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县农网改造升级10KV及以下工程施工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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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川县农网改造升级10KV及以下工程施工合同
江川县2013年农网改造升级10KV及以下工程
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北京广业机电建筑安装责任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省北京广业大厦705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
)
地址:
为确保江川县2013年农网改造升级10KV及以下工程按时、按质完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工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江川县2013年农网改造升级10KV及以下工程
工程范围:
详见附件-江川县2013年农网改造升级10KV及以下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承包范围
二、工程承包范围形式
1、施工范围:
按图施工。
(2013年农网改造10KV以下工程图及项目表)
2、工程内容:
材料计划、铁附件组装,金具组装、拉线拉盘安装、施放线、变压器安装,JP柜安装,户表安装、接地系统安装、拆旧工程。
杆塔组立、架线安装、进户线安装、断路器、避雷器安装、杆塔及设备接地调试、工程资料、铁塔基础组立(含砂石、水泥、钢筋)、青苗补偿、拆旧工程、拉盘安装、线路运行维护表示的安装、材料运输、以及完成甲乙双方会审认可的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说明书规定的其他安装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并投入运行,最终达到验收标准。
3、承包形式:
本工程按包工不包主材的方式进行承包。
4、工期要求:
乙方承诺按甲方要求的工期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质量合格,满足国家规范标准。
6、缺陷责任期:
按国家规定的缺陷责任期限。
7、施工费的确定方式:
施工费按工程单价乘工程竣工经三方验收确认的工程量进行确定。
三、合同单价
序号
施工项目
单价(元)
工程范围
1
铁塔组立
xxx/基
包括基坑开挖、杆塔接地及调试、混凝土浇筑工程,含吊车费用及基础沙、石、水泥钢筋费用,青苗补偿、以竣工验收合格为准。
(含相应拆旧费用)
2
电杆组立
xxx/基
包括基坑开挖、杆塔接地及调试、拉盘制作、拉线安装工程,青苗补偿、以竣工验收合格为准。
(含相应拆旧费用)
3
放紧线
xxx/公里
包括铁附件、金具、绝缘子安装工程,断路器及避雷器安装、断路器设备接地以竣工验收合格为准。
(含相应拆旧费用)。
4
配变安装
xxx/台
包括台变铁附件、金具、绝缘子、横担、JP柜安装工程,以竣工验收合格为准。
(含相应拆旧费用)
5
户表安装
xxx/户
包括下户线、进户线安装工程,以竣工验收合格为准。
(含相应拆旧费用)
四、工程量的确定
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禁止乙方擅自超设计范围,更改设计标准实施工程,未经书面批准擅自施工的,甲方将不予认可,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最终结算工程量以工程竣工经三方验收确认的数据为准。
五、工程管理要求
1、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满足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基建工程质量控制标准(WHS)》(2012版)、《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质量管理规定》、《10kV~500kV输变电及配电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标准》及《北京电网公司10kV及以下农网工程施工工艺质量控制规范(试行)》相关规定。
验收标准、杜绝质量事故和四级及以上质量事件。
2、安全要求:
工程开工前,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安全协议,并按协议内容履行各自的安全责任。
(一)杜绝较大及以上电力安全事故和设备事故;
(二)杜绝一般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
(三)杜绝有责任的一般电力安全事故和设备事故;
(四)杜绝恶性误操作事件;
(五)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
(六)不发生有责任的三级及以上事件;
(七)不发生违反调度纪律的事件;
(八)不发生火灾事故;
(九)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生产性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
(十)不发生造成不良影响的安全事件
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监理人员的管理。
4、资料要求:
4.1在合同签字后7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下述文件:
(a)综合的和详细的进度计划。
(b)拟用于该工程的施工机具清单。
(c)现场管理组织和关键人员安排。
(d)劳动力和管理人员需求计划。
4.2、工程竣工时,应将下列资料移交甲方:
(a)修改后的竣工图;
(b)设计变更通知书(包括施工图会审纪要);
(c)承包人购买的原材料(半成品)及设备、器材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或试验记录、材料代用清单、材料使用清册、材料来源依据等;
(d)工程试验报告或记录;
(e)未按设计施工的各项明细表及附图;
(f)施工缺陷处理明细表及附图;
(g)工程开工、竣工报告;
(h)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签证书。
4.3、工程竣工时,应将下列施工(或安装、调试)记录(或报告)移交项目建设单位:
(a)基础工程施工检查记录表;
(b)铁塔工程施工检查记录表;
(c)导、地线压接、补修施工检查记录表;
(d)架线弛度施工检查记录表;
(e)跳线安装记录表;
(f)附件安装记录表;
(g)交叉跨越及风偏记录表;
(h)接地施工检查记录表;
(i)通道处理检查记录表;
(j)其他有关的记录表等。
移交给甲方的各种资料和记录必须齐全,装订整齐,一式三份。
4.4、各种施工记录必须按原始记录填写,经驻现场监理工程师中间检查合格并签署意见。
4.5、以上所有资料均应按电子化移交的相关规定提交电子化文件。
5、工程材料
5.1乙方必须使用甲方在江川县城农网项目部材料仓库提供的设备、材料,并且确保完工工程的材料、设备质量与领用时的一致。
5.2乙方领取材料时,应核对甲方设备、材料数量,检查、材料质量。
并以此与甲方在工程中使用的设备,材料数量进行核对结算。
5.3乙方应加强领出设备、材料的管理,如发生丢失、损坏(发料过程中的损坏,乙方不予承担),责任由乙方承担。
5.4甲方要严格执行北京供电局城农网项目材料仓库和甲方对工程物资的管理规定,及时做好竣工工程剩余物资的退、入库工作。
6、单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必须提供该单项工程的出村证明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册,不差欠农民工工资审查表用作付款依据。
6、若遇工程不合格项,且该项工程整改两次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
7、工程以单项展开,若单项工程未能按甲方标准要求完成者,不得进行下一单项工程施工,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8、本工程不允许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六、乙方违约的处理
1、施工工期:
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工程未能按期竣工,发包人可按每超出1天扣除施工违约金额的10%对承包人进行违约处理,但累计不超过施工费用的10%。
由于建设单位物资供应不到位导致工程未能按期竣工的,施工工期顺延。
2、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南方电网公司《基建工程质量控制作业标准》,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发包人可按每发生1次扣除施工费用的0.1%对承包人进行违约处理处理,但累计不超过合同费用的10%。
①未按照经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
②未按规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③未按规定对隐蔽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和记录的。
④未按规定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现场取样,未按规定送交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监督的。
⑤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及不服从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和项目监理部管理以及监理工程师指令的(包括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会议纪要等)。
⑥施工期间,因为质量原因被责令停工的。
⑦对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引起的工程质量缺陷及工程质量事故的。
⑧违反建设单位《项目质量管理标准》规定条款的其他行为。
⑨存在的工程质量缺陷未按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及监理工程师要求时限整改完成的。
3、安全文明施工
(1)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引起的人身死亡事故的。
发包人可扣除全部施工违约金额对承包人进行违约处理处理。
(2)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造成损失的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并且发包人可按每发生1次扣除施工违约金额的0.5%对承包人进行违约处理处理,但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
a.施工单位组织保障体系(施工项目部)不健全的和未设立专职安全员和班组安全员等;
b.未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处罚规定、安全教育规定等规章制度不健全的;未严格执行南方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标准表式(2011版)》、《电网建设施工作业指导书》《基建工程质量控制作业标准(WHS)》的。
c.未按要求每月召开一次安全文明施工例会组织对相关制度、管理要求、管理标准进行学习及每月未组织召开工地例会的
d.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不到位的;
e.应急预案不完善,危险因素预控不到位的;
f.施工人员未按规定接受职业和安全教育培训、违约处理,或者培训、违约不合格擅自上岗作业;所有用工人员未签订用工协议,未经三级教育培训就上岗的。
g.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引起设备事故的;
h.施工期间,因为安全原因被责令停工的;
i.安全防护设施不符要求的;
j.施工临时用电不符要求的;
k.施工机械不符要求的;
L.现场文明施工不符要求的;
M.违反建设单位《项目安全文明管理标准》规定条款的其他行为。
N.擅自操作电气运行设备的;
O.发生人身事故、恶性误操作事故、设备事故及涉及行风政风事件的;
(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的习惯性违章行为按《北京供电局安全生产反违章管理标准》进行管理和处罚。
a.施工人员发生违章的,分别给予A类违章每次800元、B类违章每次500元、C类违章每次200元。
施工队伍1个月内连续发生A类违章3次、B类违章5次、C类违章10次,且限期未按要求整改的,终止其承包合同。
b.凡违反《北京电网公司公司执行“两票”八条禁令》的给予每次10000元的处罚,且限期未按要求整改的,终止其承包合同。
4、现场管理
(a)施工范围严格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不允许发生越线施工或因越线施工引起的一切矛盾和纠纷,否则引起的后果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b)因工程建设引起,使周围绿化、耕种土地原有灌溉系统、建构筑物等遭到破坏的恢复是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应认真、彻底、不遗留任何问题的解决好;
(c)施工之前要认真查阅设计和有关资料,确认有无地下管线;
(d)线路工程架线时跨越电力线、通讯线、铁路、公路及堤防、水库附近基础施工的申请手续,均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线路部分);
(e)线路参数的测量、线路投产时的绝缘测试及核相、启动方案的编写等由承包人负责;
(f)设备、器材应进库的必须要进库存放,库房必须满足设备、器材保管的要求;
(g)工程建设过程中,承包人对外的交涉与纠纷,以及所造成的损失,除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者外,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如确需发包商进行协调时,协调解决问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仍由承包人承担。
5、验收
承包人发生不影响使用功能的一般性施工质量问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修复,费用由责任方负责;当发生特别严重的施工质量事故时,项目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须赔偿对方损失,赔偿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缴纳罚款,罚款最高限额不超过受损失费用的50%。
6、资料配合、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完善各相关单项工程数据采集,并及时报甲方完成各单项竣工申报。
未按指定要求完成,由此造成各单项竣工无法申报由甲方相应扣除乙方施工费。
七、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一经发现,立即停止施工,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八、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的约定:
不予调整
九、现场产生的窝工、停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质量条款及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量20%,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乙方累计完成全部合同工程量的40%。
甲方累计支付合同价款的20%;待甲方完成工程竣工结算、财务决算结束3个月内支付剩余全部工程款后,累计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95%;质保期一年后,支付尾质保款5%。
2、工程验收出现质量及工艺问题由甲方责成乙方整改,其费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不整改则由甲方自己找施工队整改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一、保修条款:
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从工程验收合格,投入运行之日起计算),保修期满未发生施工质量问题,甲方即向乙方付清质量保证金。
十二、特种人员相关团体保险由甲方和乙方协商并由甲方购买,其费用由各施工队分摊,并从施工费扣除。
十三、费用支付以转账支票或电汇方式进行。
十四、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因不可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本合同共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执二份。
补充条款:
拆除导线及相关设备由乙方完整交给甲方仓库保管并交给建设方,如乙方没完全交给甲方,造成材料丢失由乙方负责,并由甲方从相关施工费扣除,(本合同由甲方制定并解释,由甲方和乙方执行。
)
合同订立时间:
2013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法定(或授权委托)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附件
江川县2013年农网改造升级10KV及以下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承包范围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