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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财务决算审核说明.doc

云南龙洞河水电站工程竣工

财务决算说明

一、项目背景及建设概况

云南乐亭龙洞河电站项目,属乐亭市招商引资项目。

业主单位是云南龙洞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原为大关坝集团公司投资公司与乐亭市水电局的丹水河水力发电公司分别以80%、20%的股份比例组成。

合资建设丹水河电站改扩建工程。

现由石林市大江公司替代原大关坝投资公司的投资股份,并负责建设该项目。

新的云南龙洞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在乐亭市南大街155号,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900万元,其中:

石林市大江开发有限公司820万元,占总资本的91.11%;乐亭水电集团50万元,占总资本的5.56%;乐亭市丹水河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0万元,占总资本的3.33%。

法定代表人:

岩东虎,经营范围:

水力发电、水产养殖,零售建筑材料、机械电子设备。

该工程由乐亭市水电勘测设计队设计,经乐亭市计委批准,是以招投标方式组织施工建成的小I型水力发电站。

总装机容量5260KW,分一、二级电站,于二000年十二月动工。

在当时的市政府关注下,起初施工进展顺利,至二00一年下半年,因金融政策发生变化,银行贷款受阻,工程于十一月停工。

二00三年贷款落实后于三月份复工,施工期间经历了乐亭市的经济体制改革,克服了设计、施工、地方等种种因素形成的影响工期的困难,在复工后的两年内完成了工程的大部分工作量。

二级站在复工后的第二年(二00五年八月)投产,全部工程本应于二00五年上半年完工,但又因大坝工程施工受到干扰,加上由于投资突破太多,融筹资金难度加大,所以到二00五年五月起又停工了五个月,到十月份才开始复工,到二00六年五月三十日大坝才达到了设计高程;同时,一级站完成了机组运行调试工作,同年六月投入试生产。

至此,龙洞河工程的设计工程量全部完成。

在二00六年六月初大坝达到高程后经受第一场洪水考验,大坝蓄水鉴定工作开始进行。

新增的山体防渗工作按设计的要求从七月开始,到九月底历时三个月全部处理完毕。

工程竣工验收进入实质性的程序。

在试运行期间,分别对两级电站三台机组进行了检测鉴定,鉴定结果是:

符合国家电力行业标准(水轮发电机组启动试验规程)要求,其中:

二级电站的一台4000KW机组已经运行近两年,至此,电站的各单项工程全部竣工,各项技术指标经过检测,均达到了设计要求。

按(能源部能源经1992-960号文件),《关于颁发电力发、送,变电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办法的补充规定》、乐亭计委发(2005)124号和乐亭计委(2006)104号文《关于调整龙洞河电站建设工程概算的批复》的工程总投资4796.83万元为依据,编制《云南龙洞河水电开发公司龙洞河电站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及建设规模

龙洞河电站位于云南乐亭市石溪乡境内,距乐亭市区38公里,对外交通比较方便。

龙洞河是乌江水系支流大溪河上游,该电站是龙洞河干流的龙头电站,是具有季节调节能力的小I型水电站、工程枢纽由大坝,引水隧洞,明渠,地面厂房,压力管道等水工建筑物组成,电站总装机容量为5260KW,其中一级站为(2×630),二级站为(1×4000KW),设计水头分别为28M(15-35)和154M(146-152);设计引用流量分别为2×2.77=5.54m3/S和3.2m3/S;设计年发电量为2470万KW.H。

工程原设计工期24个月。

2、主要建筑物

(1)砼砌条石双曲拱坝:

最大坝高52M,坝顶标高690M,坝顶宽2.5M,长度181M;

(2)引水系统工程

引水系统工程主要由大坝上的进水口,压力管道、一级站尾水渠、引水隧洞、渠道、二级站的压力管道等组成。

引水系统布置在龙洞河右岸,从大坝取水口,经一级站进隧洞穿过右岸山体,进封存闭式渠道入前池,再进入二级站压力管道至二级站厂房。

压力管道主管长334M,管厚10MM-12MM,内径1.1M。

(3)枢纽工程

枢纽工程主要由一级站厂房、尾水渠、二级站主厂房、副厂房、压力管道及进厂公路与桥组成。

两级站的变电站均列在厂房枢纽内即升压站。

(4)房屋建筑

电站的房屋建筑主要是一、二级站的生产管理和生活用房,共三栋;二级站办公楼、综合楼、一级站管理楼。

3、工程投资及造价概况

龙洞河电站(丹水河电站改扩建工程)勘测设计工作始于1998年,根据乐亭市水电局水电发(1998)3号文“关于丹水河电厂改造增容的批复”,丹水河电厂委托乐亭市水电勘测设计队承担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测设计工作,并于一九九八年六月提交了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市计委批准于一九九九年列入云南招商引资项目对外招商寻求合作伙伴建设。

二000年龙洞河水电开发公司作为以外来投资为主的合资公司成为业主公司,重新委托乐亭市水电设计队继续承担设计工作,二000年六月,设计提供了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概算,静态投资总额为2879.22万元,工程总投资为3008.23万元。

在大部份工作量已完成的二00五年八月,根据业主提出、经设计审核,报计委审批后以南计委发(2005)124号文批复调整概算4387.23万元。

二00六年由于大坝两岸山体地质情况复杂,在大坝完工后的六月初,发现山体渗漏,又增加了防渗漏工程,由设计审定方案,经市计委又以南计委发(2006)104号文,批准第二次进行调整概算为4796.83万元。

4、概算的执行情况

实际投资支出总额5002.73万元,其中静态投资4522.63万元(含送出线路工程)。

超概算205.9万元,交付生产单位使用的资产总值5002.73万元,其中交付使用固定资产4974.45万元,流动资产11.88万元,递延资产16.40万元。

三、对工程建设与施工情况的分析和评价

1、对业主方工作的分析和评价

龙洞河电站建设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实行了业主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承包合同制以及竣工决算审计制等制度。

龙洞河水电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业主,行使了工程项目建设龙头主体单位的职权,从项目立项组织投资主体、资金筹措、勘察设计、施工招投标、工程建设、工程投产验收、运行筹备、人员招聘、生产经营机构筹备、从事生产经营、归还贷款等全过程的工作。

由投资各方组成的董事会,按公司章程,对电站建设和经营的重大问题实行领导和决策、负责组织、管理资金的投入并承担风险。

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在五年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公司始终起到工程建设管理的主导作用,坚持组织、协调、服务、控制的工作原则,团结凝聚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设备厂家协力奋斗,加强施工现场服务,及时解决施工中发现和出现的问题,在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克服了各种难以估计的困难,终于使电站完满建成。

真正起到了建设主体单位的龙头作用。

2、对设计工作的评价

乐亭市水电设计队,承担了龙洞河电站从可行性研究报告到施工图的阶段的设计工作,各阶段的设计成果基本达到了行业规定的质量和深度标准,经专家评审,得到了上级批准。

由于实行了业主负责制,设计单位特别是主要设计人员,除按规范进行设计外,还充分考虑了业主的意见,对业主遇到的难题表示深切的关注和理解,并积极为业主排难。

在现场服务上及时处理设计变更和施工中出现的各处问题,保证了施工正常进行。

3、对监理工作的评价

通过招标竞选,本工程的土建工程监理,先由云南四海监理公司承担,后因施工单位变更,监理公司则由云南金山监理公司接替;机电工程和基础处理工程的监理由大关坝监理公司承担。

各个监理公司分别担负了各自的任务,在施工的全过程中他们本着维护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对电站的各个标段的施工进行技术和经济的综合监理,公正严格地实行质量、进度控制和合同管理,有效地起到了监督机制作用,使工程施工有序地进行,最终达到竣工验收的要求。

4、对施工的评价

通过招投标,确定的主要施工单位计有1、乐亭市水电资源开发公司,承担大坝工程施工;2、云南博达工程建筑公司,承担厂房工程施工;3、大关坝机电建设工程公司,承担金结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参加工程施工的单位资质均符合招标要求。

在生活条件比较艰苦的环境里,在资金多次出现困境的条件下,他们与业主同甘共苦,克服了各种困难,终于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施工任务。

由于种种原因,大坝工程从坝体施工开始后由博达公司接替施工,乐亭水电开发公司解除合同退场。

5、征地移民工作

工程、库区、枢纽、道路及临时用地共征用土地370.31亩,其中水库占地61.495亩,枢纽占地8.81亩,已按有关规定进行了征地补偿和移民迁安工作,业主已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

6、地方政府对工程建设的支持

龙洞河电站地处丹水河电厂枢纽区内,丹水河电厂是乐亭市水电系统的老厂,周围的关系比较复杂,为创造安定团结的建设施工环境,公司充分依靠当地两级政府,在市政府的支持下前期施工和征地工作进展顺利,在乡政府的支持下,临时用地和维护施工安全的环境得了保护,对工程能完满结束有着重要作用。

四、竣工决算资金来源情况

资金来源合计54753893.78元:

(一)项目资本9000000.00元,其中:

石林大江开发有限公司820万元;

乐亭水电集团50万元;

乐亭市丹水河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0万元。

(二)基建借款31000000.00元

1、中国银行乐亭支行25000000.00元;

2、乐亭市恒光公司委托贷款6000000.00元。

(三)应付款14753893.78元

1、其他应付款12265485.34元;(见附表)

2、应付工程款2488408.44元(见附表)。

五、竣工决算资金占用情况

云南龙洞河水电站工程的资金占用合计54753893.78元:

(一)交付使用资产50027259.89元(见附表),其中:

1、固定资产49744461.69元,明细如下:

(1)建筑物32030229.33元

(2)房屋1852386.67元

(3)安装的机械设备15718422.79元

(4)不需安装的设备143422.90元

2、流动资产118792.00元

3、递延资产164006.20元

(二)货币资金40526.64元

其中:

现金1978.20元;

银行存款38548.44元。

(三)预付及应收款4589580.00元(见附表)

为其他应收款。

(四)固定资产96527.25元(见附表)

固定资产原价143422.90元,累计折旧46895.65元,固定资产净值96527.25元。

六、概算与实际投资的比较情况

如前所述,龙洞河水电站的设计经历了数次变更,其概算也经过几次调整。

由最初的概算投资总额调整为二00六年的概算投资总额4796.83万元。

在以后几次的设计变更调整后,并没有根据设计重新编制投资概算书,而是以公司财务的实际投资支出为依据报计委部门审批概算投资额。

因此将竣工决算日(二00六年七月三十一日)实际投资与最后一次调整概算时的公司财务数据作比较,以代替实际投资与概算差异的分析。

公司最后一次申报调整概算是以二00六年五月三十一日的财务数据为依据,当时账面上已发生支出4612万元,加上经估算的调整因素,计委最终批复概算为4796.83万元。

竣工决算的实际投资额为5002.73万元,比批复的概算超支205.89万元。

经分析比较,超支的主要原因是:

1、在2006年5月份以后支付了借款利息超支199.83万元;

2、建设单位管理费发生5.98万元。

七、对工程的相关分析

(一)对建设规模及新增生产能力的分析

(1)建设规模

本改扩建工程的建设规模为新增总装机容量为5260KW,是设计单

位根据原丹水河电站30多年的运营情况及龙洞河水文资料数据,经综合分析后,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专家评审和上级批准的。

决策方案、建设程序以及试生产情况,证明确定的建设规模是合理的。

(2)新增生产能力分析

新增生产能力分析主要取决于三个因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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