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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1.1编制依据

本细则根据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以及巴马至平果坡造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监理合同文件、设计文件与图纸、批准的监理计划、业主工程管理制度等资料编制。

1.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巴马至平果坡造公路工程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环境保护配套等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工作以及交、竣工验收的有关监理工作,是对巴马至平果坡造公路项目的施工监理行为的具体说明。

巴马至平果坡造公路第二总监办所辖路段位于平果县境内,路线起点桩号为K45+020。

路线沿S208省道旧路布线至凤梧乡西面,于龙头屯附近跨越达洪江,绕开凤梧乡,然后经过农拜,在那巴村附近跨域达赛河后,继续沿旧路往南途经那盆、那界、发达、内干等村庄至旧城镇,再沿路旧路经局马、伏晚、龙怀等,经龙怀隧道至龙旦、贤强等村庄后往坡造镇东面跨域龙马河后终于坡造镇都阳村,与武鸣至平果二级公路相交,终点桩号为K92+254.509,路线全长46.965km。

本路段主线设计标准为二级公路,路基宽度8.5m,其中K45+020~K54+900,K65+100~K77+100,K84+300~K92+254段,设计速度为60km/h。

K54+900~K65+100,K77+100~K84+300段,设计速度为40km/h。

沿线主要控制点:

旧城镇、坡造镇,那盘中桥,龙怀隧道、村庄等

沿线主要河流:

达洪河,达赛河,龙敢河及龙马河

沿线主要公路:

X764县道(凤梧-那沙-六伐)、X759县道(旧城-海城)、武鸣至平果二级公路。

主要工程数量详见下表:

主要工程数量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路线长度

km

46.965

2

新增占地

656

不含旧路

3

拆迁建筑物

m2

2941

4

拆迁电力电讯线

m

26180

5

土石方

10000m3

78.424

6

平均每公里土石方

10000m3

16.698

7

水泥砼路面

1000m2

362.463

8

防护圬工

1000m3

18.350

9

排水圬工

1000m2

49.518

10

桥梁

中桥

m/座

257.172/5

其中改造利用53/1

小桥

m/座

131.36/5

其中改造利用31.7/1

11

涵洞

223

12

隧道

米/座

139/1

完全利用

13

平面交叉

84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

2015年4月至2017年4月,共24个月,监理服务期49个月。

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为2个合同段,第二总监办所辖路段为K45+020~K92+254.509。

按一级监理机构设置。

监理合同服务内容包括对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工程、环境保护配套工程等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环保、费用控制、进度、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

1.3适用本工程范围内的标准与规范

适用本工程范围内的标准与规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与行业的标准和规范为主,但其它官方、团体或协会颁布的相应的标准和规范如能保证达到较高的质量要求,经批准后也可采用。

用于本工程范围内的交通行业的标准、规程与规范如下:

《公路工程水质分析操作规程》JTJ056-84

《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E40-2007

《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E30-2005

《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

《建设用砂》GB/T14684-2011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98-2010

《公路工程土工合成材料试验规程》JTGE50-2006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

《公路工程基桩动测技术规程》JTG/TF81-01-2004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JTG/TF30-2014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06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

1.4监理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1.4.1监理组织机构

本项目的监理模式为一级监理机构,即设立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总监办由专监室、监理组、试验室等三个部门组成。

组织机构框图如下

1.4.2各级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职责:

1、总监办的主要职责

(1)主持编制监理计划;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第一次工地会议;

(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及总体进度计划;

(3)编制监理单位总体施工组织建议书和总体进度控制计划;

(4)审批承包人安全生产计划及措施;

(5)组织审查、审批重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

(6)审批重要工程材料及混合料配合比;

(7)签发支付证书、合同工程开工令、单位或合同工程的暂停令和复工令;

(8)审核变更单价和总额以及延期和费用索赔;

(9)对承包人资金使用和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定期向业主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资金安全和民工工资按时兑付,并将处理情况向业主报告;

(10)对监理试验室进行监督和管理;

(11)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编制监理竣工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报告;

(12)协助建设单位审查交工验收申请,评定工程质量等。

2、试验室的主要职责

(1)在总监办的领导下,负责本合同段监理试验工作,对承包人试验室的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监督工作;

(2)负责合同段范围内的质量巡回抽验,配合比平行试验和各种仲裁试验,及时提供试验数据,为工程质量提供依据。

参加重大技术质量问题的处理,对工程材料和工程质量作出合理正确的评价;

(3)监理试验室按约定重点对施工中使用的水泥、钢材、沥青、石灰、粉煤灰、河砂、碎石等主要材料及各种混合料进行抽检,独立进行取样并完成试验检测,抽检频率应不低于承包人自检频率20%;其余材料抽检频率应不低于承包人自检频率10%;标准试验应按100%进行平行试验。

(4)检查承包人及监理的试验人员素质及试验仪器,设备使用情况;

(5)对承包人试验室的设立、仪器配备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监督承包人定期交由政府监督部门对试验仪器进行标定;

(6)对承包人试验室的试验记录进行抽测、复核和检查;

(7)参加工地例会与会议;

(8)参加工程项目交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验收工作;编制本项目试验检测的竣工文件;

(9)编制、提供有关各种试验报表的格式,供承包人及监理使用,同时应向业主提交试验台帐。

3、各级监理人员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组织、领导本项目监理工作,对业主和监理公司负责;主持编制《监理计划》、《监理实施细则》等监理工作方案,制定总监办各项管理制度;

2、主持总监办的日常监理业务工作;会同工程部审签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总进度计划;

3、下达总开工令;

4、审查和处理各总监、计量室、监理试验室的报告及函件,检查、考评各部门的工作,解决各部门提出的有关问题;

5、主持重大技术问题的研讨;主持重要技术与合同管理等方面专题会议;

6、主持编制总监办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年报;按要求向业主上报各类报告报表;

7、签发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审签中期支付证书、交工证书;

9、会同合同部审签承包人的分包、工程变更、索赔、延期;发布变更令;

10、巡视检查工程质量;坚持定期、不定期检查,及时解决现场的各种技术问题;

11、调查处理工程缺陷及事故,出现质量事故或发生重大事故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12、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

13、受理合同事宜,根据施工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并向业主提供处理意见;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14、评估承包人交工申请,参与组织对拟交工程的检查验收,审核交工证书;

15、会同工程部督促、检查承包人按要求编制竣工文件,主持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配合业主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16、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审批竣工文件,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17、抓好廉政建设,加强职业道德教育,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18、有权否决下级监理人员的决定或签证;有权撤换不称职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员;有权向监理公司提出撤换不称职的监理部门处室主任的建议;

19、有权向业主和监理公司提出监理工作中的建议、反映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履行业主委托的其它方面的职责。

副总监理工程师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履行上述职责,当总监理工程师授权时,代为履行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对业主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副总监理工程师职责同时还包括对承包人的资金监管,有权监督和检查承包人的财务开支和资金流向,确保工程计量款不外流、不被挪用,只能用于本项目。

督促承包人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审核承包人的民工劳动合同;监督检查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并审查民工工资发放凭证;对土建承包人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负责。

(2)道路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按规范的要求负责合同段路基、路面、排水、防护工程等的施工监理工作;

2、组织、领导现场监理人员的工作,填写监理日志并检查现场监理人员的监理日志,负责编制和实施路基路面施工监理细则;

3、全面熟悉路基、防护、排水系统施工图纸并监督承包人按图施工;检查审定承包人绘制的施工和竣工图纸等;

4、审查承包人路基、路面、排水、防护等工程的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及机械设备的配备、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管理、施工方案及措施,提出审查意见供总监审批时参考;对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进行检查。

5、熟悉合同条件、施工技术规范及设计文件,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和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对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按规范要求提出处理意见;

6、负责审批承包人的道路施工检验申请单,对承包人施工的各道工序组织检查,对承包人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向总监建议签发监理指令;

7、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各项技术资料,组织绘制控制施工质量及工程进度的各种图表,管理好施工监理原始记录和其它技术资料;

8、配合计量支付工程师审查承包人路基、路面工程的工程计量和支付;

9、坚持经常性工地旁站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对现场监理员进行工作上的管理和技术上的指导;对重要工程、关键部位要亲自到场,亲自把关;

10、有权越级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监理工作中的建议、反映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否决下级监理人员的决定或签证;有权向总监提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监理员;

11、完成总监或副总监安排的其它工作。

(3)道路监理员岗位职责

1、接受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的领导,完成其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熟悉掌握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规范、设计图纸、施工工艺,做到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为准则,进行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全面现场控制;

3、初审承包人递交的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检查承包人的人力、机具、材料进场情况,在施工进行过程中检查其计划执行情况;

4、对承包人绘制的竣工图或其它施工图纸进行初审,如图纸与现场不符,应提出意见,报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

对于边坡的变动、涵洞和防护工程位置和基础的变化均应提出处理意见报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

5、严格执行现场旁站监督的规定,检查和认可承包人的每道工序质量,对不符合规定的工序要求承包人及时纠正,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要立即向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按期核实和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计算表;

7、切实执行有关专业的监理细则。

绘制责任施工地段的质量控制和进度控制的各种图表,按要求做好监理日志和应上报的各种报表;

8、参与现场检验、测量等工作,与材料监理员(工程师)、测量监理员(工程师)协同工作;

9、有权越级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监理工作中的建议、反映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0、完成总监或副总监及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4)结构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按照合同和规范的要求负责本合同段桥梁、涵洞、其它构造物、预制场等的监理工作;

2、熟悉合同条件、规范和设计图纸,在施工过程中对进度、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对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按规范要求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分项工程各工序中间检查和抽查检验。

3、审查承包人桥涵构造物等工程的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及机械设备的配备、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组织管理、施工方案及措施,提出审查意见供总监审批时参考;

4、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图纸有局部不尽合理之处,应及时向总监反映和研究,必要时以书面形式上报总监办;

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图、竣工图及变更设计图,对重大方案性的变更应报告总监,以便作出变更设计的安排;

6、审查承包人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方案,作出是否同意开工的决定;批准或不批准承包人的检验申请,对承包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应建议总监签发监理指令;

7、配合计量工程师审查承包人的支付月报,审查计日工数量;

8、坚持经常性工地旁站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对现场监理员进行工作上的管理和技术上的指导;对重要工程、关键部位、关健工序、重点部位、新工艺等要亲自到场,亲自把关;

9、组织、领导和检查现场监理员的工作,负责实施施工监理细则、填写监理日志并审阅现场监理人员的监理日志;

10、有权越级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监理工作中的建议、反映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否决下级监理人员的决定或签证;有权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撤换现场监理员的建议;

11、完成总监或副总监安排的其它工作。

(5)结构监理员岗位职责

1、接受总监和结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领导,完成其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熟悉掌握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规范、设计图纸、施工工艺,做到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为准则,进行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全面现场控制;

3、初审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图纸、竣工图纸及变更设计图纸并提出初审意见;对不合理的设计提出修改意见;

4、初审承包人的施工方案,检查承包人的人力、机具、材料供应是否落实,提出是否准予开工的建议。

在施工进行中,随时检查承包人的施工计划执行情况;

5、严格执行现场旁站的规定,对隐蔽工程、关键工序、重点部位、新工艺及返工损失大的部位应重点监督;发现和纠正施工中不符合规定的作法;对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及时向结构工程师反映;

6、按规范要求检查承包人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同意或不同意承包人继续下道工序,现场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计量单;

7、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绘制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的各种图表,按期收集和检查承包人的施工日志,认真填写监理日志及其它有关报表;

8、参与现场材料检验、测量等工作,与试验监理员(工程师),测量监理员(工程师)协同工作;

9、有权越级向总监提出监理工作中的建议、反映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0、完成总监或副总监及结构监理工程师安排的其它工作。

(6)安全生产及环保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安全生产监理:

1、按照合同和规范的要求,负责本合同安全生产监理工作;  

2、熟悉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3、巡视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对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建设行为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当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坚决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直至停工;

4、如实记录安全监理工作,及时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汇报安全监理工作,并将相关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5、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及会议的方式对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进行督促指导;

6、有权越级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监理工作中的建议、反映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否决下级监理人员的决定或签证;有权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撤换现场监理员的建议;

7、完成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安排的其它工作。

环境保护监理:

1、按照合同和规范的要求,负责本合同段绿化环保方面的监理工作;

2、熟悉合同文件、规范和设计图纸,熟悉国家有关环保方面的规定,按照要求对全线的防护工程、景观工程(立交处)、借土、弃土、施工驻地及料场、施工机械的扰民情况等予以全面监督和管理;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环保方面的内容;

4、与设计单位、绿化单位及业主联系,不断优化沿线的景观设计;

5、必要时,在取得上级领导的同意情况下,与计量工程师配合,通过计量支付手段确保环保问题的解决;  

6、坚持经常性工地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监控承包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意识,检查承包人取土场、弃土场、施工沿线、运输便道、各施工队驻地的环保工作;

7、有权越级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监理工作中的建议、反映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撤换现场监理员的建议;

8、完成总监或总监安排的其它工作。

(7)试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试验室试验监理的管理工作,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安排好试验监理人员的分工和责任项目或区段;并经常进行检查指导;

2、对各承包人使用的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进行有效的控制和审批,以确保各项工程的物理、力学性能达到规定的要求;组织进行有关的验证试验、抽样试验、标准试验和验收试验;

3、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数据控制和检验测定。

对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仪器设备配备数量、性能、人员资质、操作方法、资料管理等项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4、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承包人的试验仪器进行检验,并监督承包人定期交由政府监督部门对仪器进行标定;

5、监督检查承包人试验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到用表统一,数据真实,整理及时,填写规范;

6、监督检查承包人各种材料的储存、堆放、保管及防护措施;

7、审查批复承包人的各种标准试验报告及各种组分设计;

8、对承包人提出的工艺试验的施工方案和实施细则进行审查批复;

9、有权越级向业主或监理公司提出监理工作中的建议、反映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否决下级监理人员的决定或签证;

10、有权撤换不称职的现场试验监理员,有权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撤换其他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11、完成总监(副总监)交办的其它工作。

(8)测量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下负责分管的监理工作;负责审查各合同段测量计划或测量方案,检查或复核并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基准线、水准点、坐标控制点。

2、配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对工程平、纵线形、标高、构造物设置进行控制,对施工放线进行检查,经检测不合格者不准开工;

3、在施工过程中审核督促承包人进行测量控制,有权抽查任何部位的线形、标高,发现不合格者,要求承包人改正或报总监要求暂停施工;

4、按合同文件的要求监督、复核承包人放线放样,审查承包人测量内外业成果及道路和构造物的几何尺寸、标高等并予签认。

5、检查承包人对水准点及其它控制点的护桩设施,如发现损坏,督促承包人及时恢复。

6、核查路基土石方分界线,并督促承包人标绘在横断面图上。

7、定期监督、检查承包人使用的测量仪器的精度。

8、协助计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有关工程所进行的的计量验收工作。

9、负责本专业有关的检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10、负责编写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1.5监理人员权限规定

为了加强工程管理,督促承包人及时、如实地记录、填报工程资料,规范监理人员的签字行为,对监理人员签字权限及时限进行界定。

这一规定,对监理人员和承包人均有约束力,违反本规定的签字视为无效。

1.5.1一般原则

1、分级原则:

监理人员职务划分为总监(副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三级,各级由任命的相应职务的人员签字,越级签字无效;

2、专业原则:

承包人申报的工程资料,必须由相应专业(道路、结构、测量、试验、安全、合同管理等)的监理人员签名方为有效。

特殊情况,由于工作需要,上一级监理可以指定其他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人员代行其职能并签字。

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仍须上一级监理加签确认方为有效。

3、充分原则:

当一种工程资料按规定需两名及两名以上现场监理人员签名(例如现场工程数量的确认等)时,一人签名无效;当一种工程资料需要几级监理或几方签名(例如变更文件、计量文件等)时,缺级或缺方签字无效。

4、亲历性原则:

各种现场资料的认可,应由亲自参加者签认;没有亲历者签字视为无效,但总监办组织现场核实者除外。

5、时效原则:

承包人应按规定时限申报工程资料,各级监理人员应及时进行核实、签认。

若承包人不按规定时限申报资料(例如延期申报、索赔申报、变更申报、计量申报等)造成工程质量或数量无法确认,监理人员此后可以拒签,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若监理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既不指出问题,又不进行签认,承包人可以向上级监理机构及业主投诉,监理机构视情节对当事人作相应处理。

6、特殊情况的处理原则:

当事人已离职,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由上一级监理集体研究,指定专人组成核查组,进行核实,按实签认,并须上级监理加签确认方为有效。

7、监理人员签字的资质要求

路基、桥涵、路面等工程项目的重要工序质量合格的认可,必须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才能签字认可,其它辅助工序的质量签认权可由一般监理人员签认。

1.5.2签认权限与时限

根据以上监理签字的一般原则,各种资料表格的签认均在不同章节中明确规定由哪级监理人员在什么时限内签认,诸如测量、试验资料,施工原始记录,工序检查,分项工程验收,工程计量,工程变更等。

1、各种支付证书、合同工程开工令、单位或合同工程的暂停和复工令、工程变更令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2、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分项分部工程暂停和复工令、中间交工证书由副总监签发批复;

3、各种测量、试验、施工原始记录、工序检查认可、工程验收等均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上监理人员才能签认。

监理员只负责签认旁站记录表并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

4、分项、分部工程评定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签认,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由副总监签认。

5、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并提出初审意见报总监审批,分部工程及以上施工方案和各种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初审意见报总监审查,最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定之后上报业主最后批复实施;

第二章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监理服务合同签订后,即进入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2.1设计图纸审核

2.1.1总监办

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业主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组织承包人、业主、设计代表对沿线水系进行调查,以确定涵洞、通道、桥梁的位置准确合理及排水顺畅,对需要新增和改变设计的涵洞、通道等及时报告业主。

2.1.2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

1、设计图纸中软基处理部位与地质勘探报告是否一致,有无漏项、漏段;

2、中、小桥从基础到桥面闭合情况,轴线座标闭合情况;

3、图纸工程量是否正确,工程量清单与图纸是否一致;

4、以合同工程量清单中项目费用名称为单元,完成各单元设计工程量统计,以便计量。

5、审查图纸中是否有小差错,是否有前后不一致的地方,是否有结构尺寸等参数据缺失不全。

2.2检查承包人履约情况

在施工准备阶段检查承包人的履约情况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内容如技术、管理、劳动力人员到位情况,工地试验室的建立及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材料采购和进场情况等是否与合同承诺的相符。

如果与合同承诺不相符合,则要求施工单位尽快将满足要求的人员、机械、材料等组织进场。

2.3设计交桩

2.3.1业主组织设计单位向监理工程师和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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