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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诗经七月

七月豳風

序:

《七月》,陳王業也。

周公遭變故,陳后稷先公風化之所由,致王業之艱難也。

箋:

周公遭變者,管、蔡流言,辟居東都。

《七月》為“風”詩中最長者,凡88句,383字。

聞一多謂為“韻語的月令”。

七月流火,毛傳:

火,大火也。

流,下也。

九月霜始降,婦功成,可以授冬衣矣。

箋云:

大火者,寒暑之候也。

火星中而寒暑退,故將言寒,先著火所在。

九月授衣。

《詩集傳》:

“九月霜降始寒,而蠶績之功亦成,故授人以衣,使禦寒也。

”一之日觱發bìbō,二之日栗烈。

毛傳:

一之日,十之餘也。

一之日,周正月也。

觱發,風寒也。

二之日,殷正月也。

栗烈,寒氣也。

(《釋文》:

栗烈並如字,《說文》作“䬆颲”。

《通釋》引《經義述聞》:

“一之日、二之日,猶言一月之日、二月之日。

”)無衣無褐,何以卒歲!

箋云:

褐,毛布也。

卒,終也。

此二正之月,人之貴者無衣,賤者無褐,將何以終歲乎?

是故八月則當績也。

三之日于耜,四之日舉趾。

(《夏小正》:

“二月有鳴倉庚。

”“二月采蘩。

”)同我婦子,饁彼南畝。

田畯至喜。

(畯,《說文·田部》:

“農夫也。

”段注謂田畯爲主農之官,又名田,又名畯,又名農,又名田大夫。

死則爲神,受祭。

”)

七月火星向西移,九月安排做冬衣。

冬月北風嗖嗖吹,臘月寒氣襲骨髓。

粗布衣裳沒一件,怎麽熬過這一年?

正月趕著修農具,二月動身去種地。

老婆孩子齊動員,送飯送菜到田地。

田官老爺笑嘻嘻。

《詩經》時代——“觀星定曆、觀象授時”:

“三代以上,人人皆知天文。

‘七月流火大火,心宿二。

夏曆五月黃昏現東北天空,此後每月南移30º,六月底到達正南,七月又西流,中旬偏移10º左右,即此時也。

’農夫之辭也;‘三星傳-參宿三星,箋-心宿三星,朱文鑫(《天文考古錄·唐風三星說》-參宿三星、心宿三星、河鼓三星。

在天’,婦人之語也;‘月離于畢西方白虎七宿的第五宿,子曰:

月離于畢必滂沱矣’,戍卒之作也;‘龍尾尾星也伏辰左傳僖公五年:

童謠云“丙之晨,龍尾伏辰”’,兒童之謠也。

”(顧炎武《日知錄》卷三)

月建

夏曆

十一

十二

商曆

十二

十一

周曆

十一

十二

備註

冬至

春日

觱發bìbō陸德明《毛詩音義》:

觱發,音必。

《說文·仌部》:

“滭,滭冹,風寒也。

《詩》曰:

‘一之日滭冹’。

”釋“風寒冷”為長。

又:

《小雅·采菽》:

觱沸檻泉,言采其芹。

毛傳:

“觱沸,泉出貌。

”《說文》作畢發。

(發,幫月;沸,幫物)《廣韻》有“畢沸”,《說文》:

“沸,畢沸,濫泉。

”段注:

“《爾雅·釋水》:

‘濫水正出’,正出,湧出也。

栗烈,上古liet(質)liat(月),凜lim(侵)冽(月)。

栗又通裂。

《豳風·東山》:

“有敦瓜苦,烝在栗薪”鄭箋:

“栗,析也。

古者聲栗裂同也。

于:

①為,修理。

②詞頭。

P.469

舉趾:

一說耕以足推。

趾:

本義為“止,止止,足也。

”引申為山腳(阯),牆角(趾),地墓(址)。

按:

腳趾原亦作指,《史記·高祖本紀》:

“乃捫足曰:

‘虜中吾指。

’”

南畝:

《經典釋文》引《韓詩》:

“東西耕曰衡。

”“南北耕曰由。

”《小雅信南山》:

“我疆我理,南東其畝。

”孔穎達疏:

“成二年左傳曰:

‘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故《詩》曰:

’我疆我理,南東其畝。

’是於土之宜,須縱須橫,故或南或東也’”則東西耕為東畝,“東西壟”,南北耕為南畝,“南北壟”。

農田南北壟居多,故泛稱農田為南畝。

喜,一作饎,酒食也。

七月流火,九月授衣。

春日載陽,有鳴倉庚。

女執懿筐,(懿,《說文·壹部》:

“專久而美也。

”)遵彼微行,爰求柔桑。

毛傳:

“倉庚,離黃也。

懿筐,深筐也。

微行,牆下徑也。

‘五畝之宅,樹之以桑’。

”鄭玄箋:

“載之言則也。

陽,溫也。

……柔桑,稚桑也。

蠶始生,宜稚桑。

”春日遲遲,采蘩祁祁。

毛傳:

“遲遲,舒緩貌也。

蘩,白蒿也,所以生蠶。

祁祁,衆多也。

”集傳:

“白蒿也。

所以生蠶。

今人猶用之。

蓋蠶生未齊,未可食桑,故以此啖之也。

”女心傷悲,殆及公子同歸。

毛傳:

“傷悲,感事苦也。

春女悲,秋士悲,感其物化也。

殆,始。

及,與也。

豳公子躬率其民,同時出,同時歸也。

”箋云:

“春女感陽氣而思男,秋士感陰氣而思女,是其物化,所以悲也。

悲則始有與公子同歸之志,欲嫁焉。

女感事苦而生此志,是謂《豳風》。

”公子者,公女也。

(《公羊傳·莊公元年》:

“主王姬者,則曷爲必爲之改築?

於路寢則不可,小寢則嫌,群公子之舍則已卑矣。

”何休注:

“謂女公子也。

”又《昭公三十一年》:

“孝公幼,顔淫九公子於宮中,因以納賊。

則未知其爲魯公子與,邾婁公子與?

”)朱熹集傳:

“故其許嫁之女,預以將及公子同歸,而遠其父母爲悲也。

七月火星偏西方,九月該做棉衣裳。

春天太陽暖洋洋,黃鶯鳥兒叫得響。

農家女兒提深筐,順著小路走得忙,伸手摘那柔嫩桑。

春天白晝漸漸長,採摘白蒿衆人忙。

採桑姑娘正發愁,只怕被迫跟著公子一起走。

微行:

《說文》:

“人之步趨也,從彳從亍。

”行,周行,羅振玉《殷墟書契考釋》:

“行,象四達之衢,人之所行也。

”商承祚《殷墟文字類編》:

“古之行字或省其右作彳,或省其左作亍,許君誤認爲二字者,蓋由字形傳寫失其初狀使然。

”徙,徙也。

街,四通道也。

衖xiànglòng、衕,通街也。

衝,交道也。

爰:

《爾雅》:

“爰,于也。

”《邶風·擊鼓》:

“爰居爰處。

”鄭箋:

“爰,於也。

”則“於i(u)a于iua爰iuan”,魚元通轉。

按:

爰,《說文·爫又biào部》:

“引也。

從爫又,從于。

”李孝定謂“爰爰”象二人相引之形。

借作虛詞後又造援字。

祁祁:

衆多(課本據毛傳)。

《玉篇》多也。

《廣韻》盛也。

《小爾雅》《集韻》大也。

七月流火,八月萑葦。

毛傳:

“薍爲萑,葭爲葦。

豫畜萑葦,可以爲曲也。

”蠶月條桑,鄭箋:

“條桑,枝落采其葉也。

”孔疏:

“條其桑而采之,謂斬條於地,就地采之也。

”集傳:

“枝落之采其葉也。

”取彼斧斨,以伐遠揚,猗彼女桑。

毛傳:

“斨,方銎也。

遠,枝遠也。

揚,條揚也。

角而束之曰猗。

女桑,荑桑也。

”七月鳴鵙,八月載績。

載玄載黃,我朱孔陽,為公子裳。

毛傳:

“鴂,伯勞也。

載績,絲事畢,麻事起矣。

玄,黑而有赤也。

朱,深纁也。

陽,明也。

祭服玄衣纁裳。

七月火星偏向西,八月蘆葦割下來。

養蠶之月剪桑樹,柴刀斧子雙手擧,砍掉桑樹長枝幹,把那嫩葉摘下來。

七月伯勞叫嘰嘰,八月織布把麻績。

黑黃二色都染成,朱紅色的最艷麗,獻給公子做好衣。

斨:

橢銎qiōng曰斧,方銎曰斨。

《幽風·破斧》“既破我斧,又缺我斨。

”銎qiōng,斤斧穿也。

(說文)

載績:

毛傳:

“載績,絲事畢而麻事起矣。

”載,開始。

哉。

《爾雅·釋詁》初、哉、首、基、肇、祖、元、胎、俶、落、權輿,始也。

載玄:

則。

又載笑載言,動詞詞頭,p.469。

四月秀葽,五月鳴蜩。

八月其穫,十月隕蘀。

毛傳:

“不榮而實曰秀葽。

葽,草也。

蜩,螗也。

隕,墜;蘀,落也。

一之日于貉,取彼狐狸,為公子裘。

二之日其同,載纘武功。

言私其豵,獻豣於公。

毛傳:

“纘,繼,功,事也。

豕一歲曰豵,三歲曰豜。

大獸公之。

小獸私之。

四月遠志開了花,五月蟬兒叫知知。

八月忙把莊稼收,十月草木葉落地。

冬月上山打貉子,還得剝取狐狸皮,獻給公子做皮衣。

臘月大家聚一起,繼續打獵習武藝。

一嵗小豬歸自己,三嵗大豬獻公爺。

秀葽:

《爾雅·釋草》:

“木謂之華,草謂之榮。

不榮而實者謂之秀,榮而不實者謂之英,榮而實者謂之實。

蘀tuò,《說文》:

“艸木凡皮葉落,陊(墮)地為蘀。

”《鄭風·蘀兮》:

“蘀兮蘀兮,風其吹女。

”毛傳:

槁也。

于貉,動詞詞頭。

然“三之日于耜”p.496﹝8﹞,于,為(修理),若依此,則于貉應是“為(獵取)貉”。

下文“晝爾于茅”p.499﹝7﹞,往。

同,指(在打獵之前)會合衆人。

即“同我婦子”之“同”。

纘,《說文》,纘,繼也。

繼,續也。

續,連也。

豵,豣,《周禮·夏官·大司馬》:

“一歲為豵,二歲為豝,三歲為特(本義“牛父,未閹割的牛”),四歲為肩,五歲為慎。

”《毛傳》:

“豕,一歲曰豵,三歲曰豜。

大獸公之,小獸私之。

公:

《禮記曲禮下》:

“自稱于諸侯曰‘天子之老卿老,上卿’,于外曰公,于其國曰君。

”《左傳》昭公七年:

“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輿,輿臣隸,隸臣僚,僚臣僕,僕臣台,馬有圉,牛有牧,以待百事”。

五月斯螽動股,六月莎雞振羽。

七月在野,《漢書·食貨志》:

“在野曰廬,在邑曰里。

春令民畢出在野,冬則畢入於邑。

”八月在宇,九月在戶,十月蟋蟀入我床下。

穹窒熏鼠,塞向墐戶,毛傳:

“穹,窮。

窒,塞也。

向,北出牖也。

墐,塗也。

庶人蓽戶。

”鄭箋:

“爲此四者以避寒。

”箋云:

“曰為改歲者,歲終,而一之日觱發,二之日栗烈,當避寒氣,而入所穹窒墐戶之室而居之。

”孔疏:

備寒而云墐戶,明是用泥塗之,故以墐為塗也。

所以須塗者,庶人蓽戶,《儒行》注云:

“蓽戶,以荊竹織門。

”以其荊竹通風,故泥之也。

嗟我婦子,曰為改歲,入此室處。

五月蝗蟲彈腿叫得響,六月振翅的是紡織娘。

七月蟋蟀在野地,八月跳到屋簷裏,九月又在門口叫,十月鑽入我床底。

熏出老鼠堵窟窿,北窗封死門凃泥。

唉!

我的老伴兒和孩子,就算這樣過大年,住進這所破房子裏。

莎雞:

《爾雅翼》:

“莎雞,一名捘雞,一名酸雞。

”《爾雅》:

螒hàn,天雞。

郭璞注:

“小蟲,黑身赤頭。

一名莎雞,又曰樗shū鳩。

”《廣雅》:

“樗鳩,樗雞也。

生樗木上,六月更出,飛而振羽,索索作聲。

向,毛傳:

“向,北出牖也。

”《韓詩》:

“北向窗也。

”塞向墐戶,孔疏:

“蓽戶以荊竹織門,以其荊竹通風,故泥之也。

曰iuat:

語氣詞或詞頭。

曰iuat聿iut於i(u)a于iua爰iuan

六月食鬱及薁,七月亨葵及菽。

八月剝棗,十月穫稻。

為此春酒,以介眉壽。

毛傳:

“鬱,棣屬,剝,擊也。

眉壽,毫眉也。

”七月食瓜,八月斷壺,九月叔苴。

毛傳:

“壺,瓠也,叔,拾也。

苴,麻子也。

樗,惡木也。

”采荼薪樗,食我農夫。

六月吃鬱李和葡萄,七月煮葵菜和大豆。

八月打下樹上棗,十月收穫田裏稻。

冬天釀成好春酒,敬給老人祝長壽。

七月採瓜當飯吃,八月又把葫蘆摘,九月麻籽來充飢。

又挖苦菜又砍柴,農夫才能揭鍋蓋。

亨,吳大澂《古籀補》謂象宗廟形。

亨享烹,古籍通用。

剝,通攴,打。

《說文》:

“攴,小擊也。

介keat通匄(丐之異體),求。

丐kat

壺,通瓠,葫蘆。

叔,(課本)拾取。

《說文》:

“叔,拾也。

從又尗聲,汝南名收芌爲叔。

尗寸,叔或從寸。

”郭沫若《兩周金文辭大係考釋》謂“叔叔字……以金文字形而言,實乃從又持弋以掘芋也。

荼,茶,古同字。

薪,新新,《說文》:

從斤析木,辛聲。

九月築場圃,毛傳:

春夏為圃,秋冬為場。

箋云:

場圃同地耳,物生之時,耕治之以種菜茹,至物盡成熟,築堅以為場。

十月納禾稼。

黍稷重穋,毛傳:

“後熟曰重,先熟曰穋。

”(陸德明釋文:

先種後熟曰重,又作“種”,音同。

又:

“穋,本又作稑。

”《說文·禾部》:

“稑,疾熟也。

從禾,坴聲。

穋,或從翏。

”則“穋”乃“稑”之異體。

)禾麻菽麥。

嗟我農夫,我稼既同,上入執宮功。

毛傳:

“入爲上,出爲下。

”鄭箋:

“既同,言已聚也。

可以上入都邑之宅,治宮中之事矣。

於是時男之野功畢。

”晝爾于茅,宵爾索綯。

毛傳:

宵,夜。

綯,絞也。

箋云:

爾,女也。

女當晝日往取茅歸,夜作絞索,以待時用。

(魯詩:

言教民晝取茅草,夜索以為綯。

……及爾閒暇,亟而乘蓋爾野外之屋。

)亟其乘屋,其始播百穀。

毛傳:

乘,昇也。

箋云:

亟,急。

乘,治也。

十月定星將中,急當治野廬之屋。

其始播百穀,謂祈來年百穀於公社。

九月筑好打穀場,十月糧食進穀倉:

高粱黃米早晚穀,禾麻豆麥全停當。

可憐我們莊稼漢,地裏活兒剛剛完,又給老爺修公房。

白天野外割茅草,夜裏還得搓草繩。

趕快上房修好屋,準備開春把地種。

索索,字形象雙手搓繩。

其,謂一之日。

二之日鑿冰沖沖,毛傳:

“冰盛水腹,則命取冰於山林。

”(腹,一作復)三之日納于淩陰。

四之日其蚤,獻羔祭韭。

九月肅霜,十月滌場。

朋酒斯饗,曰殺羔羊。

毛傳:

“兩樽曰朋,饗者,鄉人以狗,大夫加以羔羊。

”鄭玄箋:

“十月民事男女俱畢,無饑寒之憂,國君間於政事而饗群臣。

”躋彼公堂,稱彼兕觥,萬壽無疆。

毛傳:

“公堂,學校也。

觥,所以誓衆也。

疆,竟也。

”箋:

上章備寒,故此章備暑。

后稷先公禮教備也。

……十月,民事男女俱畢,無饑寒之憂,國君閒於政事而饗群臣。

……於饗而正齒位,故因時而誓焉。

飲酒既樂,欲大壽無竟,是謂《豳頌》。

臘月鑿冰咚咚響,正月搬進窖裏藏。

二月早朝行祭禮,獻上韭菜和羔羊。

九月霜天氣候涼,十月清掃打穀場。

兩壺米酒大家嘗,再殺一只小羔羊。

大家登上公爺堂,雙手捧起牛角觥,祝一聲“萬壽無疆”!

獻羔,《禮記·月令》:

“仲春之月,……天子乃鮮羔開冰,先薦寢廟。

”鄭玄注:

“鮮當爲獻,字之誤也。

獻羔,謂祭司寒也。

肅霜,王國維《觀堂集林·“肅霜”、“滌場”說》:

朱熹曰:

“肅霜,氣肅而霜降也。

滌場者,農事畢而掃場地也。

”或曰滌場,滌蕩也,則為肅清之義,詩謂“九月之氣清高顥白而已,至十月,則萬物搖落無餘矣”。

朋酒斯饗,毛傳:

“兩樽曰朋。

饗者,鄉人飲酒。

附錄(未校訂)

《毛诗正义》二十卷(07-10)[汉]郑玄笺[唐]孔颖达疏

  卷八(八之一)

  ◎豳七月诂训传第十五(○陆曰:

豳者,戎狄之地名也。

夏道衰,后稷之曾孙公刘自邰而出居焉。

其封域在雍州岐山之北,原隰之野,於汉属右扶风郇邑。

周公遭流言之难,居东都,思公刘、大王为豳公,忧劳民事,以此叙己志而作《七月》、《鸱》之诗。

成王悟而迎之,以致太平,故大师述其诗为豳国之风焉。

  豳谱(豳者,后稷之曾孙曰公刘者,自邰而出,所徙戎狄之地名,今属右扶风邑。

○正义曰:

《周本纪》云:

“后稷卒,子不立。

卒,子鞠陶立。

率,子公刘立。

”是公刘为后稷之曾孙也。

《生民》云:

“即有邰家室。

”《本纪》云:

“舜封后稷于邰。

”公刘因封不改,故知公刘自邰而出也。

《公刘》之篇说公刘为狄迫逐而徙居,经云:

“度其夕阳,豳居允荒。

”《本纪》称公刘在戎狄,知豳是戎狄之地名也。

《汉书·地理志》云:

“右扶风郇邑县有豳乡,《诗·公刘》所邑。

”是汉时属扶风郇邑也。

言自邰而出者,杜预云:

“豳在新平漆县东北,邰今始平武功县所治城是也。

邰近而豳远,从内出外,故言出。

”○公刘以夏后大康时失其官守,窜於此地,犹修后稷之业,勤恤爱民,民咸归之,而国成焉。

○正义曰:

《国语》云:

“昔我先世后稷,以服事虞、夏。

及夏之衰,弃稷弗务。

我先王不用失其官,而自窜於戎狄之间。

”韦昭云:

“豳西近戎,北近狄。

”《周本纪》亦云“不奔戎狄之间”。

此云公刘窜於此地者,案此《公刘》之篇说公刘迁豳事皆详悉,自邰徙豳,必从公刘始矣。

盖不之时已窜豳地,尚往来邰国,至公刘而尽以邰民迁之也。

《本纪》云:

“公刘卒,子庆节立,国於豳。

”是也。

定国於豳,自公刘始也。

韦昭注《国语》,以为不当大康之时,公刘乃不之孙,不应亦当大康之世。

而此云公刘以大康时失官守者,《周语》止云夏之衰也,不言始衰之主。

《书序》云“大康失邦”,则夏后之衰自大康为始,故系大康言之。

其实公刘豳,不当大康之世,郑据《外传》之文,取不之事以为说耳。

《本纪》云:

“公刘虽在戎狄间,复修后稷之业,民赖其庆。

百姓怀之。

周道之兴,自此始也。

”又《公刘》之篇具述公刘居豳爱民之事,是民归之而成国也。

其封域在《禹贡》雍州岐山之北,原隰之野。

○正义曰:

《禹贡》雍州云:

“荆岐既旅,原隰绩。

”是岐山、原隰属雍州也。

大王始入,居岐之阳,明豳在岐山之北。

《公刘》之篇说公刘居豳,度其原隰以治田,是豳居原隰之野。

  至商之末世,大王又避戎狄之难,而入处於岐阳,民又归之。

○正义曰:

《诗·绵》传及《书传略说》皆有其事。

○公刘之出,大王之入,虽有其异,由有事难之故,皆能守后稷之教,不失其德。

○正义曰:

《本纪》云:

“公刘复修后稷之业。

古公复修后稷、公刘之业。

”是皆能守后稷之教,不失其德也。

《旱麓序》云:

“周之先祖,世修后稷、公刘之业。

”而郑独言公刘、大王者,以周公之作《七月》,主意於此二人,故特言之。

  成王之时,周公避流言之难,出居东都二年。

○正义曰:

《金》云:

“武王既丧,管叔及其群弟流言於国曰:

‘公将不利於孺子。

’周公乃告二公曰:

‘我之弗辟,无以告我先王。

’周公居东二年,则罪人斯得。

”是周公避流言之模出居东都二年也。

《金》直云“居东”,不言“东都”。

周公避居,固当不出畿内,自然在东都。

於时实未为都,而云都,据後营洛而言之耳。

周公在东,实出入三年。

言二年,顺《金》之成文。

思公刘、大王居豳之职,忧念民事至苦之功,以比序己志。

○正义曰:

此释作《七月》之意也。

以公刘遭夏人之乱,大王有戎狄之难,或出或入。

其居豳之时,教民以蚕农为务,使衣食充足,忧念民事,有至苦之功。

由其积德勤民,子孙卒成王业。

周公既出居东都,恐王业毁坏,亦忧念民事,庶成周道。

其意与公刘、大王之志同,不得自言己身忧国之心矣。

无以发明己志,故作《七月》之诗,仰陈公刘、大王,以比己身,序己志。

知周公之作《七月》,其意必如此者,以序云:

“周公遭变故,陈先公风化之所由,致王业之艰难。

”言遭变,是遭流言乃作也。

襄二十九年《左传》季札见歌《豳》,曰:

“美哉,乐而不淫,其周公之东乎!

”明在东都作之也。

《七月》之诗,非刺成王,非美成王,无故说先公之风化,陈王业之艰难,则是思念先公,用以比序己志也。

本诗周公所作,大师题之曰《豳》,明其然矣。

而先公在豳,凡经十世,知唯念公刘、大王者,以公刘初居豳之主,大王终去豳之君,俱是先公之俊,皆有事难之故。

周公身遭事难,追念处豳先君,明是念其俊者,故知周公所念,念此二人。

若然,大王既遭事难,能守后稷之教,乃在居岐之後。

周公思居豳之事,知其亦念大王者,《绵》篇说大王之德云:

“民之初生,自土沮漆。

”言居豳之时,得民之意,民恋其德,故与俱迁。

明知思念豳事,其意亦及大王也。

郑於上句言周公居东二年,此句说其作诗之意,欲明《七月》之作,在此二年之中。

因《尚书》有二年之文,故言之耳。

非谓居东二年,始作《七月》也。

何则?

序云“周公遭变”即作,不应坐度二年,方始为诗。

《七月》之作,当是初出之年也。

  後成王迎之反之,摄政,致大平。

其出入也,一德不回,纯似於公刘、太王之所为。

大师大述其志,主意於豳公之事,故别其诗以为豳国变风焉。

○正义曰:

《金》云:

“惟朕小子其新逆。

”是成王迎而反之,代成王治国政而致大平。

其出居东都也,其入摄王政也,常守专一之德,不有回邪,纯似公刘、大王之所为也。

周公作诗之时,有自比二人之意。

及其终得摄王政,其事又纯似之。

此诗用於乐官,当立题目,太师於是大述周公之志,以此《七月》诗主意於豳公之事,故别其诗,不合在周之风、雅,而以为豳国之变风焉。

此乃远论豳公为诸侯之政,周公陈之,欲以比序己志,不美王业之本,不得人周、召之正风也。

又非刺美成王,不得入成王之正雅。

周公,王朝卿士,不得专名一国。

进退既无所系,因其上陈豳公,故为豳之变风。

若所陈本非豳事,无由得系於豳。

周公事若不似,於理亦不可系。

此诗追述豳公,事又相似,故系之为宜也。

《春官·章》云:

“吹以歌《豳诗》。

”则周制之前,已系豳矣。

谓之变者,以其变风、变雅各述时之善恶,《七月》陈豳公之政,《东山》以下主述周公之德,正是变诗美者,故亦谓之变风。

《公刘》亦陈豳事,不系豳者,召康公陈公刘以戒成王,犹召穆公陈文王以伤大坏,主者意为雅,不得列为风也。

《鸱》以下,不陈豳事,亦系豳者,以《七月》是周公之事,既为《豳风》,《鸱》以下亦是周公之事,尊周公使专一国,故并为《豳风》。

故《郑志》张逸问:

“《豳·七月》专咏周公之德,宜在雅,今在风,何?

”答曰:

“以周公专为一国,上冠先公之业,亦为优矣,所以在风下,次於雅前,在於雅分,周公不得专之。

”逸言“咏周公之德”者,据《鸱》以下发问也。

郑言“上冠先公之业”,谓以《七月》冠诸篇也。

以先公之业冠周公之诗,故周公之德系先公之业,於是周公为优矣。

次之风後、雅前者,言周公德高於诸侯,事同於王政,处诸国之後,不与诸国为伦。

次之小雅之前,言其近堪为雅,使周公专有此善也。

此《豳诗》七篇,《七月》、《鸱》是出居时作,其馀多在入摄政後。

郑以为周公避居之初,是武王崩後三年,成王年十三也。

居东二年,罪人斯得,成王年十四也。

迎周公,反而居摄,成王年十五也。

七年致政,成王年二十一也。

故《金》注云:

文王十五生武王,九十七而终,终时武王八十三矣。

於文王受命为七年,後六年伐纣,後二年有疾,疾瘳,後二年崩,崩时年九十三矣。

周公以武王崩後三年出,五年秋反,而居摄四年作《康诰》,五年作《召诰》,七年作《洛诰》。

伐纣至此,十六年也。

作《康诰》时,成王年十八。

《洛诰》时,年二十一也。

即政时,年二十二也。

然则成王以文王终明年生也。

是郑辨武王崩及周公出入之事。

知然者,案《大戴礼·文王世子篇》云:

“文王十三生伯邑考,十五生武王。

”则武王之年,少於文王十四岁。

《文王世子》云:

“文王九十七而终,武王九十三而终。

”武王既少文王十四岁,文王九十七而崩,知武王於时年八十三也。

《书传》云:

“文王受命七年而崩。

”是文王崩时,受命七年。

《尚书序》云:

“十有一年,武王伐殷,作《泰誓》。

”案经《泰誓》上篇说武王观兵时事,是受命十一年。

《泰誓》下篇云:

“还归二年,而後伐纣。

”是伐纣之时受命十三年也。

文王崩,至十三年始伐纣,是崩後六年也。

《金》云:

“武王既克商,二年,王有疾,弗豫。

”是伐纣後二年有疾。

从文王之崩至武王有疾,积八年矣。

文王崩时,武王已八十三矣。

至此,则九十一也。

武王九十三而崩,故知瘳後二年崩也。

知周公以武王崩後三年出者,礼,君薨,百官已而听政於冢宰三年。

定四年《左氏》云“周公为太宰”,以右王室。

周公既为太宰,武王初崩,总摄王政,自是常事。

管、蔡不应流言,成王不应致疑。

明是三年丧毕,周公不授王政,故流言耳。

按《周书》武王以十二月崩,则崩後一年十二月期而练,二年十二月祥而祭除,崩後三年,管、蔡乃流言也。

《金》云:

“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於国,周公乃告二公曰:

‘我之不辟,无以告我先王。

’”是周公於流言之年,避位而出,是武王崩後三年也。

《金》又云:

“周公居东二年,罪人斯得。

”注云:

“罪人,周公之属与知摄者。

周公出,皆奔。

二年尽为成王所得。

”言三年者,并数出年,是崩後四年也。

又曰:

“於後,公乃为诗。

”注云:

“於二年後也。

”上既言二年,又别言“於後”,明是二年之後也。

又曰:

“秋,大熟,未获。

”注云:

“秋,谓周公出二年之後明年秋也。

”此秋文承於後之下,於後既是二年之後,明此秋是二年之後,谓居东二年,武王崩後五年也。

《金》云“秋,大熟,未获”之下,即云“惟朕小子其新逆”,是周公即以其年反也。

周公将摄,出避流言,今成王自新迎之,明其反即居摄。

武王崩後五年,即是摄政之元年。

《书传》称周公摄政,四年建侯卫,五年营成周,七年,致政成王。

言建侯卫,是封卫侯。

《康诰》论封卫之事,是四年作《康诰》也。

《召诰》论营洛邑成周之事,是五年作《召诰》也。

《洛诰》论致政成王之事,是七年作《洛诰》也。

郑言作《康诰》时成王年十八,作《洛诰》时二十一。

然则成王以文王终明年生,所以知者,《书传略说》云:

“天子太子年十八曰孟侯。

孟侯者,於四方诸来朝,迎於郊。

”注云:

“孟,迎也。

”按《康诰》经云“王若曰孟侯”,则封康叔之时,成王年十八。

《书传》言周公摄政,四年建侯卫。

据孟侯之文,知摄政四年,成王年十八。

又摄政七年,成王年二十一也。

逆而推之,则知成王於摄政元年年十五,周公出年年十三,武王崩年年十岁。

计文王崩後十年,武王始崩,自然文王崩之明年生成王也。

由此而验之,故知成王年十三之时,周公初出居东二年。

十四之时,罪人斯得。

十五年之时,反而居摄也。

此谱言居东二年,思公刘、太王以比序己志,则《七月》之作,在出居二年之中,不知其作之在何年,当在《鸱》之前。

《鸱》之作,则在居东三年。

《金》云:

“居东二年,罪人斯得。

于後,公乃为诗以贻王,名之曰《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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