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学通讯论文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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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学通讯论文格式
档案学通讯论文格式
【篇一:
档案学通讯杂志社】
档案学通讯杂志社投稿咨询刊名:
档案学通讯
archivessciencebulletin
主办:
中国人民大学
周期:
双月
出版地:
北京市
语种:
中文;
开本:
大16开
issn:
1001-201x
cn:
11-1450/g2
邮发代号:
82-21
历史沿革:
现用刊名:
档案学通讯
创刊时间:
1979
该刊被以下数据库收录: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chsscd—2004)
核心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2008)
中文核心期刊(2004)
中文核心期刊(2000)
中文核心期刊(1996)
中文核心期刊(1992)
杂志简介
《档案学通讯》杂志是由教育部主管、中国档案学会和中国人民大学联合主办的中央级权威学术期刊,是我国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和《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版核心)确定的档案学、档案事业类的首位核心期刊。
1992年、1996年、2000年和2004年,《档案学通讯》连续四次被收入我国《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并且排名首位,堪称我国档案学领域最具权威的学术期刊。
主要栏目:
理论纵横、数字档案馆、档案管理现代化、档案资源开发利用、人事档案管理、高校档案管理、医疗档案管理、专门档案管理、实践经纬、档案史志等。
投稿需知
一、论文格式须完整规范,项目包括:
题名、署名、单位(及城市、邮编)、中英文摘要、中英文关键词、引文注释、参考文献(可选)等,具体可参考本期内文格式。
二、论文摘要,摘要是以提供文献内容梗概为目的,不加评论和补充解释,简明、确切地记述文献重要内容的短文。
其基本要素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
具体地讲就是研究工作的主要对象和范围,采用的手段和方法,得出的结果和重要的结论,有时也包括具有情报价值的其它重要的信息。
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并且拥有与文献同等量的主要信息,即不阅读全文,就能获得必要的信息。
英文摘要与中文摘要必须对应。
三、关键词,关键词是论文的文献检索标识,是表达文献主题概念的自然语言词汇,是从其题名、层次标题和正文中选出来的,能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
四、引文注释,本刊一律采用尾注,引文注释中的文献著录方式参考《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2005)标准混合使用,具体可参考本期内文格式。
如无引文,可使用自然语言进行注释。
五、参考文献,如有,请参照《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2005)执行。
六、请广大作者遵照执行,如有不符者稿件一律不予录用。
工作qq:
1328737607(说明投稿)
(注:
档案学通讯2011年04期
封面)
学术期刊论文撰写格式
1.文章标题:
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必要时加副标题,并译成英文。
2.作者姓名、工作单位:
题目下面均应写作者姓名,姓名下面写单位名称(一、二级单位)、所在城市(不是省会的城市前必须加省名)、邮编,不同单位的多位作者应以序号分别列出上述信息。
3.提要:
用第三人称写法,不以“本文”、“作者”等作主语,应是一篇能客观反映文章核心观点和创新观点的表意明确、实在的小短文,切忌写成背景交代或“中心思想”,100-200字为宜。
4.关键词:
3-5个,以分号相隔,选择与文章核心内容相关的具有独立性的实在词。
5.正文标题:
内容应简洁、明了,层次不宜过多,层次序号为一、
(一)、1、
(1),层次少时可依次选序号。
6.正文文字:
一般不超过1万字,正文用小4号宋体,通栏排版。
7.数字用法:
执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凡公元纪年、年代、年、月、日、时刻、各种记数与计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数字;夏历、清代及其以前纪年、星期几、数字作为语素构成的定型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临近两数字并列连用的概略语等用汉字数字。
8.图表:
文中尽量少用图表,必须使用时,应简洁、明了,少占篇幅,图表均采用黑色线条,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应有简明表题(表上)、图题(图下),表中数据应注明资料来源。
9.注释:
注释主要包括释义性注释和引文注释,集中列于文末参考文献之前。
释义性注释是对论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引文注释包括各种不宜列入文后参考文献的引文和个别文后参考文献的节略形式,其序号为①②③……。
10.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是作者撰写论著时所引用的已公开发表的文献书目,是对引文作者、作品、出处、版本等情况的说明,文中用序号标出,详细引文情况按顺序排列文尾。
以单字母方式标识以下各种参考文献类型:
普通图书[M],会议论文[C],报纸文章[N],期刊文章[J],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汇编[G],档案[B],古籍[O],参考工具[K],其他未说明文献〔z〕。
格式与示例如下:
(1)图书类格式: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
其他题名信息(任选)[文献类型标识].其他责任者(任选).出版地:
出版者,出版年:
起止页码.
(2)期刊文章格式: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刊名(建议外文刊名后加issn号),年,卷(期):
起止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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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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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o].其他责任者(包括校、勘、注、批等).刊行年代(古历纪年)及刊物机构(版本).收藏机构.
(5)析出文献格式:
[序号]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原文献主要责任者(任选).原文献题名.出版地:
出版者,出版年:
析出文献起止页码.
(6)电子文献格式:
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载体类型标识].出处或可获得地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选).
(7)文献重复引用标记:
同一作者的同一文献被多次引用时,在文后参考文献中只出现一次,其中不注页码;而在正文中标注首次引用的文献序号,并在序号的角标外著录引文页码。
11.基金项目:
获得国家基金资助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文章请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按项目证明文字材料标示清楚。
12.作者简介:
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现供职单位全称及职称、学位,研究方向。
13.来稿请注明作者电话及e-mail,收刊人及详细地址、邮编。
14.其他:
请勿一稿两发,并请自留原稿,本刊概不退稿。
【篇二:
档案学毕业论文】
湖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湖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
题目《档案法》在保障档案利用权方面存在的问题及
修改意见
姓名郭杨学号2011221110310034
专业年级2011级档案二班
指导教师付登舟职称副教授
2015年4月17日
目录
绪论..................................................................1
一、《档案法》在保障档案利用权方面存在的问题...............................1
(一)《档案法》在价值取向上存在的问题...............................1
(二)《档案法》在法律规范上存在的问题...............................1
1.档案的开放期限与范围划分不够具体.................................2
2.档案利用权未予明确且与公布权存在冲突.............................2
3.《档案法》缺失权利救济制度与监督机制.............................3
(三)《档案法》在协调性原则方面出现的问题...........................3
1.《档案法》与《著作权法》间的冲突.................................3
2.《档案法》与《条例》间的冲突.....................................3
二、在保障档案利用权方面对《档案法》提出的修改意见........................4
(一)在价值取向上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4
(二)完善《档案法》法律规范.........................................4
1.规范法律用语,保证内容严谨性.....................................4
2.明确权利救济渠道及监督机制.......................................5
(三)档案立法应遵循协调性原则.......................................5
1.协调《档案法》与《条例》、《著作权法》间的冲突...................5
2.构建档案法律体系.................................................6
结语..................................................................6
参考文献..................................................................7
《档案法》在保障档案利用权方面存在的问题及修改意见
摘要
文章从我国《档案法》在保障
公民利用权方面存在的问题出发,指出了《档案法》在价值取向上、法律规范上、协调性原则上分别出现的以档案保管义务为本位,法律用语不规范具体、条款内容欠缺严谨性、缺失救济与监督机制,与《著作权法》、《条例》相冲突的问题。
并提出了在价值理念上坚持以人为本,在法律规范上规范法律用语、保证内容严谨性,增加救济与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档案法律体系的建议。
《档案法》的修改应当坚持法治的理念,在当今公民权利意识逐渐觉醒的时代背景下,一部体现民主法治的法律不但可以得到社会的认可赞同,并且可以大力促进档案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档案法利用权问题建议
theproblemsandsuggestionsofarchiveslawonthe
protectionofusingrightofarchives
abstract
thisarticlebeginswiththeproblemsofarchiveslawinprotectingthecivilrights,pointsouttheproblemsofarchiveslawonthevalueorientation,legalnorms,coordinationprinciple,respectivelyinthearchivesobligationasstandard,theusingoflegallanguageisnotaccurate,thetermsofcontentslackrigor,thelackofreliefandsupervisionmechanism,andtheconflictwiththecopyrightlawandregulations.andputforwardthesuggestionsofpeople-oriented,regulatingthecontentoflegallanguage,ensuringthecontentisrigorous,addingthereliefandsupervisionmechanism,establishingthearchiveslegalsystem.thechangesofarchiveslawshouldholdtheconceptoftheruleoflaw,withtheconsciousnessofcivilrights,alawofdemocracynotonlycangetsocialrecognitions,anditcanalsopromotethedevelopmentofarchiveutility.
【keywords】archiveslawtheusingrightproblemssuggestions
绪论
档案工作的开展以及档案事业的发展都必须以档案法规为依据,然而现如今的档案法规已经与我国目前的形势脱轨,不仅无法积极促进档案事业的发展,甚至还起到了阻碍作用。
我国的《档案法》制定于1987年,于1996年第一次进行了修订,并沿用至今。
尽管96年进行了初次修订,但当时凭着“可改可不改者,不改”的原则,并未做出实质性的修订,其立法精神,价值取向丝毫没有变化。
在当今这样一个越来越强调以权利为本位的社会中,现有的档案法的价值取向是与之相悖的,因此《档案法》的第二次修订是十分有必要的。
一、《档案法》在保障档案利用权方面存在的问题
96年《档案法》修订时,正处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探索时期,其立法理念、价值取向仍然带有计划经济时代的烙印,整部法律都体现着义务为本位的观念,以保管档案义务为价值取向。
纵览《档案法》全文,在保障公民档案利用权方面并没有明确的文字加以规定。
(一)《档案法》在价值取向上存在的问题
立法的首要问题,不是法律规范的制定,而是价值取向的选择。
价值取向的选择不仅直接关系到法律规范的制定,对法律体系的构建,乃至于司法活动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在法学界,长期以来存在着关于义务本位与权力本位的争论,在档案立法上就是讨论到底是是以信息义务为本位还是以信息权利为本位。
现今的《档案法》毋庸置疑是以信息义务为本位。
例如,《档案法》总则第三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而纵览《档案法》全文,我们可以发现几乎没有任何条款提及了公民的利用权。
在法律责任方面,《档案法》用一章的内容对各种造成档案损失行为的主体做出了惩罚性的规定,而在保障主体利用档案权利的救济制度上只字未提。
在今天这个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档案法》的价值取向已然与之冲突,公民权利并未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立,导致主体在利用档案的过程中困难重重,并且在公民权利受到侵犯的情况下诉之无门,档案得不到利用,价值也就难以得到开发,档案事业的发展也将受阻。
反观许多国外的档案法,我们发现它们十分重视主体利用档案的权利,促进档案利用的理念是十分明确的。
例如英国《公共档案法》第五章规定“公共档案馆馆长有为公民查阅和复制档案提供适宜的便利条件的义务。
”《加拿大图书档案馆法》规定“加拿大图书档案馆的目标是要使文献遗产为加拿大和任何对加拿大感兴趣的人所知,并且使他们能够方便地进行利用。
”2012年国际档案理事会通过的《档案利用原则》第五条规定“要公平公正地提供档案利用”,第七条规定“利用申请遭到拒绝时,利用者有权申诉。
”美国国家档案与文件局在《2014—2019财政年度战略计划》中提出了“‘触发利用’(triggertheuse)的战略目标,nara要超越其传统的档案利用提供者的角色,将
2通过提供促进公众参与的灵活工具和可利用资源来‘让利用发生’。
”通过比较我们可以发现在价值
取向上国外更多的是以权利为本位的,在保障公民利用权方面是相对突出的,这对我国《档案法》的第二次修改提供了借鉴的机会。
1
(二)《档案法》在法律规范上存在的问题
价值取向决定了法律规范,因此在《档案法》中,其法律规范同样存在着诸多问题,又鉴于当时档案立法的技术不够完备,相关法律工作者的素养不够高,致使内容的严谨性没能达到一个很高的标准,区分法律语言与其他语言的一个重要参考标志就是严谨性。
我认为目前的《档案法》在相关的概念定义、范围划分上还存在着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一些规定在如今看来已经失去了其合理性。
1
2吴占英,伊士国.我国立法的价值取向初探[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9(5):
10-15.陈艳红,宋娟.中外档案法律法规比较研究——以档案利用条款为例[j],档案学通讯,2014(6):
27-28.
【篇三:
档案资料论文】
摘要:
档案信息资源是一种原生的,独有的,不可替代的信息资源。
加快挡案信息数字化进程,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促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满足社会对档案信息资源的需求具有十分得要的意义。
结合长江科学院科研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实际,对影响水利科研档案信息化建设进程的因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有关加快水利科研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建议,以达到档案管理自动化、档案信息数字化、信息存储海量化、信息传递网络化和信息利用共享化的目的。
关键词:
档案管理;信息化;档案管理理念;水利科研
中国分类号:
g270.7文献标识码:
a
水利科研档案管理属水利科研的基础工作。
水利科研档案既是水利科研成果的集中体现,也是设计、施工、监理、基建等活动的重要依据。
水利科研档案信息化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长江科学院(简称“长科院”)作为水利行业公益性科研机构,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就投入了人力、物力开展档案信息化工作,陆续取得一些成效。
然而,水利科研档案信息化建设是一项规模大、涉及面广、技术性强的系统工程。
要有序推进档案信息化管理,必须转换档案管理模式及更新档案管理理念、加强档案基础工作,提高档案人员素质。
1水利科研档案信息化建设特点
随着社会信息化进程的加快,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水利科研档案管理模式正在向以计算机管理为手段、以网络传递为环境的数字化管理模式转变,电子档案将成为未来水利科研档案的主体,新时期档案管理模式呈现以下特点。
1.1档案信息载体电子化
目前,在水利科研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的文本、表格、图形、图片、声像等都是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保存下来的,档案介质正在从纸质向电磁介质转变。
从存贮介质看,硬盘、软盘、光盘等系列存储设备具有容量大、占用空间小、便于修改等优点,为电子化档案的保存提供了有利存贮条件。
现代的存贮设备不仅可以节省库房空间和档案装具,而且可以节约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将大大提高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工作效率。
电子化档案将最终改变档案资料载体形式。
1.2档案信息组织形式网络化
传统档案工作的信息组织大多是人工方式进行的,采取的是手工登记、编目、造册的方法,只能按类别、年份进行比较粗的分类。
在网络环境下信息组织模式、信息处理技术及信息利用方式都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档案现代化管理可以实现归档、编目、查询检索和借阅管理的自动化,便于档案信息的接收、传递和存储,有利于网络环境下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
1.3档案信息查询检索自动化
档案信息管理的终极目标是把档案中的知识、技术、成果信息及时有效、合理、合法地开发利用,提高档案的利用率。
传统管理方式下只能根据归档的分类方式,按类进行简单查询,检索条件简单,查询结果比较单一;实现数据库系统管理后,可以根据主题词、关键字进行全文检索,也可以将多种条件组合在一起进行复合条件的查询,让信息技术所包含的科技含量在水利行业中得到充分体现。
1.4档案信息流通网络化
由于传统档案工作的信息组织大多是人工方式进行的,档案实体管理是在单独的档案室进行封闭的静态管理,独立性强。
而信息社会的特征就是网络化,计算机网络极大地促进了信息流通与知识的传播。
档案信息管理必须融入网络环境,利用网络进行过程管理、借阅管理和信息发布,将使档案信息越来越“大众化”,从而实现水利档案资料的资源共享。
2档案信息化建设影响因素分析
2.1重“藏”轻“用”的管理观念比较突出
档案管理的核心工作有两个方面:
①档案的实体保管;②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实体档案是建立、扩充高质量数据库的根本,也是信息系统赖以存在的前提和实现功能的基础。
在水利行业各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目前重“藏”轻“用”的管理理念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
①注重档案的实体管理,以及对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强调案卷的数量、案卷装订的美观;②注重档案管理硬件设备的投入和库房设备的齐全;③忽视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将档案的收集、保管情况作为衡量档案工作的主要标准,过分强调档案的归档率,使得档案馆(室)大体上只是个科技文件保管单位,档案资源多表现为一种静态的、封闭的资源,档案工作出现了一种高积累、低附加值产出的现象,档案信息化功能弱化,利用效率不高,从而使科技成果不能快速转化成生产力。
2.2档案实体编号混乱
档号是存、取档案的标识符号,是排架和统计卷册的基本依据,反映了本单位档案的体系和物理位置。
目前,单位历史较长的单位包括笔者单位在内的档案馆,馆藏内容庞杂、案卷数量繁多、时间跨度长,且由于多年来一直处于封闭式管理之中,档案管理仅以保管为目的,以案卷不丢失为原则,加之每个历史时期档案的整理质量要求不同,整理的规格不统一等情况,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档号不规范,编号方案、形式不统一。
长科院档案室在不同时期水利科研档案实体的档号编制方案有3种:
①1987年之前,档案一直按项目号(工程代号)--机构代号(专业代号)--案卷号--册(件)号组成的,没有年代及排架号,整编完的档案按机构排架,容易出现倒架和错排现象;②1987之后档号改成按年度--排架流水号组成;③1994年后又改成了按机构--年度--项目号(工程代号)--案卷号--册(件)号组成。
(2)在文书档案中存在案卷标题不规范、问题标注含混不清、卷内无文件级检索目录、文件标题不全、责任者不明等现象,以致于部分内容未被案卷标题涵盖,有些文件就很难检索到,从而产生漏检,影响档案利用率。
(3)组卷规则不规范、不统一,如有按时间组卷的,也有按职能部门管辖权限组卷的。
(4)档案整编工作中对“卷”和“件”概念模糊,对一些文件之间没有互相联系的文件,诸如文书档案、质量检测档案、合同档案和基建档案等,均应按文件级管理的却硬是牵强组卷,按案卷级管理,既不方便利用(按“件”检索、借阅、复印等),又不利于档案的信息化处理。
2.3电子文件归档
电子文件归档就是将具有完整的背景信息和数据需要继续保存的电子文件,一并移交到档案部门控制的计算机系统中(包括各种存贮设备、网络服务器中)。
电子文件归档改变了传统文件的归档过程,由于电子文件具有信息的非人工识读性、系统的依赖性、信息的易变性、信息与载体间可分离性、信息存储的高密度等特性,因此,无论是采用脱机归档还是联机(网络传输)的方式归档,都要保证电子文件的安全性、原始性、真实性、完整性、系统性和可读性。
但在水利档案中,对大量的地形图、地质图、遥感图像的信息处理,要保持以上特性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
如何规范电子文件格式的转换、图片文件的处理及数据压缩等都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讨的。
2.1缺乏复合型档案管理人才
档案管理工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档案价值的发挥,而决定档案信息管理水平的关键在于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档案信息化需要一些既精通档案管理业务,又具备计算机技术、慢吞吞络知识和数据库管理系统知识的年轻人。
目前,普遍存在档案管理人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