交乱天下,正学茫茫不绝如带,安知千载以后,不以《水浒传》为正史耶?

                 《热河日记·还燕道中录》

按:

那时李朝尽管被迫臣服于满清,但却一直在追思亡明,并视满清政府为“胡人”的朝廷。

朴趾源从渡过鸭绿江的第一天起,就始终以如此的观念看待所见所闻。

他在《渡江录序》中说得很清楚:

“崇祯十七年,毅宗烈皇帝殉社稷,明室亡。

于今百三十余年,曷至今称之?

清人入主中国,而先王之制度,变而为胡,环东土数千里,划江而为国,独守先王之制度,是明明室犹存于鸭水以东也。

虽力不足以攘除戎狄,肃清中原,以光复先王之旧,然皆能遵崇祯,以存中国也。

”关于《水浒传》,李朝士人也持厌弃态度,李颐命在《疏斋集》卷二十中的一段评论就很有代表性:

“至于《水浒》,那么极形容群盗猖獗横行之状,故明末流贼悉效此,其标扬名称,以闯天王之类,即梁山泊玉麒麟、九文(纹)龙之遗法,其弊已明著矣。

”在朴趾源上述这段话中,满清统治与《水浒传》都被置于厌弃的地位,只是相较之下,那时李朝士人似更厌恶前者。

《樵史》一卷,不知何人所著,记明室乱亡之由,以寓悲忿。

其载客氏及杀熊廷弼事,颇多异闻。

又咎万历自救朝鲜,府库空虚,人民流离,而在朝之臣,罔知所措手。

有一妄人,言采矿于时相,遂欣然行之,民益大困,皆化为盗贼,以至于亡。

言多悲切,与正使读之不觉涕零,第缘行忙未之誊。

此系禁书,只此誊本云。

                  《热河日记·口外异闻》

按:

《樵史》是指《樵史通俗演义》,这是问世于清初顺治间的一部闻名的时事小说。

全书共八卷四十回,朴趾源言“一卷”似也非误记,因为观其所述诸事,正是《樵史》第一卷中的内容,在后四卷中,作者还描述了魏忠贤倒台、李自成起事、崇祯帝自缢和南明弘光小朝廷的成立与衰亡等明清鼎革之际的各重大历史事件。

这部小说的作者创作时怀有追求实录的责任感,并按原始面貌载录了较多的历史文献,在满清政府成心窜改乃至销毁那时的文献、掩盖某些事实真相时,《樵史》也就具有较高的史学价值,而这恰恰正是它被列为禁书的缘故。

在创作《樵史》时,作者的心情是“或悄焉以悲,或戚焉以哀,或勃焉以忠,或怃焉以惜”(注:

樵子:

《樵史通俗演义序》。

),这种凄凉悲伤的心情深深感动了朴趾源,使他“读之不觉涕零”。

李朝君臣对中国是不是还有光复志士活动一直表示关注,对《樵史》如此的作品自然额外重视,该书的内容也确实引发了朴趾源的强烈共鸣。

反过来,在满清统治者眼中,《樵史》的政治性内容更具危险性,对它的禁毁也更严厉。

关于满清政府禁毁书籍的政策,李朝士人并非一概否定或确信,他们事实上将被禁毁书籍分成两类而别离对待。

关于可能动摇封建伦理道德的全然或危及封建统治的那些通俗文学作品,他们一样主张禁毁,因此赞同满清政府的禁毁方法。

如李颐命训斥小说“足以乱天下风俗”时曾欣喜地说:

“近闻清人发令禁小说”(注:

李颐命:

《疏斋集》卷二十。

);李德懋力陈“小说最坏人心术”也赞颂道:

“幸假设中国有人,挽回世运,丞下新令,溥天之下,烧其旧书,禁其新书,或有犯者,严其条法。

”(注:

李德懋:

《婴处杂稿》一。

)最后,李朝政府也终于在正祖十年(清乾隆五十一年,1786)正式宣布禁毁小说。

同时,慕明恶清的立场又使得李朝士人十分关注与同情那些抨击满清王朝的作品,专门是明遗民的著述的命运。

这方面最典型的例证,即是朴趾源明知《樵史通俗演义》是一部禁书,可是他却“与正使读之不觉涕零”。

这部通俗小说在今日犹存实属侥幸,而朴趾源的有关记载又一次成了独家史料,人们据此能够明白,是地下抄本的流传才使得它终于没有散佚。

只是,由于行色匆匆,朴趾源终于没来得及誊录《樵史通俗演义》,今查崔溶澈、朴在渊辑录的《韩国所见中国通俗小说书目》,也没有发觉有关韩国庋藏《樵史通俗演义》的著录。

或许,自朴趾源当面错过以后,这部那时在中国几乎失传的小说,再也没机遇传入朝鲜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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