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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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管理办法》
部控制自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部控制自我评价组织体系
第三章:
部控制自我评价容
第四章:
部控制自我评价程序和方法
第五章:
部控制缺陷分类
第六章:
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第七章: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八章:
部控制缺陷认定程序
第九章:
部控制文档记录与保管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合理保证公司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及其持续有效的执行,促进公司部控制目标的实现,达到监管机构对公司部控制的要求,公司需要定期全面评价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情况,揭示和防风险。
根据财政部《企业部控制基本规》及其指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中所称的公司包括下设全资子公司。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部控制自我评价,是对公司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公司实施部控制自我评价应遵循的原则:
(一)全面统一原则。
评价围应覆盖公司部控制活动的全过
程,涉及所有部门和岗位;评价的准则、程序和方法应保持一致。
(二)独立性原则。
评价应由公司及各控股、参股公司部审计
机构、部审计人员独立进行。
(三)公正性原则。
评价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则,
客观公正,实事的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四)重要性原则。
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
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五)及时性原则。
评价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持续进行,当经营管理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重新评价。
第二章部控制自我评价组织体系
第四条董事会认定部控制重大缺陷,并审定重大缺陷和重要缺
陷的整改意见,对在督促整改中遇到的困难进行协调,并对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总经理是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的负责人,审定部控
制自我评价方案,听取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六条审计部负责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评价实施
时可以从各部门抽调具有相应胜任能力人员组建评价检查组,也可以委托中介机构实施部控制评价。
第七条各单位部门结合日常掌握的业务情况,开展本部门的
控自查、测试和评价工作,提出本部门自评重点关注的业务或事项。
对于部控制自我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或报告的缺陷,积极采取有效措
施,予以整改。
第三章部控制自我评价容
第八条公司部控制自我评价贯穿于重要的营运环节及经营活
动,围绕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部监督等控制要素,对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第九条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应当形成工作底稿,详细记录执行评价工作的容,包括评价要素、主要风险点、采取的控制措施、有关证据资料以及认定结果等。
第四章部控制自我评价程序和方法
第十条部控制评价的程序
一、准备阶段:
(一)审计部制订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方案,根据公司部监
督和管理要求,分析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高风险领域和重要业务事项,确定检查评价方法,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工作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评价工作方案应当明确评价围、工作任务、人员组织、进度安排和费用预算等。
评价工作既可以采用全面评价,也可以根据需要采用重点评价的方式。
(二)组成评价工作组,审计部根据经批准的评价方案,挑选具
备独立性、业务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的人员或中介机构组成评价工作组。
二、实施阶段:
(一)开展各单位部门自评工作,按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方案
组织部门部自查、测试和评价工作,形成自查评价工作汇总上报评价工作组;
(二)确定检查评价围和重点,评价工作组根据各单位部门评
价汇总及结合评价要素、主要风险点确定具体实施评价的围、检查重点;
(三)开展现场检查测试,对被评价单位部门进行现场测试,
运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充分收集被评价单位部门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研究分析部控制缺陷。
通过实施现场检查,对各单位部门自查评价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和再评价。
三、汇总评价结果、编制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组对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编写公司年度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评价工作组将评价结果及现场评价报告向被评价单位部门
进行汇报,由被评价主体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
工作组对初步认定的部控制缺陷进行全面复核、分类汇总,对缺陷的原因、表现形式及风险程度进行定量或定性的综合分析,按照对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判定缺陷等级;
(三)评价工作组以汇总的评价结果和认定的部控制缺陷为基
础,综合部控制工作整体情况,客观、公正、完整地编制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报送经理层、总经理、董事会,由董事会最终审定。
四、报告反馈和跟踪阶段
各单位部门根据董事会最终认定的部控制缺陷,提出整改办法
及期限。
由审计部跟踪其整改落实情况,因整改不及时造成损失或负面影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五章部控制缺陷分类
第十一条按照部控制缺陷的成因或来源,部控制缺陷分为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
(一)设计缺陷是缺少为实现控制目标所必需的控制,或
控制设计不适当,即使正常运行也难以实现控制目标;
(二)执行缺陷是控制设计适当没有按设计意图运行,或者执行
人员缺乏必要授权或专业胜任能力,无法有效实施的控制。
第十二条部控制缺陷按其影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一)重大缺陷,是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
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二)重要缺陷,是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或
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三)一般缺陷是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第十三条按照具体影响部控制目标的表现形式,将部控制缺陷分为财务报告缺陷和非财务报告缺陷。
财务报告缺陷,是不能及时防止或纠正财务报告错报的部控制
缺陷。
非财务报告缺陷,是虽不直接影响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但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经营效率和效果以及发展战略等控制目标的实现,存在不利影响的其他控制缺陷。
第六章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第十四条财务报告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
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将财务报告部控制缺陷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所采用的认定标准直接取决于由于该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
这种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
1)控制不能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账户或列报发生错报的可能性的大小;
2)因一项或多项控制缺陷导致的潜在错报的金额大小。
控制缺陷的重要程度与错报是否发生无关,而取决于控制不能防止或发现并纠正错报的可能性的大小。
在评价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是否可能导致账户或列报发生错报时,应当考虑的风险因素包括:
1)所涉及的账户、列报及其相关认定的性质;
2)相关资产或负债易于发生损失或舞弊的可能性;
3)确定相关金额时所需判断的主观程度、复杂程度和围;
4)该项控制与其他控制的相互作用或关系;
5)控制缺陷之间的相互作用;
6)控制缺陷在未来可能产生的影响。
在存在多项控制缺陷时,即使这些缺陷从单项看不重要,但组合起来也可能构成重大缺陷。
在评价因一项或多项控制缺陷导致的潜在错报的金额大小时,应当考虑的因素包括:
1)受控制缺陷影响的财务报表金额或交易总额;
2)在本期或预计的未来期间受控制缺陷影响的账户余额或各类交易涉及的交易量。
以下迹象通常表明财务报告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企业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企业总经理和部审计机构对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在确定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是否构成重大缺陷时,应当评价补偿性控制的影响。
在评价补偿性控制是否能够弥补控制缺陷时,考虑补偿性控制是否有足够的精确度以防止或发现并纠正可能发生的重大错报。
第十五条非财务报告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部控制缺陷根据其对部控制目标实现的影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非财务报告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可以分为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
定性标准,即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可根据其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围等因素确定。
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1)企业缺乏决策程序,如缺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2)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并购不成功;
3)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如环境污染;
4)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5)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6)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7)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定量标准,即涉及金额大小,既可以根据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绝对金额确定,也可以根据其直接损失占公司资产、销售收入及利润等的比率确定。
第七章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十六条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包括部环境、风险评估、
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部监督等要素,对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等做出披露。
第十七条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包括下列容:
(一)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二)部控制自我评价的依据;
(三)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围;
(四)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五)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六)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及重大缺陷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七)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第十八条公司对外报送的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包括公司董事会对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第十九条根据部控制年度评价结果,结合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底稿和部控制缺陷汇总表等资料,及时编制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二十条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应当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对外披露或报送相关部门。
第二十一条审计部应关注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报告
发出日之间是否发生影响部控制有效性的因素,并根据其性质和影响程度对评价结论进行相应调整。
第八章部控制缺陷认定程序
第二十二条审计部编制部控制缺陷认定汇总表,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发现的部控制缺陷及其持续改进情况,对部控制缺陷及其成因、表现形式和影响程度进行综合分析和全面复核,提出认定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向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经理层报告。
重大缺陷应当由董事会予以最终认定。
第九章部控制文档记录与保管
第二十三条公司各部门应当以纸质或电子等适当的形式,妥善保存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文档记录或资料,确保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的可验证性。
(一)部控制文档按部控制要素分为以下五类:
1、控制环境文档,如组织结构图、权限指引表、部门及岗位职责说明、员工守则、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履历及议事规则、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企业文化等;
2、风险评估文档,如风险评估制度、风险评估过程记录、风险评估报告等;
3、控制活动文档,包括财务报告、经营分析报告、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会议纪要、股东会决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经营例会等重要会议纪要等;
4、部监督文档,包括审计计划、年度部审计工作总结、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整改情况说明材料、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等。
(二)控文档按形成过程分为三类:
1、制度设计文档。
2、实际执行文档。
3、测试过程文档,测试文档负责测试的部门保留,包括抽样记录、穿行测试底稿记录、访谈记录等。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审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