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护作业区布设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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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作业区布设管理办法
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区布设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局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范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防止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等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XX公路管理局局属高等级公路和普通干线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区布设管理。
第二章作业前准备
第三条作业前的安全教育
(一)通过对施工作业人员教育与管理,提高作业人员自身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观念。
安全教育内容如下:
1.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安全作业规程:
2.维修安全作业责任制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办法;
3.安全作业的方案,安全作业常识;
4.安全隐患及事故案例分析:
5.事故应急措施和自救常识。
(二)建立健全的考勤与考核制度,定期对培训内容、人员签到、发言记录等情况进行检查,培训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四条作业装备的准备
作业前要准备足够的安全作业服、设施、灯具与作业区标志,并做到损坏或故障时能及时补充或更换。
作业标志和设施必须符合《GB5768-2009道路标志与标线标准》,作业装备可外购或自己生产,但不能擅自修改颜色、外观及尺寸。
第五条作业养护车辆、设备的准备
用于养护维修作业车辆均要喷涂成规定的颜色、图案并保持表面清洁,作业车辆应配置作业标志灯(黄色闪光警灯)于车辆顶部或后方车辆明显可见处,作业时必须开启。
单独流动作业的车辆,还需悬挂移动作业标志。
第三章作业区布设规定
第六条控制区的划分
为确保公路养护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以及过往车辆的安全畅通,必须对车辆行驶速度、路线、方向采取强制性交通管制,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及《甘肃省公路养护作业安全设施布设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养护作业区设置警告区、上有过渡区、缓冲区、作业区、下游过渡区和终止区等六个区域。
养护控制区示例见图1。
图1封闭车道养护作业
第七条养护施工安全设施摆放规定
(一)交通标志布设原则
(1)交通标志应放置在公路的右侧,也可根据交通的复杂情况安放在高速公路的左右两侧:
安装在移动支撑上的标志可放置在道路内侧:
标志也可安装在路障上,其与路障组成的联合体标志应具有防撞功能。
(2)在警告区内应设置施工标志.限速标志和可变信息标志或线形诱导标志等;在上游过渡区起点至下游过渡区终点之间应放置锥形交通路标,一般情况下其布设间距为15m(在上游过渡区起始处,锥形标间距可适当加密,间距不宜大于小型机动车宽度);在缓冲区与作业区交界处应布设路栏;控制区内其它安全设施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3)当作业区靠近路肩或应急车道一侧时,交通标志宜设置在应急车道上;当作业区靠近中央分隔带一侧时,交通标志宜设在中央分隔带护栏的内侧。
在弯道,纵坡处以及桥梁结构物拆建施工路段进行路面施工作业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增设交通标志。
(4)交通标志的设置除应符合GB5768-2009的规定外.还可以利用可变信息标志,动态显示前方养护作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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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通标志布设位置
(1)在视线良好的位置及确保合理视距的位置设置,不宜在坡道或弯道处设置;
(2)禁止通行标志宜设置在禁止通行的道路入口附近;
(3)禁止驶入标志宜设置在驶入路段的入口,或单行路的出口处;
(4)禁止超车标志宜设置在禁止超车路段的起点;
(5)解除禁止超车标志宜设置在禁止超车路段的终点;
(6)限制速度标志宜设置在需要限制车辆速度的起点;
(7)解除限制速度标志宜设置在限制车辆速度路段的终点;
(8)窄路标志宜设置在行驶路面变窄或车道数减少的路段以前的位置;
(9)双向交通标志宜设置在由双向分离行驶、因某种原因出现临时性,永久不分离双向行驶路段或由单向行驶进入双向行驶的路段以前的位置。
(10)施工标志宜设置在作业控制区的最前段;
(11)车辆慢行标志宜设置在作业控制区内需要车辆减速慢行的路段;
(12)车道封闭标志宜设置在封闭车道的上游位置;
(13)改道标志直设置在车流方向发生变化的路段的上游位置;
(14)线形诱导标志宜设置在车流方向发生变化的路段的上游位置;
(15)车道合流标志宜设置在因一条车道封闭而要求车辆合流到另一条车道路段的上游位置;
(16)养护作业控制区一般按整条车道布设,特殊情况下不得超出标线20厘米。
第八条养护作业控制区布设的规定
(一)临时养护维修作业:
临时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可采用单一限速控制,警告区长度宜取长、短期养护作业警告区长度的一半,但应配备交通引导人员,当布设移动式标志时,可不设上有过渡区。
养护控制区示例见图2.
图2高等级公路临时养护作业
(二)移动养护维修作业:
划定作业区并用安全锥桶隔离设定缓冲区,并设置防撞墩隔离在开始路段设置指示标志或停放移动式标置车并设旗手指挥疏导交通。
养护控制区示例见图3。
图3高等级公路机械移动养护作业
(三)高等级公路使用小型机具实施养护作业时,可只封闭施工作业对应的车道。
养护控制区示例见图4和图5.
图4高等级公路封闭内侧车道养护作业
图5高等级公路封闭外侧车道养护作业
(四)使用大型机具(如2米铣刨机、摊铺机、8吨以上压路机等)实施养护作业时,采用单幅封闭和改变交通流方向借道行驶。
养护控制区示例见图6。
图6借用对向车道通行的高等级公路养护作业
(五)普通干线公路双车道交替通行路段养护作业时,除布设必要的安全设施外,宜配备交通引导员,也可布设临时交通控制信号设施。
养护控制区示例见图7。
图7普通干线公路交替通行的养护作业
(七)普通干线公路全封闭路段养护作业,应采取分流措施和修筑临时交通便道。
修筑临时交通便道的作业控制区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控制区内应布设附设警示灯的路栏;临时修建的交通便道,宜施划临时标线、设置交通安全设置。
养护控制区示例见图8。
图8普通干线公路便道双向通行的养护作业
第九条养护作业安全标志和隔离设施的摆放与撤除时要以标志车为掩体协同作业;尽量减少阻车,提醒交通车辆提前减速变道;相互人员沟通默契,专人指挥,大家协同。
(一)高等级公路养护作业安全标志摆放:
先上游后下游先应急车道后先上游后下游、先应急车道后中央分隔带、先交通标志后安全隔离设施(如锥形交通路标、隔离墩等)的次序顺车流方向摆放。
摆放按如下流程操作:
1.移动标志车尾部应悬挂醒目的减速慢行和改道行驶标志,尾随作业车辆行驶至距警告区上游50~100m处;
2.安全员携带红旗迅速下车进入中央分隔带,引导通行车辆减速改道;
3.移动标志车尾随作业车辆继续前进至警告区停车,标志摆放人员进入中央分隔带放置第一块标志;
4.第一块标志放好后,安全员迅速移动至移动标志车处,随标志车行驶至第二块标志上游50~100m处下车,继续引导通行车辆减速改道,同时,标志摆放人员放置第二块标志,依次类推,直至摆放好警告区内所有标志;
5.警告区标志摆放完毕后,摆放人员应立即摆放隔离设施,并尾随作业车辆封闭过渡区、缓冲区和工作区,直至整个施工区域完全封闭;
6.作业控制区封闭完成后,安全员迅速上移动标志车向右改道,驶出公路。
(二)高等级公路养护作业人员撤除标志应按照先中央分隔带后应急车道、中央分隔带与第1车道交通标志或第1、2车道交通标志及安全隔离设施同步顺车流,应急车道与第2车道双向4车道或第3、4车道双向6车道、双向8车道的交通标志及安全隔离设施同步逆车流方向撤除。
中央分隔带交通标志与第1车道隔离设施或第1、2车道隔离设施的撤除宜同时进行,并按如下流程操作:
1.移动标志车尾部应悬挂醒目的减速慢行和改道标志,尾随作业车辆行驶至距警告区上游50~100m处;
2.安全员携带红旗迅速下车进入中央分隔带,引导通行车辆减速改道;
3.移动标志车尾随作业车辆继续前进至警告区停车,标志摆放人员进入中央分隔带撤除第一块标志;
4.第一块标志撤除后,旗手迅速移动至移动标志车处,随标志车行驶至第二块标志上游50~100m处下车,继续引导通行车辆减速改道,同时,标志摆放人员撤除第二块标志,依次类推,直至撤除警告所有标志作业车辆变道驶出高直至撤除警告区所有标志,作业车辆变道驶出高速公路。
移动标志车则停至缓冲区上游附近,安全员在移动标志车上游50m~100m处继续引导通行车辆减速改道;
5.在开始撤除中央分隔带警告区标志的同时,另一辆作业车辆应正常行驶至施工封闭区域末端,收好下游的标志,再缓慢倒回施工封闭区域内,逆车流方向收回隔离设施;
6.隔离设施全部撤除后,作业车辆立即向前正常行驶,安全员迅速上移动标志车,尾随作业车辆,驶出公路。
(三)普通干线公路养护作业安全标志和隔离设施的摆放与撤除:
划定作业区并用安全锥桶隔在作业区两端设定20-30米缓冲区,并设置防撞墩隔离从车流方向逆行起,确定警告区并在开始路段根据公路路况、车辆规定时速设置1-5个指示标志(应包括前方X米施工、限时速XX公里、右(左)道封闭等内容)在缓冲区开始端设置旗手指挥疏导交通,在作业区另一端设置缓冲区和50米的终止区,并摆放限速标志。
根据车流方向在旗手所处的公路另一侧摆放限速标志,在作业区中央的公路另一侧摆放车流方向标志,在终止区公路另一侧设置旗手指导交通,根据车流方向设置警告区并摆放指示和警示标志牌。
第十条本办法未涉及的养护作业控制区布设可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进行布设。
第四章交通恢复
第十一条作业结束后应撤除场内设备,清除场内剩余材料及废料,使路面清洁,消除安全隐患,尽快恢复交通。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