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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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

 

危险废物鉴不标准

危险废物鉴不标准--腐蚀性鉴不

GB5085.1-1996

前言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对危险废物的治理,爱护环境,保障健康,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危险废物鉴不标准的第一部分。

本标准从1996年8月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GB5085-85中第2条第2.2款的腐蚀性鉴不的内容。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5085-85《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操纵标准》作废。

本标准在以下内容有所改变:

鉴于本标准名称为危险废物鉴不标准,因此适用范围扩展到任何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而不再局限的有色金属工业产生的固体废物。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负责解释。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鉴不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之一的腐蚀性标准值。

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过程及生活所产生的固态的危险废物的腐蚀性鉴不。

2术语

危险废物

指具有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反应性、传染性、放射性等一种及一种以上危害特性的废物。

3引用标准

GB/T15555.12-95固体废物腐蚀性测定-玻璃电极法

4腐蚀性鉴不值

当pH值大于可等于12.5,或者小于或等于2.0时,则该废物是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废物。

方法

GB/T15555.12-95固体废物腐蚀性测定玻璃电极法进行测定。

5目的实施

本标准由县以上地点人民政府环境爱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危险废物鉴不标准--急性毒性初筛

GB5085.2-1996

 前言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对危险废物的治理,爱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危险废物鉴不标准的第二部分。

本标准从1996年8月1日起这施,同时代替GB5085-85中第2条第2.4款的急性毒性初筛的内容,并代替GB5088-85中的内容。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5085-85《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操纵标准》和GB5088-85《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急性毒性初筛试验方法标准》作废。

本标准在以下内容有所改变:

鉴于本标准名称为危险废物鉴不标准,因此适用范围扩展到任何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而不再局限于有色金属工业产生的固体废物。

本标准为增加可操作性,将GB5088-85的内容列入本标准的附录A,并在急性毒性初筛试验方法中增加了灌胃量一款。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负责解释。

1主题安全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鉴不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之一的急性毒性初筛标准值。

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过程及生活所产生的固态的危险废物的急性毒性初筛鉴不。

2术语

危险废物

指具有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反应性、传染性、放射性等一种及一种以上危害特性的废物。

3引用标准

GB7919-87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

4急性毒性初筛鉴不值

按照附录A《危险废物急性毒性初筛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对小白鼠(或大白鼠)经口灌胃,通过48h,死亡超过半数者,则该废物是具有急性毒性的危险废物。

5标准实施

本标准由县以上地点人民政府环境爱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附录A(标准的附录) 

危险废物急性毒性初筛试验方法

A1样品的制备

浸出液制备:

将样品100g置于三角瓶中,加入100ml蒸馏水(即固液1∶1),在常温下静止浸泡24h,用滤纸过滤,滤液留待灌胃实验用。

A2实验方法

A2.1实验动物:

以体重18~24g的小白鼠(或体重200~300g的大白鼠)作为实验动物。

A2.2灌胃:

按GB7919-87中5.2规定的急性毒性经口的灌胃方法,关于10只小鼠(或小鼠)进行一次灌胃。

A2.3灌胃量:

小鼠不超过0.4ml/20g(体重)大鼠不超过1.0ml/100g(体重)

A3结果判定

对灌胃后的小鼠(或大鼠)进行中毒症状的观看,记录48h内实验动物的死亡数。

依照实验结果,对该废物的综合毒性作出初步评价,如出现半数以上的小鼠(或大鼠)死亡,则可判定该废物是具有急性毒性的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鉴不标准--浸出毒性鉴不

GB5085.3-1996

前言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对危险废物的治理,爱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危险废物鉴不标准的第三部分。

本标准从1995年8月1日起实施。

同时代替GB5085-85中第2条第2.1款的浸出毒性鉴不的内容,并代替GB12502-90中的内容。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5085-85《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操纵标准》和GB12502-90《含氰废物污染操纵标准》作废。

本标准在以下内容有所改变:

鉴于本标准名称为危险废物鉴不标准,因此适用范围扩展到任何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而不再局限于有色金属工业产生的固体废物。

本标准在项目上增加有机汞、总汞、钡及其化合物鉴不标准,并提高了镍及其化合物的标准值。

本标准中氰化物浸出毒性鉴不标准定为1.0mg/L,不再按GB1252-90分级制定标准值。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负责解释。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鉴不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之一的浸出毒性标准值。

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过程及生活所产生的固态的危险废物的浸出毒性鉴不。

2术语

2.1危险废物

指具有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反应性、传染性、放射性等一种及一种以上危害特性的废物。

2.2浸出毒性

本标准所指浸出毒性是固态的危险废物遇水浸沥,其中有害的物质迁移转化,污染环境,浸出的有害物质的毒性称为浸出毒性。

3引用标准

GB/T15555.1~15555.11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

4浸出毒性鉴不值

浸出液中任何一种危害成分的浓度超过表1所列的浓度值,则该废物是具有浸出毒性的危险废物。

表1浸出毒性鉴不标准值

序号

项目

浸出液最高同意浓度,mg/L

1

有机汞

不得检出

2

汞及其化合物(以总汞计)

0.05

3

铅(以总铅计)

3

4

镉(以总镉计)

0.3

5

总铬

10

6

六价铬

1.5

7

铜及其化合物(以总铜计)

50

8

锌及其化合物(以总锌计)

50

9

铍及其化合物(以总铍计)

0.1

10

钡及其化合物(以总钡计)

100

11

镍及其化合物(以总镍计)

10

12

砷及其化合物(以总砷计)

1.5

13

无机氟化物(不包括氟化钙)

50

14

氰化物(以CN-计)

1.0

 

5测定方法

表2测定方法 

序号

项目

方法

来源

1

有机汞

气相色谱法

GB/T14204

2

汞及其化合物(以总汞计)

冷原子汲取分光光度法

GB/T15555.1

3

铅(以总铅计)

原子汲取分光光度法

GB/T15555.2

4

镉(以总镉计)

原子汲取分光光度法

GB/T15555.2

5

总铬

(1)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15555.5

 

 

(2)直接吸入火焰原子汲取分光光度法

GB/T15555.6

 

 

(3)硫酸亚铁铵滴定法

GB/T15555.8

6

六价铬

(1)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15555.4

 

 

(2)硫酸亚铁铵滴定法

GB/T15555.7

7

铜及其化合物(以总铜计)

原子汲取分光光度法

GB/T15555.2

8

锌及其化合物(以总锌计)

原子汲取分光光度法

GB/T15555.2

9

铍及其化合物(以总铍计)

铍试剂Ⅰ光度法**

 

10

钡及其化合物(以总钡计)

电位滴定法*

GB/T14671

11

镍及其化合物(以总镍计)

(1)直接吸入火焰原子汲取法

GB/T15555.9

 

 

(2)丁二酮分光光度法

GB/T15555.10

12

砷及其化合物(以总砷计)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15555.3

13

无机氟化物(不包括氟化钙)

离子选择性电极法

GB/T15555.11

14

氰化物(以CN-计)

硝酸银滴定法*

GB7486

 

*临时参照水质测定的国家标准,待有关固体废物的国家标准方法公布后执行相应国家标准。

**临时参考《矿石及有色金属分析手册》,第146页,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分析室编,冶金工业出版社(1990)。

待有关固体废的国家标准方法公布后,执行相应国家标准。

6标准实施

本标准由县以上地点人民政府环境爱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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