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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焦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997-2010年)

第一章总则

一、前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精神,为了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保障本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特制订焦作市1997至201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一)规划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中发(1997)11号文件,国土〔规〕(1997)100号文件,豫发(1997)8号文件及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

  2.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控制指标。

3.焦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规划纲要。

4.焦作市市域体系规划,焦作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各县(市)城区总体规划。

  5.土地利用现状和各部门对土地的需求。

(二)规划的指导思想

1.符合国家和地区社会发展战略,面向未来,面向二十一世纪。

适应经济发展,从实际出发,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2.按照对农地和非农地实行严格用途管制的要求,把保护耕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作为重点,统筹安排各业用地。

3.努力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确保焦作市经济持续、合理、协调发展。

(三)规划原则

本次规划的原则是:

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证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兼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坚持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坚持政府决策与公众参与相结合;坚持宏观与微观相结合;坚持因地制宜,体现用途管制并切实可行。

(四)本次规划以1996年为规划基期年,2010年为规划目标年,并展望2030年。

二、区域自然条件概况

  焦作市地处河南省西北部,北依太行山,与山西省接壤;南临黄河,与郑州、洛阳毗邻;东接新乡,西邻济源;位于东经112°43'31"-113°38'35"与北纬34°49'03"-35°29'45"之间。

市境东西长102.05公里,南北宽75.43公里,全市土地总面积4000.89平方公里,其中市区土地面积370.96平方公里。

焦作市处于太行山脉与豫北平原的交接地带,北部山势陡峻,南部为缓坡平原,其中太行山地占743.8平方公里,丘陵岗地占122.3平方公里,平原面积占2648.3平方公里,黄河滩地占447平方公里。

由于地貌类型的多样性,因而造就了潮土、褐土、石质土、骨质土、棕壤土等繁多的土壤类型。

三、社会经济状况

焦作市现辖沁阳、孟州二市,温县、博爱、武陟、修武四县以及解放、山阳、中站、马村四个城区。

1996年全市总人口3129853人,其中农业人口2181620人,非农业人口948233人;市区人口690196人(市区农业人口181120人,非农业人口509076人)。

耕地面积196551.813公顷,人均耕地0.0628公顷(合0.94亩),低于全省的1.2亩平均水平。

人口密度为782人/平方公里,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市域范围内现有中等城市1个,小城市(县级市)2个,县城及建制镇37个,城镇化水平为30.3%。

1996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36.29亿元(按当年价格计算,以下同),为1980年的8.8倍,平均增长速度为14.5%,在1980年的基础上于1987年实现了第一个翻番,1992年实现了第二个翻番,全市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7594元,农业总产值46.35亿元,年平均增长17.1%,工业总产值488.8亿元,年平均增长20.5%,地方财政收入达到9.94亿元,年平均增长17.9%。

第二章土地利用状况

一、土地利用现状结构及分布

(一)农用地

  1996年,全市农用地(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面)面积为254855.1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3.7%。

1.耕地:

面积196551.81公顷(2948277.15亩),占总土地面积的49.13%。

其中灌溉水田4476.17公顷,占耕地的2.28%;水浇地156214.93公顷,占耕地的79.48%;旱地29510.76公顷,占耕地的15.01%;菜地6349.95公顷,占耕地的3.23%。

  2.园地:

面积14854.88公顷(不含农果间作),占土地总面积的3.71%。

其中果园面积14543.75公顷,占园地面积的97.9%;桑园176.65公顷,占园地的1.19%;其它园地134.48公顷,占园地面积的0.91%。

  3.林地:

面积为29090.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27%。

包括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灌木林地、苗圃和迹地;其中有林地面积为6506.25公顷,占林地的22.37%,全市林地覆盖率为7.21%。

  4.牧草地:

面积为525.14公顷,占土地面积的0.13%。

  5.水面:

面积13833.0公顷,占土地面积的3.5%。

  

(二)建设用地

  1996年,全市建设用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利设施用地)面积71564.1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7.9%。

  1.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包括城镇及农村居民点用地、独立工矿用地和特殊用地,面积为5436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6%。

其中农村居民点面积为34633.45公顷,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的63.70%;城市面积为3998.91公顷,占居民点及工矿点用地的7.36%;建制镇面积2733.12公顷,占居民点与工矿用地的5.03%,独立工矿用地10800.15公顷,占居民工矿点用地的19.87%。

  2.交通用地:

包括铁路、公路、农村道路等,面积为1083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

  3.水利设施用地:

面积为636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

  (三)未利用地

  1996年,全市未利用地(苇地、滩涂、荒草地、石

砾地、田坎、其他)面积为73669.5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8.4%。

其中难以利用的裸岩石砾地为28408.01公顷,占未利用地的38.5%;荒草地面积为11945.63公顷,占未利用地的16.22%,苇地390.84公顷,占未利用地的0.5%,滩涂面积24824.76公顷,占未利用地的33.7%。

  二、土地利用特点

  本市土地利用呈现以下特点:

  

(一)土地利用类型呈多样性,结构特征明显

全市土地利用比较复杂,类型多样,土地利用类型呈多样性。

三大地类(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齐全,其中耕地占绝对优势,二级地类有40个。

(二)土地利用结构区域性分布明显

焦作市地处太行山脉与豫北平原的交接地带,从北至南依次分布着山地、丘陵、平原、滩地,决定了该地区的土地利用类型呈现出明显的地域性差异和区域分布特征,耕地主要分布在焦枝铁路以南的太行山前倾斜平原、黄沁河冲积平原等处。

林地主要分布在北部山区;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焦枝铁路、新洛公路、新济公路沿线和城镇周围;未利用地主要分布在北部的太行山和山前丘陵区。

(三)土地利用率和土地垦殖率区域性差异较大

全市土地利用率为81.59%,土地整体利用水平较高,但土地利用率在各县(市)、区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如地处平原区的温县、武陟县,其土地利用率就比较高,而地处太行山一带的县(市)、区,其土地利用率则较低。

全市土地垦殖率相对较低,全市土地平均垦殖率为49.13%。

各县(市、区)的土地垦殖率高低与土地利用率的分布基本一致。

(四)土地利用的城镇化指数逐年提高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土地利用城镇化指数逐年提高。

近几年来,各行各业竞相发展,城市面貌和村镇建设日新月异,特别是乡镇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市各地蓬勃兴起;基础设施、交通条件、旅游环境的不断改善,进一步加速了土地利用的城镇化。

全市土地利用城镇化指数较高,居民点及工矿、交通用地已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6.3%。

三、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焦作市的土地利用现状大体结构和布局是合理的,土地利用水平也比较高,并逐步向科学化、合理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但是,目前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耕地锐减,人口与耕地矛盾突出

人口逐年增多,耕地逐年减少,人均耕地占有量不断下降,潜在的土地危机愈来愈明显。

据统计,1980年全市人均耕地为1.12亩,1990年下降到人均1.0亩,1996年下降到人均耕地0.94亩。

低于全国、全省人均水平,已接近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人均耕地临界线。

如果耕地按以上速度继续递减,人口继续递增,到2000年全市人均耕地将减少到0.9亩;2010年将减少人均耕地0.79亩。

(二)土地资源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1.土壤污染日趋严重

焦作做为全国的重化工基地,化工工业较为发达,但由此而大量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直接或通过地下水渗透,间接地对耕地造成不同程度污染,并且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有逐年上升的趋势。

  2.水土流失面积大,土壤侵蚀加剧

由于过去一段时间曾盲目强调扩大耕地面积,陡坡垦荒,乱砍滥伐树木资源,因而造成了土地利用结构失调,出现了大面积的水土流失。

这些年来,开山采石、采矿等也造成了部分水土流失,在现有866.1平方公里的山丘中,水土流失面积已达364平方公里,占42%。

这直接导致了生态环境恶化,土壤肥力下降。

  3.地下采矿引起的地表塌陷影响工农业生产

  焦作市现代采煤业已有上百年的历史,由此而引起的地表塌陷面积也逐年扩大,目前土地塌陷面积已达1750多公顷,完全失去灌溉能力,耕作条件严重破坏,单位面积产量大幅度下降。

  (三)土地资源浪费严重

  由于长期以来对土地缺乏宏观调控和计划管理,微观管理不严,造成土地浪费。

全市土地资源浪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过大,户均居民点用地达0.07公顷,(1.05亩),人均达到158.75平方米。

2.部分乡镇企业缺乏科学论证,盲目上马,往往是建厂不久,便关门停产,长久占而不用。

3.土地承包者弃农经商,粗放经营,有些甚至长期撂荒。

4.建设用地的布局不尽合理,一些地方用地功能混杂,导致土地利用率下降,造成土地资源浪费。

  四、土地资源的潜力

  

(一)全市的土地利用率尽管较高,但仍有潜力可挖。

修武、博爱、沁阳、孟州及市辖四区耕地单位产量与产值还较低,在加大技术和资金投入后,粮食产量还具有60%的增产潜力。

只要采取各种措施,充分挖掘土地生产潜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土地的人口承载能力还很有潜力。

无论是按人均年粮食需求量计算或是按蛋白质需求量计算,或是按脂肪需求量计算,至下世纪初,基本能满足需要。

  

(二)在可开发利用的后备土地资源中,对44870.66公顷土地进行评价,根据适宜性评价结果:

其中可利用土地面积为38409.28公顷,宜耕地2071.6公顷,宜果地5913.60公顷,宜林地18682.42公顷,宜牧地6679.93公顷,土地后备资源还有一定的潜力。

  (三)在已利用土地中,农村居民点及采矿塌陷区也有一定的潜力,据初步调查测算,通过对村庄闲散地进行整理,可挖掘土地2516.7公顷。

通过对工矿废弃地、砖瓦窑进行复垦可挖掘土地3011.2公顷。

(四)由于温度原因而导致土地生产潜力下降的幅度相对较大,达36%,其中又以冬季气温损害最大。

因此,可采用人工环境技术(如地膜覆盖或塑料大棚)提高地温,据对近年来塑料大棚技术的利用测算,土地增效潜力平均提高80%。

(五)全市各县(市)、区土地生产潜力的水份损失率均较小,全市平均为7.9%,从理论上讲全市的水资源是丰富的,基本上能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

但实际上,由于雨水时空分布不均,加之地形地貌条件的限制,全市大部分山区耕地还属于干旱地。

第三章土地利用目标

  一、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并努力提高耕地质量,发展高效农业和农业集约化经营,使农业用地得到有效保护和综合整治。

对农地和非农用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控制非农业建设尤其是城乡居民点用地的规模。

在供给制约引导需求,统筹安排各业用地的前提下,加快经济发展,促进城市化进程,到2010年土地利用率达到87%,林木覆盖率达到11.6%,农业总产值达到182亿元,工业总产值达到1223亿元。

全市总人口达到384.33万人,城镇人口约为172.95万人,农村人口约为211.38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45%。

  二、土地利用目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为:

在规划期内确保上级下达本市的耕地保有量指标的完成,并努力做到耕地质量逐步提高;农业用地得到有效保护和综合整治;非农建设用地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居民点用地总规模逐步缩小;土地整理由点到面全面展开,土地后备资源得到适度开发,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有余;土地利用率和产业率有明显提高,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优化配置,并与经济社会保持协调发展。

  其具体目标是:

  

(一)近期规划(1997-2000年)目标:

1.补充耕地量1711.8公顷(25677.0亩),其中整理复垦1378.2公顷(20673.0亩),土地开发333.6公顷(5004.0亩)。

2.控制耕地减少量1940.2公顷(29103.0亩)。

其中建设占用耕地量控制在1518.2公顷(22773.0亩);退耕灾毁占用耕地量控制在422.0公顷(6330.0亩)。

3.净减少耕地量控制在228.4公顷(3426.0亩)。

4.耕地保持在19.6万公顷以上,园地达到1.55万公顷以上,林地达到3.48万公顷以上,林木覆盖率达到8.7%,牧草地达到601.7公顷。

(二)远期规划(2001-2010年)目标:

1.完成补充耕地量为3421.6公顷(51324.0亩),其中整理复垦2755.1公顷(41326.5亩),土地开发666.5公顷(9997.5亩)。

  2.控制耕地减少量为4393.0公顷(65895亩),其中建设用地不超过3548.4公顷(53226.0亩),退耕灾毁控制在844.6公顷(12669.0亩)。

  3.净减耕地不得超过971.4公顷(14571.0亩)。

4.要保持耕地面积总量在19.53万公顷(2.93万亩)以上,改造中、低产田0.4万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6万公顷。

园地达到1.70万公顷,林地达到4.64万公顷,林木覆盖率达到11.6%,牧草地达到755.1公顷。

(三)远景展望(2011-2030年)目标

展望2030年,随着本市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发展逐渐趋向平稳。

城市化水平将达到50%以上,市区城市规模控制在100万人以内,用地控制在100平方公里左右。

同时小城镇建设得到很大发展,一批重要建制镇将发展成为中小城市,使城镇体系更趋合理。

人均耕地面积力争保持在0.06公顷的水平上,由于人口增幅变小,中低产田得到进一步改造,粮菜等农副产品产量还要有所增加。

同时,还要使全市可利用的未利用土地全部利用起来。

  三、土地利用方针

  根据土地资源状况及社会经济发展所确定的目标,本市土地利用的基本方针是: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把保护耕地放在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的首位;

  

(二)以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为前提,对农业用地和非农用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把保护耕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作为重点,统筹安排各业用地;正确处理地面建设与开发利用煤炭等地下资源的关系,避免因地上建设项目影响地下资源的开采,或因开采地下资源需搬迁地上建筑物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充分整理、复垦和开发本市利用不充分及未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四)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地发展创造一个工农业布局合理、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的用地环境。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按照耕地全面保护和占补挂钩的原则,农用地结构调整为:

1996年全市农用地面积为254855.1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63.7%;2000年规划农用地261193.0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65.3%,净增加6337.9公顷。

2010年规划农用地为273455.4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68.3%,净增加18600.3公顷。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要体现稳定耕地面积,保证农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规划期内应采取“开源”与“节流”并举的方针,大力进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有效缓解耕地锐减

势头。

  具体调整指标分别为:

(一)耕地结构调整

根据耕地需求量预测,2000年耕地应保持在196323.4公顷,2010年耕地应保持在195352.0公顷,才能满足对粮食和其它农副产品的需求。

2000年规划期内,非农建设要占用耕地1518.2公顷,但通过宜农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将增加耕地1711.8公顷,实际增加193.6公顷。

至2010年非农占用耕地5066.6公顷,通过整理、开发、复垦5133.4公顷,实际增加66.8公顷,以上不含灾毁耕地,可基本保持

平衡。

  

(二)园地结构调整

园地的增加主要是对宜垦荒滩和岭区的开发利用,适当扩大果园的规模,主要是以改善水果品种和质量,提高单位面积产量为主。

2000年园地面积发展到15594.6公顷,新增园地739.7公顷,主要来源是开发滩地和开发荒岭。

2010年园地面积发展到17053.4公顷,新增面积2198.5公顷,主要开发滩地、丘岭地,实现果品生产的区域化、集约化和专业化。

  (三)林地结构调整

  2000年林地发展到34840.3公顷,新增林地5750公顷,新增面积主要来源是开发后的滩涂沙地与未利用的山岗地。

2010年林地面积发展到46361.9公顷,新增17271.6公顷。

  (四)牧草地结构调整

2000年牧草地发展到601.7公顷,新增牧草地76.6公顷,新增面积主要来源是开发后的滩涂与未利用的山地,2010年牧草地发展到755.1公顷,新增230公顷。

  (五)水面结构调整

  2000年水面用地维持在13833.0公顷;2010年发展到13933.0公顷。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1996年全市建设用地71564.1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17.9%,(包括水利设施用地)。

2000年规划建设用地72383.2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18.1%,净增加819.1公顷。

2010年建设用地达到74634.9公顷,占总面积18.7%,比2000年增加2251.7公顷,1997-2010年的14年间建设用地需净增加3070.8公顷。

建设用地要本着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今后的用地指标主要用于重点工程项目与城区建设,乡镇建设和农村居民点建设一般不再占用耕地指标,主要靠村庄整理来实现。

各级企业用地要尽量利用原有企业的空闲地进行内部改造挖潜、盘活死滞的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具体调整指标为:

(一)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结构调整

1.城镇规划用地:

1996年城镇用地6732.0公顷,至2010年,城镇用地面积达到11249.1公顷,规划增加4517.1公顷。

2.农村居民点用地:

1996年农村居民点占地面积34633.56公顷,至201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为30845.3公顷,通过规划整理后,面积减少3788.2公顷。

3.独立工矿用地:

1996年占地面积10800.2公顷,至2010年占地面积达到11516.9公顷,规划增加716.7公顷。

4.特殊用地:

1996年占地面积2200.9公顷,到2010年占地面积达到2338.0公顷,规划增加137.1公顷。

(二)交通用地结构调整

至2010年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新增用地828.9公顷。

  (三)水利设施用地结构调整

  水利设施用地:

1996年水利设施用地为6360.9公顷,到2000年占地6390.8公顷,到2010年发展到6862.3公顷。

  三、未利用地结构调整

  1996年全市有未利用地73669.5公顷。

至2000年调整为66512.5公顷,到2010年调整为51998.4公顷,净减21671.1公顷,全市未利用地的开发利用,要坚持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以开发荒草地、滩涂为重点,以增加林地、耕地、水产养殖为主要目标,实行全面规划,适度开发。

通过开发未利用地,补充林地16315公顷,补充园地1698.5公顷。

(规划期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具体见表1)。

第五章土地利用分区及管制规则

  为在地域布局上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全市按地域分区可划分为5个用地区;根据土地的主要用途,可划分为7个用地区,并制定了用地管制规则,现分述于下:

一、土地利用地域分区

(一)北部山地林果风景旅游区

本区位于市域北部的太行山区,包括沁阳市、博爱县、修武县和市区北部部分地区。

总面积4.5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1.25%,现状人口3.3万人,人均1.36公顷,是全市五个区中人均占地的第二位。

  区内主要地貌为山地,地势总体上是北高南低,群山起伏、峰峦迭嶂,山势陡峭、悬崖多、坡度大。

区内土壤主要为钙质粗骨土,钙质棕壤和钙质石质土,不利于农业作物生长。

加之存在乱砍滥伐森林现象,导致水土流失不断加重,自然灾害比较频繁,居民生活还较为贫困。

本区目前主要土地利用类型为林地和未利用土地,分别占本区总土地面积的45%,其它土地利用类型较少。

针对于此,对本区土地开发利用其方向是林果牧风景旅游。

深山区以水土涵养林为主,浅山区及交通方便处以经济林、用材林为主,特别是搞好柿子、山楂等几个水果基地的建设,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同时注意林草结合,创造发展畜牧业的条件。

要努力改善生产条件,要建梯田,修水塘,改造小流域地貌,减少水土流失。

另外,本区丰富的旅游资源也要尽快开发,要以云台山、青天河,群英水库等风景区建设为重点,有目的建桥修路,完善配套设施(包括道路、旅馆、服务点等),扩大对外宣传,努力把本区建设成一个国内外有名的集旅游、观光休假、娱乐于一体的风景名胜旅游胜地。

  

(二)北中部平原综合利用区

本土地利用区位于焦作市域的北中部,沿太行山前呈带状分布。

全区土地总面积为5.5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3.75%,本区总人口120.5万人,人均占地0.046公顷,是五个区中人口最为密集的地方。

本区属太行山前倾斜平原,地形开阔平坦。

整个区域依附于城市,交通发达、信息灵通、市场广阔。

焦枝线、新焦线、候月线均穿越其间,公路更是四通八达,是重要的晋煤外运通道。

区内矿产资源丰富,尤其是煤炭、耐火粘土、地下水等全国有名,是带动焦作市经济腾飞的物质基础。

区内还分布有焦作电厂、河南轮胎厂、中州铝厂、沁北电厂等国家大型国家骨干工程。

本区内城市建设也卓有成效,分布有沁阳市区、孟州市、博爱县城、焦作市四城区等建成区。

还有一批经济发达的小城镇,其中商贸活跃、科学文化设施齐全、城镇体系配套,因此,这里是规划中的中原城市群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河南省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

该区存在的问题:

首先是土地供需矛盾突出;其次是环境污染严重,特别是采矿塌陷及工业“三废”对环境的危害最为严重;再者是产业结构不够合理,第三产业不发达,质量低、规模小、效益差,使本区优势的城市功能不能充分发挥,同时也还存在一些城镇发展缺少规划与本区功能不够协调的现象。

针对上述情况,规划本区土地利用是以工矿城建为主,主要应采取的措施是:

1.搞好城镇体系规划,合理布局。

把本区城镇体系放在中原城市群体和中原金三角的一极的大框架内去考虑。

并按焦作市为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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