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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开发招投标文件

 

软件开发招投标文件

河北省主要污染物减排管理信息系统

招标文件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章技术要求

第四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第五章评标定标办法

第六章招标文件清单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及要求

1

项目名称

河北省主要污染物减排管理信息系统

技术要求

见第三章技术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

2

招标内容

污染物减排进度监控设备、污染物减排现场核查设备及其配套系统。

3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4

合格投标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含)以上,具备省部级(含)以上颁发的软件企业“双软”认证,且至少具备一个省级以上的污染源管理信息系统案例的企事业单位。

5

项目完成期限

签定合同后90个日历日内

6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60000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3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

7

投标有效期

60个日历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8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9

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及地点

10

开标时间及地点

11

招标人最高限价

人民币:

300万元

12

评标方法和标准

详见第五章评标定标办法

13

中标公示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二、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项目说明

本招标项目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所述。

上述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招标投标规定,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来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2、招标内容

本招标项目内容详见前附表第2项。

3、资金来源

招标人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3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项目合同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的合格条件详见前附表第4项。

5、项目完成期限

本招标项目的完成期限详见前附表第5项。

6、投标费用

投标费用系指投标人承担的所有与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负责该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章技术要求

第四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第五章评标定标办法

第六章招标文件清单

除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对份(页)数等方面认真核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24小时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将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

澄清要求应送至或传真至河北博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传真:

0311-,地址:

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22号,振头大厦16层。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评标将以修改后的补充通知为准。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声明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函。

投标报价汇总表。

投标人须提交的其他资格文件:

投标保证金证明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投标人简介(含企业概况、组织机构、技术人员、技术能力等);

省部级(含)以上颁发的软件企业“双软”认证;

投标人提供同类业绩的合同复印件;

省级以上污染源管理信息系统案例合同复印件;

技术资料:

针对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撰写的建设方案。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及资料。

11、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支票或银行汇票。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3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按照前附表第6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交至河北博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接收单位:

河北博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信银行石家庄裕华西路支行

帐号:

724246

财务部电话:

03/139/239转8019

传真:

0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定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串通投标、陪标行为的;

中标人拒绝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的。

12、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见前附表第7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如投标截止日期被推迟,则投标有效期相应顺延。

1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声明函、投标函、投标报价汇总表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由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效。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散页无效。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密封在密封袋内递交,密封袋应保证其密封性并在封签处加盖投标人公章作骑缝章。

密封袋上写明:

(1)项目名称:

(2)项目编号:

(3)投标人名称:

(4)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须知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

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截止日期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9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未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或未送达本招标文件规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见前附表第9项的规定。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6、迟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

18、开标

招标人按照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19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开标程序:

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19、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

投标文件中关键内容字迹不清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有效资格证明文件的;

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的;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未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或本人身份证原件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未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本人身份证原件的;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不符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存在重大偏差的。

(六)评标

20、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1、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书面开标记录。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符合要求,投标文件是否基本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限制了合同中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而且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如果投标文件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废标处理。

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允许投标人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排列。

23、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评标委员会依据前附表规定的评标定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报告,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24、评标过程的保密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中标人的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人的确定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七)中标公示

本次招标评标结果,将于评标工作结束后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投标人如有异议,可以向监督管理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

(八)中标通知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在公示期满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并将中标情况通知所有未中标人,但不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九)授予合同

25、合同授予的标准

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授予合同。

26、合同的签订

合同签订的时间

根据本项目要求,中标人必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如果因中标人原因不能够按时签订合同,招标人将有权按照得分高低顺序选择其它投标人进行谈判、签署合同。

合同签订的原则

合同签订必须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国家相关法规为依据。

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不得更改。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十)其它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包含由招标人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计取标准按照规定执行。

中标后代招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未尽事宜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执行。

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主要条款及有关内容释义

1、招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条款

招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条款,根据需要均可作为合同的内容条款,未尽事宜在双方签订合同时具体协商确定。

2、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指中标价,中标价包括产品开发、完善等内容的全部费用。

3、质量标准

乙方所提供产品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

4、项目完成期限

签定合同生效以后日历日内,完成所有的软件开发、测试、调试、初始化实施工作,系统试运行日历日后进行验收。

5、验收

质量验收以国家有关规范为验收依据,标书中有特殊质量要求的依据标书要求验收。

验收时发现与投标所报内容不符或完成内容不合格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6、付款方式

签定合同后甲方支付合同额的40%,系统上线试运行后甲方支付合同额的50%,系统验收后甲方支付合同额的10%。

7、售后服务

按照当地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完成对所供软件的检测并承担相应费用。

乙方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其他售后服务。

8、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100元的违约金。

产品质量达不到相关质量要求(包括标书界定的特殊要求)或因不能按时检验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供应的产品如果与所报价产品不一致,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的违约金。

9、合同纠纷的处理

如出现合同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

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报请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三章技术要求

一、建设内容:

1、设备采购

(1)污染物减排进度监控设备数量:

1套

用于实时监控各县区、各企业(特别是“双三十”重点县区和企业)、各减排项目建设进度。

包括如下功能:

△河北省各县区、重点企业分布沙盘或地图。

△以不同颜色的标识符号显示县区、企业减排项目建设进度;

△以不同颜色的标示符号显示县区、企业减排任务完成进度;

△以各种方式对减排进度延误的县区、企业进行预警、提示。

△可查看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监控视频。

具体设备参数:

微机1台:

双核CPU,内存≥1GB;≥512M显存的独立显卡;≥160GB硬盘;千兆以太网网卡;DVD-RW;46英寸的液晶显示器(带VGA/DVI/HDMI接口);标准键盘和USB光电鼠标。

(2)污染物减排现场核查设备采购数量:

3套

用于对各县区、企业现场进行现场核查时的辅助工具。

包括如下功能:

△对企业及其排污口进行地理定位;

△查询企业排污申报数据、减排上报数据、在线监控数据等信息;

△现场查询各种环保法律法规、减排政策、环境标准等;

△查询企业环境违法及处罚情况,企业建设项目审批情况等。

具体设备参数:

单点定位误差<6米;≥64M存储空间且可扩充;windowsmobile操作

系统;具备蓝牙或USB接口;防水防尘防震;可充电电池。

以上技术参数均为推荐,仅供参考。

投标人投标产品档次和技术参数必须相当于或高于以上技术参数。

2、主要污染物减排管理系统开发

该系统为上述设备的配套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1)以国控省控重点企业为主,结合污染源普查数据,对河北省内各污染源数据进行整合,实现污染源的动态管理。

(2)建立污染源信息采集、传输、统计机制,实现各污染源和减排工程进展情况的网上直报。

(3)建立污染源数据交换规范;实现与在线监控系统、排污申报及排污收费系统的集成和数据共享。

请在投标书中对数据交换所采用的技术和标准进行详细说明。

(4)建立污染物排放数据审核校验机制,实现科学分析确定实际减排量。

请在投标书中对采用的审核校验机制进行详细说明。

(5)依据国家和省内有关政策及行业规范,对各地减排数据进行分析,实现对各地、各行业削减量分配决策提供支持。

请在投标书中对所采用的分配依据进行详细说明。

(6)对减排重点区域和企业(“双三十”示范工程)建立减排信息收集、传输、校验、审核、统计机制。

(7)建立GIS空间表达系统,实现业务数据和空间数据的一体化。

请在投标书中说明全省环保ServiceGIS中心的建设方案。

二、其他要求

1、该系统版权为双方共有。

2、投标人应在项目实施中至少提供如下文档资料:

(1)需求规格说明书

(2)系统设计说明书

(3)详细设计说明书

(4)系统测试报告

(5)用户手册

(6)系统最终版完整源代码。

第四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投标文件给定的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招标文件没有给定格式的可由投标人自行设计表格。

正本或副本

河北省主要污染物减排管理信息系统

投标文件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一、投标人声明函

致:

本投标人愿意针对此项目进行投标。

投标文件中所有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准确、有效的。

若有违背,本投标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注:

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此证明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标会现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项目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月日

 

注:

1、该授权委托书除装订到投标文件中的原件外,开标会现场须另外携带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备检验。

2、此授权委托书后附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开标会现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

四、投标函

致:

1、根据你方招标文件编号为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招标文件,遵照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有关文件后,郑重承诺:

我方的投标报价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一旦中标,我们将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以人民币:

(大写)元,¥:

(小写)元的投标报价提供本次招标软件的开发及其他技术服务。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接受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及中标人的所有责任和义务。

3、我方承诺签定合同生效以后日历日内,完成所有的软件开发、测试、调试、初始化实施工作,系统试运行日历日后进行验收。

4、我方理解贵单位不保证最低价中标的原因。

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7、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五、投标报价汇总表

投标人

名称

污染物减排进度监控设备

污染物减排现场核查设备

主要污染物减排管理信息系统

数量

1套

3套

1套

单价

合计

投标总报价

(人民币)

大写:

小写:

项目完成期限

签定合同后日历日

备注

盖章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七、投标保证金证明资料

 

八、投标人简介

(含企业概况、组织机构、技术人员、技术能力等)

 

九、省部级(含)以上颁发的软件企业“双软”认证

十、投标人提供同类业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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