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省基础教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比赛规程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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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基础教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比赛规程修订

江苏省基础教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

规程

(2014年修订)

第一条大赛组织

1.“江苏省基础教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以下简称“大

赛”)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苏教基〔2011〕34号文件精神组织。

自2011

年起,基础教育各学段、学科(含特殊教育、学前教育)每3年举办

一届。

2.大赛主办单位为江苏省教育厅。

主办单位成立大赛组委会(如

组委会成员有工作变动,将适当调整),负责领导、协调、仲裁、奖

励与处罚等工作。

3.大赛承办单位为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室。

第二条参赛资格

本省公办、民办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中40周岁

以下(含40周岁),具备教师资格的在职青年教师均有资格参加相应

学段、学科的比赛。

第三条参赛选手产生

1.参赛选手应在校(园)、县(市、区)、市层层选拔的基础上

产生。

2.各市推荐参加省级大赛的选手应是本市教学基本功大赛的一

等奖获得者。

3.各市在报送参加省级大赛选手时,须同时上报的材料包括:

①参赛选手推荐表;②本市组织市级比赛的相关文件(包括公布比赛

结果的文件);③推荐选手在参加市级比赛时的录像光盘(视频尺寸

为720576像素,文件格式为wmv)。

4.各市参加省级大赛的选手名额按学段、学科分配。

1小学、初中和高中各学段选手名额分别为:

语文、数学、英语

等学科各3名;物理、化学、生物、科学、品德、政治、历史、地理、

体育、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劳技(通用技术)等

学科各2名。

2特殊教育每市选送聋、培智教育各2名(有盲校的可再选送1

名);学前教育每市选送5名。

第四条比赛内容

1.普通中小学各学科大赛的比赛内容包括通用技能和专业技能。

1通用技能包括粉笔字、即兴演讲、教学设计与课件制作、课堂

教学等四项。

2专业技能比赛内容由承办单位研究确定。

2.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的比赛内容另行确定。

第五条比赛办法

1.各学段、学科在组织大赛时,首先由承办单位为每一个选手

确定一个选手编号。

选手编号对所有评委保密。

在所有项目的比赛过

程中,选手均不得填写或呈现自己的真实姓名、地区、学校等信息。

2.粉笔字项目的比赛集中组织。

同一学段、学科的选手作为一

组参加比赛,比赛时间为10〜15分钟。

所有选手书写内容相同,字

体不限。

3.即兴演讲项目的比赛集中组织。

同一学段、学科的选手作为

一组参加比赛。

每个选手的演讲时间为3〜5分钟。

大赛评委提前准

备好难度相当的若干个演讲题目。

赛前用抽签的方法决定选手比赛顺

序。

所有选手在指定封闭区域候赛。

参赛选手进入赛场后,随机抽取

演讲题目,准备1〜2分钟后开始比赛。

完成比赛的选手不得返回候

赛区域。

4.“教学设计与课件制作”和“课堂教学”项目的比赛可以作为一

组进行,也可以分成2组或3组同时进行。

每一组选手在赛前抽签确

定比赛顺序。

选手在课堂教学比赛前3〜5小时获得比赛课题,先在

封闭的条件下完成教学设计,并利用提供的素材库完成课件制作,然

后进行课堂教学比赛。

每一个选手的教学设计与课件制作以及课堂教

学等比赛项目的课题必须一致。

完成比赛的选手不得返回候赛区域。

每一组同一天比赛的课题应相同,不在同一天比赛的课题不得重

复。

5.“课堂教学”项目的比赛可以按常态教学的方式组织,也可以

按模拟教学的方式组织;比赛时间可以是整堂课,也可以是教学片段。

6.专业技能项目的比赛办法由承办单位在各学段、学科的比赛

方案中确定。

第六条评委组成

1.各学段、学科大赛的评委应由教研人员、中小学幼儿园优秀

教师、高校教授等类别的学科专家组成。

担任评委的专家原则上应具

备特级教师或正高级以上资格。

2.每一组评委应由5〜9人组成。

3.大赛承办单位为每一组评委确定1〜2名工作秘书。

第七条评分规则

1.各学段、学科的比赛项目得分的权重由承办单位确定,并提

前向参赛选手公布。

各比赛项目得分的权重确定、公布后,不得随意

更改。

科教学特点,确保通用技能和专业技能项目的权重恰当。

3.各学段、学科比赛项目的评分标准由承办单位确定,并提前

向参赛选手公布。

4.每一个项目的比赛均按百分制评分。

5.评委在评分时给出的选手得分,最高不得高于95分,最低不

得低于(95-参赛选手总数)分。

评委在评分时,应适当保证本组每

一个选手之间的得分差距基本均匀。

6.选手在一个项目中的原始得分为本组所有评委给出的分数去

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最终得分为平均分与该项目

权重的积。

7.选手的大赛总得分为所有比赛项目最终得分的累加。

8.参赛选手因故未能全程参加比赛,即视为自动放弃。

第八条奖励办法

1.大赛分设一、二和三等奖三个奖次。

参赛选手的奖次根据选

手大赛总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其中,一等奖占各学段、学科参赛选手

总数的30%,二等奖占30%,三等奖占40%。

相同得分的选手奖次

相同。

2.每年大赛的评比结果将在省教育厅网站上公示一周。

3.选手的获奖证书由省教育厅统一颁发。

第九条其他

1.比赛期间,承办单位有权对所有选手的比赛过程进行录音、

录像。

2.对在比赛中存在弄虚作假等不当行为的选手或评委,大赛组

委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3.自2011年起,每年度各学段、学科大赛结束后,组委会将组

织部分获奖选手,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教学基本功的集中展

示。

4.参赛选手在比赛中完成的教学设计、制作的课件以及比赛过

程的录音、录像等资料,将由承办单位通过网络等媒体有选择地提供

给广大教师免费共享。

5.选手报名参加比赛即表示已同意并接受本规程及承办单位制

定的比赛方案、评分标准、赛程安排等的全部规定。

6.本规程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江苏省基础教育青年教师教学基

本功大赛组委会。

参赛教师、评委守则

一、参赛教师守则

1.热爱基础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身素养,在青年教师中发挥

带头作用。

2.保证向大赛提供的个人资料均真实有效。

3.遵守大赛规程、比赛方案及具体活动日程的安排。

4.积极完成比赛。

由于身体状况或其他重大原因不能参加比赛

或不能完成全部比赛项目的选手,须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提出申请,

经批准后才能放弃全部或部分比赛项目。

5.对比赛组织、评判结果若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反

映,并服从组委会的最终裁决,不得私下议论或以其他方式表达不满。

6.积极配合评委的工作,尊重评委,尊重其他参赛选手。

二、评委守则

1.热爱基础教育事业,关心青年教师成长。

2.维护大赛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认真履行评委的工作职责。

3.遵守大赛规程、比赛方案及具体活动日程的安排。

4.坚持公平公正,准确掌握评判标准。

不打关系分,不打感情

分,避免个人见解对评判的负面影响。

5.比赛期间,坚持评委集体活动,团结协作。

评委间不相互举

荐和照顾选手,不单独活动,不接受选手的造访。

不向选手透露自己

或其他评委的评判情况。

6.对于有争议的问题,须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反映,由组委会

组织所有评委协商研究解决。

7.坚持完成全部评判工作。

由于身体状况或其他重大原因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项目评判的评委,须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提出申请,在获得批准后才能缺席全部或部分项目的评判工作。

8.自觉接受组委会、承办单位、参赛选手、观摩教师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江苏省基础教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

通用技能项目评分标准

一、粉笔字项目评分标准

1.笔法:

笔画清楚到位。

有轻重、粗细,富有变化。

2.字法:

书写规范,结构平正、均匀。

使用简化汉字,无繁体

字、异体字等,无错别字。

3.章法:

能充分利用板书区域,版面整体布局整洁美观,字距、

行距合理,无涂改。

4.特色:

构思精巧,富有创意。

二、即兴演讲项目评分标准

1.表达:

普通话标准,声音洪亮,口齿清晰,语速适当,语言

流畅,富有激情。

讲究演讲技巧,动作配合恰当。

2.内容:

演讲主题鲜明、深刻,格调积极向上,内容紧扣主题,

富有真情实感。

3.形象:

衣着整洁,仪态端庄大方,举止自然、得体,有朝气

蓬勃的精神风貌。

4.效果:

有感染力,能打动听众。

三、教学设计与课件制作项目评分标准

(一)教学设计

1.教学目标符合课程标准要求、学科的特点和学生的实际状况,

体现对学生知识、能力、情感与思维等方面的发展要求。

行为动词使

用准确。

2.教学内容及重点、难点把握准确,分析清楚;学生学习水平

表述、学习习惯和能力分析准确、切合实际。

3.教学过程设计层次分明,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

在各个教学

流程之间有设计意图的表述,能反映教学内容、师生互动和可能出现

的问题及对策。

4.教学方法选用适当,有利于教学目标的达成,有利于教学难

点的解决,有利于教学重点的突出,有利于学生思维的激发。

5.根据不同层次学生的需要提供较丰富的学习资源,并有效地

组织和呈现,实现学生对教学资源的有效获取。

能够优化组合使用各

种媒体工具,提高学习兴趣和教学效率。

6.注重形成性评价,能够合理地设计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教学

目标的教学评价方法和手段。

7.文档内容完整,条理清楚,格式美观整齐;文字、符号、单

位和公式符合国家标准,文字叙述简洁、明了,字体和图表等运用恰

当。

(二)课件制作

1.课件的取材适宜,内容科学、正确、规范。

2.课件的设计新颖,使用恰当,在课堂教学中具有一定的启发

性,能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

3.操作简便、快捷,交互方便,适用于教学。

4.画面设计美观,有一定的艺术性。

四、课堂教学项目评分标准

1.坚持面向全体,教学符合学生认知规律,要求适度。

2.注重知识的形成过程,注重联系学生生活、自然和社会实际,

注重发展学生的学科思维、探究及自学能力,注重学法指导,注重三

维目标的实现。

3.课堂结构严谨,密度适中,过渡自然,表述清楚;对教学内

容把握准确,有效突出重点、突破难点。

4.科学创设问题情境,问题设计有梯度和思维深度。

5.学生全员主动参与,课堂气氛活跃,互动有效。

6.适时反馈检测,教学内容落实到位。

7.富有教学机智,有应变能力。

8.恰当运用教学手段和教学课件,教学方法灵活有效。

9.教学中使用普通话,语言生动、简洁;板书工整规范,主次

分明;实验操作规范、熟练,现象明显。

10.有自己的教学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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