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收管理专业化与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几点建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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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税收管理专业化与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几点建议

关于税收管理专业化与完善税收管理员制

度的几点建议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税收管理专业化问题和税收管理员制度完善创新问题,是当前各级税务机关十分关注的两大热点问题,对这两个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讨论十分及时,非常必要。

会前,根据总局通知要求,我们做了一些分析思考,下面,根据总局通知列出的要点,结合我们江苏国税税收管理专业化及创新管理员制度工作的实践情况,谈一点个人看法,供参考:

一、关于税收管理专业化问题

(一)讨论税收管理专业化问题,首先应当正确理解税收专业化管理概念。

近年来,总局关于税收管理的总要求,在原来的科学化、精细化的基础上,加上了税收管理专业化,但是关于什么是税收管理专业化一直没有比较完整的概念表述。

虽然这是一个概念问题,但是,如果不能把专业化的内涵、外延搞清,容易在实践上出现百花齐放,各显神通。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全国所得税和反避税工作会议,提出了所得税专业化管理的概念,即,专业化管理就是要根据企

业所得税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和管理的不同特点,通过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企业所得税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充分运用其掌握的企业所得税专业技能,探索实施以分行业管理和分规模管理为重点的分类管理,达到加大管理力度和强化管理深度的目的。

这个表述将专业化概念强调根据纳税人的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管理,是加强管理的基本方法。

具体定位在三个方面:

1、根据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和管理的不同特点,以分行业管理和分规模管理为重点的分类管理;2、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企业所得税管理专业人才队伍;3、运用其掌握的企业所得税专业技能。

我们认为,作为全国税收管理的总要求,专业化概念应当更加严谨、科学。

理解这个概念建议关注以下几个关键点:

一是专业化概念的内涵。

早期的专业化主要是表达社会化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分工,有所谓社会分工越细,专业化程度越高。

后来,随着管理学研究的不断深入,专业化概念主要是指,一个组织根据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内在规律及其不同阶段的特点,把整个生产经营过程的不同阶段划分为不同的部门实施专门管理,以促进生产经营整体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高。

专业化管理不仅仅是生产经营方式的专门化,涉及企业的战略规划、体制机制、业务流程、技术方法、资源配置等管理活动的方方面面。

专业化过程和结果的统一,所谓专

业化过程,就是专业化分工不断深化、细化的过程;所谓结果,就是经过专业化过程,形成的以专业化分工协作为主要特点的管理格局形态,即实现了管理的专业化。

因此,专业化管理不是一个局部的专业化,更不能简单地等同于管理对象划分或专业技术手段应用。

二是、根据对专业化概念的理解,正确定位税收管理专业化。

从税收管理的角度看,把税收管理分为,纳税服务和税收执法两个大类;把管理对象分为,分行业、分规模、分税种、分法人治理结构等;管理事项分为,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等级排序、风险应对处理,进一步细化又有分析的专业化、应对处理的专业化等等,都是专业化的具体表现形式,但又都不是税收管理专业化的全部。

美国:

规模——行业——税种;

日本:

税种——规模——行业;

这些选择都是利弊兼有,解决的办法是统一设计流程安排、统一资源配置、统一岗责体系安排等。

所谓税收管理的专业化有不同层次的表现,1,表明的是一种以专业化分工为特点的税收管理大格局,这是一个战略层面上的专业化;2,这种大格局需要有专业化的管理体制、机制来实现;3,这种管理体制需要有专业化的岗职体系、业务流程来体现;4,这种管理流程需要专业化的管理技术手段来实现;5,这些体制、机制、流程、方式、方法、

技术需要包括人力资源在内的各种组织资源来保障。

如果不从战略规划、体制机制、业务流程、岗责安排、技术方法、资源配置等方面,系统研究设计专业化,专业化会带来管理上的职能交叉、流程断裂、资源浪费等问题,流程再造就是对部门职能导向专业化的一种修正。

这也是我们推进专业化是审慎对待。

三是,税收管理专业化是税收管理活动规律的外在表现形式。

对税收管理活动的不同的理解,会导致税收管理专业化的不同表现。

如,把税收管理理解为服务+执法,就会有纳税服务和税收执法的专业化;如果把税收管理理解为征收+管理+稽查;就会有征收专业化、管理专业化和稽查的专业化。

因此,我们认为,确立现代税收管理理念,是实施税收专业化管理基础。

四是,税收管理专业化管理格局的架构建议。

根据近期全国税收征管和科技工作会议的精神,我们认为,税收专业化管理格局就是,即,以提高纳税遵从为目标,建立以一体化信息平台为依托,以税收遵从风险战略规划、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应对处理、绩效评估为程序构架,总局、省局、市局、县局分局各管理层级之间,各级管理部门之间,专业分工科学明确,互动协调有序顺畅,征管资源配置合理的税收管理格局。

(二)关于建立立体化的专业化运行机制问题。

根据税

收风险管理的程序步骤和税收管理专业化分工要求,我们认为建立总局、省局、市局、县局分局各管理层级之间,各级管理部门之间,专业分工科学明确,互动协调有序顺畅的专业化运行机制,应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建立专业化的风险控管运行机制。

按照税收风险管理的程序要求,各级税务机关,特别是各级管理层,通过转变管理职能,逐步建立满足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需要的各类运行机制,主要包括:

风险管理战略规划管理机制、风险信息情报采集交换机制、风险信息分析识别管理机制、风险等级估算排序管理机制、风险应对策略选择管理机制、风险应对措施实施管理机制、风险管理全程监控评估机制等。

建立风险管理规划目标管理机制。

承担税收风险战略规划管理的税务机关,通过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形成税收风险管理战略规划管理工作机制,承担系统风险管理的规划管理工作,对规划期风险管理的工作目标、阶段重点、方针策略、主要措施、实施步骤等作出系统性安排。

对规划期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在规划期末,对作出及时的总结评估,为风险管理体系持续改进、持续完善,为未来税收风险战略管理的规划安排提供改进建议。

建立风险分析识别管理工作机制。

筛选、整合各类税收风险预警监控指标,建立省市局风险特征指标库。

做好税收风险分析识别的日常工作,开展经济税收分析,跨税种、跨

部门以及重点税源的综合税收风险分析;基于综合分析,针对税种管理、专业管理的特点、难点和热点,开展税种管理、专业管理中税收风险分析识别;针对税收管理程序的薄弱环节,开展税收程序性风险分析;通过典型稽查案例、纳税评估案例等解析,进行微观税收风险分析识别。

建立风险信息管理机制。

基于统一的信息支持平台,建立集中管理、上下互动的纳税人风险信息情报库。

重点是挖掘内部的沉淀信息,发掘纳税服务、税收执法的过程信息,开展内部信息交流活动,提升跨地区信息交换、查询功能,形成跨地区信息采集、交换管理机制,提高信息共享度;拓展外部信息的采集渠道,开展国地税信息交换;接入工商、统计等部门信息;采集行业管理部门、行业管理协会、证券交易等部门信息;关注媒体披露的与税收风险有关的信息。

建立协调统一的风险排序和应对管理机制。

省辖市局建立风险等级排序管理工作机制,根据本地区税收风险发生的特点和人力资源分布状况,做好风险等级排序相关参数的调整维护,及风险等级排序的日常管理工作。

建立管理层税收风险应对管理工作机制,做好对基层税务机关风险应对的支持管理和上收管理。

风险应对的支持管理主要包括:

强化部门联动,做好各类风险应对措施的总体规划和分部门风险应对的计划安排,开展各税种、各专业管理风险应对的统筹联动;深入研究不同时期主要税收风险的

应对策略,总结设计应对风险的方法和措施,做好数据模型、分析工具的研发工作,研究收集制定业务操作模本、评估审计指南等,提高对基层税务机关风险应对的指导力和支撑力;对基层风险应对中遇到的复杂问题,要及时提供专家指导帮助;部分重要复杂应对事项实行上收管理,由省市局直接组织风险应对;对部分大企业直接上收风险分析监控和实施风险应对。

按照税收风险管理的总体构架创新管理员制度,形成与管理层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等级排序相衔接的管理员职能体制。

合理分解户管员管理职责,把税收风险分析、专业纳税评估、大企业的风险监控应对、中小企业的行业性风险监控等专业化程度较高的风险管理职能,从属地管理的税收管理职能中分离出来。

把制度性安排的、事务性管理服务职能保留在属地管理的职能中。

具体职责分解范围,由省辖市作出统一规定。

把综合业务素质较好的管理员配置到风险等级高、业务复杂程度高、综合技术应用要求高的专业管理岗位。

在专业机构、或县局等更高层面上,建立具有专业化管理能力的管理团队,不再实行划片分户的管理模式;根据风险等级排序针对不特定纳税户,开展大企业管理、专业评估、行业管理等。

(三)关于发挥信息化对专业化的支撑作用问题。

发挥信息资源作用,建立一体化的风险控管信息平台。

利用金税

三期的良好契机,按照信息化建设“一体化”的要求,设计开发以流程管理系统、基层管理平台和监控决策系统三位一体,有机统一的综合税收管理信息平台,为税收的专业化管理发挥信息技术支撑。

建立覆盖税收管理全过程的流程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全过程跟踪监控管理。

全面梳理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事项,建立覆盖纳税服务和税收执法工作流体系。

每个流程贯通受理、调查、审核审批等流程节点,监控条件设置严密,作业标准统一规范,程序步骤明确清晰,运转轨迹全程记录;各关联流程之间可以进行有机整合、无缝衔接,形成税务机关内部不同部门之间、不同环节之间、不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约的税收风险的内控机制。

建立覆盖各级管理层监控决策系统,对税收管理全过程实施监控管理。

充分发挥数据挖掘技术,进一步拓展外部信息交换能力,更加充分地支持税收宏观风险分析识别、微观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和各类税收风险发生地趋势分析;通过各类分析监控、内部控制、过程跟踪、情报交换等功能,实现对税收管理全过程风险预警的层级监控。

各级通过分层分级建立风险特征库,实现对纳税遵从风险的分析识别;通过情报来源更加广泛,信息资源更加整合的,“一户式”、“一员式”等多种口径、灵活度高等综合查询平台,为税收风险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应对处理等提供全方位情报信息支持。

建立风险管理流程各环节的风险管理支持平台,实施全过程规范操作管理。

按照风险管理理念,把主要由各级管理层使用的监控决策系统与主要由一线税务机关使用的流程管理系统进行无缝对接。

集中、抽取、整合流程管理系统产生的税收管理全程记录、由综合调查工具存储的所有实地调查核查采集信息以及外部交换情报信息,为各级管理层在监控决策系统开展数据分析、风险分析识别,提供丰富的基础分析数据源。

在风险信息管理平台上,要设置风险信息库,风险等级评定,风险应对处理,风险应对跟踪和基础信息维护;按照统一规范要求,省市局管理部门将风险分析识别的成果和其它税收遵从风险的信息一起,导入风险管理平台,实现各类涉税风险按户自动归集和风险等级评定,基层税务机关根据风险等级高低,有针对性地启动稽查、评估、调查核查等风险应对处理流程。

(四)建立培养专业化的人才队伍。

我们认为建立立体化、信息化、专业化的税收风险管理大流程格局是造就一批税收管理专业化人才队伍体制条件。

从一定意义上说,有什么样的岗位,有什么样的职能,有什么样的业务活动,才会有,或者说,就会有什么的人才队伍。

目前,我国税收管理人才队伍状况不佳的根本原因,是这样的管理体制、管理机制不是造就专业化人才的体制机制。

反之,如果各级管理层直接参与风险管理的大流程格局的一部分,上级机关成为大

流程的高端,直接承担税收分析、直接承担复杂风险事项的应对处理和专家支持,很快就会涌现出一大批专业人才。

当然,在建立立体化、信息化、专业化税收管理新格局以后,各专业部门除了专业技术的学习借鉴之外,建立适应本部门专业需要的专家人才库,开展不同层次的专业人才交流学习,承担本专业人才队伍的培训交流等,也是税收专业人才队伍培养的重要方面。

二、创新税收管理员制度问题

(一)管理员制度在江苏实施情况

管理员制度是完善税收管理体制机制的重要内容。

2005年,总局下发了40号文件,明确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并从五个方面对税收管理员制度的目的、原则和税收管理员的身份、职责、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和规定。

一是明确了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的目的,就是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问题;二是税收管理员的概念,是基层税务机关及其税源管理部门中负责分片、分类管理税源,负有管户责任的工作人员;三是明确了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原则,强调“三个结合”,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属地管理与

分类管理相结合;四是明确了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基本覆盖了户籍、申报、发票、评估、服务等税收管理的各个环节;五是明确了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要求,包括不直接从事税款征收、税务稽查、审批减免缓抵退税和违章处罚,实行轮换制度、双人上岗制度等。

总的来看,税收管理员制度建立时,全国尚在征管软件的统一过程中,数据应用刚刚起步,税收管理的专业化程度也不高。

因此,当时税收管理员制度的主要特点是按户划片,属地管理,职责是除了征收、稽查之外的“大包干”,税收管理员的工作方法受到信息化水平的影响也主要处于一种自主管理的状态中。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发挥了重要作用的,近年来税收征管水平的不断提高,与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落实,特别是一些地区创造性地落实,是分不开的。

(二)江苏国税税收管理员制度创新工作

1、税收管理员制度创新势在必行

我们看到,从2005年到现在,税收管理员制度实施的内外环境都发生了重大变化。

纳税人数量的迅猛增加,跨国公司、总分机构、大集团也日益增多,纳税人的经营方式和交易方式日趋复杂,社会资金和财富流动性不断增强。

税源监控管理的难度越来越大。

这些是征管的外部变化。

从税务征管内部来看,税收管理员制度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

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人少户多问题。

目前我省税收管理员人均管户已经超过200户,最多的超过了800户。

税务机关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的途径无非两条:

或者通过增加人力等资源要素,实现管理增量的目标;或者是内涵道路,改变管理方式,在资源条件一定的情况下,通过提高要素素质和优化要素配置方式,实现管理增量的目标。

现在看来,仍然走纯粹依靠增加人员的数量,靠粗放发展已经不可能了。

二是专业化程度不高的问题。

一些深层次的税源管理工作对税收管理员有较高的素质要求,如跨国交易税收管理、网上交易税收管理、财务电算化纳税人税收管理、总分机构之间税收管理、跨地域关联交易管理等。

由于原来的税收管理员制度难以满足税收管理的专业化,许多管理员对纳税人的具体情况很难有深入的了解,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发展趋势,很难有比较完整系统的把握,更不用说能够开展比较深层次的税源监控。

三是管理力量分散问题。

目前,税收管理员队伍中,业务骨干的比例本身不是太高,加之,有限的业务骨干都分散在分局片区,独立开展工作。

这样,管理员队伍难以形成团队的力量。

在税源管理中,很多税收征管具有特殊性,单纯依靠属地的税收管理员个体力量,甚至仅仅依靠属地税源管理机构难以承担税收管理的任务,如大企业的个性化风险应对;中小企业行业性风险监控;横向的信息采集和情报交换;

深层次的税收风险分析识别等。

这些管理需要有团队的力量,有时甚至需要上级机关共同参与才能真正承担起管理的职能。

四是监督制约问题。

税收管理员制度使管理员的执法权形成相对集中,虽然针对税收管理员有一些监督制约制度,但由于税收管理员和所管理的企业实际上已形成了点对点的关系,因此,对其管理越位及滥用职权等违规、违法行为难以进行全方位的有效监督。

近年来,全国也发生了多起税收管理员违法违纪案件,很多都是与管理员的职能过于集中,过于综合有着密切的关系。

因此,税收征管的内外部环境发生的深刻变化对税收管理员工作方式、管理方式、管理体制、机制安排等方面,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属地包干式的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征管信息化发展水平不高背景下的一种简单分工方式,是一种粗放式管理形态。

存在着资源配置效率不高,专业化程度低,容易产生税收征管中的“绝对权力”的体制土壤。

因此,有必要对原有的税收管理员制度进行深入、细致的反思与分析。

从我省的实践来看,借鉴国际通行的风险管理理念,进一步创新税收管理员制度,符合时代要求,也符合目前税收征管工作实际。

2、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理念是创新工作的先导

创新税收管理员制度,必须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理念。

收管理中存在着由于纳税人不能或不愿依法、准确纳税而致使税款流失的风险。

不同类型的纳税人,其风险点也不尽相同。

税收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强调优化配置有限的征管资源,借助先进的技术手段,预测、识别和评估税收风险,根据不同的税收风险制定不同的应对策略,并通过合理的服务和管理措施规避或防范税收风险,以实现纳税遵从最大化的目标。

创新税收管理员制度的目标就是要改革原有管理员制度构架,优化配置人力资源,形成专业税收管理与属地税收管理职能相分离的税收管理员职能体制,使税收管理员从无差别的户管方式,向按照不同税收风险级别实施有针对性的税源监管方式转变。

因此,应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为我们创新税收管理员制度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和比较科学的路迳。

近年来,OECD多数成员国的税务机关普遍引入税收风险管理理念,组建专业团队,加强税源监控、防止税款流失,取得了明显成效。

同样,我们创新税收管理员制度,必须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理念,将它融入到创新工作的各个方面,来破解创新工作中遇到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3、税收管理员制度创新工作进展情况

去年以来,同其他兄弟省市一样,我省也在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创新管理员制度的有效途径。

随着我省信息化水平持续提升,先进管理理念的借鉴应用在不断深化,税收管理

体系制度在日臻完善,流程管理机制基本形成,流程化、专业化管理理念得到普遍认同,省局一直在引导、倡导各地市积极开展管理员制度的创新,去年8月在南京召开了“创新税收管理员制度”专题研讨会。

一些地区,在管理员的管理形式、管理员的资源配置、管理员的职责安排、管理员的专业分工等诸多方面都进行了卓有成效地探索。

这些都为我省在今年开展试点工作,逐步推进管理员制度创新提供了思想准备。

在对各地上报方案的可行性进行认真评估的基础上,我省在今年5月份下发了《关于开展创新税收管理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国税函〔2009〕134号),根据区域、人力资源、征管状况等不同,有针对性地选择了10个县(市)开展试点工作,5月31日的总局税务简报也编发了我省开展创新税收管理员制度试点工作的信息。

试点工作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统一思想,完善试点工作方案阶段,5月中旬前;二是试点方案实施阶段,5月中旬—9月中旬前;三是试点工作总结阶段,9月中旬—9月底。

明确了税收管理员制度创新试点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总体目标是按照税收风险管理的总体要求创新管理员制度构架,优化配置人力资源,形成专业税收管理与属地税收管理职能相分离的税收管理员职能体制。

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要形成三个方案:

一是形成体现专业化税收管理、属地税收

管理等管理要求的管理员管理体制方案;二是形成与创新税收管理员制度要求相适应的税收管理员岗责体系方案;三是形成与创新税收管理员制度相适应的人力资源配置方案。

明确要把创新税收管理员制度与推进县局实体化协调统一起来。

县(市、区)局机关要精简行政事务性管理职能,认真落实“把审核、审批等事务性工作前移至办税服务厅”等规范要求,进一步清理、简化考评考核等行政事务性工作,大幅度提高直接承担税源税基管理的职能比重,努力从行政管理职能为主的职能体制,向直接履行税源税基监控管理等实体职能为主的职能体制转变,在全县(市、区)税收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

4、稳步推进税收管理员制度创新试点工作

为扎实做好税收管理员制度创新试点工作,交流探讨各地试点工作中的思路、做法和遇到的问题,7月初我们在常州召开了税收管理员制度创新试点单位座谈会。

会上,各试点单位介绍交流了税收管理员制度创新试点工作方案和前期工作,围绕方案等大家进行了广泛的探讨。

从交流研讨情况看,各试点单位都能够从实际出发,一着不让地部署和落实试点措施,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了更好地推动这一工作,就税收管理员制度创新试点工作过程中注意把握的的问题,要求在试点过程中取得突破。

一是关于税收管理员的身份界定问题,即,按照总局的

身份界定,管理员必须要管户,还有一种划分,就是基层从事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的税收行政执法人员除去办税服务厅征收人员、税务稽查人员以外都是税收管理员。

这种划分行不行,是不是存在过于宽泛或过于狭窄的问题,在出现专业化管理员岗位之后,哪些岗位的人员可以作为管理员对待,哪些不必作为管理员对待,需要结合试点工作进一步探讨确定。

二是关于管理员的职责分解问题。

省局提出把税收风险分析、专业纳税评估、大企业的风险监控应对、中小企业的行业性风险监控等遵从风险管理职能,从属地管理的税收管理职能中分离出来,形成针对不特定纳税人的专业风险应对处理团队,把制度性安排的、没有直接的税收利益关系的、事务性管理服务职能保留在属地管理的职能中,从而形成专业管理与属地管理并存的新的架构形式。

这是一个框架设计,是管理员职责分解的基本原则。

如何进行进一步细化分解?

分解后专业管理与属地管理之间如何衔接等?

三是关于县局实体化问题。

县局实体化是发挥管理层资源优势的重要办法,已经得到总局的重视,也写进了今年全国征管科技工作会议的主题报告。

目前,县局实体化的职责我省初步考虑作以下配置:

征管主要是四项工作,⑴承担纳税遵从状况分析、征管程序性风险分析⑵承担本县(市、区)域范围内纳税人风险信息情报管理和对外交互工作。

具体包

括:

在县(市、区)域范围内与地税、工商、统计、电力等部门开展信息交换;与外地国税机关协作开展发票逆查、非正常户配对等交互工作⑶承担税收风险的等级排序管理⑷承担风险管理相关工作的扎口管理。

收入核算部门主要承担综合税收风险分析。

税政主要承担税种风险分析、出口退税风险分析。

大企业和国际税收管理部门或专业机构主要承担大企业、国际税收的风险分析监控和应对。

同时,重点税源(除列名的大企业之外)、中小企业行业风险分析应对及相关复杂事项的上收管理,可以由税政、征管或专业管理分局承担,具体由县(市、区)局确定。

但是,县局实体化的这种配置需要通过试点来验证。

同时,要形成一个具有可操作性的新岗责体系。

四是关于县局实体化与管理员制度创新的协调统一问题。

现在有一点基本已形成共识,就是管理员制度创新不是分局层面的职能重组,必须和县局实体化结合起来。

在这个认识基础上,原有的税收管理员职能,可能要面临三分,一是由县局承担一部分,二是专业管理人员承担一部分,三是属地管理员留一部分。

具体怎么分?

分了之后怎么衔接?

这个题目关系到试点工作成效,所以要特别予以重视。

五是如何解决人力资源在专业化以后形成的统分矛盾?

专业化管理团队和属地分局之间在业务骨干配置方面如何协调?

把业务骨干绝对的分散到属地的做法,事实证明

是形不成管理合力的。

但是,全部集中到专业团队,又会影响属地税收管理的管理能力。

那么,如何确定管理团队的规模,把握好人力资源配置的平衡点和结合点,需要试点单位认真探索。

我们认为,专业化团队组建初期不一定把业务骨干都集中起来,团队的规模要逐步探索。

同时,专业团队人员的竞争上岗问题、绩效评价问题等都有别于属地管理员,这一点在试点中也要充分考虑。

六是即将上线的基层管理平台在适应管理员制度创新方面还存在什么问题?

是否能充分支撑管理员制度的创新?

还有哪些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

也需要试点单位提出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以上都是税收管理员制度创新必须重点把握的问题,明确要求各试点单位解决上述问题后,形成一揽子的岗责体系,新的业务流程,新的岗位之间的权责分配关系,形成可供条件类似地区(税源状况和税务干部人员配置等具体因素)借鉴的比较成熟的创新方案。

5、试点工作取得的初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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