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侧重承租方权益.docx
《房屋租赁合同侧重承租方权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房屋租赁合同侧重承租方权益.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房屋租赁合同侧重承租方权益
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年【】月【】日在签署
甲方:
乙方: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合同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职务:
联系方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合同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职务:
联系方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第一章合同的原则、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保障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屋租赁关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照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制定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二条本合同所称的房屋租赁,是指乙方将房屋交付甲方使用、收益,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三条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本合同中关于乙方权利义务的规定同样适用于乙方的代理人或者乙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
如果因本合同和物业管理合同或者其他相关的合同冲突,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该赔偿。
第二章租赁标的及保证
第五条本合同租赁标的物为下述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
坐落在____省
(市、县城)(街道)(门牌号)(楼层及房间号)。
该房屋(□建筑面积/□实用面积)为平方米,房屋性质为,房屋类型为,结构为。
房屋权属证号:
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
_____________。
租赁用途为 公司作用。
第六条本合同签署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其为房屋所有人的权属证明或者依法享有该房屋合法处置权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权属证书或者租赁合同,并确认租赁合同明确约定了乙方可以转租的权利,且可转租期限不低于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房屋权属证书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加盖乙方公章)为本合同附件一(此为本租赁合同必备的附件文件)。
第七条乙方应当保证该房屋的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以及其状况能够满足甲方经营活动的使用条件,现有装修、设施设备的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甲、乙双方同意附件二作为乙方向甲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向乙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但乙方同意甲方拆除原装修或重新装修的除外。
第八条乙方保证其依法享有该房屋合法处置权,并保证该房屋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未依法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无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的;
(二)房屋系共有房屋且未经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出租的;
(三)乙方并非房屋所有权人,未能提供合法处置证明的,包括:
(1)租赁合同未明确约定乙方拥有可以转租的权利的;
(2)租赁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剩余可转租的期限少于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的;
(四)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情形;
(五)改变房屋用途,依法须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未经批准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且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七)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八)因房屋用途等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或其他必备经营许可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形。
乙方违反上述保证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由此引起的其它相应责任。
第九条如果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的,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告知甲方,并将抵押权人同意该房屋出租的书面文件及相应的法律文书的复印件作为附件附在本合同后,并且保证已经设定的抵押不得影响本租赁合同的签订、履行,否则,将对乙方损失给予全额赔偿。
租赁期间内设定抵押的,亦同。
乙方未提前告知或者违反前述保证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章房屋的交付、使用、装修、维修、经营管理、返还和续租、转租
第一节交付
第十条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交付房屋。
第十一条在房屋交付时,甲乙双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会同检验,并签订相应的检验凭证。
第二节使用
第十二条甲方使用该房屋获得的收益归甲方所有。
第十三条甲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使用该房屋,不承担该房屋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也不承担因不可抗力原因而对房屋造成的损失。
因甲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该房屋损坏的,甲方应当负责修复。
第十四条乙方同意甲方在处放置面积大小不超过平方米,形式为__________的甲方(含甲方关联方)标识或广告,并协助甲方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十五条租赁期内,甲方保证不在该房屋内存放或者允许他人存放足以造成危险的武器、弹药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违禁品及其他危险品。
但取得相应政府机关许可以及乙方同意的除外。
甲方不在室内的大堂、楼梯、通道及其他公用地方堆放或者留置杂物、垃圾,堵塞或妨害通行。
第十六条乙方使该房屋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并配备灭火器材、购买火灾保险。
第十七条租赁期内,由乙方负责该房屋的保安工作。
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八条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安装通讯设备,乙方应给予必要协助。
乙方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该为甲方在该房屋内实施专线提供必要的通讯资源。
第十九条乙方保证甲方有权使用该房屋,并保证甲方的人员在租赁期间可以安全、自由、方便地出入该房屋。
第三节装修
第二十条甲方因经营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的,应当取得乙方同意。
为免疑义,在满足本协议第二十一条要求的前提下,甲方为使承租房屋符合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用途而进行的装修改造、翻新,乙方应当同意。
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甲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但在六个月以内未提出异议的,或者提出异议后又继续履行合同或接受甲方履行义务的,可以视为乙方同意装修改造。
第二十一条甲方保证该房屋内设施、装修、该房屋与建筑物其他区域通道符合国家消防、环境、卫生以及自身经营所需的相关要求,且甲方应保持该建筑物各通道始终畅通。
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的,乙方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配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后,甲方对装饰装修中可以移动的部分拥有处置权,对于不可移动部分(包括虽可移动但移动将造成乙方建筑物损坏或严重影响相邻业户的)甲方不得拆除、移动或损坏。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无效或非因甲方单方违约导致解除的,甲方可按装饰装修的现值要求乙方赔偿。
第四节维修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当定期(不得少于两年一次)对该房屋进行养护,使该房屋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
对于可以归咎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水、煤、电、通讯等中断、非正常状态,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
第二十五条在不影响甲方正常使用房屋的情形下,乙方可以对甲方使用房屋的情况进行检查,但乙方应当提前【】日通知甲方,在对甲方经营不构成影响且甲方就此予以确认的情况下,乙方方可进入租赁房屋,甲方对乙方的检查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六条甲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修复,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进行维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给予赔偿。
乙方在收到通知后逾期不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二十七条甲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归属及维修责任,其中依法须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由乙方或者乙方委托甲方报有关部门批准。
如果甲乙双方没有就上款附属设施的归属和维修达成明确书面协议的,本着谁建设谁拥有产权的原则确定所有权归属,并由所有权方负责维修。
第二十八条乙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至少提前七日书面通知甲方。
进行检查、养护时,甲方应予以配合;乙方在检查、养护时应减少对甲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第五节经营管理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确保该房屋地址能够办理甲方经营所需的各种手续许可证件,在甲方办理相关证件时,乙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
第六节返还
第三十条租赁期满,乙方有权收回该房屋,甲方应如期返还。
甲方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返还该房屋。
未经乙方同意逾期返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元人民币向乙方支付该房屋逾期返还期间的占有使用费(符合本合同第三十一条情形的除外),但乙方不得重复加收租金。
如甲乙双方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且在诉讼中的,甲方未能返还该房屋的,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逾期返还的占有使用费。
第七节续租、转租
第三十一条甲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个月向乙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
乙方在收到书面续租要求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回复,没有书面回复不同意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按照本合同相同条款续租。
第三十二条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十三条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可以将房屋转租给关联方或第三方,无需取得乙方的同意。
第四章租赁期、租金
第三十四条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注:
____年月日至年月日为免租期,免租期内免收租金,但期内发生的水、电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实用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
圆整),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
圆整),季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
圆整),年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
圆整)。
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本条前款租金已包括相关税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其他税费等)和物业管理费。
第三十六条乙方可以根据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期限、房屋用途、维修责任等因素,与甲方约定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圆整)。
在租赁期间,该保证金由乙方无息保管。
租赁关系终止时,房屋租赁保证金应当于租赁关系终止当日全额一次性归还甲方。
若租赁期限到期时,乙方存在恶意不返还保证金的情形,甲方有权继续使用房屋并不支付逾期返还期间的占有使用费直至乙方将保证金退还给甲方。
第三十七条甲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以转账方式按每____个月支付一次,甲方支付租金的前提是:
收到乙方出具的当地监管部门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成功。
如果甲方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不成功,甲方有权延迟付款并要求乙方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票方信息须与合同所载乙方信息保持一致。
乙方应至少在甲方每一租金支付日前20个工作日向甲方开具当期租金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一次的付款日期为本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金额为____月租金。
此后每次的租金支付日均为房屋交付乙方之日起每满____个月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
如支付日期最后1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则节假日、公休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为支付期限。
甲乙双方明确约定本合同具体支付明细为:
付款次数(____月/次)
对应租赁起止期
对应租金(人民币)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
第三十八条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于开票日起____日之内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乙方可以选择邮寄或者实物送达。
(一)若乙方选择邮寄送达,则请将发票寄往如下地址: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若乙方选择实物送达,则请将发票送往如下地址,并履行签收手续,确保发票的安全与完整。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相关发票寄送事宜,请联系甲方联系人如下:
联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迟延或认证不成功导致的迟延支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十九条乙方同意甲方将租金存入乙方以下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银行账户必须为乙方自有账户,不得存在由其他第三方代收租金的情形。
乙方如需改变上述收款账户,应提前十日书面通知甲方,如因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甲方将租金支付至上述账户的,视为甲方已履行付款义务,因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四十条甲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通信、清洁、环境卫生、空调(不包括中央空调)、燃气、取暖费由甲方承担。
但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四十一条甲方仅对合同中列明由甲方负担的费用承担责任。
除租赁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费用。
第四十二条如在租赁期间因城市拆迁还建、城市规划用地计划改变原因造成甲方暂时不能使用该房屋的,如果没有另外约定,乙方停收甲方未使用该房屋期间的房租,该段时间也不计入租赁期限,租赁期限按房屋停用时间顺延。
停用时间超过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章租赁关系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第四十三条该房屋在租赁期间转让或因实现抵押权造成所有权变动的,乙方应保证该房屋的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本租赁合同,并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的主体变更合同。
否则乙方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四条该房屋在租赁期间出售的,乙方应当在出售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四十五条该房屋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依法变更、终止的,租赁关系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乙方变更/依法终止的,由变更后的主体/该房屋所有权的继受人继续履行本租赁合同。
(二)租赁该房屋的甲方终止的,租赁合同终止;甲方变更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变更本合同的主体,条款不变。
(三)租赁当事人依法分立、合并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继续履行本租赁合同。
第四十六条该房屋所在建筑物在租赁期间整体改建、扩建或者拆除重建,致使该房屋的面积、部位发生变化的,乙方应当与甲方协商一致,变更本租赁合同,协商不成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
此项解除权不属于违约情形,但因此自第三方取得的房屋装修及经营、搬迁补偿,归甲方所有。
租赁期间,甲方因为经营需要等客观原因终止该房屋租赁的,在提前30天通知乙方后,可单方解除本租赁合同。
合同因此解除时,双方根据实际租赁期间进行结算,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七条房屋租赁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该租赁关系终止: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发生前款第
(一)、
(二)、(三)项所列情形的,乙方应于该等情形发生之日起10日内退回甲方已经预付、但未实际使用期间的租金(按日计算)及保证金。
若发生前款
(一)、
(二)项所列情形且乙方因此取得相应装修及经营、搬迁补偿费的,该等补偿费应归甲方所有,乙方应指示相关主体直接支付给甲方或在收到后当日立即转付给甲方。
第四十八条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同意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乙方应于合同解除后10日内返还甲方剩余租金及租赁保证金。
一方解除合同并不免除责任方的违约责任和其他责任。
(一)乙方不具备本合同项下房屋出租处置的权利,导致甲方在租赁期间受第三人权利追索或者租赁权受侵害的;
(二)乙方在租赁房屋上设定抵押保证,导致甲方在租赁期间受第三人权利追索或者租赁权受侵害的;
(三)乙方出租的房屋不符合甲方合同目的,或者实际交付的房屋不合乎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甲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四)乙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甲方书面催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仍未交付的;
(五)乙方交付的该房屋存在缺陷,危及甲方及工作人员人身或财产安全的或存在其他影响甲方正常经营的瑕疵;
(六)甲方故意造成该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七)甲方利用该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并受到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处罚的。
第六章违约责任、争议解决
第四十九条乙方保证其提供的相关文件、所做出的陈述均为真实合法有效,如因存在虚假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乙方应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因乙方的任何原因导致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的,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剩余年限租金总额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十条甲方须按时缴付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如逾期缴付,乙方可向甲方发送催缴通知书,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对甲方采取限电限水限网等措施,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十一条租赁期间,因修缮、保养责任人不及时修复造成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者损坏进一步扩大的,或造成人身伤害的,责任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二条租赁期间,除本合同中列举的情形之外,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
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费用现值、经营损失、搬迁费用和其它费用)外,另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元,并至少提前六十天通知甲方,否则,逾期通知的,还应双倍支付违约金。
第五十三条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违约应该承担责任的,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可合理预见的因违约行为可能造成的收益损失或潜在损失、甲方为主张权利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第五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一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五条相邻房屋权利人对公用部位的使用产生争议的,甲方会同乙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在争议一方提出解决争议要求之日起三十日内协调处理。
第七章其它
第五十六条本合同生效后十五日内,由乙方负责按有关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并承担费用。
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
因乙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及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五十七条乙方及经办人保证不得向甲方雇员或代理人行贿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达成中标或成交目的。
如乙方或其经办人为达成交易目的,向甲方雇员及其亲属或甲方代理人及其亲属提供回扣、感谢费、顾问费、辛苦费、旅游费、纪念品等财物,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尚未支付(包括应付而未付)的本协议/合同项下的款项;送礼金额(价值)累计超过2000元人民币的,在支付行贿财物之日起10年内,甲方享有向乙方追索本合同金额2倍违约金的权利,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十日内予以赔付;并以违约金为基数,从行贿之日起至支付违约金之日止,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以年息10%计取的罚息。
第五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应由乙方按有关规定进行备案。
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九条本合同(含附件)一式份。
其中,甲执四份,乙方执份。
第六十条本租赁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六十一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保证对接人的稳定。
乙方拟调整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甲方提交书面通知。
第六十二条双方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在变更前二十四小时书面通知对方,未通知,按原联系方式送达即视为收到并确认。
甲方根据本合同的通信地址及联系人向乙方发出的所有书面通知及文件(包括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以特快专递发送的,以乙方签收为送达(查无此人、拒收、地址错误应视为送达),如乙方未及时签收,则国内邮件在寄出三日后视为送达,国外邮件在寄出十五日后视为送达。
(以下无正文)
合同附件:
附件一:
乙方的房屋产权书及其他权利证书的复印件(必备)。
附件二:
该房屋的附属设施、设备及状况(必备)。
附件三:
该房屋抵押或其他被限制权利的文书复印件(必备)。
附件四:
租金支付账户确认书(如有)。
附件五:
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必备)。
附件六:
防范商业贿赂《特别承诺函》(必备)。
附件七:
验收/履约情况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房屋租赁合同》的签字盖章页)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附件四:
租金支付账户确认书
鉴于出租方______与【】公司(分公司)(承租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现出租方指示承租方将《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金支付至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确认书是《房屋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有效期与房屋租赁期限相同。
特此确认
出租方签章:
日期:
附件六:
特别承诺函
致:
分公司(甲方)
自:
公司(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协议”)。
为了促进主协议更好地履行,乙方特向甲方做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和保证:
一、乙方及其经办人保证不得向甲方雇员或代理人行贿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达成中标或成交目的。
二、如乙方或其经办人为达成交易目的,向甲方雇员及其亲属或甲方代理人及其亲属提供回扣、感谢费、顾问费、辛苦费、旅游费、纪念品等财物,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尚未支付(包括应付而未付)的主协议项下的款项;送礼金额(价值)累计超过2000元人民币的,在支付行贿财物之日起10年内,甲方享有向乙方追索主协议合同金额2倍违约金的权利,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十日内予以赔付;并以违约金为基数,从行贿之日起至支付违约金之日止,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以年息10%计取的罚息。
三、本承诺函作为甲乙双方主协议的补充条款,与主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承诺人:
公司(公章)
经办人________(签字)
年月日
附件七:
验收/履约情况报告
验收/履约情况报告
序号
标的
合同约定的标准(体现合同条款)
验收结果(逐一比照,详细说明标的情况)
验收是否通过
验收人员
验收日期
备注
验收人员签字:
各中心/事业部/机构负责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