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人教彩色版八年级下册修订《我的童年》同步练习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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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人教彩色版八年级下册修订《我的童年》同步练习1

《我的童年》同步练习

一、积累运用

1、给加点字注音

诞()生私塾()椽()子溺()爱浑浑噩噩()

教谕()琐()事收割()发酵()万象更()新

谷穗()腌()咸菜孤苦伶仃()龙肝凤髓()

蹿()房越脊()光大门楣()

2、解释词语

家徒四壁:

____________

浑浑噩噩:

光大门楣:

习以为常:

孤苦伶仃:

3、给线面加点的字注音或根据拼音写汉字。

我父亲同另外的一个弟弟(九叔)孤苦língdīng(),相依为命,房无一间,地无一垄(),两个无父无母的孤儿,活下去是什么滋味,活着是多么困难,概()可想见。

4、下列句子中加点成语使用不当的一项是()

A、虽然他的父亲浑浑噩噩,但他却是个精明的人。

B、他已经穷到家徒四壁,生无分文的地步了。

C、听到感动中国的白方礼老人用蹬三轮车的收入资助贫困学生的事,令我肃然起敬。

D、没想到,一些别人不以为然的小事,也会在他们心中掀起暴风骤雨

5、下列对课文理解不正确的一项()

A、作者童年时期家境异常艰苦,但在作者出生之后,也曾有过比较好的日子。

B、文中对奶奶的描写比较简约,而重点描写了奶奶给“我”馒头的动作,是为了表现童年时期生活的贫苦。

C、“我”六岁那一年离开故乡,和叔父去了济南,虽然备尝思乡思亲之苦,但这也是“我:

一生中最关键的一个转折点。

D、文中最后写“我”宁愿再啃红高粱饼子就苦咸菜,表达了离家孩子对父母的深切思念。

6、文学常识填空

季羡林(1911—2009)山东临清人,字(bū)______又字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大学终身教授。

散文集有《天竺心影》《朗润集》《留德十年》《牛棚杂忆》等,其著作汇编成____________共24卷。

二、能力提高

课内精段阅读

我的童年    

季羡林

回忆起自己的童年来,眼前没有红,没有绿,是一片灰黄。

七十多年前的中国,刚刚推翻了清代的统治,神州大地,一片混乱,一片黑暗。

我最早的关于政治的回忆,就是“朝廷”二字,当时的乡下人管当皇帝叫坐朝廷,于是“朝廷”二字就成了皇帝的别名。

我总以为朝廷这种东西似乎不是人,而是有极大权力的玩意儿。

乡下人一提到它,好像都肃然起敬。

我当然更是如此。

总之,当时皇威犹在,旧习未除,是大清帝国的继续,毫无万象更新之象。

我就是在这新旧交替的时刻,于1911年8月6日,生于山东省清平县(现改临清市)的一个小村庄——官庄。

当时全中国的经济形势是南方富而山东(也包括北方其它省份)穷。

专就山东论,是东部富而西部穷。

我们县在山东西部又是最穷的县,我们村在穷县中是最穷的村,而我们家在全村中又是最穷的家。

  

  我们家据说并不是一向如此。

在我诞生前似乎也曾有过比较好的日子。

可是我降生时祖父、祖母都已去世。

我父亲的亲兄弟共有三人,最小的一个(大排行是第十一,我们把他叫十一叔)送给了别人,改了姓。

我父亲同另外的一个弟弟(九叔)孤苦伶仃,相依为命,房无一间,地无一垄,两个无父无母的孤儿,活下去是什么滋味,活着是多么困难。

概可想见:

他们的堂伯父是一个举人,是方圆几十里最有学问的人物,做官做到一个什么县的教渝,业算是最大的官:

他曾养育过我父亲和叔父,据说待他们很不错。

可是家庭大,人多是非多;他们俩有几次饿得到枣林里去拣落到地上的干枣充饥,最后还被迫弃家(其实已经没了家)出走,兄弟俩逃到济南去谋生:

文化大革命中我自己“跳出来”反对那一位臭名昭著的“第一张马列主义大字报”的作者,惹得她大发雌威,两次派人到我老家官庄去调查,一心一意要把我“打成”地主:

老家的人告诉那几个“革命”小将,说如果开诉苦大会,季羡林是官庄的第一名诉苦者,他连贫农都不够。

  

  我父亲和叔父到了济南以后,人地生疏,拉过洋车,扛过大件,当过警察,卖过苦力。

叔父最终站住了脚。

于是兄弟俩一商量,让我父亲回老家,叔父一个人留在济南挣钱,寄钱回家,供我的父亲过日子。

  我出生以后,家境仍然是异常艰苦:

一年吃白面的次数有限,平常只能吃红高梁面饼子;没有钱买盐,把盐碱地上的土扫起来,在锅煎煮水,崦咸菜,什么香油,根本见不到,一年到底,就吃这种咸菜:

举人的太太,我管她叫奶奶,她很喜欢我。

我三岁的时候,每天一睁眼,抬腿就往村里跑(我们家在村外),跑到奶奶跟前,只见她把手一卷,卷到肥大的袖子里面,手再伸出来的时候,就会有半个白面馒头拿在手中,递给我。

我吃起来,仿佛是龙胆风髓一般,我不知道天下还有比白面馒头更好吃的东西。

这白面馒头是她的两个儿子(每家有几十亩地)特别孝敬她的。

她喜欢我这个孙子,每天总省下半个,留给我吃:

在长达几年的时间内,这是我每天最高的享受,最大的愉快。

  

  大概到了四五岁的时候,对门住的宁大婶和宁大姑,每到夏秋收割庄稼的时候,总带我走出去老远到别人割过的地里去拾麦子或者豆子、谷子:

一天辛勤之余,可以拣到一小篮麦穗或者谷穗、晚上回家,把篮子递给母亲,看样子她是非常欢喜的。

有一年夏天,大概我拾的麦子比较多,她把麦粒磨成面粉,贴了一锅白面饼子:

我大概是吃出味道来了,吃完了饭以后,我又偷了一块吃,让母亲看到了,赶着我要打:

我当时是赤条条浑身一丝不挂,我逃到房后,往水坑里一跳。

母亲没有法子下来捉我,我就站在水中把剩下的白面饼子尽情地享受了。

  

  现在写这些事情还有什么意义呢?

这些芝麻绿豆般的小事是不折不扣的身边琐事,使我终生受用不尽。

它有时候能激励我前进,有时候能鼓舞我振作。

我一直到今天对日常生活要求不高,对吃喝从不计较,难道同我小时候的这一些经历没有关系吗?

我看到一些独生子女的父母那样溺爱子女?

也颇不以为然。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花朵当然要爱护;但爱护要得法,否则无异是坑害子女。

  

  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学着认字,大概也总在四岁到六岁之间。

我的老师是马景功先生:

现在我无论如何也记不起有什么类似私塾之类的场所,也记不起有什么《百家姓》、《千字文》之类的书籍。

我那一个家徒四壁的家就没有一本书,连带字的什么纸条子也没有见过。

反正我总是认了几个字,否则哪里来的老师呢?

马景功先生的存在是不能怀疑的。

  

  虽然没有私塾,但是小伙伴是有的:

我记得最清楚的有两个:

一个叫杨狗。

我前几年回家,才知道他的大名,他现在还活着,一字不识;另一个叫哑巴小(意思是哑巴的儿子),我到现在也没有弄清楚他姓甚名谁。

我们三个天天在一起玩,洑水,打枣,捉知了,摸虾,不见不散,一天也不间断。

后来听说哑巴小当了山大王,练就了一身蹿房越脊的惊人本领,能用手指抓住大庙的椽子,浑身悬空,围绕大殿走一周。

有一次被捉住,是十冬腊月,赤身露体,浇上凉水,被捆起来,倒挂一夜,仍然能活着。

据说他从来不到宫庄来作案,“兔子不吃窝边草”,这是绿林英雄的义气。

后来终于被捉杀掉。

我每次想到这样一个光着屁股游玩的小伙伴竟成为这样一个“英雄”,就颇有骄傲之意。

  

  我在故乡只呆了六年,我能回忆起来的事情还多得很,但是我不想再写下去了。

已经到了同我那一个一片灰黄的故乡告别的时候了。

  

  我六岁那一年,是在春节前夕,公历可能已经是1917年,我离开父母,离开故乡,是叔父把我接到济南去的。

叔父此时大概日子已经可以了。

他兄弟俩只有我一个男孩子,想把我培养成人,将来能光大门楣,只有到济南去一条路。

这可以说是我一生中最关键的一个转折点,否则我今天仍然会在故乡种地(如果我能活着的话)。

这当然算是一件好事:

但是好事也会有成为坏事的时候。

“文化大革命”中间,我曾有几次想到:

如果我叔父不把我从故乡接到济南的话,我总能过一个浑浑噩噩但却舒舒服服的日子,哪能被“革命家”打倒在地,身上踏上一千只脚还要永世不得翻身呢?

呜呼,世事多变,人生易老,真叫做没有法子!

  

 到了济南以后,过了一段难过的日子;一个六七岁的孩子离开母亲,他心里会是什么滋味,非有亲身经历者,实难体会:

我曾有几次从梦里哭着醒来,尽管此时不但能吃上白面馒头,而且还能吃上肉;但是我宁愿再啃红高梁饼子吃苦咸菜。

这种愿望当然只是一个幻想。

我毫无办法,久而久之,也就习以为常了。

  

 叔父望子成龙,对我的教育十分关心。

先安排我在一个私垫里学习:

老师是一个白胡子老头,面色严峻,令人见而生畏。

每天入学,先向孔子牌位行礼,然后才是“赵钱孙李”。

大约就在同时,叔父又把我送到一师附小去念书,这个地方在旧城墙里面,街名叫升官街,看上去很堂皇,实际上“官”者“棺”也,整条街都是做棺材的。

此时“五四”运动大概已经起来了。

校长是一师校长兼任,他是山东得风气之先的人物,在一个小学生眼里,他是一个大人物,轻易见不到面。

想不到在十几年以后,我大学毕业到济南高中去教书的时候,我们俩竞成了同事,他是历史教员。

我执弟子礼甚恭,他则再三逊谢。

我当时觉得,人生真是变幻莫测啊!

  

 因为校长是维新人物,我们的国文教材就改用了白话。

教科书里面有一段课文,叫做《阿拉伯的骆驼》。

故事是大家熟知的,但当时对我却是陌生而又新鲜,我读起来感到非常有趣味,简直是爱不释手。

然而这篇文章却惹了祸:

有一天,叔父翻看我的课本,我只看到他蓦地勃然变色,“骆驼怎么能说人活呢?

”他愤愤然了:

“这个学校不能念下去了,要转学!

”  

 于是我转了学:

转学手续比现在要简单得多,只经过一次口试就行了。

而且口试也非常简单,只出了几个字叫我们认,我记得字中间有一个“骡”字。

我认出来了,于是定为高一。

另一个比我大两岁的亲戚没有认出来,于是定为初三。

为了一个字,我沾了一年的便宜,这也算是轶事吧!

  

 这个学校靠近南圩子墙,校园很空阔,树木很多。

花草茂密,景色算是秀丽的。

在用木架子支撑起来的一座柴门上面,悬着一块木匾,上面刻着四个大字:

“循规蹈矩”。

我当时并不懂这四个字的涵义,只觉得笔画多得好玩而已。

我就天天从这个木匾下出出进进,上学,游戏。

当时立匾者的用心到了后来我才了解的意思,觉得他是非我族类。

  

 我虽然对正课不感兴趣,但是也有我非常感兴趣的东西,那就是看小说。

我叔父是古板人,把小说叫做“闲书”,闲书是不许我看的。

在家里的时候,我书桌下面有一个盛白面的大缸,上面盖着一个用高梁杆编成的“盖垫”(济南话):

我坐在桌旁,桌上摆着《四书》,我看的却是《彭公案》、《济公传》,《西游记》、《三国演义》等等旧小说。

《红偻梦》大概太深,我看不懂其中的奥妙,黛王整天哭哭啼啼,为我所不喜,因此看不下去。

其余的书都是看得津津有味。

冷不防叔父走了进来,我就连忙掀起盖垫.把闲书往里一丢,嘴巴里念起“子曰”、“诗云”来。

  

 到了学校里,用不着防备什么,一放学,就是我的天下。

我往往躲到假山背后,或者一个盖房子的工地上,拿出闲书,狼吞虎咽似的大看起来。

常常是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吃饭,有时候到了天黑,才摸回家去。

我对小说中的绿林好汉非常熟悉,他们的姓名背得滚瓜烂熟,连他们用的兵器也如数家珍,比教科书熟悉多了。

自己当然也希望成为那样的英雄。

有一回,一个小朋友朋友告诉我,把右手五个指头往大米缸里猛戳,一而再,再而三,一直到几百次,上千次。

练上一段时间以后,再换上砂粒,用手猛戳,最终可以练成铁砂掌,五指一戳,能够戳断树木。

我颇想有一个铁砂掌,信以为真,猛练起来,结果把指头戳破了,鲜血直流,知道自己与铁砂掌无缘,遂停止不练。

  

 学习英文,也是从这个小学开始的:

当时对我来说,外语是一种非常神奇的东西,我认为,方块字是天经地义,不用方块字,只弯弯曲曲像蚯蚓爬过的痕迹一样,居然能发出音来,还能有意思,简直是不可思议。

越是神秘的东西,便越有吸引力。

英文对于我就有极大的吸引力:

我万没有想到望之如海市蜃楼般。

  

 综观我的童年,从一片灰黄开始,到了正谊算是到达了一片浓绿的境界——我进步了。

但这只是从表面上来看,从生活的内容上来看,依然是一片灰黄。

即使到了济南,我的生活也难找出什么有声有色的东西。

我从来没有什么玩具,自己把细铁条弄成一个圈,再弄个钩一推,就能跑起来,自己就非常高兴了。

贫困、单调、死板,固执,是我当时生活的写照。

接受外面信息,仅凭五官。

什么电视机、收录机,连影都没有。

我小时连电影也没有看过,其余概可想见了。

  

 今天的儿童有福了。

他们有多少花样翻新的玩具呀!

他们有多少儿童乐园、儿童活动中心呀!

他们饿了吃面包,渴了喝这可乐、那可乐,还有牛奶、冰激凌。

电影看厌了,看电视。

广播听厌了,听收录机。

信息从天空、海外,越过高山大川,纷纷蜂拥而来:

他们才真是“儿童不出门,便知天下事”。

可是他们偏偏不知道旧社会,就拿我来说,如果不认真回忆,我对旧社会的情景也逐渐淡漠,有时竟淡如云烟了。

  

 今天我把自己的童年尽可能真实地描绘出来,不管还多么不全面,不管怎样挂一漏万,也不管我的笔墨多么拙笨,就是上面写出来的那一些,我们今天的儿童读了,不是也可以从中得到一点启发、从中悟出一些有用的东西来吗?

  

  1986年6月6日

7.品味下列句子,注意画横线的词语,思考其中蕴含着作者怎样的人生感悟。

 

⑴.这些芝麻绿豆般的小事是不折不扣的身边琐事,使我终生受用不尽。

 

⑵我每次想到这样一个光着屁股游玩的小伙伴竟成为这样一个“英雄”,就颇有骄傲之意。

 

⑶尽管此时不但能吃上白面馒头,而且还能吃上肉,但是我宁愿再啃红高粱饼子就苦咸菜。

 

8.季老在这篇文章中回忆里自己的童年,他的童年的颜色为什么是灰黄的?

请谈谈你的理解。

9.作者详写举人太太给“我”拿白面馒头的情形有什么作用?

10.童年的琐事对“我”的一生产了怎样的影响?

11.季老的文字平白浅近,没有华丽的辞藻,甚至不表露深爱和沉痛而其中对生活的感悟却醇厚如酒。

试从文章中找出一两处,体会其“平淡中见真情”的语言特点。

三拓展延伸

课外美文阅读

我记忆中的老舍先生(节选)

季羡林

我认识老舍先生完全出于一个偶然的机会。

三十年代初,我离开了高中,到清华大学来念书。

当时老舍先生正在济南齐鲁大学教书。

济南是我的老家,每年暑假我都回去。

有一年暑假,我的同学李长之告诉我,他要在家里请老舍先生吃饭,要我作陪。

在旧社会,大学教授架子一般都非常大,他们与大学生之间宛然是两个阶级。

要我陪大学教授吃饭,我真有点受宠若惊。

及至见到老舍先生,他却全然不是我心目中的那种大学教授。

他谈吐自然,蔼然可亲,一点架子也没有,特别是他那一口地道的京腔,铿锵有致,听他说话,简直就像是听音乐,是一种享受。

从那以后,我们就算是认识了。

中国人民苦斗了一百多年,终于迎来了解放的春天。

我在当时所谓故都又会见了老舍先生,上距第一次见面已经有二十多年了。

有一天中午,老舍先生忽然建议,要请大家吃一顿地道的北京饭。

大家都知道,老舍先生是地道的北京人,他讲的地道的北京饭一定会是非常地道的,都欣然答应。

商议的结果是到西四砂锅居去吃白煮肉,当然是老舍先生做东。

他同饭馆的经理一直到小伙计都是好朋友,因此饭菜极佳,服务周到。

大家尽兴地饱餐了一顿。

虽然是一顿简单的饭,然而却令人毕生难忘。

当时参加宴会今天还健在的叶圣陶老先生、吕叔湘先生大概还都记得这一顿饭吧。

老舍先生的道德文章,光如日月,巍如山斗,用不着我来细加评论,我也没有那个能力。

我现在写的都是一些小事。

然而小中见大,于琐细中见精神,于平凡中见伟大,豹窥一斑,鼎尝一脔,不也能反映出老舍先生整个人格的一个缩影吗?

10.结合语境解释下列词语的含义。

地道:

巍如山斗:

鼎尝一脔:

11.请各用一句话概括作者与老舍先生交往的几件事。

12.从全文看老舍先生是一个怎样的人?

13.作者对老舍先生的思想感情怎样?

 

答案:

一、1.dānshúchuannìèyùsuǒgējiàogēngsuìyānlíngdīng suǐcuānjǐméi

2.家徒四壁:

家里就只有四面墙壁。

形容家境贫寒,一无所有。

浑浑噩噩:

形容质朴天真,亦形容糊里糊涂,愚昧无知。

浑浑:

噩噩:

严肃的样子。

光大门楣:

光耀门庭,光宗耀祖。

门楣,门庭,门第。

习以为常:

常做某种事情或常见某种现象,成了习惯,就觉得很平常了。

孤苦伶仃:

形容孤独困苦,无依无靠。

3.伶仃lǒnggài

4.D

5.A

6.希逋齐奘学者翻译家作家《季羡林文集》

7、⑴.作者用“受用不尽”点出“身边琐事”的价值,总括了下文的叙述和议论。

在作者看来,穷苦的童年正是宝贵的财富,它能让一个自立、自励、质朴、进取,克服人生中的艰难困苦,直达成功的彼岸。

反之,过度舒适安逸的童年,倒有可能让人脆弱、懒惰,一无所成。

⑵两个加点的词都给人“意外”之感。

一个“竟”字,突出了“哑巴小”这位作者儿时的玩伴,竟然从一个连姓名也少人知晓的穷孩子变成了颇具传奇色彩的“英雄”。

这让作者感到人生难料,世事多变。

一直在学术、文学道路上前行的作者,却每次想到这位绿林道上的小伙伴就感到“骄傲”也颇令人感到意外。

其中包含着对“哑巴小”讲义气,有“侠”气的肯定,也让我们看到了作者丰富的内心世界。

季羡林的做人理想是把“士”和“侠”结合起来,这句话中他对“哑巴小”的欣赏与肯定,其实也是自己人生理想的注脚。

  ⑶用“宁愿”二字勾连前文,点出句中的思想感情的变化。

对一个很少能吃到白面的孩子来说,经常能吃到白面馒头甚至肉是极大的享受,但“我”反而愿意还过穷苦的生活。

因为高粱面和苦咸菜是与自己的家、自己的母亲联系在一起的。

对一个孩子来说,“和母亲在一起”远比吃好吃的重要得多;生活改善带来的愉悦,根本无法抵消远离母亲带来的痛苦。

8、因为季老的童年“没有红,没有绿”,生活的贫穷、经济的落后让他感觉他的童年没有色彩,是沉重的。

9、举人的太太——“我”的奶奶每天总省下半个白面馒头,留给“我”吃。

我们还能读出作者幼年生活的贫穷和涩涩的辛酸。

10、让“我”终生受用不尽。

它有时候能激励“我”前进,有时候能鼓舞“我”振作。

“我”对日常生活要求不高,对吃喝从不计较,不溺爱子女,也是童年琐事的影响。

11、示例:

“我曾有几次从梦里哭着醒来。

尽管此时不但能吃上白面馒头,而且还能吃上肉,但是我宁愿再啃红高粱饼子就苦咸菜。

这种愿望当然只是一个幻想。

”作者用朴素平实的语言写出一个六七岁的孩子离开母亲后心里酸涩的滋味和对母亲的眷恋,感情真挚,令人动容。

11.①三十年代初,我陪老舍先生吃饭;

②有一天中午,老舍先生请大家吃地道的北京饭。

12.是一个和蔼可亲、谈吐自然,说话京味十足,广交各界朋友的大学教授;是一个品德高尚的文学家、语言大师。

13.赞扬老舍先生光如日月,巍如山斗的道德文章。

14.学生只要能积极思维,说到几点即可。

15.赞扬鲁迅先生在恶劣环境下战斗不屈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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