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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政府工作报告

兴安县政府工作报告

篇一:

兴安县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技术报告

兴安县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

技术报告

兴安县人民政府

二○○六年五月

前言

长期以来,兴安县县委、县人民政府坚持以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积极致力于发展经济、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批准河北省栾城县等地为第五批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的批复》(环发[2000]133号),兴安县被列为第五批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县,县委、县政府抓住这一有利时机进一步深化可持续发展战略,确定了创建生态示范区工作目标,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工作任务,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创建工作。

到20XX年底,兴安县各项指标均已达到国家生态示范区创建考核要求,具备了申报国家生态示范区验收考评的基本条件,现按照《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区验收暂行规定》和《20XX年全国生态区建设试点考核验收指标》的要求,编制本技术报告,对兴安县创建生态示范区四项基本条件和26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具体说明。

第一章兴安县概况

一、自然概况

兴安县位于广西东北部,东经110°14′~110°56′,北纬25°17′~25°55′,辖区面积2348平方公里。

县内地形较为复杂,西北和东南为山地,山峦重叠,沟谷溪流纵横;西北部为越城岭山系,逐渐向西南倾斜;东南部是都庞岭的海洋山系,并逐渐向东北倾斜,形成两大山系之间的狭长谷地,称“湘桂走廊”,主要为中山、低山、丘陵、台地及喀斯特地形兼而有之。

兴安县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境内气温适宜、雨量充沛,光照充足,积温多,霜期短,年均气温17.5℃,年均降雨量1802毫米,年均相对湿度79%。

四季分明,雨热同季,气候条件十分优越。

兴安县区域内有湘江和漓江两大河流,其他河流都是其支流,分属长江和珠江两大水系。

长江水系干流湘江,其主要支流有海洋河、西坡江、漠川河。

珠江水系干流漓江,其主要支流有黄柏江、川江河、灵河、小溶江。

全县河流总长817.7千米,总流域面积2348平方千米,河网密度0.35km/km2,多年平均总流量118.26m3/S,全县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37.38亿立方米,其中地下水资源量4.21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10326立方米,属水资源相对丰富地区。

兴安县境内森林植被繁茂,资源丰富,种类繁多,有158科,395属,813种和130变种,是我国植物种类富集的地区之一,全县森林面积205.47万亩,森林覆盖率78.2%,森林活立木蓄积量550.9万立方米,位居广西前茅。

境内有隶属29目89科的各类动物311种,其中属国家二级以上重点保

护的珍稀动物34种。

兴安县具有探明储量的矿藏12种,目前开发利用的12种,主要有赤铁砂、锰矿、铅锌矿、锑矿、钨矿、金砂、重晶石、方解石、大理石、花岗石、石灰石、煤矿等矿产。

二、社会经济概况

兴安县是广西第一批国务院批准的对外开放县,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旅游经济开发重点县,全县共辖6镇,4乡(1个瑶族乡),116个行政村、2个街道居委、7个社区,总人口36.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9.3万人,占全县总人数的80.93%,境内有瑶、壮、苗、回、侗、仫佬、布依等17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占全县人口的4%左右。

近年来,兴安县委、县人民政府紧紧抓住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机遇,紧紧围绕实现“农业强县、工业大县、旅游兴县、文化名县”的四大战略目标,以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科普示范县、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生态农业示范县和广西生态富民小康示范“十百千万”工程为载体,根据“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开发优势资源,构建特色产业”的总体目标,突出生态立县的指导思想和建设生态旅游强县的工作重点,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发挥优势,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培育和加大财源建设力度,实现了经济较快增长、社会全面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20XX年,全县生产总值完成38.696亿元,比20XX年增加14.2528亿元,“十五”期间年均增长9.9%,20XX年全县财政收入2.42亿元,比20XX年增加1.07亿元,平均每年以16.0%以上的速度增长,五年时间翻了一番,20XX年固定资产投入15.81亿元,从20XX年以来以年均19.30%的速度增长,20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427元,比20XX年的2603元,增加了824元,年均增

长10.14%,投入4000多万元,使全县100户以上的自然村实现了村村通路,有效地改善了农村的交通条件,通过积极向上争取,加强服务协调,促成了投资3.5亿元的桂黄公路改造,投入1.1亿元,建设电信和联通基站256个,全县无线通讯网络和有线电话覆盖率达到96%,投入300万元,完成广播电视入户1772村(屯),投入1000多万元,完成全县128个无电村的通电工程建设。

加强改水改厕和文明卫生村建设,沼气建设入户率达到41.5%,完成退耕还林3.5万亩,投资1700万元进行了生态林保护,加强了农村生态建设、环保建设。

全县人民在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加快发展为主题,抢抓机遇,开拓创新,真抓实干,锐意进取,使全县经济发展综合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迈上了新台阶,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中增创了新优势,实现了新跨越,为今后的加快发展奠定了坚定基础。

先后获得了“全国科普示范县”、“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全国农业生态示范县”、“自治区农产品加工示范县”、“自治区首批绿化模范县”、“自治区县域经济发展十佳县”。

尤其是20XX年,兴安荣获“全国十佳魅力名镇”称号,使我县的知名度得到了较大提高。

三、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工作概况

兴安县历届县委、县人民政府坚持不懈地以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工作方针,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来抓,把是否有利于环境保护,不遗余力地保护兴安县生态环境。

经过多年的努力,兴安县的环境状况并未因经济建设快速发展而受到破坏,环境质量一直保持良好状况。

2000年,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工作一经提出就引起了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响应,认为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是实现现阶段可持续发展

篇二:

兴安县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建设示范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兴安县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建设示范县建设

工作情况汇报

区“一服务两公开”示范点建设督查组领导:

兴安县始终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强化监督制约为目标,以公开、便民、勤政、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XX]22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等部门关于全区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函?

20XX?

2号)文件精神,制定印发《兴安县创建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通过以点带面,逐步扩大示范点比例和范围,推动“一服务两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发展,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把示范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不断推动我县“一服务两公开”的建设,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建设,提高我县各级部门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使人民群众能够及时、有效地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现就前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制定印发兴安县创建区“一服务两公开”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建立完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为主线,以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为载体,将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范畴,建立管理规范、功能完备、办事公开、信息共享、上下联动、运行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逐步实现政务服务均等化,全面提高各乡镇政府和县部门“一服务两公开”水平。

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县机关事务局、县法制办、县政务中心、县监察局及各县直单位、各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单位的“一服务两公开”示范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小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

制定并印发了《兴安县创建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对“一服务两公开”的具体内容、工作任务、工作步骤、时间安排等做了具体部署。

对“一服务两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进行了层层分解分解,确保落实到位、责任到人,有效推动“一服务两公开”示范县建设工作的开展。

二、建立健全“一服务两公开”管理机制根据《关于设立兴安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通知》兴编办[20XX]09号和《关于成立兴安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所的通知》兴编办[20XX]21号文件精神,

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为行政编3名,财政务全额拨款事业编4名,《兴安县政务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工作职责、运行机制和管理权限的若干意见》兴发[20XX]62号文件规定了职能设置,明确了中心公共费用、办公经费列入财政务预决算,由县财政拨付。

三、“一服务两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11月,县法制办牵头,与县政务服务中心联合开展对我县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县人民政府根据清理结果,下发了《兴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兴政发?

20XX?

99号);编制了“一服务两公开”目录,并在兴安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20XX年6月,按照《20XX年兴安县扩权强县工作实施方案》(兴政办[20XX]55号要求,在《关于调整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单位、分中心及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兴发

[20XX]19号)的基础上,由县发改局牵头,司法局、县政务中心、财政局、农业局等部门再次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我县清理出审批事项600项,接收区直下放172项,区委托下5项,市委托下放371项,市委托下放34项,再次编制“一服务两公开”目录。

县政务中心进驻部门由30个增加到46个,实现了100%的进驻率。

截至6月底,县政务政务中心业务办理量为54993件,去年同期为19875件,同比增长176.7%,业务办理量名列桂林市十二县五城区第一名,自治区110个县

区第七名;尤其是4月份联合纪委监察局开展督查工作后,4、5、6月份的业务办结量均超过万件。

共受理群众咨询20000余人次,答复率为100%。

四、推进政务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政务大厅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我县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社会管理的需要,不断完善县、乡、村级政务服务中心场所建设,并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内部管理。

20XX年6月县政务中心完成了机房防尘、防火、抗静电改造,增设了触摸屏查询机、旋转式高清摄像头、实时显示屏,进一步完善了政务中心的查询功能、监督功能、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主要包括:

联审联办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跟踪督办制度、首问负责制度、代办领办制度、预约服务制度等,汇编成《兴安县政务服务中心文件制度汇编》,并重点抓好了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我县完成了全县60%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并投入运行,截止6月30日,共办理各类事项2945件,群众满意率为100%。

并对尚未建政务中心的华江、漠川、白石、界首四个乡镇进行实地考查,各乡镇确定了各自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场地,并作出了装修预算,成立了建设领导小组,进驻单位、事项、人员确定。

争取在今年

内完成全县所有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

按上级要求,我县今年村级政务服务站建设须达到30%、42个行政村的覆盖。

目前各乡镇已上报准备建设村级政务服务站的行政村名单,县政务中心正按照标准化进行村级政务服务站各项建设工作。

五、建立和应用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工作情况。

我县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购置了服务器等硬件设备,建立和应用自治区柱子的电子政务平台布,部署了全区政府信息统一公开平台,依托电子政务平台输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事项,并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在兴安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同时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管理机制,落实信息安全责任。

六、行政审批“三集中”建设情况。

县政务服务中心根据兴发?

20XX?

19号文件及兴安县扩权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自治区、市下放职权的结果,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即部门所有审批职能集中到一个内容机构,部门所有审批事项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部门所有人员进驻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凡是有审批项目进入政务中心的部门,都设立行政审批办公室,所需人员在不影响编制的条件下从部门内部调剂解决,核定1名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

各部门行政领导对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签发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委托书,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对即时办理件、承诺办理件具有现场许可审批权,凡纳入行政审批办公室

篇三:

20XX桂林市政府工作报告

政府工作报告

———20XX年1月31日在桂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长李志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我们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从容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异常艰巨的改革发展任务,在“增投、扩量、稳速、提质、控价、保位”上下功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增长较快、效益较好、结构优化、民生改善、物价趋稳的新格局,地区生产总值等6项经济指标超过千亿元,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

———地区生产总值突破千亿元大关后,继续保持强劲增长势头,预计达1336.13亿元,比上年增长12.2%。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突破千亿元大关,预计达1140.20亿元,增长28.9%,投资规模和重大项目建设数量再创新高。

———全部工业总产值突破千亿元后,继续快速增长,预计达1607.36亿元,增长35.0%。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突破千亿元大关,达1267.80亿元,增长41.7%;实现增加值突破400亿元,达404.58亿元,增长24.8%;主营业务收入

突破千亿元大关,达1137.71亿元,增长38.6%;实现利税156.16亿元,增长90.8%。

继食品、机械装备之后,电子信息、冶金有色2个产业跻身百亿元产业行列,我市百亿元产业达到4个。

———财政收入达141.94亿元,增长17.2%,高于预期4.2个百分点,其中一般预算收入80.75亿元,增长20.4%。

———金融机构存款余额超千亿元后,继续保持健康增长态势,达1554.9亿元,增长12.9%;贷款余额907.21亿元,增长14.9%。

———旅游总收入突破200亿元,达218.34亿元,增长29.7%,旅游业质量效益明显提升。

———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6000元大关,达6325元,位居全区前列,增长15.3%,增幅创12年来最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882元,增长10.8%,超过全区平均水平。

———森林覆盖率69.05%,城市绿化覆盖率44.3%,均位居全区前列。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强力推进“四大建设”,发展基础更加坚实

完善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制度,抓好项目筹融资和用地保障,以“四大建设”为主攻方向的重大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

城市建设强力推进。

新区建设与老城疏解提升并举,实施重点建设项目183项,完成投资250亿元,进一步改善提升了城市形象和品位。

交通能源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再创佳绩。

101个交通、能源、水利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50亿元。

贵广铁路、湘桂铁路扩能改造和兴安至桂林、阳朔至鹿寨、灌阳永安关至全州凤凰高速公路加速建设。

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全面开工、进展顺利。

我市风能基地建设处于全区领先地位。

园区建设成效显著。

完成投资125亿元,增长38.8%。

园区土地平整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新增入园企业110家,开工亿元以上工业项目64项。

城乡风貌改造彰显特色。

完成投资50亿元,主城区和12县老城临街建筑立面及道路街区绿化、美化、亮化改造提升。

阳朔县兴坪镇、恭城瑶族自治县红岩村获“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称号,兴安县兴安镇、灵川县大圩镇、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村等获“广西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称号。

二、强力推动“两大改革”,发展优势明显提升

把规划建设桂林世界旅游城作为“两改”突破口,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

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467.58亿元,增长7.9%;三产税收占全部税收比重达54.4%,比上年提升2.9个百分点。

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

兴安县政府工作报告)革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和建设发展规划纲要完成编制上报,《桂林世界旅游城概念规划》获自治区批准,我市列入“国家旅游产业用地管理改革试点城市”。

罗山湖体育休闲产业园等30个桂林世界旅游城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或竣工。

旅游标准化建设取得新成效,阳朔县、兴安乐满地通过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示范企业验收。

全力推动漓江景区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旅游市场整顿监管,旅游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旅游宣传营销范围不断拓展,国内外客源得到深度挖掘。

接待游客2788.17万人次,增长24.1%,其中入境游客164.39万人次,增长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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