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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渠化工程规划要点

第二章渠化工程规划

第一节河流开发规划

加快内河航运建设特别是河流的渠化开发,是综合利用水资源,构建交通综合运输体系内河运输大通道,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成功模式。

它既涉及流域内国民经济的近期计划和长远规划,又与农业、水利、电力等部门以及其他交通运输工具的现状和发展有密切的关系。

为使渠化工程能以最经济的投资获得最大的综合效益,在进行渠化工程之前,首先必须进行渠化工程规划。

河流开发规划的基本任务就是要确定梯级的数目、枢纽的位置以及壅水的高度等,也就是要拟定河流的渠化梯级开发方案。

一、渠化工程规划的程序和原则

1.渠化工程规划的程序

渠化工程规划原则上按照预可行性研究、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的一般程序进行。

《航道建设管理规定》(交通部2007年第3号)中要求:

交通部负责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或核准航道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核工作,按权限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航道建设的监督管理;设区的市和县级交通主管部门按照省级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航道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2.渠化工程规划的原则

渠化工程规划是航运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流域内水利工程规划的重要内容,对国民经济的许多部门都有很大的影响。

因此,制定渠化工程规划时,要遵循客观的自然规律,在取得综合效益的前提下,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因此而带来的副作用。

主要应遵循以下一些基本原则:

(1)综合利用水利资源,是进行渠化工程规划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

河流渠化的主要目的,是改善和提高河流的航行条件。

从全流域着眼进行多目标的开发,做到一水多用,以最小的投资,获得最大的综合效益。

(2)渠化工程规划应贯彻统一航道标准的原则,即根据航道等级对航道、通航建筑物的基本尺度及跨河建筑物的通航净空,采用《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04)规定的统一标准,以利于全国水运干线与地方航道、水系与水系及干流与支流的沟通。

以逐步形成具有统一标准的、四通八达的内河航道网。

(3)渠化工程规划应遵循经济规律,减小因工程建设带来的副作用。

就航运而论,渠化枢纽之间的间距应大体相等,以免造成船舶拥挤现象,降低营运效率。

同时,应慎重考虑因上游水位抬高所造成的农田、城镇和工矿企业的淹没损失和附近地区排水不畅而可能引起的农田沼泽化和盐碱化。

特别是中、小河流的渠化,多以服务于地方性经济要求为主,更要注意农业的经济损失。

(4)渠化工程规划要贯彻近期与远期结合的原则,既要考虑远期发展,也要结合近期的需要,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

忽视远期的发展,会给将来内河航道的建设造成困难。

但如果不从近期实际情况出发,不考虑目前的运量、资金、材料、劳动力与技术条件,同样也会影响甚至延缓渠化工程的建设和航运事业的发展。

(5)渠化工程规划不仅要考虑和平时期民用客货运输的需要.还要考虑战争时期军用船舶和军用物资运输的需要。

在考虑梯级与枢纽的布置,通航建筑物形式与尺寸时,应照顾到国防建设与战争的特殊要求,做到平战结合。

(6)渠化工程规划应尽量采用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使内河航运的运输能力、质量、效率及成本各个方面逐步实现现代化。

在进行规划时.应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

根据工程的自然条件,进行反复的分析比较,制定一个技术先进、投资和营运费最省的规划方案。

二、渠化工程规划的内容和方法

1.渠化工程规划的内容

渠化工程规划是在流域经济规划和营运规划的基础上进行的。

它的任务是根据上述规划提出的近期和远期的客、货运量,船型,运输组织方式以及河流的自然条件,结合国民经济各有关部门——灌溉、防洪、发电、供水、渔业和木材运输方式等对开发和利用水资源的要求,拟定河流的渠化梯级开发方案和开发程序,确定航道尺度和通航建筑物的规模。

渠化工程规划一般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渠化河流航道等级的拟定;

(2)渠化枢纽坝址的选择及梯级布置方案的拟定;

(3)枢纽的平面布置及其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

(4)进行梯级布置方案的比较及开发程序的确定。

2.渠化工程规划的方法

渠化工程规划一般可按下述步骤进行:

首先根据河流自然条件及航运要求拟定航道等级;第二,根据河流的水文、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通过踏勘选择渠化枢纽的坝址,进行梯级布置;第三,对各个梯级布置方案中的渠化枢纽进行总体布置,初步计算各枢纽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第四,根据各个梯级布置方案的技术经济指标,进行梯级组合的方案比选,选出最优方案,并确定梯级开发的程序。

1)渠化河流航道等级的拟定

为形成四通八达的内河航道网,必须有统一的航道标准。

我国的《内河通航标准》是将通航河流根据河流货运量的大小、通航船舶的船型以及尺度等划分为若干个等级.并规定了相应于各种等级航道所必须具备的最小航道尺度(水深、底宽、弯曲半径等),桥梁的通航净空尺寸以及通航建筑物有效尺度等技术指标。

因此,在进行一条通航河流的航道建设时,应首先确定航道等级,以作为确定工程规模和设计标准的依据。

拟定渠化河流的航道等级,是渠化工程规划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它不仅确定了渠化河流的远期发展及其在内河航道网中的地位和作用,而且确定了渠化枢纽中水工建筑物的设计标准。

同时也为其他建设部门在渠化河流上设计和建造相应建筑物时,提供了必须满足航运要求的统一标准。

渠化河流的航道等级拟定是根据经济规划中提出的河流远期货运量和货物运行密度,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定出远期船型(载重量、主要尺度、功率、航速等)和运输组织方式,然后根据货运量、船型、船队尺度并结合河流的自然条件以及航道可能改善的程度。

确定渠化河流的航道等级。

必须指出,货运量、船型和运输组织等是拟定渠化河流航道等级的依据。

但进行经济、营运的分析研究工作时,又必须考虑航道的可能改善程度,即可能达到的航道等级,来进行推算航道的运输能力和确定船型的分析工作。

因此,在规划设计过程中,经济规划、营运规划与航道定级工作是互相影响、紧密联系的。

渠化河流航道等级影响因素是很复杂的,在规划设计过程中,应对船舶和航道投资、营运费用及其他条件进行全面的综合比较,并考虑国防上的要求,合理地拟定航道等级。

航道等级确定后,可根据统一的通航标准确定航道尺度及通航建筑物的规模。

2)渠化梯级布置

在渠化工程规划中,渠化河流航道等级确定后,即可进行枢纽坝址选择与梯级布置。

根据河流的自然条件及国民经济各部门对河流开发和利用的要求,先选出可能组成梯级方案的若干个坝址,在初步选定的坝址基础上,进行渠化梯级布置。

(1)坝址选择

坝址选择是渠化工程规划中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它直接影响工程量和投资的大小,施工的难易以及运用、管理和维修等,也是决定工程成败的重要因素之一。

对中、小型渠化工程在选择坝址时,应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①枢纽坝址不宜选在河床地形过于狭窄的河段上,以便于枢纽中各种水工建筑物和施工场地的布置;并应使拦河坝有足够的溢流宽度,以利渲泄洪水,减少坝上游的淹没损失。

②枢纽坝址应选在河底高程较高,水深较浅的河段上,以减少水工建筑物与围堰的高度,从而减少工程量。

③枢纽坝址应避开河湾,选在比较顺直的河段上,以免布置于凸岸的建筑物遭淤积,布置于凹岸的建筑物受冲刷。

④枢纽坝址应选在地质条件良好的河段,以简化基础处理。

减小基础工程量,降低枢纽的工程的造价。

⑤与拦河坝坝肩相接的河流两岸,应具有良好的地质条件,以保证坝岸接头安全可靠。

(2)渠化梯级布置

渠化河流的梯级布置,是在初步选出一系列坝址的基础上,根据河流的地形、地质、水文等自然条件,结合河流的货运特点、综合利用的要求以及施工条件及施工技术水平,最后选定组成渠化方案的枢纽坝址及各个梯级的水位高度,确定各个梯级的坝顶高程及其上、下游最高及最低通航水位。

进行梯级布置时,应注意以下基本要求:

①梯级方案必须满足航运要求,即最大可能地改善河流的航行条件,提高航道的运输能力,缩短船舶的航行时间。

因此,渠化河段之间应彼此衔接,下一级枢纽的回水最好能达到上一级枢纽的坝下,使各级坝下的航道具有足够的通航水深。

两梯级间河段的长度不宜过小,应使船舶在这一渠段的航行时间大于船舶通过通航建筑物所需要的时问,以免因为间距过小,引起过闸船舶聚集在通航建筑物前面,造成拥挤现象。

梯级上、下游应有足够长度的顺直河段及水域面积,以保证船舶能安全、方便地通过建筑物,及便于布置前港与靠船码头,并易于解决施工期的临时通航。

一般情况下,宜将枢纽布置在支流河口的下游,以抬高支流的水位,改善支流的航行条件,同时,还可利用支流的流量发电、灌溉。

梯级位置应尽可能选在主要滩险的下游,以便利用枢纽的壅水淹没滩险,减少滩险的碍航程度。

②梯级方案应尽量减少淹没损失。

在确定梯级的壅水高度时,淹没损失的大小应是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特别是对于以航运为主的中小河流的渠化工程更应慎重考虑。

梯级位置最好布置在城镇、大片农田、工矿企业及主要交通设施的上游。

此外,梯级应布置在河床开阔处,以便泄洪通畅。

并使各种水工建筑物能布置在河床内。

少占两岸耕地。

③梯级方案应密切结合流域内已建的和规划的水利工程,考虑相邻干、支流的航运和水利的开发,以充分发挥梯级综合效益,统筹兼顾,实现水利资源的综合利用。

梯级位置应尽可能靠近城镇,便于桥坝合一,改善陆上交通条件,并对城镇供电、供水以及枢纽管理均有利。

在淹没损失许可及满足航行要求的前提下,梯级水头可适当提高,以便更多地满足流域内所需的电力,并改善水电站的技术经济指标。

此外,梯级位置应接近排灌中心,以便提供排灌所需的电力。

④梯级位置应具有良好的地形、地质条件,力求避免复杂的技术问题,使工程简易、减少投资。

⑤梯级方案必须适应当地的施工技术条件与建筑材料的供应情况。

以利于缩短工期和降低工程造价。

3)渠化梯级组合方案的比较

渠化梯级布置组合方案比较,是对已拟定的梯级布置方案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反复的论证比较,选出最优组合方案作为规划推荐方案。

在进行梯级布置组合方案比较时,可从下述几方面进行:

(1)在综合利用水资源方面,对航运、发电、灌溉、工业及民用供水、渔业等国民经济各部门的要求所满足的程度;

(2)与流域内其他综合利用的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的相互结合程度;

(3)经济效益(包括航运、发电、灌溉、供水及渔业等)及其对发展国民经济的影响;

(4)方案的总投资、年运转费用及主要工程材料需要量等;

(5)淹没损失及其对沿岸的农业、工矿企业及其他设施的影响程度;

(6)方案的施工技术要求、施工条件及施工期限;

(7)对地方经济的发展、文化、国防等方面要求的满足程度。

通过综合比较,选择结构安全可靠、施工简易、运用方便、投资最省、淹没最少、综合经济效益最大的方案作为最后选定的渠化梯级方案。

4)渠化梯级的开发程序

河流渠化工程是由一系列梯级枢纽组成的,工程的全部效益须待全部梯级建成后才能充分体现出来。

在一般情况下,一条河流的全部梯级枢纽不会同时兴建,而是根据工程的轻重缓急与难易的程度分期分批建成的。

为了既要缩短工程的施工期限,争取早日建成,早日发挥效益,又要避免投资、材料等过度集中使用,应安排好梯级开发程序及第一期工程项目。

在考虑梯级开发程序及第一期工程项目时,应注意下述原则:

(1)先期工程应具有显著的综合效益,能得到国民经济各有关部门和当地经济部门、当地群众的积极支持,有可能被批准纳入建设计划;

(2)第一期工程应选择航道滩险多而集中、整治困难、碍航严重,对航道通过能力起控制作用的河段。

或者选择运输要求迫切和运输强度较大的河段;

(3)先建梯级对下一期相邻梯级的施工,应无不利的影响或影响不大;

(4)梯级建成的先后顺序,应对上、下游航道尺度的逐步提高,航线的逐步延伸及货运量的逐步增加有利;

(5)先期工程应选择工程技术不甚复杂,施工条件好的枢纽;

(6)梯级开发的先后顺序,应保证梯级有足够的勘测、设计与施工的准备时间,以利于确保工程的质量。

第二节库区规划

在社会经济建设中,有两个概念不同的库区。

一个叫水库区,一个叫水库建设区。

水库区,即通常所说的水库淹没处理区,它包括水库淹没区(即水库水面区)及因蓄水淹没而引起浸没、坍岸、滑坡等影响的地区。

水库建设区,不仅包括水库淹没处理区,还包括水库环境保护区和库区移民安置区。

一、库区开发利用的原则

库区蓄水后形成水库,为发展养殖、航运、旅游、疗养及水上运动等方面创造了良好条件,同时随着水库水位的消落,还可利用消落区的部分土地。

对于这些资源,应优先组织移民开发利用。

根据《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规范》(DL/T5064-1996)有关规定,水库水域开发利用应遵循下列原则:

(1)由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统一管理开发利用,并服从水库统一调度和保证工程安全;

(2)利用水库发展的兴利事业所需投资,按照“谁经营、谁出钱”的原则由兴办这些事业的部门自行承担;

(3)有利于保护水库水质和生态环境。

随水库兴建而带来的淹没处理、移民安置与生态环境保护,对当地社会经济生活影响极大。

要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合理开发、重视保护的原则,保证开发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可操作性。

二、库区规划的主要任务和内容

库区规划设计是渠化工程规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工程规模的合理选定,关系到库区移民的生产、生活和有关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影响深远的技术经济工作,需要实事求是,深入调查研究,精心规划设计。

库区规划设计的主要任务是:

合理确定水库淹没处理范围,查明淹没损失的实物指标,研究水库淹没对地区国民经济的影响,参与论证工程建设规模,进行移民安置、城镇迁建、专业项目复建、防护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水库水域开发利用,制定库底清理技术,要求编制水库淹没处理补偿投资概(估)算。

三、库区淹没

1.库区淹没的范围和标准

水库淹没区分为经常淹没区和临时淹没区,通常以正常蓄水位以下为经常淹没区,正常蓄水位以上受水库洪水回水和风浪、船行波、冰塞壅水等淹没的地区为临时淹没区。

水库淹没处理的设计洪水标准应根据淹没对象的重要性、水库调节性能及运用方式,在安全、经济和考虑其原有防洪标准的原则下根据表2-1确定。

表2-1不同淹没对象设计洪水标准

淹没对象

设计洪水标准

频率(%)

重现期(n)

耕地、园地

50~20

2~5

林地、牧草地

正常蓄水位

农村居民点、一般城镇和一般工矿区

10~5

10~20

中等城市、中等工矿区

5~2

20~50

重要城市、重要工矿区

2~1

50~100

注:

铁路、公路等淹没的洪水设计标准,宜按具体情况参照有关专业规范分析确定。

2.库区淹没实物指标调查

库区淹没实物指标调查的内容可分为农村、集镇、城镇和专业项目四部分。

农村包括从事大农业为主的村和散设在农村的国有农、林、牧、渔场、城镇以及集镇所辖的郊区农村;集镇为乡级政府驻地和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由集市发展而成的作为农村一定区域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中心的非建制镇;城镇是指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驻地和建制镇;专业项目是指工矿企业、铁路、公路、水利、电力、航运、电信、广播电视、水文站、文物古迹、库周交通等专门设施。

四、移民安置规划

移民安置规划包括农村移民安置规划城镇和集镇迁建规划。

农村移民安置规划包括生产安置规划、移民村庄规划、基础设施规划。

城镇和集镇迁建规划包括新址选择、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或总体布局。

移民安置要与库区建设资源开发、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治理相结合,促进库区经济发展。

1.农村移民安置规划

对搬迁人口和生产安置人口,均应考虑到规划水平年自然增长的人口。

移民安置规划的目标值,应本着不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的原则,通过前期补偿、补助和后期生产扶持,结合安置区的资源情况及其开发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分析拟定。

移民安置区的选择应注重移民环境容量的分析,根据经济合理的原则将移民安置在本乡(镇)、村内、本县(市)、本省(区)、外省(区)内。

对少数民族地区移民的安置,应照顾其生产、生活和风俗习惯。

农村移民安置应贯彻开发性移民方针,以大农业安置为主,有条件的地方应当积极发展乡镇企业和第三产业。

移民居民点的布设,应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和节约用地。

对移民居民点的供水、供电、交通和文化、教育、卫生等设施,原则上按照原有的水平和当地的具体条件经济合理地配置。

移民生产安置规划投资概(估)算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量和现行价格编制,并和可能的补偿投资进行平衡。

2.城镇和集镇迁建规划

对于受淹的城镇和集镇的处理,应视受淹程度和其腹地的变化状况综合研究确定。

城镇、集镇的撤消或合并,涉及行政区划的变更,应根据其规模、等级按照国家的规定报请上级审批。

城镇和集镇的迁建,应本着原规模、原标准的原则,明确淹没处理方案,选择迁建新址,确定规划人口和用地规模,编制各阶段迁建规划。

城镇和集镇新址的选择,在节约用地、少占耕地的前提下,选择合理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质条件进行。

城镇和集镇迁建的规划人口,宜按规划水平年的搬迁人口、自然增长和机械增长人口及新址原有人口确定。

城镇和集镇的用地规模,应根据原址的用地面积参照有关规定分析确定。

城镇和集镇迁建规划的补偿投资,列入工程概算。

五、专业项目复建规划

需要复建的工矿企业,可以结合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进行统筹规划和复建。

受淹的铁路、公路、航运、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等设施需复建的,应按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功能的原则,提出经济合理的复建方案。

对于受淹的县级以上单位管理的水电设施,应根据淹没影响的程度和受益地区的具体情况提出复建方案,不需复建或难以复建的应给予合理的补偿。

对受淹没影响的文物古迹,经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后采取处理措施。

有开采价值的重要矿藏,应提请有关部门尽可能提前采掘。

库周交通应根据淹没影响的具体情况提出经济合理的恢复或改建方案。

六、防护工程规划

在水库临时淹没区或浅水淹没区,如有大片农田、村庄、城镇、工矿企业、铁路、公路、文物等重要淹没对象,具备防护条件且技术经济合理者应采取防护措施。

防护工程的等级标准、洪水标准、排涝标准、防浸(没)标准,应根据有关专业技术规范综合分析后确定。

防护工程方案的选择应考虑对水库正常运用的影响程度、对原有水系洪水排泄的影响程度、地形地质的适应条件、经济效益和社会环境的差异等因素确定。

对防护工程的规划设计应具备布置区地形图、护岸工程纵横断面图、地质和水文、社会经济等基本资料。

第三节渠化工程规划资料

渠化工程的规划,应按照预可行性研究、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不同阶段的要求进行设计资料的收集。

资料的内容和深度应该符合《内河航运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88)交计字500号)和《内河航运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办法》((91)交工字78号)中的相应规定。

各阶段需要的水文、地形及地质等专业技术资料和分析成果,应按照有关专业技术规范的具体规定进行搜集。

对自然条件简单的六级及其以下航道上的小型渠化工程,所需设计基本资料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简化。

有关水利、水电的基本资料可按照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一、预可行性研究阶段

1.渠化河段的经济营运资料

历年上、下水客、货运量及客货运输发展规划;现有各类营运船舶、船队尺度、数量及技术状况,以及规划船舶、船队尺度;营运成本和技术经济指标等有关资料。

2.渠化河段的航道资料

洪、枯水期航道尺度、滩险分布、碍航情况及渠化河段河床演变特征;跨河管、线、桥梁和临河水工建筑物数量、分布、尺度及其运用情况;航道规划和梯级开发资料。

3.渠化河段的地质情况

区域地貌特点,地层与与岩性分布,主要地质构造特征,不良地质现象,水文地质情况和地震等;区域河段内地质概况,可能引起渗漏的岩溶分布、古河道、贯穿性大断裂带分布,可能浸没、坍岸地区概况,堤岸渗漏,堤基稳定情况等;坝址区地貌,地层岩性及其分布,地质构造特征和水文地质一般概况;对各类天然建筑材料情况进行普查。

4.地形资料

主要有渠化河流地形图,渠化河段河道地形图,坝址地形图,河道纵断面图。

地形图比例尺的大小应视河流大小及工程需要而定。

5.水文、泥沙、气象资料

渠化河段水文资料,包括水位、流量等原始观测资料及整编资料,其水位、流量资料系列不少于连续30年,并且有沿程特征水位资料;气象资料,包括风、降水、雾、气温、湿度及冰况等资料;泥沙资料,包括含沙量、输沙量、粒径、级配等。

6.渠化河段沿岸城镇、工农业生产和对外交通现状及发展规划等资料。

二、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

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除了项目建议书、规划和预可行性研究成果及其审批意见等文件外,还应包括渠化河段的经济营运资料、地形地质资料、水文气象资料等。

1.渠化河段的经济营运资料

经过核实和论证的过坝客、货运量,包括:

干线长途及区间运量,上、下水运量以及规划运量;经过核实和论证的船型、船队尺度;船舶、船队过闸必需的上、下锚泊地资料。

2.地质资料

除预可阶段的内容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对渠化河段,应对河岸为山地或丘陵的地区、河岸为堤岸的平原地区、有岩溶的河段、地震烈度等于或大于7度的河段收集地质资料;对坝址,应查明岩基、软基等地质情况;对天然建筑材料,应按初查要求对其分布、储量、质量、性质及开采、运输条件等进行调查和评估。

3.地形资料

主要有渠化河段河道地形图,渠化河段河道纵断面图,坝址地形图;图形的比例尺比预可阶段要大,具体比例大小应视河流大小及工程需要而定;坝址区河势及河床历年演变资料。

4.水文、泥沙、气象资料

水文资料应具有下列成果:

坝址流量和水位频率曲线;坝址水位历时曲线;坝址典型年流量和水位过程线;坝址水位~流量关系曲线。

泥沙资料宜具有下列成果:

坝址年含沙量、输沙量及其年际、年内变化;泥沙粒径、来源及冲淤变化分析。

气象资料宜具有下列成果:

坝区16方位风玫瑰图,每年大于、等于6级风的天数及持续时间;每年不同能见度雾情、持续时间统计;气温、降水特征值资料;冰情资料;湿度资料。

5.不同总体布置方案的通航建筑物、引航道回淤及其口门区通航水流条件,枢纽下游河床冲淤变化情况的模型试验资料。

6.渠化河段内与淹没计算有关的不同频率洪水痕迹调查资料。

7.不同坝址、挡水位、总体布置方案的淹没补偿资料。

8.地区交通和堤防等资料,渠化河段环保现状及评价资料。

9.与施工方案、施工组织有关的资料,工程单价和定额等资料。

三、初步设计阶段

在本阶段,除批准的设计计划任务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外,还应该有以下一些基本资料。

1.地质资料

地质资料应按设计需要进一步补充下列内容:

坝闸轴线,围埝或深挖方、高填方的地质横剖面图,其中挡水、泄水建筑物、通航建筑物及厂房还需要顺河方向的剖面图;地基各层岩土物理力学指标;地下水动态观测资料;土工试验、水文地质试验等资料;边坡稳定性的资料;坝址区及渠化河段不良工程地质条件评价报告;对天然建筑材料各料场储量、质量、性质、开采运输条件等提出评价报告。

2.地形资料

地形资料应补充以下内容:

坝址各主要建筑物区地形图,比例尺大小应能满足结构设计、工程量计算的精度要求;渠化河段地形图。

3.复核、补充拟建坝址处的水位、流量、含砂量、输砂量、水面纵比降及河床糙率资料。

4.核实淹没补偿等资料。

5.核实渠化河段两岸的道路交通、供水及供电等资料。

6.编制工程概算有关定额、地方材料及设备价格等资料。

第四节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是指人类活动(经济活动、政治活动和社会活动)导致的环境变化以及由此引起的对人类社会的效应。

环境评价是按照一定的评价标准和方法,评估环境质量的优劣,预测环境质量的发展趋势和评价人类活动的环境影响。

根据评价的时间属性,环境评价可以分为回顾评价、现状评价和影响评价三种类型。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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