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医疗生育工伤股工作报告与人社局半年工作总结10篇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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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医疗生育工伤股工作报告与人社局半年工作总结10篇汇编

人社局医疗生育工伤股工作报告与人社局半年工作总结10篇汇编

人社局医疗生育工伤股工作报告

20**年工伤股工作在局领导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局内相关股室的大力配合下,以年初制定的工作规划为目标,以巩固和扩大工伤防范为重点,紧紧围绕全局的整体部署,切实履行职责,通过积极努力地工作。

1、认真调查落实工伤认证

这项工作主要把握在出现工伤事故单位或个人申请方面和调差取证上,对于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不及时而导致现场破坏的重大伤亡事故,证言材料虚假的,不在工伤条例范围内无法认定的一律不予认定。

1-4月份申请认证工伤情况10几起案例,符合劳动工伤法条文规定的6起,事故单位配合提供事实材料经调查取证,情况和相关资料及时的进行了上报,并已认定工伤。

2、积极做好老工伤人员待遇

依据绥人社发【20**】27号文件,已将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和工亡职工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

认真接待老工伤人员提出的申请及要求,三月末处理老纸制品厂老工伤职工1人申请睛片手术并将相关申请手术医疗信息上交到市局。

处理老工伤职工上访情况5人,根据文件要求,与用人单位共同协商处理都给予答复。

3、工伤人员劳鉴情况

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利益,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工伤职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或工伤职工日常生活就业需要,由劳鉴专家组进行鉴定,此项业务在绥化市人社局工伤科进行开展,达到构成劳鉴的,根据市局规定分四个季度上报到市局工伤科。

1-4月份上报到市局劳鉴12人,劳鉴结果在四月中旬市局通知领取劳鉴结果。

其中10人符合达到劳鉴情况,2人根据病例分析(市局返回人员)没有达到医疗终结,待下一季度劳鉴。

4、对社区服务中心纳入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制度

社区中心纳入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规定的执业项目,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执行基本用药目录范围,开展诊疗业务。

目前我县定点医疗机构22锁。

因社保卡即将下发,为防止药店将生活用品等不符合药品的相关物品进行刷卡制,将开展20**年中旬药店检查。

5、工作上存在的不足

回顾这几个月的工作,认真办理业务上,又学习了一些知识,这主要归功于主管领导和同志们的大力支持和老股长的精心指导,以及各股办的配合帮助。

但完成的质量不是很好,完成的效率也不是很高,离领导的要求和自己的目标还有一定距离。

总结原因,一是进取心不强,二是缺乏争先创优意识。

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逐步克服上述缺点,并充分发挥自己的长处,使今后的工作做得更好。

6、20**年四月份以后工作打算

加强学习,增强认识劳动法律法规,能够熟练地把握和运用医疗、工伤保险行政执法知识,正确理解和执行有关法律和规章,正确理解和执行局领导的决定,维护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增强工作责任心,事实求是公正执法,严格执法。

A.认真落实省市文件和局领导精神。

B.在十月一期间在商业街开展宣传防范工伤事故知识。

同时,邀请县电台一同配合进行宣传。

C.老工伤人员申请事项及时与局领导取得联系并处理上报到市局。

D.对工伤事件加强调查力度,避免不法骗取保险事故。

E.对未参险单位认定工伤上加强业务性,保证工人合法利益。

F.对已纳入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店进行管理制度,避免套取医疗险金。

G.积极做好本股室工作,做到业务随来随办,不积压。

人社局半年工作总结10篇

第一篇:

上半年医保民生工程工作总结

20**年1—6月份,我县的医疗保险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着力抓好“三大保险(医疗、工伤、生育)”扩面、征缴工作,加强医务监管,认真落实参保人员有关待遇,努力促进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持续健康发展,按照“统筹兼顾、开拓创新、规范管理、优质服务”的工作思路,认真扎实地开展各项工作。

现将今年1—6月份民生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截止1—6月,参保缴费人数达到41856人、占全市医保目标任务39917人的104%,基金征缴总额完成2414万元、占市下达医保目标任务3985万元的60.6%。

其中: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人数为19705人、占市下达医保目标任务19693人的100%,基金征缴完成1750万元、占市下达医保目标任务3321万元的52.7%。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人数为22151人、占市下达医保目标任务20224人的109%,基金征缴完成394万元、占市下达医保目标任务664万元的59.3%。

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已提高到320元/人.年。

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实时结算率为100%。

统筹基金使用率为90%。

工伤保险,截止1—6月,参保缴费人数为10897人、占市下达医保目标任务11000人的99.06%,基金征缴完成283万元、占市下达医保目标任务189万元的149%。

其中:

农民工参保缴费人数为6775人,国有及国有控股关闭破产改制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率为100%,事业单位参保率为80%。

生育保险,截止1—6月,参保缴费人数为5316人、占全市医保目标任务5000人的106%,基金征缴完成22万元、占市下达医保目标任务40万元的55%。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待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主要工作措施与成效

(一)强化宣传,以保障民生为主线,加快全民医保步伐。

今年以来,县医保局以贴近和服务群众为着眼点,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宣传城镇医疗保险政策,全力推动医保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扎实推进职工医保工作,积极深入到各企业单位,动员企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二是强力推进居民医保工作,通过采取“政府主导、医保主抓、部门协作、基层操作”的工作措施,居民医保工作全面开展。

对低收入家庭、“三无”人员、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主动与民政或相关部门联系,创造条件帮助他们参保。

(二)强化征收,以突出稽核为核心,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以“五查五看”注重了稽核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一是查参保单位职工花名册、工资收入情况、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看其缴费人数是否存在少报、瞒报、漏报等问题;二是查参保单位职工工资基数,看其是否足额缴纳了医保费;三是查缴费年限,看退休职工是否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四是查参保职工登记信息,看电子文档与实际纸质材料是否相符;五是查基金到位情况,看基金征收,医保信息系统数据是否一致。

实行银行代扣代缴的缴费形式,方便了参保人员的缴费,提高了业务效率。

(三)强化监控,以抓漏堵源为措施,有效防止了基金流失。

一是加强基金支出源头的管理,定期不定期到定点医疗机构走访住院病人,严格入院时的人、证核对和平时的费用核对,有效防止了冒名顶替、搭车开药、挂床住院等违规现象发生;二是不断完善医保服务协议,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在源头上减少了基金的浪费与流失;三是加强医保自身管理,建立了基金收支预算制度、基金运行分析制度、基金预警制度、医保业务经办内控制度、股室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医疗保险办事流程等,做到办事公开化,接受群众监督,定期组织开展内部控制检查工作,实现各业务、各环节的全程监控,阳光运行;四是加强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的管理,实行“一年一复查”、“一年一办理”、“手册跟踪管理”的模式,进一步加强了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准入关。

(四)强化素质,以各类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了队伍建设。

我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提升部门形象,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医保的外部形象。

一是从严要求。

严格执行全市人社系统窗口单位工作纪律。

二是加强内控。

出台了内部岗位控制制度,用于内部管理与监督,规范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防范廉政事故的发生。

三是提升服务。

以“一带双学三评比”活动为抓手,严格要求干部职工,做到文明办事、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第二篇:

仲裁股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我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部门在县委、县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预防为先、调解为主、裁决为辅”的原则,结合实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促进我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事业健康发展,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为维护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现将20**年上半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20**年上半年,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共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1起,其中不予受理5起,立案审理1起,案外调解5起。

在立案审理的争议案件中,以仲裁调解结案的为0起,仲裁裁决结案的为1起,结案率100%。

直接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达95.46万元。

签订劳动合同625份(含签订农民工劳动合同489份),其中续签258份,新签367份。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预防为先,注重舆论宣传。

“两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使我们加强对法律政策的宣传。

多方配合、合力组织开展大型劳动普法宣传活动,多层次开展“咨询日”、“宣传周”、“普法月”活动,转变作风,大力举行调解仲裁法和劳动合同法宣传活动。

强大的舆论宣传,不仅使企业领导提高了认识,积极支持工作,广大职工和普通市民也增强了法制观念,增加了自我保护意识,普法工作由“要我学”变成“我要学”,维权工作由“你要权”变成“我要权”。

(二)本着深入为主的态度,关注基层民生。

我们每天来访人公员众多,但仲裁羊员对每一位来访群众和前来咨询的企业劳资人员进行热心、细心、耐心的解答,截至目前,共接待来访人员达350余人。

我们对来访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对个别存在疑虑的问题进行请示和沟通,较好的为基层百姓解答了心中的疑惑,宣传了相应的法律政策,使得带有怨气来访的群众满意而归,怀有疑问的企业通晓而走,双方均能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自觉依法办事,使更多的劳资矛盾解决在萌芽、消化在萌芽。

(三)坚持依法办案,确保案件质量。

按照“双维护”的宗旨,公开办案程序,杜绝暗箱操作。

遵守办案制度,确保公平公正。

在案件处理中,弱化仲裁员的个人作用,强化案件集体研究、集体决定,以程序公正来保证案件处理结果的工正。

对重大疑难案件、集体争议需裁决的案件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时向上级仲裁院请示汇报,以便更准确、快捷的处理争议。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

为努力提高办案能力,我们经常组织仲裁员进行业务学习和交流,尤其是针对争议比较大的案件进行理论分析及模拟裁决。

苦练内功,尽快适应当事人各种劳动争议的需要。

同时,健全完善制度,进行党性教育,不断提高个人素质和能力。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劳资双方对“两法一条例”存在着曲解或认识不足产生的误导行为给调解仲裁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一方面,有的用人单位规避法律,降低用工成本,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劳动者维权意识淡薄,认为劳动合同会“捆住”自已的双脚。

(二)劳动合同签订率形成反差,无固定期限和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低,特别是区域性、行业性的集体合同签订率更低,劳资双方互不签合同的现象并存。

(三)有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缺乏民主程序,“霸王条款”时有出现,有的用人单位规避法律签订违法的劳动合同,目的降低用工成本,获取最大利润,社会保险互不缴纳情况并存。

(四)办案人员少。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共有专职工作人员2名,而劳动争议案件逐年递增,人少任务重的矛盾尤为突出。

办案设备明显不足,目前,还需配置的主要设备有办案车辆、复印机、摄像机等。

办公场地狭小,目前我县劳动人事仲裁院未达标,另外因办公场地拥挤也不利工作正常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劳动仲裁机构和基层企业调解中心建设,促进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健康发展,逐步在各行业建立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切实使劳动争议案件化解在基层。

(二)突出抓好劳动争议处理、仲裁监督、群体性突发事件预防处理三项重点。

(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劳动合同及集体合同的签订审核管理工作,高质量的完成全年的统计报表上报工作,逐步建立起我县的劳动争议案件和仲裁文书档案数据信息化管理体制。

总之,调解仲裁工作是我国的一项民生工程,存在的这些问题有待于我们今后的工作中更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既要积极实践,又要循序渐进,既要完善制度,又要狠抓落实。

政府要多方面引导,严格执法,为该法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办事,依法承担起对劳动者的社会责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要进一步增加维权意识,以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开拓创新,不断进取,克服困难,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保障。

第三篇:

20**年劳保股上半年工作总结

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及各有关单位的积极支持配合下,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为主线,充分发挥劳动保障部门职能的作用,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工作中去,强化工作的责任意识、进取意识、服务意识,工作中做到踏踏实实、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以高度的责任感做最好本职工作,用最好的服务为民排忧解难。

提高质量、服务水平、服务效率,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做好劳动保障工作。

现就今年一季度劳动保障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1、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工伤认定工作,严格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受理工伤认定,做到件件有登记,并严把三关(即:

时间关、调查关、材料关)。

紧紧扣住受理、调查、举证、做出工伤认定决定到送达认定书等各个环节,做到环环相扣,对事实清楚的工伤认定申请做到快立案、快调查、早认定,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截止6月底,受理工伤认定113起,已认定工伤91起(其:

死亡2人),不予认定0人,还有22人正在认定中。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29人,其中:

已鉴定19人(三级1人,七级1人,九级10人,十级7人),安装假肢2人,还有8人正在申请鉴定中。

2、职工退休。

截止6月底,为企业职工办理职工退休113人,其中:

正常退休106人,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7人。

3、依据《关于做好20**年度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年检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县共有定点服务机构47家(其中定点零售药店19家、定点医疗机构28家),抽调各相关单位人员对部分定点服务机构进行了实地检查,抽查了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社区康复中心等三家定点医院及金龙药业公司阳明路大药房、惠康药店、章源药店、保康药店、旗阳药店等五家定点零售药店,经检查各医保定点服务单位基本都能认真全面地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服务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国家、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或药品价格政策,执行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能够履行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定点医院实行医药费用即时结算,为参保人员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

4、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社会保险法》实施前曾在城镇用人单位工作过未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截止6月底,我县已办理参保人员31人,其中:

已到年龄参保12人,未到年龄19人。

5、群众来信来访。

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规范信访工作制度,做到信访案件,件件有登记,协调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确切的民生问题。

截止6月底,处理信访案件23件,涉及90人。

二、存在的问题

工伤认定工作。

工作量大,随着参保单位不断增加,参保面不断扩大,员工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工伤案件日益增多,条件有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进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基金管理,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建设,落实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核算、稽核工作。

2、进一步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严把政策,提高认定工作质量。

针对我县工伤易发的重点企业、行业、人群等进行统计分析,探求工伤预防策略,尽量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3、认真做好股室的日常工作。

工作中努力做到脚踏实地,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了解民意,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增进对群众的理解,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使各项政策符合实际和工作要求。

同时,做好有关股室业务信访工作,认真对待每一位信访人,认真答复处理每一件信访件,做到热情接待,及时答复,尽量化解矛盾。

第四篇:

劳动监察上半年工作总结

20**上半年,在局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和同志们共同努力下,我大队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为主线,不断更新监察方式,大力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强化监察职能,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开展各项监察活动,现就上半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好理论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半年来,我大队把理论学习放在工作首位,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了较为准确把握。

同时抓好业务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树立大局观念,增强忧患意识,明确目标任务,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大力宣传教育为主,不断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

半年来,我大队始终将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贯穿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始终,使广大劳动者成为学法、懂法、守法的公民,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法律宣传教育力度。

一是依托劳动保障站所这一平台,在全县16个乡镇劳动保障所这一平台,建起16个宣传点,把我们的政策和信息及时传达各站,扩大宣传面;二是利用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等活动之机,深入厂矿企业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受教育职工群众达1000人余次;三是利用逢集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为劳动者答疑解惑50余次。

三、加大执法查办力度,积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上半年,我们认真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切实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严格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积极受理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

主要做法和工作实绩是:

1、搞好一年一度的年检工作。

为了全面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年检工作制度的通知》以及省市业务主管部门文件精神,我们对全县企业事业单位,重点对私营企业进行劳动保障年检,年检通过自查和审查111家。

2、依法办案,积极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上半年我大队受理案件41起,电话投诉12起已经调解结案,直接投诉29起。

其中25起调解结案,立案查处12起,还有4起正在办理中。

同时我们加大力度,对无故拖欠和有意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做到依法严厉查处,从严从重打击。

真正把农民工工资支付落到实处。

截止目前,共受理涉及民工工资拖欠案件21件,结案18件,依法追讨农民工工资78.5491万元,涉及农民工人数79人。

3、认真贯彻执行我县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

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向建筑企业宣传政策,并建立建筑领域用工台帐。

截止20**年6月底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预存81.5万元。

四、目前存在的问题:

1、部分企业用工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

一些家庭作坊式企业和无明确主管部门的企业,劳动用工不规范,劳资纠纷多,管理难度大。

建筑行业的部分企业仍存在着非法承包,工资支付不规范,造成拖欠工资,处理困难;

2、有的用人单位对推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认识不够到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困难;

3、部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4、执法装备欠缺,阻碍劳动保障工作执法能力,影响工作效率。

5、系统内联动意识不强,各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又没有执法功能,人员少,工作积极性不高,影响工作效果。

6、经费投入不够,执法环境不优,争取部门配合难度较大,影响工作热情。

五、今后打算:

以后我们将加大宣传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企业走入正轨化管理,同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不断深入一线了解企业、员工的实际困难,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做出更大的努力。

第五篇:

专技股20**上半年总结

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县委、县政府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机关效能建设,弘扬赣南苏区精神振兴各项事业发展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紧紧围绕本局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扎实的开展工作.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1、完成了全县165个事业单位中的3140人20**年度考核备案工作。

2、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要求,组织了全县82个实行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了岗位竟聘。

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统计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对我县的四个乡镇进行了农村实用人才抽样调查统计和苏区人才状况调查,按时保质完成了工作任务。

完成了上级人事部门布置的20**年度事业单位人事统计及上报工作。

4、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市大力推进干部职工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办法》和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考试的通知》精神,组织了我县事业单位中的人员开展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公共科目继续教育的报名工作。

5、组织了我县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享受政府津贴人员选拔工作、全国非国有企业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培训考试工作,并开展了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

6、上报了专业技术人员评委库人选名单。

组织了我县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7、积极参加了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第六篇:

工资福利股上半年工作小结

20**年上半年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工资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工资福利股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工资福利政策,严谨踏实、积极稳妥、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一、认真完成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审批。

根据《县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以及赣市府办字[20**]7号文件精神,1月对全县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工作人员的津贴补贴按新标准进行了审批,审批审核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56人,月增津贴补贴1750164元,人均月增资613元;退(离)休人员2112人,月增津贴补贴1006135元,人均月增资476元。

同时参照机关公务员新津贴补贴标准为全县1839名教职工补发了20**年1至12月的补贴,共计13909448元。

津贴补贴审批工作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的困难,加班加点,确保津贴补贴在春节前得以发放,使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度过了一个欢快祥和的春节。

二、积极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档、增加薪级工资和级别工资的审批。

根据赣府厅发[20**]56号文件,对20**、20**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增加工资档次、薪级工资以及级别工资的审批,其中晋档1204人,月增资43360元;晋级149人,月增资3477元;薪级增加3353人,月增资86337元;工资审批工作实事求是,严格把关,维护了工资政策的严肃性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

三、及时完成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的审批工作。

根据省人事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省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及赣人社字【20**】260号文件精神,对20**年9月至20**年2月学期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补贴对象进行核定,核定享受特殊津贴337人,审批特殊津贴528120元。

四、办理了其它正常工资业务工作。

为20**年度和20**年度事业单位岗位变动人员进行工资审批,目前审批岗位变动人数1124人;为中小学校996名教师审批了教龄津贴;为机关事业单位68人转移了工资关系;为18名遗属办理了生活困难补助审批;妥善处理来信来访以及政协提案4件;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退休62人;为机关事业单位26名离休干部提高了护理费标准。

第七篇:

公务员管理股上半年工作总结

20**年上半年,公务员管理股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按照纵深推动我县人事人才工作发展要求,着力完成公务员管理、录用、调配、奖惩、任免、人事统计、年度考核、企业军转干部等各项目标任务,现将20**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公务员年度考核严格规范。

20**年度考核严格按照规定比例和要求,完成了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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