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培训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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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培训4
防火检查记录
单位
起止时间年月至 年月
蚌埠市公安消防支队 监制
检查要求
一、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二、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然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防火检查记录
被检查部门或部位
检查时间
参加检查人员
检查的内容和发现的问题:
处理情况:
检查负责人(签名)被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名)
防火巡查记录
单位
起止时间年月至 年月
蚌埠市公安消防支队 监制
巡查要求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性质和火灾危险性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二、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三、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四、防火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5、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7、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五、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六、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防火巡查记录
年月日
巡查时间
巡查情况
巡查内容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用火用电
安全出口、
疏散通道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
防火门
和防火卷帘
消防重点部位人员在岗情况
其他情况
巡查人员签名
主管人员签名
备注:
注:
1、情况正常打“√”,存在问题打“×”,并在备注栏中写明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
2、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置,无法当场处置的要立即报告。
消防安全活动记录
单位
起止时间年月至 年月
蚌埠市公安消防支队 监制
活动制度
一、单位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二、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并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
三、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就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公众聚集场所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消防安全活动记录
活动内容
日期
地点
承办部门
召集人
记录人
参加部门及人员:
活动主要情况:
注:
活动内容包括会议、教育、培训及灭火疏散演练等。
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单位
起止时间年月至 年月
蚌埠市公安消防支队 监制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一、值班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不得擅自离岗。
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员按时交接班,做好相关记录。
三、值班人员熟练掌握消防设施性能,保证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四、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尽快修复。
五、不得擅自拆卸、关停或屏蔽消防设施。
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中心,随意触动设备。
七、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等设备。
八、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和从事其他无关活动。
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值班
人员
值班
时间
月日时分至月日时分
工
作
情
况
记
录
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故障及排除情况
其它情况
交接班
留言
接班人
建筑消防设施与器材
检查维保记录
单位
起止时间年月至 年月
蚌埠市公安消防支队 监制
消防设施与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兼)职管理员负责,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完好。
二、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应定期维修保养和技术检测,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三、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火灾报警系统的测试由安保部门组织实施,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每月试动一次,检查其是否正常运行。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四、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维修。
(2)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建筑消防设施与器材检查维保记录
检查或维修
保养的时间
负责检查或维修保养的单位(部门)
检查或维修
保养的人员
检
查
或
维
修
保
养
的
内
容
发
现
问
题
及
处
理
情
况
备
注
火灾隐患整改通知
单位
起止时间年月至 年月
蚌埠市公安消防支队 监制
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存根
编号:
:
在年月日的防火检查中,发现你部门存在以下隐患:
整改期限:
年月日
检查人:
被检查部门责任人:
年月日
复查意见
编号:
:
根据第号《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对你部门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意见如下:
你部门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证消防安全。
复查人:
被检查部门责任人:
年月日
火灾隐患整改通知
编号:
:
在年月日的防火检查中,发现你部门存在以下隐患:
整改意见:
你部门应当在年月日前整改。
在此期间应采取措施,保证消防安全。
检查人:
被检查部门责任人:
年月日
复查时间:
年月日
复查意见:
复查人:
被检查部门责任人:
年月日
此件抄送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此件抄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