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及管理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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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及管理方案

尤溪五中高中历史学分认定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以及《福建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指导意见(试行)(闽教基【2006】30号)》和《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模块学习评价及学分认定实施意见》(试行)闽教基【2006】66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1、历史学科学分认定领导小组

组长:

蔡尊水校长

副组长:

教务主任年段长

成员:

历史教研组长、历史科任教师

职责:

负责对历史学科学分的认定、评定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审定结果并公示的工作。

2、历史学科学分认定工作仲裁小组

组长:

蔡尊水校长

副组长:

分管教学副校长

成员:

各年段段长、历史学科负责人、各班班长

职责:

负责接收学生对学分的认定过程中学生的申诉、调查、核实和以及纠正工作。

3、历史学科学分认定实施工作小组

组长:

教务主任

副组长:

年段长

成员:

班主任、历史学科教研组长、历史任课教师

职责:

各年级学分认定工作小组,负责指导本学科各模块修习学分认定的工作。

二、历史学科学分认定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1.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领导学校学分认定工作。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统筹规划和组织处理本校学分认定的具体事务。

2.在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领导下,成立高中历史学分认定工作小组,年段历史科任教师和班主任负责实施本年段历史学科各模块学分认定工作。

3.学分认定工作遵循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和学分认定的科学性、真实性,年段长和历史科任教师要严格学分认定的标准、程序,规范操作过程,严禁学分认定中的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以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学生修习的学分由学校历史教研组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和尤溪五中学分认定实施意见的相关文件和制度的具体规定认定。

2、学分认定是我校学生学业综合评价的一个重要的客观依据,旨在检查学生在高中阶段历史学科修习情况,促进学生对祖国和世界历史的学习和成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学生学科素养,培养爱国情怀,增进民族自豪感。

3、历史学科学分认定既要重视学生对于高中历史必修模块的学习结果,又要关注学生对于选修教材的自主学习和探究历史过程,既要有历史科任教师的评价,又要反映学生对于历史素养的自我体验,要把对于历史学科的终结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相结合。

三、学分认定的条件

学生获得学分的基本条件是:

达到规定的课程修习时间;学习过程评价良好;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或考查),成绩合格。

(1)修习课时记录。

年段科任教师必须按照开设课程、课程表,逐节对学生参加课程修习的出勤情况进行考勤,并由历史科任教师登记。

学生修习时间未达到模块学时要求的,不能取得相应学分。

(2)学习过程评价。

在历史三个模块学习过程中,历史科任教师应根据每一模块的学习要求组织,对学生学习过程进行评价,具体内容包括学习态度、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及学科活动情况等。

(3)模块考试(考查)。

每一个模块学习结束,由学校组织考试。

四、历史学科学分认定的具体方法

1.以学科模块为单位,并按模块规定的学分值进行认定。

即学生修完历史必修和选修I的规定模块,每个模块36课时,考勤和平时考查符合学校规定,模块考核总评合格,即可获得2个学分。

学生修完历史选修II的规定内容,考勤和平时考查符合学校规定,模块考核总评合格,每18个课时可获得1个学分。

2.历史模块考核总评成绩由课时学习(出勤情况)(占10%)、课堂学习和实践活动(占30%)与模块考试(占60%)累计,再按学校规定的比例转换成A、B、C、D四个等级。

即70%为A(A+占15%,成绩为95~100分;A占15%,成绩为89~94分;A-占40%,成绩为80~88分),20%为B(成绩为70~79分),10%为C(成绩为60~69分),D为不合格(成绩<60分),D等根据实际情况评定,不设定比例。

3.历史模块总评成绩不合格或学生本人不满意,必修模块可申请补考或重修,选修I、II模块可申请补考、重修或另选,通过考核合格或学生认为满意后,可认定学分。

具体要求如下:

学习课时由本年段历史科目教师负责记录,课程结束时由历史科目教师审核、评定。

课堂学习和实践活动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作业测验、课堂表现、课外实践探究等方面情况评定学生的学习表现。

模块考试考试由学校统一命题,年段科任教师负责监考、评卷,给出考试分数,教务处对教师的监考、评卷进行督导和抽查;考试内容由各年段历史学科备课组根据模块特点确定内容进行考核,给出考核分数。

考试作弊的学生,该模块考试不得分。

奖励对学生参加课外实践探究获得奖励的,可以列入课堂学习和实践活动相应加分。

课外实践探究可以包括:

制作网页、历史小论文、历史征文等,也可以是参加各种竞赛获奖。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参加校级学科竞赛或创新活动、实践活动比赛以及征文比赛等,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2分;参加市级学科竞赛或创新活动、实践活动比赛以及征文比赛等,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3分;参加省级学科竞赛或创新活动、实践活动比赛以及征文比赛(包括全国联赛省级评奖者)等,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4分;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或创新活动、实践活动比赛以及征文比赛等,获一、二、三等奖励4-5分,以上各项只取最高项加分,不累计加分,总计不超过5分,将最高分列入课堂学习和实践活动,但是该项目总分不得超过30分。

模块的综合评分由该模块的任课教师汇总上述有关数据后进行评定,并填写《高中学生模块学习学分认定登记表》,上报教务处,经由学校学分认定小组认定。

五、关于补考、重修、申请自修的处理

下列情况的学生需要补考或重修后才能认定学分:

1、必修模块考试不合格(低于百分制60分)的学生,必须补考,补考仍不合格,且综合评分不合格,则该模块要重修。

2、选修模块的综合评分不合格(低于60分)的学生,必须补考、补考仍不合格,则可以重修或另选其它模块修习。

3、未经学校批准,课程模块的实际修习时间低于该模块学校安排学时数的六分之五的(因病假、事假未能达到规定学时的,在课余时间通过补课达到要求的给予认定);

4、对于学科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以向学分认定工作小组申请自修,批准自修的学生必须参加模块结业考试,成绩在超过60分(百分制)且学习习惯良好,该模可认定学分。

六、学分认定的基本程序

1、高中历史学科模块学分认定以一个学段两个学期为单位。

2、学分认定流程:

由学生填写各类表格—→由学校学分认定工作小组认定—→教务处审核—→申诉的处理(公示)—→由分管教学副校长签字、确认—→学分管理员记入学生学籍表并存档。

3、学生如对公示学分有异议,可向学校学分工作仲裁小组提出申诉,由学校学分工作仲裁小组负责调查、仲裁。

如学生学分最终不予认定,要及时告之本人和家长,说明原因。

4、外省转入本校就读的学生,其在原校修习已取得的学分必须提供学分认定材料,由教务处根据我省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有关规定和学生修习情况进行转换,报学校学分认定工作小组确认,本省内转学学分互认。

附件1

福建省尤溪县第五中学201级(上/下)学期

学生模块修习学分申请认定表

姓名

学号

班级

性别

学科

科任教师

模块类别及内容

历史()模块

项目

分值

学生自评

小组评价

教师评价

备注

修习

考勤情况

10

综合评价由学科学分认定小组评定,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级,C级以上者该项评价为合格,评价为D级的,不能获得该模块相应的学分。

过程

课堂表现

10

表现

作业测验

10

评价

实践探究

10

累计

40

学业水平测试

60

原始成绩

补考成绩

综合评价

申请学分

同意获得学分

(学分等级)

任课

学生

年月日

教师

签名:

本人

意见

年月日

(签字)

学分认定

小组意见

组长签名:

年月日

学分认定

领导小组

意见

学校盖章

年月日

注:

1、实修学时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4/5以上方可参加学分认定考试,否则参加补考。

2、表格填完后,任课教师汇总上报学分认定小组进行学分认定,公示无异议后,经学分认定领导小组签署意见。

3、表格填完后放入学生档案袋,班主任收齐后存档。

4、未获得学分学生的申请表单独存放,待补考合格后再放入学生成长档案袋。

 

附表1高中学生模块学习过程表现评价表

姓名

性别

科目

年级

班级

模块

项目

评价标准

学生自评(30%)

教师评价(70%)

(8分)

作业

完成

(4分)

根据记载缺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作业

质量

(4分)

好(4分)整洁、正确、独立完成

中(3分)一般

差(2分)潦草、错误多、抄袭

 

(10分)

课前

预习

(2分)

好(2分)有良好习惯,预习到位

中(1分)一般

差(0分)不预习

课堂

纪律

(4分)

有以下影响教学的情形之一,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1、迟到、早退、2睡觉3、讲小话4、吃零食5、看无关教学书籍6、吵闹7、顶撞教师

学习

笔记

(2分)

好(2分)学科专用笔记本,整洁详细

中(1分)一般

差(0分)无笔记本,不记录

互动

交流

(2分)

好(2分)积极参与,主动发言

中(1分)一般

差(0分)基本不参与

课外

(2分)

课外

活动

(2分)

好(2分)积极参与,有成效

中(1分)一般

差(0分)基本不参与

科目

教师

总评

 

总分科目教师签名:

年月日

 

附表2高中学生模块学习学分认定登记表

姓名

性别

科目

年级

班级

模块

项目内容

得分

任课老师评价签字:

学习课时(10%)

学习过程表现(20%)

班主任审核签字:

平时测验(20%)

模块考试(50%)

学部负责人审核签字:

奖励(5%)

总分

等级

附表3石楼中学高中模块教学班级学分统计表

学段科目班级教师

姓名

项目内容

总分

所得学分

等级

学习

课时

学习过程

表现

平时

测验

模块

考试

奖励

教科研中心制表

附表4高中学生模块学习学分统计表序列号:

姓名

性别

学号

学段

科目

模块

学分

等级

班级

教师

附表5石楼中学高中学生年级第学期综合素质评价表

班级姓名学籍号

 

科目

模块/专题名称

学分合计

学分等级

语文

外语

数学

政治

历史

地理

化学

物理

生物

技术

艺术

体育与健康

选修Ⅱ

研究性学习

主题:

评价:

指导教师:

社区服务

内容:

评价:

指导教师:

社会实践

内容:

评价:

指导教师:

综合素质评价

项目

道德品质

公民素质

学习能力

交流与合作

运动与健康

审美与表现

等级

突出

表现

记录

 

 

签名:

年月日

附表6石楼中学高中学生学期综合素质评价表(总表)

 ____班级 姓名____学籍号______

 科目

高一上学分

高一下学分

高二上学分

高二下学分

高三上学分

高三下学分

必修

选修Ⅰ

必修

选修Ⅰ

必修

选修Ⅰ

必修

选修Ⅰ

必修

选修Ⅰ

必修

选修Ⅰ

语文

 

 

 

 

 

 

 

 

 

 

 

 

外语

 

 

 

 

 

 

 

 

 

 

 

 

数学

 

 

 

 

 

 

 

 

 

 

 

 

政治

 

 

 

 

 

 

 

 

 

 

 

 

历史

 

 

 

 

 

 

 

 

 

 

 

 

地理

 

 

 

 

 

 

 

 

 

 

 

 

物理

 

 

 

 

 

 

 

 

 

 

 

 

化学

 

 

 

 

 

 

 

 

 

 

 

 

生物

 

 

 

 

 

 

 

 

 

 

 

 

技术

 

 

 

 

 

 

 

 

 

 

 

 

艺术(音美)

 

 

 

 

 

 

 

 

 

 

 

 

体育与健康

 

 

 

 

 

 

 

 

 

 

 

 

选修Ⅱ

 

 

 

 

 

 

研究性学习

 

 

 

 

 

 

社区服务

 

 

 

 

 

 

社会实践

 

 

 

 

 

 

学分合计:

必修共   学分

选修Ⅰ共     学分

选修Ⅱ共    学分

综合素质评价

项目

道德品质

公民素养

学习能力

合作交流

运动与健康

审美与表现

等第

 

 

 

 

 

 

突出表现记录

 

情况属实。

校长: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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