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规划教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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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规划教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教学目的和要求】让学生了解和掌握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意义、有关规定和方法。
【重点难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的特点;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规定;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内容和编制程序
【教学主要内容】
第一章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重要性
第一节开发建设项目造成水土流失的危害
一、水土资源和基础设施遭到破坏
(一)对耕地的危害
(二)对基础设施的危害
二、加剧洪涝灾害
三、破坏生态环境
四、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意义和作用
一、落实法律规定的水土流失防治义务
二、水土保持列入了开发建设项目的总体规划
三、水土流失防治有了科学规划和技术保证
四、有利于水土保持执法部门监督实施
第二章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的法律规定
第一节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体系
一、法律
二、行政法规
三、地方性法规
四、规章
五、规范性文性
第二节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中对开发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
一、法律法规的基本规定
(一)水土保持工作的方针
(二)权利义务的规定
(三)水土保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水土流失防治实行分区防治原则
(五)建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制度
(六)明确了水土保持机构的监督职能
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有关规定
(一)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规章的有关规定
(三)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三、水土流失防治的基本要求
(一)防治目标
1.使新增水土流失及土地沙化得到有效控制;
2.项目区原有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
3.工程设施安全得到保障;
4.泄入下游的泥沙显著减少;
5.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二)防治任务
根据水土保持法第18条的规定,开发建设项目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1.对征用、管辖、租用土地范围的原有水土流失进行防治。
2.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保护水土资源,并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3.废弃土(石、渣)、尾矿渣(沙)等固体物必须有专门存放场地,并采取拦挡措施。
4.采挖、排弃、填方等场地必须进行护坡和土地整治。
5.开发建设形成的裸露土地,应恢复林草植被并开发利用。
(三)建设项目的责任范围
根据“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开发建设项目的防治责任范围主要有两部分:
1.项目建设区
该区一般是指各类项目的征地范围,以及项目建设者的土地管辖和租地范围。
生产建设占地、临时占地、地下对应地表等。
2.直接影响区
上述区域以外,由于生产建设行为而造成水土流失和危害的直接产生影响的区域。
如建设区两侧和周边区,直接安置的移民区,项目区向外排洪、排水而受害的承纳区。
第三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特点
一、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特点
(一)地域不完善
(二)水土流失不均衡
(三)水土流失危害的多样性和潜在性
二、水土保持方案的特点
(一)防治目标专一
常规治理——经济、社会、生态三大效益为目标。
建设项目——以控制水土流失为目标,保障项目区工程设施和生产安全,兼顾美化环境飞净化空气、维护生态平衡的效能。
(二)防治工程的标准高
常规治理——防治水土流失,拦蓄10年或20年一遇暴雨标准。
建设项目——防治开发建设区水土流失和洪水泥沙对项目、周边地区的危害,防治工程的标准往往是以所保护的对象来确定。
(三)治理投资按规范计算确定
常规治理——当地农民受益,投资属补助性,无硬性标准。
建设项目——法定治理义务,投资按国家基本建设规定的标准计算。
(四)方案限期实施
常规规划——实施的早与晚一般不会产生很大的危害或影响。
建设项目——防治方案的实施具有严格的期限,不能逾期。
如铁路、公路飞通讯等一次性建设项目,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完成方案,才能预防和治理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
(五)与项目工程相互协调
常规治理——独立编制规划和组织实施。
建设项目一一防治工程布设、实施等要与主体工程相协调。
结合项目施工过程和工艺特点,确定防治措施和实施时序。
(六)方案具强制实施性
常规治理——大多是政府行为
建设项目——法律强制行为,方案一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从法律上具有了强制实施性,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停止实施或更改方案。
第四节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的有关规定
一、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规定
(一)方案编制工作规定
1.地域
凡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项目都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而不仅仅指山区、丘陵区和风沙区。
2.开发建设项目类型主要有以下7类建设项目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1)矿业开采:
有色及黑色金属、稀土、煤炭、石油、天然气等。
(2)工业企业:
冶金、电力、建材、化工、森林采伐、电讯等。
(3)交通运输:
铁路、公路、机场、港口、码头等。
(4)水工程:
包括水利水电的枢纽工程、输(引`供)水及灌溉、排水、治涝工程、河道整治及堤防工程等。
(5)城镇建设:
包括新建农村小城镇(含移民区)、大中城市扩建改建、经济开发区与旅游开发区建设等。
(6)开垦荒坡地:
开垦禁垦坡度(25度)以下、5度以上荒坡地的,必须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7)坡地造林和经营经济林木;在5度以上坡地上整地造林,抚育幼林,经营经济林木的。
3.时限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的同时,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水利部第5号令中进一步明确为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对水土保持法实施前已建、在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4.资格
实行专门资格证书制度:
编制单位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
5.分级编制和管理制度
(1)甲级证书——各部委和省(区、市)级政府批准的独立法人单位;可承接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的方案编制任务,由水利部颁发资格证书。
(2)乙级证书——地区级以上政府批准的独立法人单位,可承接中小型开发建设项目的方案编制;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格证书。
(3)丙级证书——县级以上政府批准的独立法人单位;可承接小型以下开发建设项目的方案编制任务,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格证书。
6.考核
水利部1997年《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单位考核办法》,主要有考核组织、方式、内容、程序、处罚等。
定期考核每二年进行一次。
第三条规定“凡参加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人员,须经发放资格旺书单位的专业技术培训,培训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
(二)方案编制技术规定
1.阶段划分
(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分为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技施设计三个阶段。
(2)新建、扩建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其内容和深度应与主体工程所处的阶段相适应。
(3)已建、在建项目可直接编制达到初步设计或技施阶段深度的方案。
(4)方案审批,主要审定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的水土保持方案和设计。
与主体工程设计阶段和环境影响评价时段的对应关系:
主体工程: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
环境评价:
工作大纲→环评报告书(表)→环保设计篇章
水保方案:
方案大纲→方案报告书→水保设计
相互调整关系:
水保方案要根据主体工程的设计编制,同时对工程设计提出符合水土保持要求的修改补充意见,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地方进行修正。
2.各设计阶段要求
(1)可行性研究阶段
①建设项目及其周边环境概况(必要的现场考察和调查)
②项目区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现状,
⑧生产建设中排放废弃固体物的数量和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危害(预测)
④初步估算建设项目的责任范围,并制定水土流失防治初选方案(含重点分析和论证)
⑤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纳入主体工程总投资)
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对采挖面、排弃场、施工区、临时道路、生产建设区的选位、布局,生产和施工技术等提出符合水土保持的要求,供建设项目初设时考虑。
(2)初步设计阶段
根据批准的方案进行初步设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依据(复核、勘察和试验)
②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范围及面积(准确界定)
③开发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飞数量预测(科学预测)
④水土流失防治工程的初步设计(不同工程的典型设计`工程量、实施进度安排)
⑤水土保持投资概算(年度安排)
⑥方案实施的保证措施(机构、人员、经费和技术保证等)
(3)技施阶段
在初步设计基础上,进行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确保方案的实施。
3.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主要内容
水利部于1995年5月发布了第5号令《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该规定的附件1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提纲”,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颁发后停止使用,按新的规范进行编制。
附: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主要内容
第一章方案编制总则
1.建设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位置(应附平面图)、建设性质`总投资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结合开发建设项目的特点阐述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目的和意义
2.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依据
(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
(3)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及报告书
(4)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大纲及审查意见
(5)水土保持方案委托书(合同)或任务书
3.采用技术标准
包括有关水土保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飞地方标准等。
第二章建设项目及其周边地区概况
1.建设项目规模、防治责任范围、工程布局(应附平面图)
2.项目区地形、地貌、地质飞土壤、地面物质、植被等
3.项目及其周边区气象`水文`河流及泥沙等
4.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及发展规划
5.项目区及周边地区人口、土地利用、经济发展方向和水平等社会经济状况
6.建设项目施工工艺飞采挖及排弃土(石、渣)的特点等
7.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及防治情况
第三章生产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预测
1.水土流失预测时段的划分
2.预测的内容和方法
(1)扰动原地貌、破坏土地和植被的面积
(2)弃土、弃石、弃渣量
(3)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和数量
(4)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的面积及流失总量
(5)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
3.预测结果及综合分析
第四章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设计的原则和目标
2.建设项目的责任范围(应附图说明)、本方案的设计深度
3.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应附平面市置图)
4.分区防治措施(大型建设项目还应另行编制分区防治附件)
5.方案实施进度安排及其工程量(应列表说明)
6.水土流失监测
第五章水土保持投资概(估)算及效益分析
1.水土保持投资概(估)算
(1)编制依据
(2)编制方法
(3)总投资及年度安排(应列表说明)
2.效益分析
主要分析和预测方案实施后,控制水土流失、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恢复土地生产力、保障建设项目安全、促进周边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和效益。
第六章方案实施保证措施
1.组织领导和管理措施
2.技术保证措施
3.资金来源及管理使用办法
附:
水土保持方案(含大纲)审查意见
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规定
(一)行业归口管理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设立的水土保持机构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
(二)分级审批制度
国家审批立项的项目其方案由水利部审批(含各部委的项目)
地方审批立项的项目其方案由相应级别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乡镇、集体、个体项目的方案所在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跨地区项目的方案由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限期审批制度
方案报告书——60天内办理审批手续(指方案报批稿的审批)
方案报告表——30天内办理审批手续
特大型项目——6个月内办理审批手续
(四)修改申报制度
经审批的方案,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等发生变化,应及时修改方案,并报原批准单位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