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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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总说明
(上)
一、《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预算定额,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不适用于维修工程。
二、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共分上、中、下册。
上册包括:
第一册“通用项目”;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册“桥涵工程”;中册包括:
第四册“隧道工程”;第五册“给水工程”;第六册“排水工程”;下册包括:
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第八册“路灯工程”。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社会平均标准,是编制市政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并适当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关于人工工日消耗量及人工单价的取定:
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工资单价含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及劳动保护费等,结合我省2003年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了2004年度的调整指数取定如下:
1.除土、石方工程人工单价按22元/工日外,通用项目、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给水工程的管道附属构筑物、排水工程(不含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人工均按26元/工日;
2.给水工程(不含管道附属构筑物)、排水工程的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路灯工程人工按28元/工日。
七、关于材料消耗量:
1、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
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定额中混凝土的养护,除另有说明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3、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
4、材料预算价由原价或供应价、运杂费、采购费、保管费等组成。
本定额提供的材料预算价为贵阳地区2004年基期价格,实际使用时按甲、乙双方合同约定的价格计算。
5、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为计量单位。
八、关于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
1、本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用量包括了施工机械幅度差。
2、本定额未包括随工人班组配备并依据班组产量计算的单位价值2000元以下的小型施工机械或工具使用费,价值2000元以下的小型施工机械或工具使用费已考虑在措施费中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项下。
九、定额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要的人工和机械消耗量。
成品是指单件体积在0.04m3以内,重量在100kg以内的各类小型构件;半成品是成型钢筋、水泥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
十、本定额施工用水、电是按施工现场有水、电供应考虑的。
十一、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考虑在定额内。
十二、本定额与省颁其他通用工程计价定额的关系:
凡本定额包含的项目,应按本定额项目执行;本定额缺项部份,可按有关册、章说明执行相关定额,并按照“使用何种定额即严格执行其配套费用标准”的原则。
十三、本定额中用“()”表示的材料消耗量,属未计价材,其价格均未计入直接工程费内。
十四、本定额中注明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五、定额缺项部份需要编报补充定额的,按照编报补充定额的程序,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报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十六、本定额与《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执行界线如下图所示:
1、给水管道:
2、排水管道:
3、供热管道:
4、煤气管道:
第一册通用项目
册说明
一、《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第一册“通用项目”(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实体项目:
土石方工程、护坡挡土墙、打拔工具桩、装饰工程、拆除工程;措施项目:
围堰工程、脚手架支撑及其他工程等。
二、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其他专业册(专业册中指不适用于本定额的除外)。
三、本定额中的大型机械是按《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机械的种类、型号、功率等分别考虑的,在执行中应根据企业的机械组合情况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别套定额。
四、定额子目表中的施工机械是按合理的机械进行配合。
五、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第一部分:
实体项目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
一、本章定额均适用于各类市政工程(除有关专业册说明了不适用本章定额外)。
二、干、湿土的划分首先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8,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
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
三、挖土机在垫板上作业,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5(挖淤泥、流砂项目除外),搭拆垫板的人工、材料和辅机摊销费另行计算。
四、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的平均土层厚度<30cm时,其推土机台班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乘以系数1.17。
五、在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以系数1.20。
先开挖后作挡土板支撑的不属于挡土板支撑下挖土。
六、挖密实的钢碴,按挖四类土人工乘以系数2.50,机械乘以系数1.50。
七、0.2m3抓铲挖土机挖土、淤泥、流砂按0.5m3抓铲挖掘机挖土、淤泥、流砂定额消耗量乘以系数2.50计算。
八、石方爆破定额是采用炮眼法松动爆破、电雷管导电起爆和无地下渗水、积水的施工条件考虑编制的,覆盖和防水材料未包括在定额内。
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可以换算,雷管数量不变,扣除胶质导线用量,换为导火索,导火索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打眼爆破若要达到石料粒径要求,所增加的费用另计。
九、城镇控制爆破是按爆破开挖区域最外边缘到周边需保护的建筑物群或重要设施之间相距100~200m作为编制爆破孔网参数与计算覆盖材料的,
如距离不同时,定额消耗量(除硝铵炸药外)按下表乘系数:
距离
200~300m
50m~100m
30m~50m
15m~30m
10m~15m
10m以内
系数
0.85
1.15
1.3
1.5
1.8
2.0
当距离爆区300m以外有需防护的建筑物群或重要设施时,按本章其他石方爆破定额执行。
十、石方爆破人工摊座只适用于石方爆破后的平基、沟槽、基坑,人工凿石的平基、沟槽、基坑不得套用人工摊座定额。
十一、本定额不包括现场障碍物清理,障碍物清理费用另行计算。
发生倒土费用时,按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十二、本章定额中为满足环保要求而配备了洒水汽车在施工现场降尘,若实际施工中未采用洒水汽车降尘的,在结算中应扣除洒水汽车和水的费用。
十三、混凝土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在0.04m3以内,重量在100kg以内的各类小型构件。
小型构件、半成品运输系指从预制、加工场地、取料中心至施工现场堆放使用中心的距离超出150m的运输。
施工现场150米范围内的小型构件及半成品运输均已包含在定额中,不得另行计算。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定额的土、石方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
二、土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的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
石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加允许超挖量。
开挖坡面每侧允许超挖量:
松、次坚石20cm,普坚石15cm。
三、人工铺草皮工程量以实际铺设的面积计算,花格铺草皮中的空格部分不扣除。
花格铺草皮,设计草皮面积与定额不符时可以调整草皮数量,人工按草皮增加比例增加,其余不调整。
四、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石方工程量按有关规定如实计算。
管沟回填土应扣除管径在200mm以上的管道、基础、垫层和各种构筑物所占的体积。
五、挖土放坡和沟、槽底加宽应按图纸尺寸计算,如无明确规定,可按下表计算:
放坡系数
土壤类别
放坡起点
深度(m)
机械开挖
人工开挖
坑内作业
坑上作业
一、二类土
1.20
1:
0.33
1:
0.75
1:
0.50
三类土
1.50
1:
0.25
1:
0.67
1:
0.33
四类土
2.00
1:
0.10
1:
0.33
1:
0.25
管沟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 单位:
cm
管道结构宽(cm)
混凝土管道
基础90°
混凝土管道基础>90°
金属管道
构筑物
无防潮层
有防潮层
50以内
40
40
30
40
60
100以内
50
50
40
250以内
60
50
40
挖土交接处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
如在同一断面内遇有数类土壤,其放坡系数可按各类土占全部深度的百分比加权平均计算。
管道结构宽:
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算,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外缘计算,如设挡土板则每侧增加10cm。
六、土石方运距应以挖土重心至填土重心或弃土重心最近距离计算,挖土重心、填土重心、弃土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如遇下列情况应增加运距:
1、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在15%以上,推土机、铲运机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斜道运距按斜道长度乘以以下系数:
项目
推土机、铲运机
人力及人力车
坡度(%)
5~10
15以内
20以内
25以内
15以上
系数
1.75
2
2.25
2.5
5
2、采用人力垂直运输土、石方,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7m计算。
3、拖式铲运机3m加27m转向距离,其余型号铲运机加45m转向距离。
七、沟槽与基坑的划分:
底宽5m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按沟槽计算;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且底面积在100m2以内的按基坑计算。
平整场地与一般土石方的划分:
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土按平整场地计算,超过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计算。
八、机械挖土方中如需人工辅助开挖(包括切边、修整底边),机械挖土按实挖土方量计算,人工挖土方量按实套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5。
九、石方爆破基底人工摊座以m2为计量单位,基底面积根据设计需要摊座的面积,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
十、土壤及岩石分类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土壤及岩石类别
土壤及岩石名称
天然湿度下平均容重kg/m3
极限压碎强度kg/cm2
用轻钻孔机钻进1m耗时(1m/min)
开挖方法及工具
紧固系数(f)
计价定额分类
Ⅰ
砂
1500
用
尖
锹
开
挖
0.5
~
0.6
一
类
砂壤土
1600
腐植土
1200
泥炭
600
Ⅱ
轻壤土和黄土类土
1600
用
锹
开
挖
并
少
数
用
镐
开
挖
0.6
~
0.8
二
类
潮湿而松散的黄土,软的盐渍土和碱土
1600
平均15㎜以内的松散而软的砾石
1700
含有草根的密实腐植土
1400
含有直径在30㎜以内根类的泥炭和腐植土
1100
掺有卵石、碎石和石屑的砂和腐植土
1650
含有卵石或碎石杂质的胶结成块的填土
1750
含有卵石、碎石和建筑料杂质的砂壤土
1900
Ⅲ
肥粘土其中包括石炭纪、侏罗纪的粘土和冰粘土
1800
用
尖
锹
并
同
时
用
镐
开
挖
(30%)
0.81
~
1.0
三
类
重壤土、粗砾石、粒径为15~40㎜的碎石和卵石
1750
干黄土和掺有碎石或卵石的自然含水量黄土
1790
含有直径大于30㎜根类的腐植土或泥炭
1400
掺有碎石或卵石和建筑碎料的壤土
1900
土壤及岩石类别
土壤及岩石名称
天然湿度下平均容重kg/m3
极限压碎
强度kg/cm2
用轻钻孔机钻进1m耗时(1m/min)
开挖方法及工具
紧固系数(f)
计价定额分类
Ⅳ
含碎石重粘土、其中包括侏罗纪和石炭纪的硬粘土
1950
用
尖锹
并
同
时
用
镐
和
撬
棍
开
挖
(30%)
1.0
~
1.5
四
类
含有碎石、卵石、建筑碎料和重达25㎏的顽石(总体积10%以内)等杂质的肥粘土和重壤土
1950
冰碛粘土,含有重量在50㎏以内的巨砾,其含量为总体积10%以内
2000
泥板岩
2000
不含或含有重量达10㎏的顽石
1950
Ⅴ
含有重量在50㎏以内的巨砾(占体积10%以上)的冰碛石
2100
小
于
200
小
于
3.5
部分用手凿工具,部分用爆破来开挖
1.5
~
2.0
松
石
硅藻岩和软白垩岩
1800
胶结力弱的砾岩
1900
各种不坚实的片岩
2600
石膏
2200
Ⅵ
凝灰岩和浮石
1100
200
~
400
3.5
用风镐和爆破法来开挖
2
~
4
次
坚
石
松软多孔和裂隙严重的石灰岩和介质石灰岩
1200
中等硬变的片岩
2700
中等硬变的泥灰岩
2300
Ⅶ
石灰石胶结的带有卵石和沉积岩的砾石
2200
400
~
600
6.0
用爆破方法开挖
4
~
6
次
坚
石
风化的和有大裂缝的粘土质砂岩
2000
坚实的泥板岩
2800
坚实的泥灰岩
2500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土壤及岩石类别
土壤及岩石名称
天然湿度下平均容重kg/m3
极限压碎
强度kg/cm2
用轻钻孔机钻进1m耗时(1m/min)
开挖方法及工具
紧固系数(f)
计价定额分类
Ⅷ
砾质花岗岩
2300
600
~
800
8.5
用爆破方法开挖
6~
8
次
坚
石
泥灰质石灰岩
2300
粘土质砂岩
2200
砂质云母片岩
2300
硬石膏
2900
Ⅸ
严重风化的软弱的花岗岩、片麻岩和正长岩
2500
800
~
1000
11.5
用爆破方法开挖
8
~
10
普
坚
石
滑石化的蛇纹岩
2400
致密的石灰岩
2500
含有卵石、沉积岩的碴质胶结的砾岩
2500
砂岩
2500
砂质石灰质片岩
2500
菱镁矿
3000
Ⅹ
白云岩
2700
1000
~
1200
15.0
用爆破方法开挖
10
~
12
坚固的石灰岩
2700
大理岩
2700
石灰岩质胶结的致密砾石
2600
坚固砂质片岩
2600
Ⅺ
粗花岗岩
2800
1200
~
1400
18.5
用爆破方法开挖
12
~
14
特
坚
石
非常坚硬的白云岩
2900
蛇纹岩
2600
石灰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之卵石的砾石
2800
石英胶结的坚固砂岩
2700
粗粒正长岩
2700
Ⅻ
具有风化痕迹的安山岩和玄武岩
2700
1400
~
1600
22.0
用爆破方法开挖
14
~
16
片麻岩
2600
非常坚固的石灰岩
2900
硅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之卵石的砾岩
2900
粗石岩
2600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土壤及岩石类别
土壤及岩石名称
天然湿度下平均容重kg/m3
极限压碎强度kg/cm2
用轻钻孔机钻进1m耗时(1m/min)
开挖方法及工具
紧固系数(f)
计价定额分类
ⅩⅢ
中粒花岗岩
3100
1600
~
1800
27.5
用爆破方法开挖
16
~
18
特
坚
石
坚固的片麻岩
2800
辉绿岩
2700
玢岩
2500
坚固的粗石岩
2800
中粒正长岩
2800
ⅪⅤ
非常坚固的细粒花岗岩
3300
1800
~
2000
32.5
用爆破方法开挖
18
~
20
花岗片麻岩
2900
闪长岩
2900
高硬度的石灰岩
3100
坚固的玢岩
2700
ⅩⅤ
安山岩、玄武岩、坚固的角页岩
3100
2000
~
2500
46.0
用爆破方法开挖
20
~
25
高硬度辉绿岩和闪长岩
2900
坚固的辉长岩和石英岩
2800
ⅩⅥ
拉长玄武岩和橄榄玄武岩
3300
大于
2500
大于
60
用爆破方法开挖
大于
25
特别坚固的辉长辉绿岩,石英石和玢岩
3000
第二章护坡、挡土墙
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市政工程的护坡和挡土墙工程。
二、挡土墙工程需搭脚手架的执行脚手架定额。
三、毛石如需冲冼时(利用旧料),每立方米毛石增加:
人工0.24工日,水0.5m3。
第二章护坡、挡土墙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毛石护底、护坡不同平面厚度以m3计算。
二、浆砌料石、预制块的体积按设计断面以m3计算。
三、浆砌台阶以设计断面的实砌体积计算。
四、砂石滤沟按设计尺寸以m3计算。
五、挡土墙(含挡土墙基础)按设计尺寸以m3计算。
第三章打拔工具桩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市政各专业册的打、拔工具桩。
二、定额中所指水上作业,是指距离岸线1.5m以外或者水深在2m以上的打拔桩;距离岸线1.5m以内,且水深在1m以内者,按陆上作业考虑;
距离岸线1.5m以内,如水深在1m以上2m以内,其工程量按水、陆各50%计算。
三、水上打拔工具桩按二艘驳船捆扎成船台作业,驳船捆扎和拆除费用按第三册“桥涵工程”相应定额执行。
四、打拔工具桩均以垂直桩为准,如遇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按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5。
五、导桩及导桩夹木的制作、安装、拆除已包括在相应定额中。
六、圆木桩按疏打计算;钢板桩按密打计算;如钢板桩需要疏打时,按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05。
七、打拔桩架90度调面及超运距移动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子目中。
八、竖、拆0.6t柴油打桩机架按第三册《桥涵工程》相应定额执行。
九、钢板桩和木桩的防腐费用等,已包括在其他材料费中。
十、定额中钢板桩含量为摊销量。
第三章打拔工具桩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圆木桩:
按设计桩长L(检尺长)和小头直径D(检尺径)计算圆木桩体积。
二、钢板桩:
以t为单位计算。
三、凡打断、打弯的桩,均需拔除重打,但不重复计算工程量。
四、竖、拆打拔桩架次数,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
如无规定时按打桩的进行方向:
双排桩每100延长米、单排桩每200延长米计算一次,
不足一次均各按一次计算。
五、打拔桩土质类别的划分,见打拔桩土质类别划分表。
六、本册定额仅列甲乙级土项目,如遇丙级土时,按乙级土的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43。
打拔桩土质类别划分表
土壤级别
鉴别方法
说明
砂夹层情况
土壤物理力学性能
每10m平均沉桩时间(min)
砂层连续厚度(m)
砂粒种类
砂层中卵石含量(%)
孔隙比
天然含水量(%)
压缩系数
静力触探值
动力触探击数
甲级土
>0.8
>30
≥0.05
<30
<7
15以内
桩经机械作用易沉入的土。
乙级土
<2
粉细砂
0.6~0.8
25~30
0.02~0.03
30~60
7~15
25以内
土壤中夹有较薄的细砂层,桩经机械作用较易沉入的土。
丙级土
>2
中粗砂
>15
<0.6
<0.02
>60
>15
25以外
土壤中夹有较厚的细砂层或卵石层,桩经机械作用较难沉入的土。
第四章装饰工程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砂浆抹面、水刷石、剁斧石、拉毛、水磨石、墙面镶贴面层、地面铺贴石材、涂料、油漆等项目。
二、抹灰砖浆配合比、抹灰厚度,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作调整。
三、镶(铺)贴块料面层定额中,贴面材料、铺贴砖浆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换算,但人工与机械台班消耗量不变。
四、水质涂料不分面层类别,均按本定额计算,如采用的涂料与定额不同时,涂料价格可以换算,但用量不变。
五、水泥白石子浆抹灰定额,均未包括颜料费用,如设计需要颜料调制时,应增加颜料费用。
六、油漆定额按手工操作计取,如采用喷漆时,应另计算。
定额中油漆种类与实际不同时,可
以调整换算,但油漆消耗量不变。
七、定额中均未包括施工脚手架,发生时可按本册相应措施项目执行。
第四章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本章定额除金属面油漆以t计算外,楼梯、台阶石材面层均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其余项目均按装饰展开面积以m2计算。
第五章拆除工程说明
一、本章定额拆除均不包括挖土方,挖土方按本册第一章有关子目执行。
二、机械拆除项目中包括人工配合作业。
三、拆除后的旧料应整理干净就近堆放整齐。
如需运至指定地点回收利用,则另行计算运费和回收价值。
四、管道拆除要求拆除后的旧管保持基本完好,破坏性拆除不得套用本定额。
拆除混凝土管道未包括拆除基础及垫层用工。
基础及垫层拆除按
本章
相应定额执行。
五、拆除工程定额中未考虑地下水因素,若发生则另行计算。
六、人工拆除二碴、三碴基层,应根据材料组成情况套无骨料多合土基层拆除子目。
机械拆除二碴、三碴基层,执行液压岩石破碎机破碎松石项。
七、拆除建筑垃圾(不含施工垃圾)需外运时,套用拆除建筑垃圾运输相应子目,拆除建筑垃圾运输量按拆除前的实体积计算。
第五章拆除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拆除旧路及人行道按实际拆除面积以m2计算。
二、拆除侧缘石及各类管道按长度以m计算。
三、拆除构筑物及障碍物按体积以m3计算。
四、伐树、挖树蔸按实挖数以棵计算。
五、路面凿毛、路面铣刨按施工组织设计的面积以m2计算。
铣刨路面厚度>5cm须分层铣刨。
第二部分:
措施项目
第六章围堰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市政工程围堰施工项目。
二、本章围堰定额未包括施工期内发生潮汛冲刷后所需的养护工料。
如发生时另行计算。
三、围堰工程50m范围以内取土方、砂、砂砾,均不计土方和砂、砂砾的材料价格。
取50m范围以外的土方、砂、砂砾,应计算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