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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权知识产权
第四章财产权——知识产权
教学目的
1、掌握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和法律特征
2、全面掌握我国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的主体、客体和法律保护的范围
3、了解我国知识产权取得的法律程序。
学习要点
知识产权的一般原理、以及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法律制度。
第一节、知识产权概述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特征和范围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创造性智力劳动的成果而依法获得的权利。
(二)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1、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
2、知识产权具有法律直接确认性
3、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
4、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
(三)知识产权的范围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1967年的《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中规定,知识产权包括的内容有:
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利,一切领域中的发明的权利,科学发现的权利,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和商号的权利,以及禁止不正当的竞争的权利。
1994年4月,国际上宣布要以“世界贸易组织”(WTO)取代原来的“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
在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文件中,有一份名为《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的文件,它规定了知识产权应当包括下列范围:
著作权与邻接权、商标权、地理标记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未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
在我国,按照《民法通则》第五章第三节的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下列内容:
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明权及其他科技成果权。
1993年,我国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其中一部分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也纳入了知识产权的调整范围。
二、我国知识产权法概况
(一)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初步形成
(二)现代知识产权制度在我国的完善和提高
第二节、商标权法律制度
一、商标概述
(一)商标的概念、作用和分类
广义的商标除商品商标之外,还包括服务商标。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或者服务者,为了标明自己生产经营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市场上其他生产者或经营者生产经营的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的区别,在其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一种特殊标记。
商标的作用:
1、商标是区别商品不同生产者和经营者或者不同服务者的标记。
2、商标是区别商品不同质量的标记。
商标的分类:
1、根据商标的构成要素,商标可以分成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商标,以及上述要素组合的商标。
2、根据商标使用的对象,商标可以分成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3、根据商标使用的目的,商标可以分为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
4、根据商标所有人的不同,商标可以分为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5、根据商标是否注册,可将商标分为注册商标与非注册商标。
6、根据商标是否驰名,可将商标分为驰名商标和非驰名商标。
(二)法律对商标标志的禁止性规定
1、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a)国家和国际标志等。
b)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标志。
c)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标志。
d)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
e)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
2、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a)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或型号。
b)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标志。
二、商标权的取得、变更和撤销
(一)商标注册的取得
1、商标注册申请人资格
2、商标注册的申请
3、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核
(二)商标权变更
注册商标变更包括注册商标的另行注册、重新注册和变更申请。
(三)注册商标的撤销
1、注册不当商标的撤销
2、因违法使用注册商标而被撤销
三、商标权人的权利
(一)商标权期限及其续展
(二)商标权的内容
1、独占权
2、许可使用权
注册商标许可使用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通过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
根据其使用的权限,又分为:
(1)独占许可。
(2)普通许可。
3、转让权
(三)商标权的保护
商标权的保护,是通过对各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法律制裁实现的。
所以,根据我国《商标法》第52条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应受法律制裁;
a)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b)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c)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d)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e)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第三节、专利权法律制度
一、专利概述
(一)专利的概念和范围
“专利“是指一种被授予了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我国《专利法》第2条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1、发明
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
专利法所称的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组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
专利法所称的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组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二)不授予专利保护的客体
我国《专利法》第25条和第5条规定的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有六项,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1、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2、不是专利法规定的发明创造
3、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发明创造
二、专利的取得
(一)专利取得的实质条件
1、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实质条件
a)新颖性。
b)创造性。
c)实用性。
2、外观设计的实质条件
a)外观设计必须具有新颖性。
b)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二)专利申请
a)专利申请人
b)专利申请的提出与受理
c)优先权
(三)专利申请审批
a)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
b)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查
c)复审
d)专利权无效
三、专利权人的权利
(一)专利权的期限
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
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均从申请日起计算。
(二)专利权的内容
1、精神权利
2、物质权利
(三)专利权的保护与限制
1、专利权的保护
专利权是一种具有排他性的专有权,非经专利权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不得利用专利发明创造。
2、专利权的限制
1、专利权穷竭后的使用和销售
2、先用权
3、在运输工具上使用专利发明创造
4、为科学研究使用专利
5、善意使用或者销售专利产品
四、促进专利实施采取的强制许可措施
(一)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所谓强制许可,是指国家主管专利的机关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通过行政程序允许第三者利用该专利发明创造,并向其颁发利用该发明创造的强制许可证。
(二)强制许可的种类
1、不许可实施的强制许可
2、为了维护国家公共利益而采取强制许可
3、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
第四节著作权法律制度
一、著作权概述
(一)著作权的概念和客体
广义的著作权包括邻接权,即作品传播者依法享有的专有权。
狭义的著作权仅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
我国著作权法采用广义著作权的概念。
著作权的客体即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也就是作品,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二)作品的范围
所谓作品,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三)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1、法律、法规和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二、著作权的构成
(一)著作权的主体
1、作者
作者即指创作作品的人,包括公民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其他著作权人
(二)著作权的内容
著作权的内容,即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部分,
1、人身权利
2、财产权利
(1)复制权
(2)演绎权
(3)传播权
三、作品传播者权
1、出版者权
2、表演者权
3、录像制作者权
4、录音制作者权
5、电视台、广播电台的权利
四、著作权的保护期间与限制
(一)著作权的保护期间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其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二)著作权的限制
1、合理使用
2、法定许可
3、强制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