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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标准EN13481-8
2006.4
ICS93.100
英语版
铁路应用-轨道
扣件系统的性能要求
第八部分:
重轴载荷的扣件系统
内容页码
前言………………………………………………………………………………………………..3
简介………………………………………………………………………………………………..4
1.范围…………………………………………………………………………………………...5
2.参考标准……………………………………………………………………………………...5
3.术语及解释……………………………………………………………………………………6
4.符号及缩略词…………………………………………………………………………………6
5.要求……………………………………………………………………………………………6
5.1纵向钢轨约束力...…………………………………………………………………………......6
5.2扭转阻力……………………………………………………………………………………….6
5.3冲击载荷的衰减……………………………………………………………………………….6
5.4反复加载的效果……………………………………………………………………………….6
5.5扣件系统和岔枕的电阻……………………………………………………………………….9
5.6暴露在恶劣环境下的影响…………………………………………………………………….9.
5.7尺寸…………………………………………………………………………………………….9
5.8扣件系统公差对轨距的影响………………………………………………………………….9
5.9夹紧力…………………………………………………………………………………………10
5.10镶铸紧固部件………………………………………………………………………………..10
5.11使用中测试…………………………………………………………………………………..10
6.试验样品………………………………………………………………………………….......11
7.分类……………………………………………………………………………………….......11
8.目的适合性……………………………………………………………………………….......11
9.标记、标签和包装……………………………………………………………………….......11
参考文献…………………………………………………………………………………………..12
前言
本标准(EN13481-8:
2006)由技术协会CEN/TC256“轨道运用”拟定,该部门隶属DIN秘书处。
本标准以出版物或者授权的方式,于2006年10月成成为国家标准。
之前有争议的国家标准最迟于2006年10月取消。
本欧洲标准属于EN13481“铁路运用——轨道——扣件系统的性能要求”系列中的一个,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
解释定义;
第二部分:
混凝枕扣件系统;
第三部分:
木枕扣件系统;
第四部分:
钢枕扣件系统;
第五部分:
板式轨道扣件系统;
第六部分:
特殊减振扣件系统;
第七部分:
特殊开关,道岔和护轨扣件系统
第八部分:
重轴载荷轨道扣件系统
以上内容由EN13146“铁路运用——轨道——扣件系统试验方法”系列中的试验方法支持。
根据CEN/CENELEC国际规则,以下国家的标准组织执行该欧洲标准:
澳大利亚,比利时,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丹麦,芬兰,德国,希腊,冰岛,意大利,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联合王国。
简介
某些欧洲铁路的轴重达到了310kN,但是EN13481第2至第7部分所包含范围的
最大轴重为260kN。
本欧洲标准包括:
在轴重达350kN的有砟轨道上使用混凝枕扣件系统、木枕扣件系统、钢枕扣件系统的技术要求;以及在主干线上,轨道的最小曲率半径小于EN13481第2至第4部分的最小曲率半径的技术要求。
大轴重、小曲率半径的轨道需要使用与本欧洲标准所要求的内容相符合的重型扣件系统。
在下列条件下,也须使用重型扣件系统:
——轴重范围为225kN至260kN之间,轨道承受高比例载荷;
——主干线轨道扣件系统包含中等垫/硬垫,其最小曲线半径范围在80m至150m之间;
——主干线轨道扣件系统包含软垫,其线路上的列车的轴重范围大多在200kN至260kN之间,超高坡度
如有必要使混凝枕不受列车产生的冲击力的影响,使用时应该包括高衰减的动态加载。
重复加载所产生效果的实验室试验是认识轨道扣件的潜在长期性能的方法。
夹紧力试验只适用于实验室。
1.范围
本欧洲标准适用于曲率半径大于80m、最大设计轴重350kN的主干线有砟轨道的混凝枕、木枕、钢枕扣件系统。
要求如下:
——直接及间接扣件系统;
——钢轨断面EN13674-1和EN13674-4的扣件系统
本欧洲标准不适用于其它钢轨断面的扣件系统、刚性扣件系统和螺栓连接处的特殊扣件系统。
本欧洲标准仅适用于获得批准的整套扣件组件类型。
2.参考标准
本欧洲标准结合来自其他出版物的注明日期或未注日期的参考、规定。
这些标准参考在文中适当地方引用,其后列出出版物。
对注明日期的参考,任意这些出版物随后的修正或修订仅在其通过修正或修订与本标准结合时才适用于该欧洲标准。
对未注日期的参考,参考出版物的最新版本适用(包括修正)。
EN13146-1,铁路应用-轨道-扣件系统的试验方法-第1部分:
纵向钢轨约束的确定。
EN13146-2,铁路应用-轨道-扣件系统的试验方法-第2部分:
扭转阻力的确定。
EN13146-4,铁路应用-轨道-扣件系统的试验方法-第4部分:
反复加载的影响。
EN13146-5,铁路应用-轨道-扣件系统的试验方法-第5部分:
电阻测定
EN13146-6,铁路应用-轨道-扣件系统的试验方法-第6部分:
暴露在恶劣环境条件下的影响。
EN13146-7,铁路应用-轨道-扣件系统的试验方法-第7部分:
夹紧力的测定。
EN13146-8,铁路应用-轨道-扣件系统的试验方法-第8部分:
使用中试验。
EN13481-1,铁路应用-轨道-扣件系统的性能要求-第1部分:
定义。
EN13481-2:
2002,铁路运用——轨道——扣件系统性能要求——第2部分:
混凝枕扣件系统
EN13481-3:
2002,铁路运用——轨道——扣件系统性能要求——第3部分:
木枕扣件系统
EN13481-4:
2002,铁路运用——轨道——扣件系统性能要求——第4部分:
钢枕扣件系统
EN13481-5:
2002,铁路运用——轨道——扣件系统性能要求——第5部分:
板式轨道扣件系统
EN13674-1,铁路运用——轨道——钢轨——第1部分:
丁字形铁路铺设46kg/m及以上钢轨
EN13674-4,铁路运用——轨道——钢轨——第4部分:
丁字形铁路铺设27kg/m至除46kg/m以外的钢轨
3.术语及解释
为了达到欧洲标准的相关目的,EN13481-1提供了术语及解释。
4.符号及缩略词
为了达到欧洲标准的相关目的,EN13481-2:
2002提供了符号及缩略词。
5.要求
5.1纵向钢轨约束力
使用EN13146-1的程序测量时,纵向钢轨约束力不得少于9kN。
5.2扭转阻力
扭转阻力的测量使用EN13146-2所提步骤,以报告形式记录测量结果。
5.3冲击载荷的衰减
对于拥有中级或高级动态载荷衰减的混凝枕扣件系统而言,冲击载荷的衰减测量应按照EN13146-3的程序操作,在扣件被应用的位置使用相应的轨枕(单块或双块)。
——中级衰减≥15%≤30%;
——高级衰减>30%。
5.4反复加载的效果
参照EN13146-4的程序操作。
表1中规定的轨道类型应与表2一致。
PV/cosα的值应从表2获得,用于试验中的装置设计。
表2中的值源自表1所示的轨道分类。
表1——测试反复加载影响的参考值
钢轨断面
60E1
轴载荷kN
300
曲线半径m
200
注释:
本表所涉及的值仅为参考值。
见条款7。
根据EN13481-2:
2002,附件B的规定测量动刚度时,垫片须按以下内容分类:
——软动刚度﹤100MN/m;
——中等动刚度≥100MN/m﹤200MN/m;
——硬动刚度≥200MN/m。
表2——试验载荷和位置
垫片/装置动刚
度aMN/m
<100
≥100<200
≥200
最大载荷bPV/cosα
kN
100
100
108
L/V
0,85
0,85
0,85
αo
40
40
40
图1所示载荷位置X
mm
75
75
75
a垫片的动刚度须参照EN13481-2:
2002,附件B的规定测量。
装置的动刚度须参照EN13481-5:
2002,附件B的规定测量。
b试验载荷仅适用于EN13674-1和EN13674-4中包括的钢轨断面,49E4除外。
要点
1载荷施加线
2轨距角半径中心
图1——载荷施加位置
混凝枕扣件系统因其包含一层第二层弹性层或者其它弹性部件,附加在垫片上,故表2须使用装置的刚度。
在其它情况下,应使用垫片的刚度。
表3的测量须在反复加载之前和之后进行。
性能改变的数值不能超过表3给出的数值。
表3——反复加载前与后试验
测量
试验程序
扣件(岔枕类型)
最大变化率
纵向钢轨约束力
EN13146-1
混凝枕、木枕、钢枕
≤20%a
垂直刚度
EN13146-4
混凝枕
≤25%b
垂直刚度
EN13146-4
木枕、钢枕
≤25%ac
夹紧力
EN13146-7
混凝枕、木枕、钢枕
≤20%a
a适用于钢枕扣件系统,其试验结果只对钢轨断面有效,钢枕的钢板厚度应用于此试验。
b仅适用于中级或者高级冲击衰减。
c适用于包含垫片(根据动刚度划分的软垫片或者中等垫片)的扣件系统。
对其它扣件系统无要求。
5.5扣件系统和岔枕的电阻
若用户要求扣件系统提供电气绝缘,当按照EN13146-5的规定测量时,其应不小于5kΩ。
和某些轨道电路一起使用时,用户可规定更高值。
注释:
关于扣件系统的电阻的要求不适用于木枕。
5.6暴露在严酷环境条件下的影响
按照EN13146-6中暴露在盐雾中的试验,使用用于该目的的手动工具,在不破坏任何部件的情况下,扣件装置应能被拆除。
5.7尺寸
全部尺寸应在图2所示的范围内,以避免妨碍车辆,包括轨道维修车辆。
注释:
本条要求适用于EN13674-1和EN13674-4中的所有钢轨断面,49E4除外。
5.8扣件系统公差对轨距的影响
制造商应提供计算来显示由扣件系统引起的静轨距的最大变化。
计算应根据EN13674-1或EN13674-4中给出的钢轨断面的设计尺寸,并应包括扣件装置范围内钢轨位置的任意假定以及扣件系统所有零部件的公差。
它不应包括在岔枕中的紧固部件位置或在任意垫板位置出现的公差。
以这种方法计算的轨距的变化不应超过±1mm。
制造商还应提供扣件系统和岔枕之间界面的图纸,该图纸应包括:
——混凝枕,EN13481-2:
2002,5.8;
——木枕,EN13481-3:
2002,5.7;
——钢枕,EN13481-4:
2002,5.7.
D.环境影响研究报告
4)按执行性质分。
环境标准按执行性质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执行的其他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
强制性标准以外的环境标准属于推荐性标准。
『正确答案』A
(5)阐述划分评价单元的原则、分析过程等。
1)采取防护措施。
发现规划存在重大环境问题的,审查时应当提出不予通过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
分类具体内容应编写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环境影响评价依据的环境标准体系
环境总经济价值=环境使用价值+环境非使用价值要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1钢轨扣件装置的范围
2外侧导电轨使用时,该尺寸为180mm
图2-钢轨扣件的范围
5.9夹紧力
夹紧力由EN13146-7中的程序确定。
结果应做成报告。
5.10镶铸紧固部件
对于混凝枕的扣件系统而言,垂直载荷试验应使用EN13481-2:
2002,附件A中描述的程序进行操作。
试验应选择三个岔枕,每个岔枕上的一个镶铸部件将接受该试验。
5.11使用中测试
用户要求时,使用中测试应按照EN13146-8执行。
6.试验样品
当用于类型批准测试时,试验样品应由授权试验的组织提供。
如果一个或多个部件的材料或设计的发生任何改变,则整个扣件装置都需要重新测试。
7.分类
在5.3条款中,混凝枕扣件系统被描述为有中级或高级衰减的冲击载荷。
表1给出了测试反复加载效果的参考值。
这些值适合主干线最大轴载荷350kN的线路。
8.目的适合性
制造商应保证所供应的扣件系统符合本欧洲标准的要求。
单个部件的规格应由制造商在装置用于测试时提供。
注建议本欧洲标准的用户考虑质量系统评估的愿望并由合格第三方注册ENISO9001。
9标记、标签和包装
有足够空间做清楚标记并对性能无影响时,每一部件应永久标上识别制造商并包括详细部件参考的凸起或凹进的符号或字母。
当部件装进集装箱时,每一集装箱应贴上标签,注明部件详细资料以及生产批号或制造日期。
参考文献
[1]EN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SO9001: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