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时期闽台科技产业合作的必然性.docx
《论新时期闽台科技产业合作的必然性.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论新时期闽台科技产业合作的必然性.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论新时期闽台科技产业合作的必然性
论新时期闽台科技产业合作的必然性
论新时期闽台科技产业合作的必然性、问题与对策
闽台科技产业交流与合作发端于上世纪80年代,至今已有20年之久,其中经历了民间自发贸易的试探性阶段、投资与贸易相互促进的发展阶段、优势转化的调整阶段。
当前,由于国内外形势的变化,福建再次成为台商关注的热点,闽台之间科技产业的交流与合作也因此迈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一、新时期闽台科技产业合作的必然性分析
闽台科技产业合作是闽台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在新时期,闽台之间科技产业所面临的一系列的机遇和挑战也促使二者之间的合作显得尤为必要。
(一)新时期闽台科技产业合作的必要性分析
1、共同防御国际性金融危机的需要。
爆发于2007年的国际性金融危机对世界各地的经济造成巨大伤害,中国也未能幸免。
就台湾而言,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与影响,在2008年台湾经济零增长(0.06%)的基础上,2009年出现了负增长。
据台湾主计处2010年22日公布的经济数据,台湾2009年全年经济成长率(GDP)为-1.87%。
在大气候不景气的影响下,包括科技产业在内的台湾各种产业生产全面下滑。
就连台湾高科技产业的重要生产基地——三大科学园区,2009年也出现严重衰退局面。
2009年1~8月,竹科、中科、南科等三大科学园区营业收入9303亿元新台币,较上年同期衰退31.3%。
2009年1~11月,台湾电子产业龙头的五大企业中的鸿海集团、广达电脑集团、华硕集团营业收入较上年分别下降4.7%、4.4%和12.3%。
在国际金融危机中,台湾科技企业缺乏自有品牌、核心技术与销售渠道、仍以代工为主的生产模式弊端暴露无遗。
以电子业为例,台湾面板、内存(DRAM)厂商产能利用率降至30-40%左右,而韩国三星等拥有自主品牌及下游产业链的厂商,面板产品产能利用率一直维持在80%上下。
【1】同样,福建的科技企业起步较晚,缺乏竞争力,在国际经济危机中亦处于不利的局面。
然而,由于闽台科技企业存在的较强的互补性以及中国潜在的巨大市场,促使闽台科技企业必须在国际金融危机面前通力合作,合则两利。
以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例:
2006年,台湾中华映管入主经营陷入困境的大陆上市公司厦华电子,成为第一大股东并全面负责厦华的管理经营,这也是迄今两岸上市公司“重组融合”的第一案例。
2008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给中国彩电厂商带来严重挑战,但厦华电子却逆势增长迎来出口高成长,在同行中一枝独秀。
2010年2月5日,厦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率先发布中国彩电行业上市公司2009年度财报。
据该财报显示,厦华200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5,758.24万元,同比增长17.07%,净利润为10,410.25万元。
【2】在厦华样本的背后,是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闽台科技产业“报团取暖、合作双赢”的必然规律。
从2009年第4季度开始,台湾的经济出现了复苏的迹象。
这个季度台湾的经济增长率为9.22%,这是台湾经济连续5个季度负增长后,首次转为正增长,也是2004年第3季以来的最高增长率,实属不易。
据台湾主计处最新估计,2010年台湾GDP全年增长率至少为8.5%。
台湾经济的复苏,除了自身的苦心经营之外,主要得益于中国大陆的支持与拉动。
中国大陆出台诸多的政策与措施,都有利于台湾产业走出困境,摆脱国际金融危机的阴影。
如大陆组团赴台采购刺激台湾景气回升。
2009年大陆前所未有地组织了总额180亿美元的大规模多批次赴台采购,直接促成台外贸跌幅收窄,走出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阴影。
2010年中国大陆地区对台采购总额更是超过200亿美元。
又如“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等一系列政策均将台商纳入其中,带动了台资企业面板、IC、主机板以及其它电子零组件产品在大陆的销售。
其中“家电下乡”方案实施过程中60%的面板由台商提供,对帮助台湾相关产业走出低谷发挥了重要作用。
【3】
2、实现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的需要。
国务院2009年5月6日通过《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海峡西岸经济区从地方经济战略提升为国家经济战略。
福建在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居主体地位,福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状况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实施的进程。
经济腹地大小决定了一国或地区生存和发展的空间,福建省发展长期深受经济腹地狭小的制约。
福建未来发展的关键仍然是腹地问题,而唯有发挥近台优势,重视并利用好台湾因素,寻求并扩大与台湾的经贸和科技合作,才能拓展生存和发展的空间,福建才能突破经济腹地的瓶颈,创造极佳的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目前,福建省己有许多地方建立了以闽台科技交流合作为主要特色的台湾农民创业园、台湾学者创业园、闽台行业科技交流及研发中心、产业科技合作示范基地等,涵盖了高校、科研机构、社团、科技园区、高科技企业等组织,涉及多个学科领域,闽台科技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闽台科技的交流与合作也促进了双方经贸的合作与发展。
如在2010年上半年的闽台贸易中,科技产业处于唱主角的地位。
其中机电产品最为抢眼,占据进出口的半壁江山。
福建自台湾进口机电产品27.6亿美元,比增1.2倍,占同期福建自台湾进口总值的66.9%,而福建对台湾出口机电产品则为4.4亿美元,比增47.2%,占同期总值的45.3%。
【4】可以说,闽台科技产业合作对推动福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对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的实施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3、闽台科技产业深层次对接的需要。
近年来,两岸的科技交流与合作呈科技交流领域日趋广泛、交流形式日趋多样、合作渠道日趋拓宽、合作规模不断扩大等特点。
就产业面而言,闽台两地的合作呈由“低度连接”向“高度连接”发展的趋势。
这种趋势具体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产业合作的领域由窄变宽。
闽台两地的产业合作由最初的制鞋业、成衣业为主,拓展为电脑周边产业为主,包括电源供应器产业、键盘产业、鼠标产业、台式电脑、机壳、显示器、声卡、绘图卡、光盘机、扫描器、主机板、视讯卡。
近年则以液晶监视器产业、笔记本电脑、IC领域等产业为主。
二是两地产业关联由浅变深。
早期台商企业在福建的投资,主要表现为“三来一补”与“两头在外”的形式,产业合作属于低层次连接。
自20世纪90年代后,闽台产业合作的形式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一是台商企业在福建的投资出现了“中心(厂)”——卫星(厂)”的捆绑式的投资方式和“上游产品——下游产品”的串联式的投资方式。
二是代工形式的出现。
代工方式也由单一的委托转向交叉委托,即闽台产业相互代工。
两地产业的关联度得到较大的加强。
从目前来看,在科技产业合作方面,闽台两地在机械(含电力电子机械)与运输业方面产业的连接程度较高,其中以汽车制造业、资讯硬体产业表现较为突出。
【5】三是产业合作效应由“链”转“群”。
经过20多年的发展,闽台科技产业合作的产业链连接经历了由稀变密的过程。
近年来,两地的科技产业合作又显现出集群化的集聚效应。
如两地科技产业合作已从初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向电子信息、石化、汽车,精密仪器等技术、资金密集型产业发展,并形成了行业整体性转移,上中下游产业配套发展的趋势。
以台资为骨干的电子信息、石油化工、机械装备行业已成为福建省的三大支柱产业。
电子行业以冠捷电子、捷联电子为龙头,形成华映光电、韩国LG、日本NEC、JVD等一大批行业配套企业,使显示产业链投资总额超过10亿美元。
机械行业以东南汽车为龙头,是海峡两岸汽车工业合作的最大项目,经过短短几年的发展,吸引配套厂上百家,形成100多亿元(人民币)产值的汽车城,又联合国际知名的戴姆勒一克莱斯特公司投资奔驰商务车项目,将建设又一个汽车城。
能源石化行业则以华阳电业、厦门翔鹭集团等为龙头,其中华阳电业是亚洲最大的单一火力发电厂,拥有7台60万千瓦发电机组,翔鹭集团是大陆化纤业最大的外商独资企业,在业界素有“北仪征、南翔
与振兴规划,正在积极培育和发展新能源、生物、电动汽车等一系列战略性新兴产业,力争进一步提高经济增长的科技含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台湾也提出了六大产业振兴方案和四项智能型产业计划,旨在引导产业发展创新、加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这些产业发展振兴规划与方案,为两岸科技合作提供了新的需求和新的空间,尤其是《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实施以及《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签署,为两岸的科技产业合作提供一个良好宽松的政策环境。
福建政府更是顺应潮流,发挥先行先试的精神,出台更为有力、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扶持两地的产业合作。
如在“福建省八个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中就把“闽台产业合作”作为调整振兴的七大目标之一。
在《2010年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明确指出,要“加强产业深度对接。
促进一批台资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项目生成落地,加快形成厦门湾、闽江口、湄洲湾、东山湾等产业对接集中区。
拓宽产业合作领域,开展研发合作,重点抓好智能电子、节能环保、服务外包等方面对接”。
【7】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还特地修订《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从法律条款上增加了不少规定,加大台商投资保护力度,为在闽台商创造更好的法制环境。
修订草案专门增加规定:
“台湾同胞可以投资国家禁止之外的各类行业项目。
”福建进一步扩大台商投资领域,将有利于台湾产业西进外移发展,促进闽台产业深度对接,为两岸民众共谋福祉。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福建台资企业遭受不同程度冲击,福建各地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出台新的财税、信贷、通关等方面扶持政策措施,从产前、产中、产后三个阶段帮助台资企业破解难题,促其转型升级。
为帮助台资企业解决融资困难,福建省政府成功推动中国银行对厦门三十六家台资企业授信,中国银行与台塑集团、冠捷科技有限公司、友达光电(厦门)有限公司签订了全面战略合作或授信协议。
针对在闽台资企业实际状况,福建省政府还出台了《关于支持台资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出二十五条扶持措施,从加大信贷支持,拓展融资渠道;加强政策扶持,促进转型升级;着力构建平台,促进台商科技产业园区发展;提升服务水平,优化投资环境等四个方面支持合资企业加快发展。
2010年5月5日,在台北圆山大饭店举行的“两岸合作与发展论坛——台闽合作先行先试”,福建省长黄小晶发表主题演讲,全面介绍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情况及贯彻国务院《意见》先行先试的十大举措,再次向外界传递了福建顺应潮流,愿与台湾扩大合作的信心与决心,得到台湾各界的积极响应。
【8】
同样,台湾当局近来在产业政策支持方面也动作频繁。
2010年2月台湾又进一步放宽在大陆投资限制,将“硅多晶体”、“其它单石数字集成电路”、“其它单石集成电路”、“其它混合数字集成电路”制造和“集成电路设计业”,从禁止类改为一般类,并将“晶圆”、“TFT-LCD面板”在大陆投资的禁止范围缩小。
6月29日,台湾终于与大陆签署《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打开了海峡两岸产业深入合作的大门。
【9】紧接着,台湾当局于7月1日举行以“台湾新契机、亚洲新时代”为题的记者会,正式提出“后ECFA时代经济发展战略”。
战略的发展的重点就是“32项投资计划”,其中包括多项的科技产业发展规划。
同日,台湾当局正式开放大陆企业赴台投资,这是继两岸人流、物流直通后,双方资本投资的进一步双向化。
9月份,台当局“行政院”召开多单位联合会议,针对9项投资障碍进行松绑会商,包括前500强大陆企业负责人、经理人赴台考察投资,研议从一次签证松绑为多次签证;大陆人士赴台从事商务活动400人的人数上限、以及邀请单位的资格限制都将列入检讨,以提高陆企赴台投资诱因。
可以说,较之以往海峡两岸近来出台的这些产业方面的政策,针对性更强,扶持力度更大,必将大大促进闽台科技产业深度合作。
2、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
闽台两地的区位优势主要表现为地缘优势与人文优势。
地缘关系是影响地区之间经济合作最基本的自然条件。
闽台两地咫尺海峡为双方进行交流活动提供了便捷的海上通道。
厦门距嘉义仅120海里,距高雄165海里,福州距基隆也仅仅只有149海里。
因而,福建省是祖国大陆距台湾最近的地区之一。
从2008年12月份始,两岸实现全面的直航,闽台两地在降低企业运输费用,减少双方贸易成本的优势就表露无遗。
这样大大地促进了企业的竞争力的提高,进一步深化了闽台科技产业的发展与合作。
而尚在规划中的台湾海峡隧道则更让人期待,它势将在这些方面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人文关系是加强经济联系的一种内在亲合因素,密切的人文关系对加强经济合作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
闽台之间深厚而密切的血缘、亲缘、地缘、文缘、法缘、商缘关系,对加强闽台之间经济合作具有强大的促进作用。
福建省是台湾人的主要祖籍地。
在台湾人口中,讲闽南话的占75%,客家话的占13%,两种语系的人12构成了台湾移民社会的主体。
福建省与台湾省由于血缘相亲,语言相通。
民情、风俗相近,不少姓氏宗族也相同,从而孕育了独具特色的民俗文化,为闽台之间科技产业合作提供了天然的纽带和桥梁。
【10】
3、日臻成熟的合作条件。
新时期闽台科技产业拥有更为成熟的条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闽台两地的经济总量日益缩小。
2006年以来,闽台两地的经济总量进一步缩小。
按照年末美元汇率折算,2009年闽台两地的GDP比率已经从2006年的1:
3.78上升为1:
2.17,预计2010年底将继续升至1:
2【11】。
二是闽台两地经贸的持续热络。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多种形式的闽台贸易加快发展,规模逐步扩大。
截至2009年9月,闽台贸易总额累计达648.74亿美元,其中对台出口95.62亿美元,自台进口高达553.12亿美元。
台湾已成为福建第一大进口来源地、外资的第二大来源地、第四大贸易伙伴和第七大出口市场。
闽台双边贸易不断增长必将促进两地的产业合作。
三是闽台产业结构与资源的互补性。
从产业结构上看,2009年福建三次产业结构比由上年的10.7∶49.1∶40.2调整为9.9∶48.6∶41.5,【12】一说为9.7:
49.1:
41.2【13】而台湾的三次产业比例为:
1.55:
29.79:
68.66【14】。
数据表明,福建总体上还处于工业化的中期阶段,而台湾已处于工业化的后期阶段。
这种阶段性的差异为闽台两地的产业的对接创造了很好的基础。
从闽台两地的生产要素看,福建省在劳动力资源、土地资源和市场等方面都占有明显的优势,而台湾在技术、资金等方面有较大的优势。
在科技研发方面,福建的优势主要在于基础科学与软科学,而台湾的优势则在于开发与应用能力强、科技经费投入相对充足。
可以说,闽台两地在资源方面亦有很强的互补性。
此外,闽台两地对科技产业合作施以优惠宽松的政策以及海峡西岸经济区交通网络体系的打造,也为闽台科技产业的深度合作与对接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二、新时期闽台科技产业合作的挑战与问题
近年来,闽台科技产业合作领域不断扩大,层次明显提高,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投资规模不断扩大。
目前,台商在闽投资千万美元以上项目达600多家,其中5000万美元以上项目就有59家,超亿美元以上项目15家,其中科技产业占主导地位。
二是投资结构日趋合理。
以台资为骨干的电子信息、石油化工、机械装备行业已成为福建省的三大支柱产业。
而且,近期入住福建的台资规模化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集团性企业迅速增多,出现了高科技产业聚集的态势,台商在闽投资所引发的闽台产业合作分工的新格局正在形成。
【15】三是两地科技产业企业、协会、园区间交流更加密切。
【16】应该说,闽台两地科技产业合作目前发展的态势较好。
但是闽台自身的发展的局限、产业合作过程产生的问题以及来自其他区域的竞争压力构成了对两地科技产业深度合作的冲击和挑战,这必须引起相应的重视。
(一)闽台自身的局限。
闽台两地自身发展的局限性是限制闽台科技产业合作的主要因素。
就福建方面而言,其自身的局限性在于:
1、竞争力尚待提高。
虽然福建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省份之一,经济得到了很大发展,但与沿海其它省市相比,无论是经济总量,还是竞争力水平等,都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影响着闽台科技交流与合作的可持续发展。
2009年在沿海7省市中,福建人均GDP明显低于广东、浙江、江苏及上海;区域竞争力和综合科技进步水平也落后于上海、江苏、广东、浙江、山东,其中区域竞争力居第9位,综合科技进步水平仅为第11位。
2、产业结构亟需调整。
闽台产业结构存在的差异性对两地科技产业合作的影响具有二重性,一是适度的差异性有助于两地的产业梯度转移。
二是过度的差异性则不利于两地产业的对接与深度合作。
目前福建的主要产业为第二产业,服务业与高科技产业对台资的吸引力不足。
3、投资环境有待改善。
首先,福建省的地理环境较为复杂,交通不够便捷,至今还没有一条完整的环省铁路,出省的铁路网构建也不完整,对外部市场的辐射能力较弱,市场容量不够大。
其次,福建省科研机构偏少、规模偏小,研发能力不强,发展较为缓慢,人才产出量远远低于周边的发达省市。
【17】第三,在政策环境建设上。
近两年,福建省在产业合作方面出台了许多相关政策。
但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台商对福建乃至国家的科技政策不甚了解。
在政策的执行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比如灵活性差,执行不力,效率低下等问题。
就台湾方面而言,其主要的局限性在于政治因素对闽台科技产业合作的干扰。
这种干扰主要体现在对产业政策的摇摆性。
如民进党执政与国民党执政所实行的产业政策以及对祖国大陆的开放程度就有天壤之别。
一旦台湾政局动荡,闽台科技产业合作必遭影响。
可以说,两岸较为复杂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台商投资福建的意愿。
此外,台湾“产业空洞化”思想也对闽台科技产业合作造成冲击。
“产业空洞化”在理论界有多种解释,最为流行的解释是指因经营资源规模的转移而发生的行业性或地区空白现象。
台湾经济界为数不少的人将产业空洞化视为负面的经济现象。
他们认为:
由于生产基地向海外转移对岛内的雇佣状况及技术水平造成了影响;伴随着生产基地的海外转移岛内仅剩下了服务业,弱化了岛内经济;在高附加值产品生产基地的海外转移和研发基地的海外转移这一大背景下,会引起支柱产业流向海外。
【18】这些观点的存在势必也会影响台商对闽台科技产业合作的积极性。
(二)周边区域的竞争。
福建省在经济总量上与其它几个沿海省市相比仍有待于提升,这使其在吸引台资上面临着周边地区的激烈的竞争。
在新的形势下,台商向外投资出现“北上、南下、西进”的格局,这种“多方出击、分散投资”的策略和周边地区强有力的竞争,造成进入福建的台资流量减少。
此外,福建在人力资源、技术研发、产业配套、产业聚集度、基础设施建设等条件上与长三角、珠三角也存在差距。
京、沪、深、苏等经济发达地区纷纷制定吸引高新技术产业的政策措施,凭借其政策因素、技术与革新能力、集团化经济、完善的配套环境、市场准入等优势,成为吸引跨国公司和台资企业投资热点。
中西部地区纷纷出台更加优惠的政策,充分发挥其资源丰富、市场广阔、劳动力低廉等优势,成为新的引资热土。
福建台资企业面临周边地区省市更佳投资环境诱惑,纷纷择良木而栖,不断向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一带转移。
而福建省在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政策的税收优惠程度缺乏优势,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力度尚待加强。
此外,两岸实现大三通之后,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一带增加了与台湾的直航的沿江、沿海港口城市,而这更削弱了福建省对台直航的优势。
因此,如何保持并继续挖掘福建省对台引资吸引力将是福建省开展闽台高科技产业合作的一大挑战。
【19】
(三)合作产生的问题。
闽台科技产业在长期的合作过程中,除了外界的因素,合作本身也不断地暴露出缺陷与问题。
一是合作重心阶段转移的问题。
闽台科技合作必须根据福建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科学地确定阶段性的合作主题,以使不同阶段的科技合作既重点突出,又能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
前些年,福建在这方面没能与时俱进,错过了台湾IT与IC领域转移的合作时机。
目前,伴随台湾高科技产业的外移,闽台两地的高科技产业合作应该成为产业合作的主流。
福建必须抓住这个难得的机遇。
二是合作管理机制的问题。
闽台科技合作虽然有整体规划和统筹领导的组织机构,但科技合作尚缺乏得力的统筹协调执行机构和灵活有效的运行机制。
三是合作模式创新的问题。
闽台两地科技产业既存在垂直分工的可能性,也存在水平分工的可能性,合作模式的多元化是一种显而易见的趋势。
为此,两地的科技产业的合作模式应随着新时期新形势而有所发展,有所创新。
四是合作保障体系的问题。
近两年闽台出台的产业政策大都有利于两地的科技产业合作,为合作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的环境。
但闽台要保证其科技产业顺利对接、深度合作,仍需多方努力。
如科技产业融资问题、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科技交流平台与基地建设的问题等等。
如果没有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它势必要制约闽台科技产业的深度合作,尤其是高科技产业的合作。
三、新时期闽台科技产业合作的应对策略
新时期闽台科技产业合作处于非常关键的时刻。
能否抓住机遇,妥善解决问题,促进两地科技产业的深度合作是摆在人们面前的一个重要的课题。
为此,社会各界理应对其给予综合考虑、深入思考,以求可行的策略与得当的措施。
(一)多管齐下,增强台商对福建的关注力。
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合作由于产业发展阶段以及科技发展水平的差异,主要表现为大陆地区对台湾转移出来的科技产业的承接。
台商可以选择的投资的区域日益多元。
面对日趋激烈的竞争形势,福建必须抓住机遇,发挥“海峡西岸经济区”主体的优势,营造投资的良好环境,激发台湾科技产业对福建的投资热情。
这是新时期闽台科技产业合作的前提条件。
1、提高福建的省域竞争力。
福建省自身的经济实力是吸引台湾科技产业投资的一个重要诱因。
虽然,按照2000年以来闽台两地GDP增长的平均速度看,福建的经济总量将在2016年左右赶超台湾。
闽台经济总量的不断缩小固然有利于台商对福建的投资。
但是,与东部沿海几个省市相比,福建的竞争力明显不足。
经济总量排名相当靠后,远不如广东、江苏、上海、山东、浙江的排名,仅列全国各省的第12名。
区域竞争力和综合科技进步水平也落后于上海、江苏、广东、浙江、山东,其中区域竞争力居第9位,综合科技进步水平仅为第11位。
这种状况必将制约闽台科技产业的深度对接。
为此,福建省必须发挥海西建设中的主体地位的优势,在“十二五”中力求保持促使经济实力11%~13%的增速,促使自身经济实力跃上一个新台阶,接近或达到东部地区经济总量的平均水平。
【20】此外,福建还要在调整与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以及加强环境资源保护等方面彰显自身的竞争力,为台湾科技产业来闽投资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2、推动在闽台企做大做强。
闽台原有的科技产业合作项目的进展的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台湾科技产业界来闽投资的意愿。
因此,福建必须着力推动闽台已有的科技产业合作项目做大做强,以便发挥其重要的典型示范作用。
为此,推动台资科技企业自身联合行动,上、中、下游产业联手开发大陆市场或以核心企业带动周边卫星企业的联合投资。
同时,也鼓励本地企业投资台商投资企业的配套行业,成为台资领头企业或台湾贸易商的卫星厂或协作生产基地,提高本地制造的专业化水平,从而吸引更多的台商到当地投资建厂。
此外,推动台资企业与外企策略联盟,降低交易成本,抢占市场;推动台资企业与内地民营企业配套合作,通过技术与管理资讯的交流合作,促进配套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带动本地民营企业的发展;引导台资企业与境内外企业开展联合重组,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
【21】
3、构建良好的投资软环境。
良好的投资软环境也是吸引台商的一个重要因素。
在2009年度由台商推荐的大陆投资环境前十名之中,海西经济区无一城市入列。
台商投资最优先考虑的前3名分别是:
苏州昆山、南京江宁、苏州工业园区,显示出长三角仍是台商在大陆投资的最优选择。
福建乃至整个海西经济区与之相差甚远。
因此,营造“亲商、安商、扶商、富商”的良好人文环境,也是福建的当务之急并需持之以恒的工作。
首先,要出台与落实好对台各项政策。
要充分发挥福建在两岸人民交流中的先行先试区域的作用,推动各项对台政策的出台,力争在投资领域、投资形式、台胞权益、出入境、法律服务等方面有新突破,形成一个相互衔接、配套的政策体系。
更为重要的是,要加大政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