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标一体化第一阶段项目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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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一体化第一阶段项目计划
滕州盛隆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三标一体化认证第一阶段工作计划
(2008年3月15日~4月5日)
根据项目总体计划进度,制定第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如下:
一、标准及内审员培训
认证工作的第一步是要公司全体员工结合企业、行业实际了解标准,因此需要集中3至5天的时间进行一次系统培训。
通过培训,使内审员获得内审员应知应会的知识,并通过考试取得内审员资格证书。
培训内容:
ISO9000、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ISO19011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
培训时间:
2008年3月15日至19日
参加人员:
公司高层、中层管理者、内审员、各部门管理及技术骨干
二、成立认证工作小组
建议:
成立以管理者代表为组长的认证工作小组,各部门一把手、认证工作骨干/内审员为小组成员。
要求:
1、人员要到位;
2、思想要到位;
3、继续学习标准,把标准与企业实际、岗位实际结合起来。
4、应有时间观念,工作计划不能拖拖拉拉;
5、最好是制定一个专门针对认证工作的管理办法,明确职责权限,明确考核办法,明确奖惩机制;
6、认证工作的牵头部门需要编制一个详细的计划表,把任务分解到部门/岗位。
三、现状调研(2008年4月5日)
三标体系认证的现场调研包括的主要内容有:
1、管理过程识别、相关作业文件及记录收集
●识别过程采用下表:
序号
过程名称
过程特性
主要作业活动
主要管理活动
资源
职责与权限
监控点
现有文件
现有记录/报告/成果
过程特性分为:
一般过程、关键过程、特殊过程、外包过程四类。
资源:
从人、机、料、法、财五个方面考虑。
监控点:
为确保输出符合要求,需要监视与测量的环节和监测方法
注意输出与顾客要求的一致性。
需要识别的过程主要包括:
●市场营销类:
合同评审;顾客满意调查与分析;产品交付;售后服务;顾客关系管理;顾客财产的识别与管理
●后勤服务类:
采购计划编报与审批;供应商评价与选择;采购物资验收与入库;不合格采购物资的处理;采购物资使用过程跟踪;库存物资(采购物资及半成品、成品)标识与防护;员工培训/能力评价
●生产类:
生产计划编制/审批/发放;各工序工艺文件;产品检验规程;产品标准;设备维护/保养/评价/选型/安装/验收规程;计量器具管理(选型/使用/校验/维修);压力容器/管道/阀门管理制度;数据收集与分析;不合格品管理(评审、处置、纠正与预防);生产过程监控与测量;在制品的标识与管理
●设计开发类:
设计开发资料管理;设计开发过程管理(立项、组织、验证、评审、确认、再确认)
●管理类:
目标制定与分解/考核;持续改进机制;信息沟通
2、环境因素识别、相关管理方案及记录收集,曾经发生过的环境污染事故案例、环境评价报告收集
●识别环境因素可使用下表:
部门:
党政办编号:
调查人:
年月日
序号
作业活动
环境因素
环境影响
时态
状态
实测值
标准值
大气
土壤
水体
噪声
固废
资源
●废物、废气、废渣、噪声排放登记表
编号:
序号
类别
排放区域/口
环境因素
主要成分
实际排放浓度值
月排放总量
标准值
现有措施
最高
最低
平均值
●能源消耗调查登记表
编号:
序号
能源资源名称
年消耗总量
单位消耗量
居同行业水平
改进潜力
可否施加影响
1
工业用水
2
生活用水
3
电
4
煤
5
柴油
6
机油
7
润滑油
8
木材
9
天然气
●可回收利用的废旧物资登记表:
编号:
序号
废旧物资名称
产生部门/过程
年总数量
现有控制措施
拟回收处置的办法
是否危险废弃物
●不可回收利用的废旧物资登记表:
编号:
序号
废旧物资名称
产生部门/过程
年总数量
现有控制措施
拟回收处置的办法
可否列为重要环境因素
是否危险废弃物
●化学品使用情况登记表
编号:
年月日
序号
名称
主要成份
使用部门/工序
使用量
特性
危害性
现有管理方案
特性包括:
易燃、易爆、腐蚀、剧毒、氧化五类。
活动包括企业从原料采购到产品交付的所有过程,应依据实际情况分阶段确认(划分阶段的依据:
活动重复性强、涉及岗位少、资源单一、可独立形成半成品或成品或其一部分)
时态包括:
过去、现在、将来
状态包括:
正常(固定的、例行的)、异常(在计划中但非例行的)、紧急(可合理预见,但不知何时会发生)
●环境因素汇总表
编号:
年月日
序号
调查部门
作业活动
环境因素
环境影响
时态/状态
实测值/标准值
评价
●环境因素评价表:
编号:
年月日
序号
环境因素
作业活动
部门/项目
环境影响
多因子评分法
综合评价
●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部门:
年月日批准人:
序号
重要环境因素
环境影响
作业活动
时态/状态
控制方法
目标控制
运行控制
环境因素识别时应考虑的九大排放类型:
●向大气排放;
●向水体排放;
●向土壤排放;
●原材料;
●自然资源;
●能源利用;
●能量释放;
●废物的物理属性;
●副产品的物理属性;
●可能施加的影响
3、危险源识别、相关管理方案及记录收集,曾经发生的安全事故案例、安全评价报告等收集
危险源分类:
1)物理性的;
2)化学性的;
3)生物性的;
4)心理生理性的;
5)行为性的(误操作、瞎指挥、违章操作、监护失误等)
危险源产生的原因:
1)物的不安全状态:
能量及有害物质存在;设备故障
2)人的不安全行为:
违章操作、防护不当等
3)管理及环境缺陷:
环境不合理、管理不到位
●以往事故调查表
编号:
年月日
序号
事故发生工序/地点
相关影响因素
以往事故发生时间
主要原因分析
再次发生的可能性
相关影响因素包括:
安全、健康、环境等因素
●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辨识登记表
编号:
年月日
序号
作业活动
危险源
可能导致的事件/事故
以往事故记录
现有控制措施
设备维修
高空跌落
触电
挤伤
危险源的描述方式:
名词+动词,如:
气体泄漏
●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表
编号:
序号
作业活动
危险源
可能导致的事故/事件
定性判别
(Ⅰ~Ⅳ)
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Ⅴ)
风险等级
需采取的措施
L
E
C
D
判别依据:
Ⅰ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Ⅱ曾经发生过事故,仍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Ⅲ相关方合理抱怨或要求;Ⅳ直接观察到的风险;Ⅴ定量分析法(D=LEC)
编制审核批准年月日
公式:
D=LEC
式中:
D一风险值,
L一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一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C一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重大风险因素和风险控制清单
编号:
序号
作业活动
重大风险
可能导致的事故/事件
经评审确定的风险等级
控制计划
(a~e)
编制
审核
批准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控制计划:
a制定目标及管理方案;b运行控制;c应急预案与响应;d培训与教育;e加强监视与测量
●适用法律法规及标准清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
类别
序号
编号
法律法规及标准名称
颁布时间
实施时间
相关条款
符合性评价
●职业病登记表
序号
职业病名称
发生部门/岗位
危害
控制措施
●产品标准、检验标准登记表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适用产品/岗位
是否最新版本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序号
法规、标准或其他要求名称
编号
发布年份
相关要求摘要
遵循情况评价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年
第十六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新设备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2001年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它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992年
第二十八条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招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1992年
第二十五条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四期受特殊保护。
5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1992年
第三条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六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第四条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第Ⅱ级(含Ⅱ级)以上的作业。
第六条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8《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所规定的高处作业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1987年
第七条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和无尘或低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第十二条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从事粉尘作业。
第十四条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又未积极治理,职工有权拒绝操作。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5年
第五十二条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七条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8
工厂安全卫生规程
1956年
第十条机器和工作台等设备的布置,应该便于工人安全操作,通道的宽度不能小于一公尺。
第十一条升降口和走台应该加围栏。
走台的围栏高度不能低于一公尺。
第十二条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堆放要不妨碍操作和通行。
废料应该及时清除。
第二十一条室内工作地点的温度经常高于摄氏三十二度的时候,应该采取降温措施,低于摄氏十度的时候,应该设置取暖设备。
第四十七条电气设备和线路都要符合规格,并且应该定期检修。
第六十一条在接触酸碱等腐蚀性物质并且有烧伤危险的工作地点,应该设有冲洗设备。
第六十四条废料和废水应该妥善处理,不要使它危害工人和附近居民。
第七十四条工厂应该供给工人工作服,并且根据需要分别供给工作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9
漏电保护器安全监察规定
1990年
第十一条在考虑设备过载、短路、失压、断相等保护的同时,必须考虑漏电保护。
第三十四条漏电保护器的安装、检查等应由电工负责进行。
第二十五条漏电保护器安装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认证标志、试验装置,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停止安装。
10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1988年
第五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11
漏电保护器安全监察规定
1990年
第三十八条漏电保护器发生故障,必须更换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第三十九条对运行中的漏电保护器应进行定期检查,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12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1991年
第五条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第六条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查院、工会。
第七条死亡事故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劳动部门。
第十六条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第十七条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定,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不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负责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80天。
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13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1988年
第六条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十二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
14
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方法
1991年
第五条防护用品应与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分开,严格按照发放标准规定的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放防护用品,不得改发现金、衣料、高档服装及其他用品代替防护用品。
第七条建立健全购买、领发、回收、保管、检查检验奖惩等制度,保证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的实施。
15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GB6441-86
1987年
本标准包括事故类别、伤害分析、伤害程度分类,事故严重程度分类及工伤事故的计算方法
16
高处作业分级
GB/T3608-93
1994年
本标准规定了高处作业的术语、高度计算法及分级。
17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11651-89
1990年
防尘口罩、护发帽、安全带,一般性的工作服、安全帽、安全绳。
18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1992年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监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19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6067-85
1986年
本规程包括金属结构、主要部件、安全防护装置、使用与管理。
20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3787-93
1994年
本标准规定了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的安全技术要求。
21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1991年
①总则②培训③考核与发证④复审⑤日常管理
22
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002年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25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1956年
1、施工的一般安全要求2、施工现场3、脚手架4、土石方工程5、机电设备和安装7、防护用品
26
山东省消防管理办法(修正)
1995年
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易取的地点,指定专人管理养护。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警,都应当迅速准确地向当地公安消防队报警,积极参加火灾的扑救。
第二十六条发生火灾后,失火单位负责人和附近居民,必须服从公安治安管理人员的命令,维护火场秩序,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保护火灾现场,调查失火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27
山东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办法
1994年
1、事故报告与调查2、事故处理
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01年
第十五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二十六条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手说明书。
29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02年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
第二十四条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依照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0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
1997年
第十二条使用单位使用的化学品应有标识,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签,并向操作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十三条使用单位购进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核对包装(或容器)上的安全标签,安全标签若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应补贴。
第十四条使用单位购进的化学品需要转移或分装到其他容器时,应标明其内容。
对于危险化学品,在移或分装后的容器上应贴安全标签;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未净化处理前,不得更换原安全标签。
第十五条使用单位对工作场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应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对检测和评估结果应建立档案。
作业人员接触的危险化学品浓度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暂没有规定的,使用单位应在保证安全作业的情况下使用。
第十六条使用单位应通过下列方法,消除、
减少和控制工作场所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
(一)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替代品;
(二)选用可将危害消除或减少到最低程度的技术;
(三)采用能消除或降低危害的工程控制措施(如隔离、密闭等)
(四)采用能减少或消除危害的作业制度和作业时间;
(五)采取其它的劳动安全卫生措施。
第十七条使用单位在危险化学品工作场所应设有急救设施,并提供应急处理的方法。
第十八条使用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清除化学废料和清洗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废旧容器。
第十九条使用单位应对盛装、输送、贮存危险化学品的设备,采用颜色、标牌、标签等形式,标明其危险性。
第二十条使用单位应将危险化学品的有关安全卫生资料向职工公开,教育职工识别安全标签、了解安全技术说明书、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经常对职工进行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教育和培训
31
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1987年
规定职业病范围和处理办法
3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1-2002
1、选址与总体布局2、工作场所基本卫生要求3、辅助用室基本卫生要求等。
33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2-2002
规定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本标准也适用于生产、使用或产生有害因素的各类用人单位。
34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13690-92
本标准对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其主要危险特性进行了分类,并规定了危险品的包装标志。
35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范围
GB16483-2000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内容和编写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化学品,包括化学单质,化合物和混合物。
本标准不适用于民用受控消费品,以科学研究为目的的少量样品和国家另有规定的特殊危险化学品。
36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2-2001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用墙面涂料中对人体有害物质容许限值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安全涂装及防护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装饰装修用水性墙面涂料。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有机物作为溶剂的内墙涂料。
37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12268-90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的品名和编号。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货物运输、生产、贮存和销售。
38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2002
主要是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的规定。
39
使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为了保证作业场所安全使用有毒物品,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中毒危害,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