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科技文化传媒综合体建设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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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科技文化传媒综合体建设项目

抚州市科技文化传媒综合体建设项目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赣建抚招字[2017]第G52号)

招标人:

抚州市宇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曾腊如(章)

联系人:

范珑电话:

编制时间:

2017年09月25日

第一章招标公告

抚州市科技文化传媒综合体建设项目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赣建抚招字[2017]第G5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州市科技文化传媒综合体建设项目已由抚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抚发改社会字【2017】2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抚州市宇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抚州市科技文化传媒综合体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2工程建设地点:

市政府东南侧,赣东大道以东,金巢大道以西,王安石大道以北。

2.3工程总投资:

约211804万元;

2.4本工程建设规模:

总面积暂定258713.53平方米;

2.5本工程建设内容:

传媒大楼、LOFT公寓、群众艺术中心、科技馆及配套商业建筑等;

2.6本工程工期要求:

勘察工期:

30日历天;设计工期:

方案修改、初步设计以实际为准、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施工工期(暂定):

75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达到省优标准,争创杜鹃花奖;

2.8招标范围:

(1)勘察招标范围:

按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对该项目建设用地基础地质进行勘察和提交合格且满足施工要求的勘察报告及其后续服务等。

(2)设计招标范围:

包括初步设计(含方案修改、含概算)、本工程全部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基坑边坡支护、建筑、结构、内外装饰装修(含内部二次装修设计)、水电暖通、人防、消防、智能化、室外管网、道路、景观绿化及附属工程以及钢结构、幕墙等专项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及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

(3)施工招标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装修、水电暖通、人防、消防、智能化、室外管网、室外道路、园林绿化、幕墙等工程施工图上所有项目,其中高压配电设备供货除外。

2.9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独立投标人或投标人联合体同时具备)

3.1、资质要求:

①勘察单位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②设计单位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③施工单位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年新标准】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资格证,具备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②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具备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③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一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④投标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⑤本项目总负责人须由施工负责人担任。

⑥本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需提供社保证明(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凭证),以证明其投标时在投标单位(或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

3.3、其它要求:

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

投标保证金金额:

80万元;

②开标时,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为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规定,在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和办理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开标时无法查询或确认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外埠来赣单位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可以充分证明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且需要加盖公章。

③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施工负责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三家;本次招标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人均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22日,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等资料。

4.2报名资料费800元,在投标文件递交时交纳(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23日9:

30时整,地点为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市城市规划展示中心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n/)和江南都市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抚州市宇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曾腊如

联系人:

范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章晓波

联系人:

许俊平

联系电话:

6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南昌市红角洲前湖大道888号中国瑞林B230招标室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抚州市宇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江西省抚州市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大楼2号楼8楼

联系人:

范先生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南昌市红角洲前湖大道888号B230室

联系人:

许俊平

联系电话:

6

1.1.4

项目名称

抚州市科技文化传媒综合体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1.1.5

建设地点

市政府东南侧,赣东大道以东,金巢大道以西,王安石大道以北。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企业自筹

1.2.2

资金落实情况

部分落实

1.3.1

招标范围

(1)勘察招标范围:

按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对该项目建设用地基础地质进行勘察和提交合格且满足施工要求的勘察报告及其后续服务等。

(2)设计招标范围:

包括初步设计(含方案修改、含概算)、本工程全部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基坑边坡支护、建筑、结构、内外装饰装修(含内部二次装修设计)、水电暖通、人防、消防、智能化、室外管网、道路、景观绿化及附属工程以及钢结构、幕墙等专项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及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

(3)施工招标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装修、水电暖通、人防、消防、智能化、室外管网、室外道路、园林绿化、幕墙等工程施工图上所有项目,其中高压配电设备供货除外。

1.3.2

计划工期

勘察工期:

30日历天;设计工期:

方案修改、初步设计以实际为准、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施工工期(暂定):

7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暂定):

2017年11月1日,具体时间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暂定):

2019年11月20日

1.3.3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达到省优标准,争创杜鹃花奖;

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

①勘察单位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②设计单位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③施工单位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年新标准】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资格证,具备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②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具备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③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一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④投标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⑤本项目总负责人须由施工负责人担任。

⑥本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需提供社保证明(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凭证),以证明其投标时在投标单位(或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

3、其它要求:

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

投标保证金金额:

80万元;

②开标时,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为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规定,在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和办理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开标时无法查询或确认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外埠来赣单位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可以充分证明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且需要加盖公章。

③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施工负责人)。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三家;本次招标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人均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不补偿

1.9.1

踏勘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将疑问以邮件形式提交到邮箱: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招标人可能会发布澄清或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如遇有较大变动,招标单位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n/)上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自行到网上查看,否则后果自负。

1.11.1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

/

1.11.2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

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分包资质要求:

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且有足够履约能力,禁止分包单位再次分包,分包单位必须经招标人的认可。

1.12

重大偏离

☑不允许□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有(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无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23日9:

30时整,地点:

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市城市规划展示中心四楼)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无□有

3.2

投标报价

本项目采取要约价形式,具体要约价如下:

①勘察费的合理要约价:

土层按130元/延米,岩层按240元/延米计取;

注:

本项目最终勘察报告中揭露出的填土层、砂、卵石层和粘土层、全风化岩层均按土层标准计算工作量和勘察费用;强风化岩层和中风化岩层均按岩层标准计算工作量和勘察费用。

②设计费的合理要约价:

按计价格[2002]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收费标准的70%计取;

注:

本项目复杂系数Ⅲ级,专业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最终设计费计算依据以施工合同价为基准价计算。

③工程建安费下浮费率合理要约价:

为抚州财政部门审定的实际发生额总价下浮3%。

建安费计价依据:

土建部分执行2004年《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装饰部分执行2004年《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安装部分执行2004年《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并按照2004年《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进行取费、市政园林部分执行2006年《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2006年《江西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及2006年《江西省市政工程及园林工程费用定额》相应标准等取费。

人工工资执行赣建价【2013】5号文标准,税金执行赣建价【2016】3号文标准。

如果施工期间政府出台其它的调价系数或有关政策性调整文件(含新版定额调整),则也按新标准执行。

注:

本项目约定施工图图审合格后一个月内,中标人需按合同约定编制施工图预算报业主,由业主报财审确定。

施工图预算一经确定,不得修改,非中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除外。

针对中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只予以调减,不予以调增。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的报价须响应要约价,不响应的作无效标处理。

3.2.6

工期延误赔偿费

赔偿金额5000元/日历天;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2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形式

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不能提交现金。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日前一天下午17:

00前。

保证金金额

捌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80万元。

收取保证金帐号

本项目使用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如下:

1、户名:

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4-

开户行:

抚州市农行抚河支行营业部

2、户名:

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66666

开户行:

抚州市建行玉茗支行

3、户名:

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970

开户行:

上饶银行抚州分行

4、户名:

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871

开户行:

抚州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5、户名:

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8

开户行:

中国银行抚州分行营业部

6、户名:

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抚州营业部

7、户名:

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53

开户行:

兴业银行

其它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下午17:

00前到账(投标截止时间有变动时,到账时间顺延)。

2、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到达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否则不允许参加开标。

保证金是否到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为准,并应注明工程名称(如未注明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开标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到账单位证明,若投标保证金到账单位出现不一致时,以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证明为准。

4、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作重大偏差处理。

保证金退回

1、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未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退回有关招标资料,同时如数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单位正式签订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回(无息)。

3.5.2

近年财务状况

见1.4.1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见1.4.1

3.5.5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按格式要求盖章、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及相关特定要求外,其他所有需要签字和(或)盖章的只需要联合体牵头人签字和(或)盖章,涂改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陆份,电子版投标文件贰份(U盘)

3.7.5

密封和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按下列方式密封:

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的资格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别密封,将资格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别包装在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密封袋内。

所有密封袋密封口由投标人密封,并在密封袋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资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不能相互错装密封袋。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提倡投标人使用标准密封袋,避免造成失误。

投标文件格式采用附后的格式文件。

4.1.2

封袋上应载明的信息

工程名称:

抚州市科技文化传媒综合体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人名称:

抚州市宇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全称):

在2017年10月23日9:

30时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城市规划艺术展示中心(抚州城市展览馆)四楼(竹山路与宁轴东路交汇处))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是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综合评估法

(1)查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理人证件或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3)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计分人、记录人;

(4)宣布开标纪律和注意事项;

(5)介绍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名单不得介绍);

(6)宣布评标原则,简述评标办法;

(7)查验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

(8)查验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标书的密封有效;

(9)招标人开启和查验各投标人的资格标签章是否有效,后送评标委员会评审.

(10)招标人开启和查验各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技术标及商务标投标文件签章是否有效,后送评标委员评审;

(11)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规定内容评审,统计综合总得分,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12)公布得分、排序情况。

(13)招标人向投标人宣布中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

(14)开评标会结束,招标转入定标阶段,投标人返回等候;

(15)将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示3天后确定中标人。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共设置5人。

开标前从江西省评标专家库中按规定抽取:

设计类(建筑专业)专家2人,施工类(建筑专业)专家2人;经济类专家1人。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人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4.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履约保函(仅限五大国有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

合同金额的10%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电子招标投标

☑否□是

9.2

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本项目的评标结果将按相关规定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示三天;

9.3

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证件、业绩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材料一经查实,业主单位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9.4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条款的,或者拒不提交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于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签订,因中标人原因逾期未签订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9.5

一、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二)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也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

(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三)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四)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五)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6

合同付款方式:

(一)工程勘察设计费

第一次付费:

方案审核通过后7天内,付款比例20%;

第二次付费:

初步设计批复后7天内,付款比例20%;

第三次付费:

施工图提交并审核后7天内,付款比例10%;

第四次付费:

工程开工后7日内,付款比例20%;

第五次付费:

工程完成50%后7日内,付款比例20%;

第六次付费: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付款比例10%。

注:

合同价确定之后,依据施工合同价确定最终勘察设计费。

(二)建安工程费

进度款按以下原则进行支付:

1、自工程正式开工之日起,每月支付一次进度款,按招标人及监理人审定的形象进度支付已完合格工程量的70%作为工程进度款;

2、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签证等增减调整费用,施工单位按月编制;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月进度款汇总金额支付至经招标人确认计量价款的80%;

4、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且工程结算经审计部门审结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

5、预留5%质保金,质量缺陷责任期2年,竣工验收合格后满1年扣除期间发生的所有承包人应承担费用及违约金后无息退还结算金额的2%,竣工验收合格后满2年扣除期间发生的所有承包人应承担费用及违约金后无息退还结算金额的3%。

6、承包人应在发包人付款前向发包人开具可以抵扣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延期支付款项,直到承包人提供发票为止。

7、工程结算时,承包人所申报的结算金额误差率控制在5%以内。

如最终审核结果与送审金额的差额超过5%,由承包人承担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用,并且从工程款中扣除;若承包人申报的结算金额超出审定金额10%,除由承包人承担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用外,发包人另扣除承包人总工程款的1%作为处罚。

注: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不一致时,一律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为准。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

1.1.2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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