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园林绿化养护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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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园林绿化养护规范
昆明市园林绿化养护规范(总16页)
DG5301
昆明市地方规范
DG5301/T24—2017
园林绿化养护规范
2017-10-01发布
2017-11-01实施
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P86
目 次
前言
本规范按照GB/T《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规范由昆明市园林绿化局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
昆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昆明市园林绿化局、昆明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何筠、王兴福、李靖、杨纯芬、耿娅迪、孙扬、李浩、杨志杰、李峻红、许万明。
园林绿化养护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对城市园林绿地养护中的术语定义、常用绿化植物、其它绿化植物、古树名木及后续资源、附属设施养护进行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园林绿化行业的养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8321农药安全使用准则(所有部分)
DB53/T314古树名木防雷技术规范
DBJ53/T-77云南省城镇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程
DBJ53/T-78云南省城镇古树名木及后续资源管养技术规程
JGJ80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号)
3 术语及定义
CJJ82、《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及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CJJ82和《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园林植物
通常指具有观赏价值、抗污降尘等功效,经人工驯化、培育的用于城市绿化的植物。
3.2
园林植物养护管理
对园林植物采取灌溉、排涝、修剪、防治病虫、防寒、支撑、除草、中耕、施肥等技术措施。
3.3
分枝点高度
乔木从地表面至树冠第一级分支点高度。
[CJJ82,术语]
3.4
主干
乔木或非丛生灌木地面上部与分枝点之间的部分,上承树冠,下接根系。
3.5
主枝
自主干生出的第一轮,构成树形骨架的粗壮枝条。
3.6
侧枝
自主枝生出的较小枝条。
3.7
小侧枝
自侧枝上生出的较小枝条。
3.8
整形修剪
用剪、锯、疏、捆、绑、扎等手段,使树木长成特定形状的技术措施。
3.9
短截(剪)
对一年生枝条进行剪短,短截分为轻剪、中剪、重剪。
3.10
回缩
在树木二年以上生枝条上剪截去一部分枝条的修剪方法。
3.11
立地条件
某植物生存周围的所有生态因子(光、温度、湿度、土壤等因子)相对均一的环境空间。
生态学上又叫生境,生境指具体某一群体生活的环境空间。
3.12
古树
100年以上树龄的树木。
[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附则:
第四十六条]
3.13
名木
稀有的、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及重要科研价值的树木。
[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附则:
第四十六条]
3.14
古树名木后续资源
树龄50年以上百年以下、胸径50cm以上的树木或者具有特别价值的树木。
[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附则:
第四十六条]
4 常用绿化植物
4.1 修剪
一般要求
修剪的一般要求如下:
a)常绿植物可在生长期进行修剪,落叶植物应在11月~12月修剪;更新修剪应在休眠期进行,其中开花植物应在花凋谢后两周内修剪;绿篱、片植、树球等修剪应在每年的5月上旬至8月底进行;适时进行寄生植物的修剪;
b)抗寒性差的、易抽条的树种宜于早春进行修剪;有严重伤流和易流胶的树种,修剪应避开生长季和落叶后伤流严重期;植物在发芽萌动后除特殊情况下不应重修剪;
c)在主干上修剪不留叉,剪口平滑,不应撕裂表皮,截除干径在2cm以上的枝干应及时涂抹绿色保护剂;
d)幼龄树应逐年修剪主干下部的侧枝,提高分枝点,达到规定的分枝点高度;
e)不以观果为目的的树木结果后可适量疏枝、疏果;
f)存在安全隐患需要截顶的乔木,修剪部分不应超过自身高度的1/3。
常绿阔叶乔木
常绿阔叶乔木修剪要求如下:
g)凡主干强的树种(如:
银桦、乐昌含笑、深山含笑、香樟、杜英等),应促进主干生长。
早春及时抹芽,不同季节及时剪除交叉枝、并生枝和枯死枝;
h)凡主干不强或不明显的树种(如:
四照花、鸡冠刺桐等),可按定干高度选留3~5个健壮、分布均衡、斜向生长的枝条为主枝,在保持自然树型、冠型条件下,及时剪除树木的徒长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萌孽枝、病虫枝及枯死枝;
i)进行枝条短截时,保留剪口芽应向所需方向生长,剪口位置应在剪口芽上1cm处;
j)因特殊原因必须对树木进行强剪时,修剪部位应控制在主干分枝点以上;
k)行道树初植第一分枝点高度为250cm,通过逐年修剪提升并控制在300cm左右;
l)树木修剪时一般应保持自然树形,多主尖时应选留理想主尖,其余竞争枝、向内向上侧枝应予短截。
主尖如已损坏,则应选最上轮一健壮主枝扶直,将顶轮其余枝条重剪,其下一轮枝轻剪。
偏冠树应将侧向生长太强的主枝及侧枝去大留小,或截去太强的领导枝。
一面枝条缺少,可用绳索牵引两侧枝条,补其枝条空樘。
常绿针叶乔木
常绿针叶乔木修剪要求如下:
m)主轴生长优势的松柏类、杉类等针叶树(如:
雪松、水杉、柳杉、龙柏等),应保持自然树形,保护中央领导枝,只剪除病虫枝、枯死枝;
n)修剪簇生或轮生枝,应先修剪部分枝条,待修剪枝条剪口愈合后方可修剪其余部分;
o)龙柏、雪松等针叶树一般不剪侧枝,保持自然树型;
p)针叶树整形修剪应错开春梢和秋梢生长旺盛期。
落叶乔木
落叶乔木修剪要求如下:
q)有明显主干的树种(如:
银杏等)应保持中央领导枝,若原中央主干受损、折断,应利用顶端侧枝重新培养新的主干,及时清理交叉枝、轮生枝、枯死枝等;
r)无明显主干、枝条茂密的落叶乔木(如:
云南樱花、日本晚樱、三角枫、栾树、蓝花楹等),可对主干的侧枝进行适当短截或疏枝,保持自然树形;
s)孤植、丛植或群落种植的树木,应根据树木习性和形成自然的景观效果进行整形修剪。
灌木
灌木修剪要求如下:
t)常绿灌木(如:
云南黄素馨、六道木等)除特殊要求整形外,一般应保持丛生状的自然造型,及时剪除徒长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萌孽枝、病虫枝及枯死枝,以保持通风透光性;
u)丛生灌木(如:
紫荆、木槿、垂丝海棠等)的衰老主枝,应本着“留新去老”的原则培养徒长枝或分期短截老枝进行更新;
v)观花灌木(如:
杜鹃、华东茶、茶梅等)应掌握花芽发育规律,对当年新稍上开花的花木应于早春萌发前修剪,短截上年的已花枝条,促使新枝萌发;对当年形成花芽,次年早春开花的花木,应在开花后适度修剪;对着花率低的花木要通过短截培育花枝;
w)造型灌木、绿篱(含色块灌木,如:
金森女贞、红花檵木、红叶石楠、毛叶丁香等)的修剪,按照规定的形状和高度修剪,应保持轮廓线条清晰、块状灌木和绿篱应表面平整、规则种植的成行球形或灌木应圆滑,大小一致;
x)灌木过高影响景观效果时应进行强度修剪,修剪时间宜为休眠期;
y)绿篱不论修剪形式为圆形、梯形、矩形,修剪时应做到上小下大,篱顶及二侧篱壁三面光。
藤本植物
藤本植物修剪要求如下:
a)藤本植物(如:
紫藤、常春油麻藤、金银花、炮仗花等)每年常规修剪一次,每隔2~3年应理藤一次,彻底清理枯死藤蔓、理顺分布方向,使叶蔓分布均匀、厚度相等,并依不同类型及生长状况及时牵引;
b)用于花架等其它形式种植的藤本植物每年应剪除病弱老枝、过密枝,选留健壮枝,主蔓不宜过早引于架顶,修剪促生侧蔓,使之均匀布满格架,逐渐引至架顶。
草坪
草坪修剪要求如下:
a)修剪前应对草坪上的砖石、树枝等杂物进行清理;
b)草坪修剪高度不宜低于分孽点,超过10cm~15cm时应及时修剪,达到均匀整齐;
c)夏季修剪以早晚进行为好,立秋后在杂草结籽前修剪,修剪时要顺序进行,遇到有病害的草坪应进行隔离修剪,剪下的草屑集中处理并及时对草坪进行病害防治;
d)剪草不应遗漏,剪草机不能到达的地方采用割灌机或人工操作;
e)剪下的草屑及时从草坪上清除。
地被植物
地被植物修剪要求如下:
a)观叶地被植物根据景观要求进行修剪;
b)观花地被植物,应在花凋谢后及时修剪残花。
宿根花卉
宿根花卉修剪要求如下:
a)花卉需摘心的品种应及时摘心,花凋谢后应及时摘除残花,生长季节应及时清除黄叶;
b)对根蘖成丛的宿根花卉,宜结合调整栽植密度,过密时要进行重新进行分栽;
c)对易倒伏的宿根花卉应适时修剪,清除倒伏叶片;
d)进入休眠状态后,及时清除地上部枯枝、残叶。
修剪作业安全要求
修剪作业安全要求如下:
a)修剪行道树时,应进行申报并按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应选派专人维护现场秩序,现场应有经验、懂技术的人员指挥操作,保证过往行人和车辆安全;
b)在高压线和其他架空线附近进行修剪作业时,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采取措施防止触电或损坏线路;
c)上树修剪的梯子应稳固,高空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高空修剪机械设备不应带病作业;
d)各种修剪工具应安全可靠,动力修剪工具应有安全防护部件;
e)针对解除树枝、架空线搭接的修剪,应避开风季和雨季进行,并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操作;
f)高处作业时修剪人员、设备应按照JGJ80的要求进行作业。
4.2 病虫害防治
一般要求
农药使用及施用安全应按照GB/T8321的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实施前应提前进行安全提醒。
园艺防治
园艺防治要求如下:
zz)应及时清除病死植株和残枝落叶,剪除病虫枝、过密枝、枯死枝;
aa)不应施用未腐熟的有机肥和动、植物残体;
bb)在植物群落中,宜适当配植蜜源植物、鸟嗜植物;
人工防治
人工防治应遵循以下要求:
a)应剪、摘、刷、挖除依附在植物体、建筑物和地下的网幕、虫蛹、卵块、虫体、病斑,集中烧毁;彻底干净刮除枝干虫体,不得损伤枝条;刮除病斑伤口应先清除干净再进行消毒,并涂药剂和护理剂;
b)应直接捕杀个体大、危害症状明显的、有假死性或飞翔能力不强的成虫;
c)应于早春彻底清除绿篱、灌丛下的枯枝落叶,消除病虫源。
生物防治
生物防治应遵循以下要求:
a)应利用天敌资源,以微生物治虫、以虫治虫、以鸟治虫、以螨治虫、以激素治虫、以菌治虫等;
b)使用生物药剂,应掌握使用的最佳环境条件、防治对象和防治时期,严格按要求使用和保存。
物理防治
物理防治应遵循以下要求:
a)应充分利用物理防治手段防控病虫害。
包括饵料诱杀、灯光诱杀、潜所诱杀、热处理、截止上树等;
b)应掌握诱杀对象的生活习性。
对具有明显趋化性、趋光性、趋阴暗性、趋某种食物性等的害虫,在其初发生阶段,宜采取诱杀法控制;
c)对有上、下树习性的害虫幼虫可在树干上涂毒环或涂胶环,阻隔和触杀幼虫。
化学防治
化学防治应遵循以下要求:
a)应选用高效、低毒、无污染、对天敌较安全的药剂;用药时,对不同的防治对象,应抓住时机,对症下药,安全用药,不得随意加大浓度;宜交替使用不同药剂或一药兼治,减少喷药次数;
b)不应使用国家农药管理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
防治月历
防治月历如下:
a)2月主要防治蚜虫和煤污病;
b)3月、4月主要防治各种介壳虫(如:
伪角蜡蚧、中国白蜡蚧、角眼蛎盾蚧、细胸轮盾蚧、红蜡蚧、龟蜡蚧等介壳虫)、叶螨和各种蚜虫;
c)5月主要防治蛴螬、红蜘蛛、叶螨、煤污病、白粉病、锈病等;
d)6月主要防治白粉虱、材小蠹、斑喙丽金龟、光点鹿花金龟、白粉病、介壳虫等;
e)7月主要防治菟丝子、流胶病、白粉病、星天牛、橙斑白条天牛、褐点粉灯蛾、柳枯叶蛾、小绿叶蝉等;
f)8月主要防治朱砂叶螨、二斑叶螨、榕母管蓟马、梨网蝽、麻皮蝽等害虫;
g)9月主要防治蛀干害虫(如:
材小蠹、松褐天牛、木蠹象、麻点豹天牛等)、蓟马、白粉病、红蜘蛛等;
h)10月主要防治红蜘蛛、梨冠网蝽、康氏粉蚧等;
i)11月~次年1月主要为修剪虫枝和病枝。
4.3 浇水
一般要求
一般要求如下:
a)冬春季为干旱季节,浇水次数每月不应少于4次。
夏季可适当减少浇水次数,注意排涝。
积水处不能超过12h;植物发芽、开花期根据品种习性增加浇水量,休眠期适当控制水量;
b)浇水应浇足浇透,不应损害植物,冲刷土壤;
c)一般乔木种植5年后浇水量可逐年减少;
d)针叶树栽植区域,下层植物应适量控水;
e)浇灌设施应完好,发生滴、漏等现象应及时维修;
f)使用中水浇灌的,水质应经过检测达标后方可使用。
乔木
具体要求如下:
a)对新栽植树木要注意定根水、扶水的浇灌,并在连续5年内充足灌溉,土质保水力差或根系生长缓慢的树种,可适当延长灌水年限;
b)浇水前应进行围堰,高度不低于15cm,防止水外流,浇水围堰应规整,密实不透水。
围堰直径视栽植树木的胸径冠幅大小而定,乔木应以树干胸径5倍~8倍左右。
灌木
灌木应根据不同品种的生物学特性适时浇水,浇水应浇透,浇水前应进行围堰,防止水外流。
宿根及草本花卉
宿根及草本花卉科属、品种繁多,生长习性各异,种植形式多样,应根据不同种类和不同生长发育时期以及土壤墒情适时浇水,在春季开花的草花必须及时浇水。
草坪
草坪浇水应遵循以下要求:
a)草坪除雨季外,每年旱季节要进行浇水,一般每周浇2次~3次透水,渗入地下10cm~15cm,忌仅湿叶面;
b)晚秋至发芽返青前根据不同品种适时浇水,渗水深度15cm~20cm,应根据土壤干湿情况决定浇水次数和水量,一般情况对喜水不耐旱草种每周浇水2次水,对耐旱草种每月浇水2次~3次;
c)病害易发期不宜在傍晚浇水,宜在上午没有露水时浇水,浇水应避免对草坪的冲刷,应避免烈日下浇水。
4.4 排水排涝
在雨季应及时排除绿地内的积水,对不耐水湿的植物应在12h内排除积水。
雨水收集预留孔应及时清理枯枝落叶尘土,保证雨水收集、排放畅通,对树穴里预埋通气管内的积水及时抽取。
4.5 施肥
一般要求
一般要求如下:
cc)根据植物品种、生长发育阶段,选择施用有机肥、无机肥以及专用肥,平衡土壤中各种矿质营养元素,保持土壤肥力和合理结构;
dd)乔、灌、草满栽地块每年施肥应不少于2次;
ee)开花灌木在生长发育阶段及花后及时进行施肥,以追施磷、钾肥为主;
c)宿根花卉在施足基肥的前提下,应在春、秋季重点施肥2次~3次,并根据生长情况适当进行叶面施肥;
d)根据地被植物品种的开花特性、生长发育阶段,适时进行施肥。
开花地被植物应在花芽形成前施肥,以追施磷、钾肥为主。
施肥方法
施肥方法如下:
a)有机肥应充分腐熟,无机肥要粉碎,追氮肥应根据含量和树龄大小适量合理施用。
乔木施有机肥不应浅于地表40cm,无机肥不应浅于地表10cm,酸性与碱性无机肥不应混用;
b)乔木可采用环施、穴施或沟施。
环施应在树冠正投影线外缘,深度和宽度一般为30cm~
c)40cm,沟(穴)施应避免伤根;
d)阔叶类乔木叶面喷肥,浓度(尿素)应控制在%~%。
针叶树种宜施菌根肥;
e)灌木施肥时,肥料不能裸露,采用埋施或水施等方法进行。
施肥时应避免肥料触及叶片,施完后及时浇水;根据灌木的种类、用途不同,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2次;色块灌木和绿篱每年施基肥2次,追肥4次;
f)藤本植物的施肥可以参考乔木的施肥要求,结合不同品种和发育阶段,选择施用有机肥、无机肥和专用肥;
g)草坪以氮、钾肥为主,夏季宜少施氮肥,以钾肥为主。
干施应避免叶面潮湿时撒施,撒肥后应及时灌水,水量以不造成土肥外流为宜;
h)地被植物可在植物生长期进行,以增施稀薄的硫酸铵、尿素、过磷酸钙、氯化钾等无机肥为主。
亦可在早春和秋末或植物休眠期前后进行施肥。
4.6 中耕除草
植物应适时中耕除草,保持土壤疏松、通气良好,保持绿地整洁,减少病虫孳生,宜采用下列方法除草:
a)松土以不影响根系和损伤树皮为限,乔木深度宜30cm~40cm,灌木深度宜6cm~9cm。
植物种植区内的杂草、寄生植物(如菟丝子、桑寄生等)、野生藤蔓植物(如旋花科植物、何首乌等)应及时铲除,在杂草生长旺季前,连根除尽,做到勤除、早除;
b)多年生花卉应经常除杂草和松土,防止土壤板结,除杂草松土时要保护根系,不应伤根,造成根系裸露或黄土裸露;
c)铲除的杂草要及时集中清运处理,阻止病虫害扩散。
4.7 自然灾害预防
旱灾
旱灾预防要求如下:
a)加强春季浇灌,促进枝条萌发;
b)冬季应根据植物及土壤情况适时浇水、松土保墒,保持土壤湿度,防止枝干干枯。
风灾
风灾预防要求如下:
a)对行道树、绿地中的高大乔木及古树名木进行加固支撑,对倾斜及浅根乔木及时扶正支柱;
b)大风季节前应及时清除树木枯死枝,老衰及存在安全隐患的高大乔木可适当截顶,截顶应执行的要求。
冻害
冻害预防要求如下:
a)防寒防冻参照DBJ53/T-77执行,应采取规范方式搭棚(架),防寒材料不应使用遮光网或草席;
b)在秋季停止施氮肥、控制灌水,促使枝干木质化,增强抗寒能力,冬季低温来临两天前停止浇水;
c)设风障防寒应在迎风面搭设,高度应超过株高,风障架设必须牢固且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d)不耐寒的乔木(如天竺桂、蓝花楹等)要用防寒材料包扎主干或包裹树冠防寒;不耐寒的灌木地被(如假连翘、叶子花、鸭脚木、满天星等)进行覆盖;对修剪后的地被草花(如美人蕉、萱草、天人菊等)进行覆盖;
e)下雪天气应及时清除树枝、树杈上的积雪。
5 其它绿化植物
5.1 水生植物
修剪整理
冬季清除植株枯萎部分,修剪留茬要低矮整齐,生长期要合理疏删,达到通风透光。
病虫害防治
水生植物重点对黑斑病、炭疽病、白绢病、莲缢管蚜、斜纹夜蛾、金龟子、蜗牛等病虫害进行防治。
5.2 竹类
修剪
修剪方法如下:
a)竹林过密应适当间伐或间移,使留竹分布均匀,并及时用土拌肥回填土坑;
b)竹林的间伐修剪应在晚秋或冬季进行,间伐宜保留4年~5年生以下立竹,去除6年~7年以上老竹;
c)竹林立竹年龄组成:
1年~2年竹占40%,3年~4年竹占45%,5年竹占15%;
d)应及时清除枯死竹干(枝条)、病竹和倒伏竹。
管理
管理方法如下:
a)竹林每经过3年~5年,应深翻、断鞭,将4年生以上的老鞭及每年砍伐后的竹蔸挖出;
b)过密竹林应于11月适当钩梢,未钩梢的密竹林,降雪应及时抖掉竹梢积雪;
c)竹林应保留适当密度,使竹林通风透光、生长健壮;
d)应注意因干旱、水湿、冷冻、日灼、风害、缺肥等所致生理性病害的防治;
e)重点对弱势竹林进行施肥。
病虫害防治
防治虫病害方法:
a)虫害防治应以控制红蜘蛛、蚜虫等为主,经常检查,掌握虫情发展规律,及时防治;
b)病害防治:
1)竹丛枝病:
加强抚育管理,3月~5月清除病枝或病株;
2)竹杆锈病:
合理砍伐,使林内通风透光,及早砍除病竹;
3)竹煤烟病:
合理砍伐,使林内通风透光,及时防治蚜虫。
5.3 立体绿化
具体要求如下:
a)对未郁闭的立体绿化植物,生长期每月松土、除杂草两次,已郁闭的每月清除寄生藤2~3次,养护面松土除杂草一次;为防止草坪长入,5月~6月和8月~9月各修边一次,修边宽度20cm~30cm,修边整齐;
b)用于立体绿化植物表面应平整、边角整齐,一般生长季4月~10月份每月修剪整形2~3次。
攀缘植物生长季节要清理乱枝、过密枝、干枯枝;
c)每月追复合肥1次,结合雨天进行;每年根据其长势和覆盖情况,在早春和初秋施基肥各一次,施肥后需加强浇水;
d)立体花坛不可出现缺株、死株、断层,及时补种,使用容器苗尽快密闭,达到长势良好、线条清晰、无杂草、无寄生藤、无垃圾和枯枝落叶的要求。
6 古树名木及后续资源
6.1 一般要求
按照第4章的要求进行养护管理。
防雷执行DB53/T314的要求。
建立养护档案,记录养护日志。
6.2 周围环境的保护
设立保护围栏,挂设明显劝阻标识,禁止人畜进入。
不应在古树名木树及后续资源冠垂直投影内挖坑取土、动用明火、堆放杂物、排放废气、倾倒污染物。
在古树名木及后续资源树冠外侧500cm内不应埋设地下管线,1000cm内不应新建建筑物。
6.3 土壤物理性状调整
古树名木及后续资源生长土壤应透气性良好,在游人多或土壤密实的地方,应采取松土或换土措施(土壤容重应在g/cm3以下,土壤有效孔隙度应在10%以上)。
注意浇水与排水(土壤自然含水量一般为15%~17%,不低于5%或高于20%),干旱时应及时浇水;雨水过多时应采取措施,及时排除积水,可采用挖渗水井和盲沟的办法排水。
树穴外围不应采用硬铺装,铺装材料应采用透气砖或空心混凝土砌块。
定期测定土壤和古树名木及后续资源枝叶的养分含量,对缺少养分的古树名木及后续资源要有针对性的施肥,补充所缺元素,不应使用化肥或施浓肥;施肥时可在树冠垂直投影的外侧挖开放射沟施肥,或在树冠投影下的根系分布区内用穴施法施肥。
6.4 支撑加固及修补措施
凡树体不稳或树体倾斜的应采取加固措施或支撑的办法,支撑可以用木料、钢材或砌筑假山石等方法,支撑部位要垫胶垫或棕丝保护树干皮,支撑物要与环境相协调。
树洞及树身的伤痕应及时修补,修补参照DBJ53/T-78。
适时修剪枯死枝条、整理树形,减少病虫滋生;下雪应注意及时清除枝叶上的积雪。
为确保古树名木及后续资源的正常生长,除少量的科研特殊需要外,禁止嫁接、剪条繁殖。
6.5 复壮措施
复壮沟施工应在主管部门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沟深、宽均为80cm~100cm,长度和形状因地形而定。
沟内放复壮基质、树枝和增补营养元素。
复壮基质采用营养土,加少量的腐熟厩肥、牛角块、骨粉等肥料。
埋入同类树种长30cm~40cm的树枝(缚成捆,直径25cm)。
增施营养元素,以铁元素为主,适当补充钙、镁元素。
复壮沟要与渗水井相连,以利排水。
7 附属设施
7.1 绿地
绿地内应保持清洁,无垃圾杂物、石砾砖块、干枯枝叶、粪便、鼠洞和蚊蝇滋生地等。
7.2 道路
道路绿化带、防护林带应设围护栅栏和围栏,栅栏和围栏应整齐美观。
花兜、花盒、盛花器应完好无损、无污物、垃圾,定期进行维护,对于被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7.3 水池
水池应保持水面及水池内外清洁,水质良好、控制好水的深度;池壁美观、不漏水,设施完好无损;及时清除杂物、杀灭幼虫、清洗水池。
7.4 园路
园路的路面应保持清洁、美观、完好无损,要求及时清除路面垃圾杂物,修补破损并保持完好。
7.5 其他
垃圾箱、庭院灯及坐凳保证清洁,破损后及时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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