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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然全息因果律
论自然全息因果律
人生的来去因缘,人生的归宿规律,生老病死的因由,命运浮沉的根蒂,人生一切的来龙去脉,都在自然法则的全息因果律之中,洞彻全息因果律者,则容易明白人生的生死、环境、疾病、命运、际遇的形成、展现、重复、转换的机制和机理。
立志于修真直证圣道者,最难也最关键的一关,也就是彻底地在本因上清因消业。
只有无业无尘,才能问鼎金丹圣道;只有无挂无障,才能道纪复圆,归根复命。
因此研究探讨自然全息因果律,是每个玄灵修真者的必修课之一。
第一节自然全息因果律的概念
自然全息因果律,根据遗传学理论和微观生物学理论分析,它是一种全息性的、微观隐态的、具有全息遗传携带性的一种本源因素,我们在本因、内因、外因的三因学说之中,将这一现象归入本因之中进行研究和探讨。
目前的科学水平暂时还不能进入本因系统,对人体生命的本因窥其全貌。
这种自然规律的发现,是佛道修真者在漫长的修证中,进入高维多维空间,在宇观、宏观、微观、内观、玄观中发现的一种自然全息(信息)遗传携带现象和规律,并且验证出此种规律具有普遍性。
此规律正象古代圣者们的许多超常能力的观察和发现一样,暂时还不能被人们普遍地接受和认识。
对于自然全息因果律,现代科学由于还未能进入“场性”之中,未能进入玄源信息领域,所以也就暂时还无法用显态科学的现有方法进行验证和解析。
目前只能是通过修证到达一定层次后,在高维空间中用慧观进行验证,一般修证者只能先遵重先辈的发现,承认这一规律是客观存在,并且在自身的修真实践中,重视进入这一领域探索和研究,发现和掌握自身中的自然全息因果律。
自然全息因果律一般称为“全息因果”,传统上又称之为“果报”,又名之为“全息因果报应”。
“全息因果学说”是佛家、道家生命科学理论中的基础学说,是阐述生命现象的来龙去脉和生命形成规律的一种自然基本法则,也称之为“全息因果律”。
“因”就是指生命规律、现象产生的原因,也称之为“因缘”。
这个“因”的信息,主要储存携带于生命形成的本因之中,现时空中新造成的因,也可以全息方式进入内因和本因之中储存或者携带。
“果”就是结果,也称为“果报”。
它是本因中所储存、携带的全息因子,在内因和外因的联合集约性的作用之下,释放、显现与转换的必然结果。
全息因果是一对阴阳,是一对矛盾,因果之间互根,因果之间相生,因果之间相互循环。
这一对矛盾能够相互转换,消长变化,因能生果,果也能生因。
“全息因果律”是一种自然规律,广泛存在于自然生命和万物的生、成、坏、灭规律之中。
全息因果这一对阴阳中,在性质上又分为阴阳。
这个“因”有善因和恶因;这个“果”有善果和恶果。
善与恶互为一对阴阳,它们之间同样存在着互根性、相互转换性,善与恶广泛存在于生命现象的领域之中。
在常道领域之中,善与恶这一对矛盾共同存在于世俗之中,善因和恶因共同存在于世俗之中,善因和恶因决定着、影响着生命的生成、存在、演变、终结。
在佛道生命学说中,还有一个学说,就是“业报论“。
“业报论”以全息因果律为基础,展开对生命现象的研究和探讨。
业报中的“业”,是指生命体的一切身心活动。
传统上将它分为“身、口、意”三业。
三业在性质上又分为善业、恶业。
业报中的报,就是现实结果,也称之为业果的报应,是由三业的善恶所产生形成的必然结果。
也可以说因就是业,果就是报。
佛道的生命理论认为,人生就是业与果的相续变化,是业与果的不同时空转换。
在人体生命系统这一领域,佛道认为生命是由两大系统共同构成组成,这就是形体系统和性体系统。
用现代科技中的电脑拟喻,生命的形体就相当于电脑的硬件系统,而生命的性体系统就相当于电脑的软件系统。
生命中“来先去后作主人”的元性,佛家称之为第八识—“阿赖耶识”。
佛道生命理论认为,它就是这个因业果报的主体、真主人,它是善因和恶因的主载体。
元性将一个人在时空历史上的善业和恶业全息地携带到现实世界中来;又将今生这一生命旅程中所造作的善与恶的全部信息,储存、携带到另一时空中去,这是一种物质信息全息性的“遗传”。
佛家称之为阿赖耶识的元性,在意识上是“藏识”,藏就是储存、携带各种信息,全息性地包容人生的业因。
如此由业因到果报,由果报到业因,生灭流传,循环不息,其中元性全息性携带的因业,就决定着元性这一真我、真主人在宇宙时空中的升降浮沉和存在与消失。
生命理论中的业报论认为,人生的苦乐,世运的盛衰,都是三业所自造。
所以佛曾经说:
“自作自受,共作共受。
”佛经上也曾言:
“已作不失,未作不得。
”这也就是说,人生每做一件事,每一句语言,一念一行,都是在各自种着自己的因业,根据其善恶的性质和分量的大小,今后在近期和远期,都会有恰如其分的结果等待着去实践,迟早将会由性和命这一复合体去领受。
任何“因”
在未得到“果”之前是不会自行消失的。
同样,如果不造作因业,也就不会获得任何果报。
在全息因果这一对阴阳中,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因不虚弃,果不妄得。
这就是一种铁定的自然规律,任何人也无法抗拒和否定它。
人世间的规律是如此,仙佛界中也是如此。
此正如印光法师所言:
“如来成正觉,众生随三途,皆不出因果之外。
”可见全息因果律是一种宇宙自然基本规律,不分对象,众生平等,善恶之报,如影随形,因果信息,全息性地循环,不会自行消失。
只有识因,以阳克阴,以善因制恶因,才能消弥恶果的产生和出现。
全息因果律客观地存在于宇宙时空中,不因承认而存在(信则有),不因否认而消亡(不信则无),无论承认与否,都将受到它的制约。
全息因果规律从它的本质而论,并无时间长短的制约,也不会只循环三世就自行消失。
经云:
“假使千百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
”
千百劫就是一个非常广阔的时空,说明业因全息“遗传”和“携带”的稳定性。
如果业因未逢到对应性的因业中去中和、化解它,它就不会自行改变自己的特性而消亡。
一旦它释放的时机成熟,内因和外因条件具备时,就会从本因中释放出来,呈现于现实时空之中,通过“果报还自受”这一物质转换过程而消失。
“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来世果,今世作者是。
”这一认识是佛道隐显同观,根据全息因果规律的客观存在,在高维时空中的宏观和玄观中所得出的认识结论,并不是一种推断臆想。
人生中的出生时空,荣辱盛衰,升降浮沉,福禄寿夭,际遇机缘,死亡消失,从高维时空上看,没有偶然,都是自然地接受着自然大规律的调控,都是自性因业的必然。
性命的过去,曾书写着现在的果报;性命的现在,同样在用新的因业书写着未来。
人生的一切从宏观上解析,都是自种其因,自收其果,自作自受,不作不受,循环不息,丝毫不爽。
第二节全息因果律的生成变化
对于全息因果律,许多人并不能正确地认识它,甚至否认它的存在,认为人生性命的一切全都是一种偶然,不存在前因后果;认为生命一旦解体,就会象躯体的腐败消失一样,神识也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研究生命科学者需知,必然与偶然是一对阴阳,必然才是绝对的,偶然是相对的,不承认全息因果律,也就是否定对立统一的自然辩证法。
物质不灭规律,不因对象而区别,不因阴阳、显隐的不同而消失。
只存在着质量高低的转换变化,而且这种转换变化是全息性的,只有从微观、慧观和宏观上,才能发现其中的规律和特性。
有许多人看到现实世界中,好人受恶报,恶人得福报,便否定全息因果律的存在,不承认“人善人欺天不欺,人恶人怕天不怕”这一自然规律。
这些认识都是内观和外观的局限性所形成的认识误区。
佛道前辈并不是为说教而立言,而是以大智慧宏观万物而立论。
前辈们的立论,无论在深度或者广度上,都是我们目前所望尘莫及的。
例如好人受恶报这一现象,一般人只能看表象,不能追溯到深层和既往,不能认识在历史的长河中,他的全息本因密码中所存储的恶因,由于内因和外因的适宜性,正在释放产生着果报作用。
今世之好人,并非他在时空历史上就是好人,或者从未作恶,也许他历史上曾造下许多恶因,只是因为他的元性在脱离了某一载体之后,在某种特定时空环境下,在某个时空环境中,由于所作的恶因而招致性体的倍受磨难,留下了惨痛的“刻骨铭心”般的“烙印”,认识了恶因的危害,并全息性地记载了这一认识,元性在时空转换中也未曾消磨。
当进入新的生命载体后,这种“烙印”的阵痛,仍然不断地缓慢释放着。
因而这类人在人生道路上,这种潜记忆时时在产生作用力,影响着主观意识,所以他才能以善为本,大恶不敢为。
然而,他虽然慎而为善,诸恶不作,可是由于既往的恶业含量大、数目多,短期内的小善难以全部中和所携带的恶因,就产生不会因其为善而全部抵消或消除既往的恶业特点,从前恶业中未能“中和”化解的果报效应,还是仍然会发生,从而出现“好人受恶报”的奇怪现象。
恶报和善报因子,常以某种规律安排在其数十年人生之旅的路途中,既有集中性的排列,也有分散性的排列。
某些人能认识到“修而能改”时,则可以用新积的德善之“现因”将其化解,少数能把握机缘,积大善大德的人,常能迅速将恶因全部中和化解,而出现再不受恶报的现象。
同样的道理,坏人得福报的原因,可以肯定地说,他在时空历史上曾经是“好人”,曾经用自己的行为播下许多善因。
然而当其性体离开那一载体,全息地携带着这些大量的善性因子进入时空中后,在时空的特定环境中,由于有这些大量的善性因子作基础,使他在某种特定的时空环境中,没有遭遇到令人刻骨铭心的记忆,相反却比较平淡地渡过了这一时空,因而元性的全息库中,对因果律的严肃性,反而记忆比较淡薄。
所以在进入新的载体后,潜意识对主观意识的作用力相比较而言,在这方面反而淡薄,因而在人生路上缺乏潜导向力的制约。
加上受后天环境的熏染,主观意识又未经过很好的德化教育,这类人就很容易“近墨者黑”,随波逐流;再加上后天六欲的作用,从而表现出为恶多端。
可是,另一方面因为他善因丰厚,福报未了,所以就出现了“恶人反享福”的奇怪现象,使世人难以接受全息因果律。
但是自然规律是不会改变的,所种的恶因,都仍然全息性地储存在档,渗入其全息系统中携带着,只是有待于其福报耗尽之时,或者又一次的流浪生死自然循环而已。
全息因果律在自然世界中的表现,前人曾经总结为三种以时间长短为特点的释放形式。
第一种类型称之为“现报”,现报是指在现实世界中,现在在社会的行为言论中为善者,这些所作的大大小小各种善因,在较短的时间内或者近期内,就转换成福果,从而获得福报。
现在为恶者,在短期内或者近期内,较迅速地转换成恶果,从而就受到恶报。
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分析其中的机制看,主要取决于他历史上善因或恶因储备量的多少,由这种全息储备量决定是否会出现“现报”。
历史上无明显的恶因,而只有较多的善因,这一类人在俗世如果能积善而不为恶,他们常常能获得现报型的福报。
一部分历史上有少许恶因,但又能从善如流、广种福田者,当他们今天所种的诸多善因很快将历史上的恶因抵消中和以后,也能获得这种比较及时表现出来的现报型福报。
相反,历史上并无多少善因储备者,如果他们不畏因果,为恶不止,一旦少量善因的储备消耗完,而又再无新的善因补充,来抵消中和现在所造下的恶性因子时,这类人容易受到现报型中的恶报。
如果历史上的善因早已耗完,只携带着大量恶因来到人世间,这一类人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一旦为恶,种下恶因,那么现报型中的恶报,就常常表现出迅速而且沉重的特点。
第二种类型称为“生报”。
这一类的果报是指今生为善为恶所种下之因,全息性地转化为“本因”,存储于元性之中,保留到下一次的元性与形体结合时,再全息地释放而产生果报作用。
这种生报类型现象产生的原因,常常是由善恶因业在时空历史上的储备量大小和现世所积累的多寡所决定的。
历史上携带储备有较多的善因,而在今生为恶,种下恶性因子者。
当他们所储备的善因不断释放出来,中和化解新种下的恶因,而且又足够维持到他寿终正寝时,那么其中尚未被他们化解中和完的那一部分恶因,必将会被元性全息性地携带着进入新的时空中,带往下一次进入形体的生命历程中,进行下一轮的消受,或者再累积。
同样,历史上虽然有部分恶因,但是由于他们广种善因,诸恶不作,众善奉行,这样的人在他们性命分离的故去前,已经将恶因全部抵消化解中和完,而且还有富余的部分善因储备。
那么这些富余的善因,将同样会被元性全息地记录和携带着,带往紧邻的下一次生命过程之中,去享用性释放,或者由于惜福而被再积累。
第三种类型称之为“后报”。
后报这一类型,是指今生造作善因或者种恶因者,在下一次的性与命相结合的生命体历程中,并不表现出果报的释放性,而是仍然处于一种储存性的携带状态,被元性带往第三、第四或者更遥远将来的性与命相结合的过程中,在某一特定的环境下,才呈现出全息因果律的释放性来。
分析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善因与恶因储备的多少,以及现世善恶因积累的多寡,是其因素之一,这种现象与善恶因子的储备量有关。
其二,这一类型的出现,常由善因或者恶因本身的全息特殊性所决定,部分善因和恶因常常具有对应释放性,当未遇到对应的内因和外因环境时,它们在本因中就处于休眠的静止状态,并不释放而产生作用。
只有当内因和外因环境都与它们本身的特性相耦合时,它们才被激活而释放出来,产生作用机制。
但是,在自然因果律中,人们所造的因,不论是善是恶,也不论时间的短长,物质是不灭的,场性物质同样是不灭的。
矛盾的形成,迟早总归要么是以对应性的因去中和消弥转化它,要么就是在机缘逢至时释放,而身受这递传较久的果报。
所以世间有“善恶迟早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的说法。
社会上有许多人实用主义地、单纯地研究“相学”和“命学”,不从本因、内因、外因这三因中系统性地进行研究,常常难以进入这些领域的高层次。
其实人们常言的命运和相貌,其形成和产生的根源,就是业因果报的全息表现。
佛道的生命学说中,把现有的这个性与命相结合的肉身称之为“报身”,直接肯定形体就是由因的积累而用来作为释放果报的一种载体,是被自然因果律用来承受善因或恶业之报的一个生命载体。
作为报身的这个生命体,他本身寿命的长短、相貌的好坏、命运的穷通,所有这些个体内的外在表现,称之为“正报”。
这也就是说,我们每个人都是自然因果律释放的主载体,是果报的“正主”。
而这一“主载体”出生所在的家庭好坏,以及他自己所组建的家庭的好坏,他的亲属子女们品质的优劣,他的生活环境与工作环境的好坏等周围景况等,都统统将它们称之为“依报”。
依报由正报这一主载体本身元性中所含的本因所决定,正报与依报之间的关系是成正比的。
正报如果本因中所携带的储存的福果丰隆,那么依报这一外环境自然优良;正报如果本因中所携带储存的福果少而恶因多,那么依报这一周边环境就自然恶劣困窘。
这一切都是自己在历史时空中的过去所造作的因,在现在所结的必然的一种果,这种果完全是自种自尝,它决不是凭空而降,完全是一种在自然因果律宏观控制下的“自作自受”,所以每个人在承受恶报之时,怨不得天地,更怨不得爹娘。
道家和佛家的祖先们,运用大智慧既揭示了“命学”和“相学”的本源,也总结了大量断过去、辨未来的实用经验。
但是,在佛道性命学说的实证者中,是决不主张和提倡求签、问卦、看相、算命的。
因为这些方法只是使人部分地、管中窥豹地知命和安命,被动地了解和接受自然因果律。
仅是“知命”、“安命”都是消极的“宿命论”,宿命论对社会进步发展和个人前途的开拓,对民族的繁荣昌盛,并无积极意义。
自古以来佛道两家的圣哲们都不提倡宿命论,对宿命论持批判态度。
并向后人指出:
应当摒弃“一切都是命,半点不由人”的消极悲观认识论,要认识“我命由我亦由天”,正确对待和理解自然因果律,应做自然因果律的主人,而不是这一规律的奴隶;而且指明通过修炼可以达到“我命由我不由天”的境界,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
真正的修真者都必须研究和认识全息因果律,运用我们所提出的三因学说,整体掌握本因、内因、外因这“三因”的机制,整体把握。
而且在本因上深入地进行探讨、研究和实践,明了只有从本因上改变所携带和储存的“因”,才能转变现在以及未来的“果”;只有通过修真改变恶因,来改造自己的命运,掌握自己的未来。
全息因果律是一种自然规律,而并不是机械的“定命论”。
正如以上剖析的,因果互为阴阳,是一对矛盾,它们是可以相互转变的。
因果性质的转变,全由“心、神”这两个因素决定。
前人讲:
“命由己立“,“福由己求”,“相随心转”,“转变由心”;“祸福无门,唯人自招”。
都是劝人正确对待命运,正确对待全息因果律。
认识全息因果律,而且辩证地对待全息因果律,对于修真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修证课题。
可以说敢于承认自然因果律,敢于面对自然因果律,是修真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
修真者如果要想顺利修证,修为精进,少遇魔难和减轻魔难,就必须深入地研究三因,知晓如何消恶因,广种福田。
任何一个修真者,过去都种下了一些善恶之因业,只是存在着多少和轻重的区别。
增福慧、消恶业是修真的一项基本原则,特别是消弥恶业,这是清静身心,顺利修证的大前提。
所以玄灵修真学将“悔过迁善法”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上。
特别是求师相助下的忏悔,以及真正触及灵魂的重德、修德、守德的高标准要求的修持。
对于性体修成者来说,则应多积玄德,求师尊和自己的性体在高维时空中,将以往所造的恶业,通过特殊办法偿付和消弥干净,并且广种福田,多积阴功玄德,培植福慧,才能确保修真顺利和修为精进,直趋佳境。
唐代玄奘三藏的皈依师父,印度烂陀寺的主持戒贤法师,他一生戒行精严,德望很高。
可是,他有一次患了一种非常痛苦的疾病,甚至达到无法忍受的程度,他因此准备绝食而死。
这时,他有幸在无为态中得到观音、文殊、普贤三位菩萨的开示点化说:
“因为你在过去生中,曾经多次做国王,作过不少危害人民的罪恶,本来应该长期堕入地狱受恶报。
由于你今生努力弘法度生,所以才受到这么点世间小苦,来抵消长劫堕落地狱的大苦。
你应当忍受,并恳切忏悔,病苦自能消除。
”
戒贤法师遵嘱办理,果然疾病痊愈。
从这个修证的果报事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对于修证者来说,历史上果报的释放,安排的程序是错综复杂的。
因为修证者进入了修真领域,他们本因中恶因的释放,由于有师父的呵护和化解,消除恶因方法的修持,一般他们的果报都是将后报、重报转为现报、轻报,出现果报积聚化解和偿付的现象。
例如有不少的同学在来信中说:
“老师,我修内功多年,平常也注重德的培养,一直都较顺利。
为什么当我决定修你的法,在正式办了疏文启师立志以后,却接二连三地发生一些方方面面的倒霉事,最近好象倒霉事老跟着我似的。
”
这类现象的产生,可以说是修真界内的一种必然现象。
一般普通的功法修持者,其目的是强身健体,祛病延年,它们是以炼为主课的一种方法,重炼而不重修。
因此在本因、内因和外因这三因中,这些方法都不会触及本因,不会直接影响其中恶性因子的缓释规律,只会间接产生作用。
这种间接作用是由炼功所生成和凝聚的阳气所发挥的,这种质元对恶性果报的释放,具有一定时效的阻碍和封闭作用。
使缓释性的逐步释放的恶性因子向后延时,但其中也产生了恶性因子的压缩堆积现象。
一旦遇到时机释放出来,其量级更高,这也可能就是某些炼功多年反而突患疾病,苦炼无效,百药无应的内在原因和机制所在。
世间一般性的修炼者,遇上这种情况,如果玄源无助,个人又不能正确认识本因,及时针对本因中的恶报进行化解中和消弥性的修和炼,那么预后将会极为不佳。
我们的同学中就有许多是在这种窘迫的、进退失据的情况下,机缘“巧合”而进入我们的修真队伍。
他们进入后很快明白了自然因果律的基本理论,同时掌握并勤奋修持相关的内功,因而绝大多数人在师助、场融的前提下,因消果弥而绝处逢生,度过这种积蓄压缩性恶性果报的难关。
真正的修真领域,它是既有强身健体、益寿延年的功能,而且还具备脱生了死、直超彼岸的功能。
修真与一般的世间法锻炼不同,它是修与炼并举,修更重于炼,它的修炼方法中,是整体地把握本因、内因和外因。
更重要的区别在于:
修真是直接深入本因之中,解析本因中所有的恶因。
在师助下诚忏痛悔,同时修五德净化内环境,在家庭和社会中广积善德来消因化业,使元性无恶业、无尘垢;通过消恶业而收回元性在历劫以来,在时空中不断造因,而散失于时空中的部分或大部分灵光质元,重整道纪,使其恢复圆陀陀、光灼灼的本来面目。
为什么正式启师立志,发愿誓修后,部分人会出现一些连续的“倒霉”现象呢?
这种现象可以说是修真界的一种特色反应。
正式修真者,只要其所修之法不是左道旁门,玄源必有佛道师尊接引呵护,只要其高度重视道心佛性的修持,勤修苦炼,必然会在短短的几年之内,进入脱生了死的修证阶段之中,功成后已成正果,正果之身必然不会再有恶性果报困扰。
所以原来是一种逐年或间隔数年释放的果报,甚至几十年后才出现的恶报,都必须在短短的数年之内完全释放干净。
所以凡是正式修真者,都必然会出现果报提前和浓缩现象,只是由于有慈师们的恩护,这些果报已经小化了、大化小、重化轻、繁化简、长化短。
原本应当咽入腹内长期忍受的苦果,现在只让我们用舌头舔一舔而已。
正因为如此,我们的教学工作在基础班中就开始重视消业清因,因而将悔过迁善作为我们的必修课和正式入门前的关键功课,调动主观能动性,正视自然因果律,主张在正式入门前就主动化解大部分较轻的、较小的以及较易化解的果报。
从而减少正式入门后,当果报迅速提前和浓缩时的浓度和密度。
然而我们有部分同学,由于原来有修炼的基础,常常是一接触教材后就决定正式入门修真。
他们没有经历大部分同学在基础阶段反复迁善悔过、放下包袱的修证过程。
所以一旦正式启师立志、发愿誓修后,果报的提前和浓缩,表现出多而且杂的特点;出现此痛彼痒,家庭矛盾蜂起,单位人际关系紧张,办事诸多不顺,破财呕气伤心,不顺心之事接踵而生,使部分人接应不暇,不知所措。
当然这其中也有个别人,是由于根本就不重视悔过迁善,清因消业,在基础阶段蜻蜒点水般地混了过去,在初级也是贪功求法地正式入门,那么也同样会出现类似现象;个别人还会因为不能正视这已经被师尊们大化小,被玄灵场重化轻的果报,在生活中小而多次出现的现象,反而怨天怨师怨法,最后退志落伍,自背誓愿离开玄门正修。
第三节我命在我不在天
在人生的规律中,人们由一般到特殊,由常道到非常道,在如何对待人生上,依据是否认识“全息因果律”,承认全息因果律,遵从全息因果律,一般有五种不同态度。
由于对待人生态度的不同,对待自然全息因果律的态度不同,因而产生出各类不相同的结果,各自走完甚为难得的一段人生之旅,消旧业产新业,弥旧因种新因,为将来新的或高或低不同层次的生命再循环而“自作自受”。
菩萨畏因,凡人畏果。
修真者因为畏因而高度重视因的生成机制和机理,在本因、内因、外因上整体把握,在本因上痛下功夫修炼,进入和掌握自然因果规律,消因化业,重新造化自己的人生和道生,自作道业佛果而乐受永享。
一、混命
不信自然无以明,醉生梦死混人生;
消尽宿福造新业,不识身后坠沉沦。
混命,是一种大部分常人的对待自然全息因果律的状态。
就目前世间而言,大部分人是不明自然全息因果律,不信自然全息因果律,他们过度地沉迷于四大假合,在混命的总趋势中度过一生;他们大多数都是在自觉或不自觉地积福或者造业,以决定将来的去向。
这部分人恶业善业的积累,果报的享用,都处于一种被动的总趋势之中,由其本因中善恶因子含量的多寡,内因中的心性修为水平,外因中的社会影响、家庭教育等多重集约因素所决定。
不戒杀者将来的去向一般不妙。
世俗间有一句名言:
人生是赤条条的来,赤条条的去。
严格地说,实质上并非如此。
我认为人是一手提恶业,一手提福报来到世间。
这个业和福都全息地储存、携带在“来先去后作主人”的元性的全息系统之中,在一点灵光上镶嵌,在时空中流转。
是珍惜人生难得之机缘增福消业,还是醉生梦死消福增业,唯看己之心念而已,一念之差常至万劫难复。
不信自然无以明。
这类混命者,大都不相信万物是隐显共存,不相信物质不灭定律。
不相信除了肉身之我的客观存在外,还有信息状态之我的客观存在,只承认硬件而否认软件。
“不信自然”,这一现象的出现,从根性上分析,是他们在进入这一人生之前,他们的本性在时空的某一特殊环境中,没有经历或较少经历惨痛的磨炼;或者虽有刻骨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