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图书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7664388 上传时间:2023-01-25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7.0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docx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校图书管理制度.docx(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docx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图书室管理工作,发挥学

校图书的最大效

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

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图书管理员及时做好图书登记、整理

借阅。

三、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

置图书。

四、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

五、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

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

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

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图书借阅制度

凡本校师生均可在本室借阅图书。

教师每次一、借书不得

超过3册,学生每次可借阅1本。

为了加快图书的流通,教师借二、阅时间不能超过1个月,

1得超过学生个人借阅不超过级集体借阅不得15天,班。

续,办续借手用可必须及时归还三、,如需继续使借阅到期。

理遗失图书处权还者停止借阅利,并按长期不归

原能买到、圈点及遗失者,如有所借图书污损、涂四、写:

规定赔偿否则按以下赔偿版的图书,可买书,

偿倍以上赔原藏书、工具书按价3孤本书1、丢失、特

价赔偿册者,均按全套多卷2、丢失书中的2至4

还校应在离前,转业生作及动、五职教工调工学毕、校时

借清所的图书

六、班主任在每学期结束前半个月,有责任配合图书管理

人员还清本班学生借书。

若学生假期需借阅图书,必

须交押金由班主任担保方可。

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本阅览室由图书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凡本校师生均可

入阅读。

二、读者入室阅读,须将书包放在室外,不得携带入室。

三、本阅览室实行开架阅览,为照顾所有读者,每人限取

1册,阅毕放回原处,不得乱插乱放。

四、本阅览室的报刊杂志概不外借,只许在室内阅读,如

有特殊需要,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后方

可携带室外,借期不超过3天。

五、为保持阅览室安静的阅读环境及清洁卫生,读者入室

阅览,言谈举止要讲文明礼貌,切勿高声喧哗,不得

随地吐痰和抛撒纸屑,不得在室内吃零食等。

六、读者阅毕离开阅览室时,将座椅子凳子放回原处,做

到轻放、轻走。

七、读者要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涂写、圈点、卷折,

不得撕剪报刊资料或带阅览室外,如有违者按赔偿制

度处理。

八、管理人员待读者要主动热情,提供咨询;读者要尊重

管理人员,服从管理制度。

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

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

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

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室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

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

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

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

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

30%赔偿。

4、污损书内的机读条形码,赔偿1元。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

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

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

收据去校财室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

学校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哲学历史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