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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业车间岗位管理制度

汽车业车间岗位管理制度

车间主管岗位职责

一、积极完成厂部下达的各项任务,模范遵守厂部各项规章制度。

二、抓好车间调度、派工工作,合理安排劳动力,协调班组关系,作到均衡生产。

三、切实抓好车间质量管理,严格检验。

发生质量事故要做出鉴定分析,及时报厂部处理。

四、抓好车间文明生产,抓好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操作规程。

五、负责车间员工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技术素质,定期对工人进行考核。

六、抓好车辆维修工期管理,落实到点。

积极组织好检测诊断、剖检,配件部等有关部门的关系。

七、认真做好车间各项统计,按时上报各种报表,建立车间业务技术档案。

八、抓好车间工具、设备、辅助消耗量的管理,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九、有权对车间员工提出表扬,批评和权限范围内的奖励和处分。

(超过权限范围内要上报厂部审批)

处罚报告单

姓名

班组

处罚原因及金额

 

 

 

本人签字

主管领导批示

备注

 

日期

 

 

班长责任制和奖惩条例

为了保证班组生产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责任制和奖罚条例。

一、班长是全班的负责人,在车间主管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带头模范遵守厂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全班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负责组织本班的生产、接受、分配、交割生产作业任务;参与本组生产,指导班组其他人员作业;对维修作业质量、进度、安全、卫生实施监督;做好本组作业过程中的自检工作,并代表本班接受厂部技术检验和上级检验。

三、负责贯彻、传达厂部各项行政指令,组织组员完成厂部下达的临时性任务。

有权向上级提议对本班员工的表扬、奖励和处分意见,有权在本职工作范围内进行工作的改进。

四、负责组织本班生产环境的文明建设,组织全班进行规范作业,开展质量、安全竞赛,搞好本班车间、工位的卫生。

五、负责管理好本班的生产工具、设备和在本组工位上维修的车辆。

六、班长要认真行履职责,工资分配在本班应是最高的。

七、凡能认真行履上述职责的班长,厂部应给予奖励。

八、凡不能认真履行上述职责的班长均应受5~200元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1.组出现延误工期,属班组责任的。

维修返工,除免费维修外,还要处以罚款。

2.组要是保管不当,下班车门未锁好,造成物件丢失,除全部赔偿外,同时处以班组长罚款。

3.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还要处以罚款。

4.组无证驾驶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还要处以班组罚款。

5.组出现丢失工具设备现象,除直接责任人赔偿全部损失外,还要给予班长处罚。

6.组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班长除进行书面检讨外,还要受到200元的处罚,严重渎职的要撤消职务,直至除名。

 

设备管理制度

一、设备管理

技术部设专职技术员,负责全厂的设备管理工作。

设专职或兼职设备管理员,为保证设备完好的技术状况,充分发挥设备潜力,提高工作效率,制定设备制度。

1.责全厂设备维修及重点设备的定期保养和制定设备的采购计划。

2.部门应指定一名(或两名)兼职设备管理员负责本部设备管理,其主要职责是督促指导本部员工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保养设备,同时负责向厂部提出设备维修计划。

3.所有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培训上岗,建立设备的技术档案,建立维修技术资料的管理由专职技术员负责。

4.职技术员按计划对各部属设备进行检查鉴定,及时上报厂部。

二、设备维修与保养

1.本厂设备维修保养实行日常维护,例行保养,季度保养、年度保养的制度。

2.例行保养:

1)设备启用前应先检查设备润滑状况是否良好,各操作手柄,是否灵活可靠,设备各部有无异常情况,确认技术状况正常方可开机。

2)作过程中或工作完成后,应清除设备存留的切屑、污物,对设备进行一次清洁维护,并将设备放置原位切断电源。

1.季度保养:

1)全设备清洁,润滑。

2)拆洗各润滑油毡,清除污物,加换新润滑油,检查举升器油量,必要时加注。

3)全面检查各传动部位,如发现松动、失调,应及时进行处理。

严格检查液压、气压部件是否泄漏并处理,清洗油水分离器。

4)严格检查自动控制开关、电源插头、座、线路接头、操作手柄等是否灵活、正常,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2.年度保养:

1)执行季保养的全部内容。

2)按设备使用规定更换或过滤液压油,并清洗容器和过滤系统。

3)清洗密封传动件,更换油封或紧固部件,调整各部位。

4)测试电机及电器安全性能并检查设备精确度及各项性能。

日常维护由各班组指定专人负责,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

3.备保养计划由专职技术员根据设备使用率、技术状况编制下达各部门。

部门主管、车间主任应按计划组织实施。

检验制度

一、检验员必须由敢于认真负责及掌握相应修理知识的人员担任。

做到尽职尽责。

二、认真学习并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检验人员的技术水平及检验能力。

三、认真核对工作单上的修理项目,逐项进行检验,做到不丢项,不漏检。

四、对所修项目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回有关领导及维修人员。

及时返修,并作出相应的善后处理,不拖延交车时间。

五、对客户反映的问题及时给予解答。

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六、对屡次不注意质量的个人及班组,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罚。

七、对坚持质量自检,互检工作突出的个人及班组,及时给予奖励及表扬。

 

车身技术标准

小修作业:

用最有效工序,令金属变形小、耐用为原则,使修理部位达到标准的85%以上,修理部位不得有渗水现象或行车发响。

大修作业:

1.不论车架式或整体式车身几何尺寸,必须符合修理规定尺寸90%以上(确保前后轮定位参数值在标准范围内,发动机及变速器总成能按正常安装,不能有互相干扰)。

2.车身轮廓线条必须平直,左右两侧对称。

3.各部位接合间隙必须平行,符合要求,如各车门与车厢、发动机前盖与车身、车灯与前档、前后门把配合。

4.各活动部件绞接锁扣必须紧固,可靠灵活,操作无异响(如各车门,机尾盖,车窗等,绞接,锁扣)。

5.前照灯、后视镜、座椅必须紧固,能在一定范围内调整。

6.仪表台架与仪表台和车厢内各饰板要求紧固、贴服、干净。

7.离合踏板、制动踏板、油门踏板和其支承架,不论强度及几何尺寸都要符合厂方规定。

8.车厢内部必须防止雨水渗入或漏水(如:

车头尾挡风玻璃,天窗及各车窗,车门等)。

9.排气管必须紧固,无穿烂,噪声不超过国标。

10.道路行车实验时,保证无异响。

11.以上内容,如车主要求不换或声明不做时,可不按此项要求。

喷漆技术标准

一、局部补油:

无论颜色、光泽都力求和原厂一样,难以分辨哪部分补过油漆。

具体要求如下:

1.色和光泽,砂板应和相应的砂板同色、对称。

2.起纹、起绉、走珠和砂粒等现象。

3.旧油漆结合处应平滑无阶。

4.全车的清洁干净,无油渍,灰浆等。

二、车翻新

令人看上来和刚去蜡的新车一样。

具体要求如下:

1.车线条骨位平直,有棱有角。

2.板平顺无凹痕,无起泡。

3.全车油漆应该似原厂车那样,具有高光泽,不应有起纹、走珠和砂粒等现象。

4.车底喷沥青防锈,排气管和波箱及散热器等部件不能有沥青。

5.汽车钢圈和轮胎应翻新和清洁干净。

6.汽车内部清洁,洗尘,清洗表板,门皮等。

7.全车配件如:

玻璃,灯,电线不得有油渍。

电器二级维护技术标准

一、年审二保

1.光齐全,开关正常灵敏,各总成必须紧固防水等。

2.刮及清洗器,开关正常灵敏。

雨刮停放位置、活动幅度、清洁状况等,必须符合厂方标准。

清洁器,喷射强度及喷射位置符合标准。

3.皮带,检查各传动皮带磨损幅度、预紧度,应符合厂方标准。

4.喇叭,开关灵敏,声音符合国标,应无其他振兴动声。

5.电瓶检查,电瓶必须紧固,电极无氧化层,导电良好。

电瓶液达到标准线(不能过多)。

加液口必须通风。

6.仪表指示正常(车速表,水温表,燃油表等)。

7.检查电动窗、电动椅,电动后视镜的操作情况是否良好。

二、全车大修或专项修理(其他二保作业)

1.充电系统。

A.检查发电机轴承磨损及碳刷磨损情况、异响及润滑是否良好。

B.充电电压是否在13~15V之间。

C.充电电流按厂方标准。

D.充电指标应该指示正确。

E.发电机必须紧固。

传动皮带应选用符合厂方标准尺寸。

可作张力调整。

2.起动系统

A.检查及清洁润滑轴承,如磨损超标,则重新配置新铜套或轴承。

B.电枢转子必须保持线与线绝缘良好,清洁。

电刷视情况检修或更换。

C.传动结构必须操作灵活可靠,无异响,保证没有空转现象。

D.主电缆(正极端)及地线必须导电良好,紧固。

3.空调系统

A.吹风位置选择开关、电器开关操作灵巧有效。

B.暖气设备必须有选择,并有适当调整功能。

C.冷气设备,可作调温(制冷及风量等)。

制冷性能应该符合厂方制

冷性能的90%。

4.音响、时钟各部件必须紧固,连接良好、功能齐全,并把电台调校好。

5.各管道及电缆束必须符合厂方标准走向(经改良辆除外),紧固良好。

6.仪表台及支承架,必须紧固,装饰件贴紧,行车无异响。

机修二级维护技术标准

一、更换机油及机油滤清器(除车主有声明不换或特殊车型无货不换)。

二、检查燃油系统是否紧固、可靠、无渗漏现象等,燃油滤清器按实际情况更换。

三、检查及清洁或更换空气滤清器滤芯,其部件必须按规定紧固。

四、检查点火系统。

检修或更换白金、火花塞等,调整点火正时。

五、检查水泵、水管是否松动,有无渗漏,水温在标准值内。

六、检查进气门间隙,当有响时调整(用液压挺杆的气门不用调整)。

七、检查各传动皮带的磨损程度及预紧力,调整带轮异响等。

八、检查调整加速踏板自由行程,调整怠速符合厂方标准。

九、检查发动机渗漏机油情况。

一十、检查及调整制动踏板、方向机的自由行程。

一十一、检查离合器是否分离完全、结合平稳、无异响,离合总泵和分泵是否有渗漏现象、工作液是否变质等。

一十二、检查变速器、分动器、差速器等,视油质情况补充或更换齿轮油。

一十三、检查传动轴或横轴、后悬挂、前悬挂、万向机构等部件是否变形或连接是否紧固、可靠,并加以润滑。

一十四、检查减振器是否有效工作并无渗油现象。

一十五、检查动力转向机构的工作油质及有无漏油,工作时无异响等。

一十六、检查制动系统:

包括总分泵是否漏油,分泵是否活动灵活,手制动工作正常无卡死,制动盘或鼓平滑无裂纹不超限,制动块无油污及有一定的使用厚度。

各部件紧固,可靠。

路试时,制动无跑偏,制动距离符合国标。

一十七、轮胎气压符合厂方标准,并根据磨损情况进行轮胎换位。

轮胎螺栓必须按规定力矩拧紧。

一十八、路试时,方向盘应正中对称,行驶不跑偏,左右转弯半径一致。

一十九、前后车轮轴承应检查油质,必要时清洗更换油脂。

 

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技术标准

(国家标准GB3799-83)

本标准适用于国产往复活塞式汽车发动机(汽油机、柴油机),同类型进口汽车发动机参照执行。

一、技术要求

1.装配的零部件和附件均应符合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制造或修理技术条件。

2.发动机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装配技术条件进行装配,并装备齐全。

3.装配后的发动机,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工艺和技术条件进行冷、热磨合、拆检和清洗。

4.发动机在正常工作温度下,5秒钟内能起动。

柴油机在环境温度不低于5ºC,汽油机在环境温度不低于-5ºC时,起动顺利。

5.发动机怠转稳定,其转速应符合原厂设计规定。

6.四冲程汽油机转速在500~600r/min时以海平面为准,进气歧管真空度应在5.7-7.1Mpa(430-530mmHG)范围内。

其波动范围,六缸汽油机一般不超过0.3Mpa(25mmHg),四缸汽油机一般不超过0.5Mpa(38mmHg)。

7.发动机在各种转速下运转稳定,在正常情况下,不得有过热现象。

改变转速时,应过渡圆滑。

突然加速或减速时,不得有突爆声,不得发生回火、放炮。

8.在规定转速下,机油压力应符合原设计规定。

9.气缸压缩应符合原设计规定,各缸压缩压力差,汽油机应不超过各缸压力的8%,柴油机不超过10%。

a)上述5~9条,水冷发动机应在水温为在75~85ºC,风冷发动机应在油温为80~90ºC时进行测试。

10.发动机起动运转稳定后,只允许齿轮、机油泵齿轮、喷油泵传动齿轮及气门脚有轻微均匀响声,不允许活塞、连杆轴承、曲轴轴承有异响和活塞及其他异响声。

11.发动机最大功率和最大扭矩不低于原设计标定值的90%。

12.发动机最低燃料消耗不得高于设计规定。

13.发动机不要有漏油,漏水,漏电现象,但润滑油、冷却水密封结合面处允许有不致形成滴状的迹渍。

14.发动机排放限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5.发动机应按照原设计规定加装限速片,或对限速装置作相应的调整,并加铅封。

16.发动机外表应按规定涂漆,涂层牢固,不得有起泡、剥落和漏涂现象。

17.发动机应按规定加注润滑剂。

其他有关要求应符合原厂设计规定。

二、检验规定

1.承修单位应对发动机的最大扭矩和最低燃油消耗率进行测试,并按主管部门或修理合同规定对最大功率和负荷特性进行抽样测试。

2.检验合格的发动机,应签发合格证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

一、保用条件

`承修单位对大修竣工的发动机应给予质量保证,质量保证自出厂之日起,不少于三个月或行驶里程不少于10000km。

在送修单位严格执行走合期的规定,合理使用、正常保养的情况下,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修理质量问题。

承修单位包修。

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标准

(国家标准GB3798-83)

一、一般技术要求

1.装配的零部件、总成和附件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条件。

各项装备应齐全,并按原设计的装配技术标准安装。

允许在汽车大修中按规定程序批准的技术文件改变某些零部件的设计,但其性能不得低于原设计要求。

注:

原设计要求是指汽车制造厂或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改造、改装的技术文件。

2.主要结构参数应符合原设计规定。

由于修理而增加的自重,不得超过原设计自重的3%。

3.驾驶室、客车厢应形状正确、曲面圆顺、转角处无折绉、蒙皮完整、无松弛、无污垢及机械操作的缺陷。

4.喷漆颜色协调、均匀、光亮、漆层无裂纹、剥落、起泡、流痕、皱纹等现象。

不需涂漆的部位,不得有漆痕。

5.驾驶室、客车厢、货厢及翼板左右对称。

各对称部位离地面高度差:

驾驶室、翼板、客车厢不大于10mm,货厢不大于20mm。

6.座椅的颜色、形状、尺寸、座间距及调节装置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7.门窗启闭灵活,关闭紧密,锁卡可靠,合缝匀称,不松旷。

风窗玻璃透明,不眩目。

8.转向机机构各连接部件不松旷,锁卡可靠。

转向盘自由转动量(带转向助力器的除外),总重不小于4.5T汽车不大于30º,总重小于4.5T的汽车不大于15º。

9.离合器踏板、制动踏板的自由行程和手制动的有效行程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10.仪表、灯光、信号、标志齐全,工作正常。

11.轮胎气压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限速装置应加铅封。

12.各部润滑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13.各部运行温度正常,各处无漏水、漏油、漏电、漏气现象。

二、主要性能要求

1.发动机起动容易,在各种转速下运转正常、无异响。

2.传动机构工作正常,无异响。

离合器结合平稳,分离彻底,操作轻便,工作可靠。

变速器挂档轻便,准确可靠。

3.转向机构操纵轻便,行驶中无跑偏、摆头现象。

前轮定位,最大转向角及最小转弯半径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4.制动性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检验规范》的规定。

5.汽车空载行驶初速为30km/h时,滑行距离应不小于200m。

6.带限速装置的汽车,以直接档空档行驶,从初速20km/h加速到40km/h的时间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发动机标定功率与汽车辎重之比km/t(马力/t)

7.35~11.03(10~15)

>11.03~14.7(15~20)

>14.7~18.38(20~25)

>18.38~36.8(25~50)

>36.75(50)

加速时间(s)

>(30)

>(25)

>(20)

>(15)

>(10)

7.带限速装置的汽车,以直接档空载行驶,在经济车速下,每百公里燃油消耗量应不高于原设计规定值的85%,汽车走合期满后按每百公里燃油消耗量应不高于原设计规定。

8.驾驶室、客车厢不得漏水。

汽车在多尘路上行驶,在所有门窗都关闭的情况下,当车外空气含尘量不低于200毫克/立方米时,驾驶室、客车厢内的含尘量不得高于车外含尘量的25%。

9.汽车噪声应符合GB1495-79《机动车辆允许规定噪声》的规定。

10.汽车排放限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测试条件

1.性能测试应在平坦、干燥、清洁的中高级路面,长度和宽度适应测试要求,纵向坡度不大于1%的直线道路上往返进行,测试数据取平均值。

2.除本标准规定外其他条件参照GB-1334-77《载重汽车和越野汽车道路试验方法》。

四、检验规定

1.大修竣工的汽车,经检验合格,应签发合格证。

2.大修竣工的汽车,应在明显部位安装铭牌,其内容包括发动机和车架号码,承修单位名称,修竣出厂年、月、日等。

3.修竣工的车辆,经送修与承修单位双方确认合格后,办理出厂交接手续。

出厂合格证和有关技术资料应随车交付送修单位。

五、保用条件

承修单位对大修竣工的发动机应给予质量保证,质量保证自出厂之日起,不少于三个月或行驶里程不少于10000km。

在送修单位严格执行走合期的规定,合理使用、正常保养的情况下,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修理质量问题承修单位应负责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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