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征管分局纳税评估管理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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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征管分局纳税评估管理实施意见
地税征管分局纳税评估管理实施意见
地税征管分局纳税评估管理实施意见
为强化税源监控,降低税收执法风险,优化纳税服务,更好地落实税源专业化管理,扎实推进纳税评估工作有效开展,依据《市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结合分局实际,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加强组织建设
为加强纳税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征管分局纳税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制定《征管分局纳税评估工作实施意见》、《征管分局初步纳税评估系统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和《征管分局初步纳税评估报表采集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组织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和负责纳税评估的抽样复核。
。
领导小组下设纳税评估工作组,组长:
伍旭春,成员:
杨岚、张传东、欧阳升、姚红兵、王仕田。
负责专业纳税评估工作。
二、初步评估流程
风险提醒:
依托初步评估软件,对系统产生的高、中、低风险等级的纳税人,纳税服务股通过纳税服务平台进行“告知”处理,提醒纳税人在规定时间内反馈。
案头分析。
在收到纳税人的反馈信息后,评估工作组进行集体案头分析,并拟定后续处理对象、处理方式。
分析时要综合考虑“疑点指标结构、生产经营规模、纳税人反馈信息、系统计量风险等级和实际管理经验”等多种因素。
案头分析的过程应有相关的工作底稿。
应对措施:
评估工作组将案头分析情况每周五分局例会上向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提交拟定的后续处理对象、处理方式。
批准后,由评估工作组组长在系统中进行“筛选”,管理股股长分配后续处理任务。
明确“分析排查时限”、“汇报审定时限”和“本期初步评估任务完成时限”。
后续处理期间,评估工作组应履行监控派事职责。
及时总结:
当期初步评估任务完成后,评估工作组应针对初评中存在的问题,草拟《征管分局期初步评估工作报告》,并就加强征收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完善软件功能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三、专业评估流程
评估工作组以初步评估系统为主要案源渠道,“筛选”重点税源纳税人做为专业评估对象,开展专业评估工作。
评估工作组负责“专业评估案例”的编写,及时报送县局纳税服务股完成宣传、推广工作。
四、责任追究
未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开展纳税评估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县地税局征管分局岗位责任制综合考核细则》处理。
附件1:
征管分局初步纳税评估报表采集管理办法
附件2:
征管分局初步纳税评估系统应用工作实施方案
县地税局征管分局
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征管分局初步纳税评估报表采集管理办法
为强化税源监控,降低税收执法风险,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更好地落实税源专业化管理,根据省、市局的统一部署及县局开展初步评估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初步纳税评估系统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针对报表采集需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双平台”开通。
纳税评估岗负责开通“纳税人服务平台”,管理股按月将需要开通“纳税人服务平台”的纳税人名单传递给纳税评估岗。
二、确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报送涉税资料。
对开通“纳税人服务平台”的纳税人,由纳税服务股和管理股负责修改完善ahta登记的初始资料,确定会计制度和报表报送时限,其中市局级以上重点税源纳税人按月报送。
三、采集报表流程。
1、每月上旬由纳税服务股负责短信通知开通“纳税人服务平台”的纳税人按要求报送会计报表,并审核上门报送报表的完整性,通过“税收管理平台”导入报表,完成报表申报工作。
纳税服务股在每月上旬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将已报送报表的纳税人名单导出并放入分局临时文件夹中,通知管理股。
2、每月中旬,管理股根据纳税服务股提供的名单,对未报送报表的纳税人进行催报,并于中旬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整理出《未报送报表的纳税人清册》转综合股。
3、综合股根据管理股转来的《未报送报表的纳税人清册》,并依据《征管法》第25条和62条的规定,一日内制作《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转管理股送达纳税人。
四、责任追究。
各职能股未按上述要求采集纳税人报表资料的,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县地税局征管分局岗位责任制综合考核细则》处理。
五、本办法自6月1日起施行。
县地税局征管分局
年六月八日
附件2
征管分局初步纳税评估系统应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强化税源监控,降低税收执法风险,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更好地落实税源专业化管理,根据省、市局的统一部署及县局开展初步评估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的要求,为保障推广应用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征管分局初步纳税评估系统应用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实现税源管理“四位一体”的有机互动,提升税源监管能力,有效地防范执法风险,持续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建立一个指标科学、手段先进、监控有力的纳税评估体系。
二、工作思路
以税收专业化管理为基础,以规范评估行为和提高评估人员素质为重点,以规避纳税人遵从风险和税收执法风险为着力点,以强化监督考核为保障,实现初步评估与专业评估的有机结合,积极稳步推进纳税评估工作。
三、工作内容
采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数据;
对初步评估系统筛选推送的疑点,按系统提示选择处理方式,进行调查核实;
对疑点进行调查核实后,做出相应处理;
针对疑点核实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提出加强征管建议。
四、初步评估推广应用实施步骤
“双平台”开通。
完善已开通“双平台”,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全部开通纳税服务平台。
确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报送涉税资料。
对所辖查帐征收纳税人,由纳税服务股和管理股负责修改完善ahta登记的初始资料,纳税服务股负责短信通知纳税人按要求报送纳税人并按《县地税局关于报送及启用纳税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样式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上门办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期报送的,管理股负责落实催报并送达相关文书。
前期评估数据的采集。
根据初步评估系统提示,各管理小组负责采集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报表;要求纳税人登录纳税服务平台后对未报送的都要求按时报送。
操作培训。
1、管理股负责对纳税人上门开展操作培训,培训内容有:
纳税人服务平台的功能、各功能模块的操作、会计报表模板选用、录入、报送的有关要求。
2、综合股负责对分局所有人员进行“双平台”及初步评估系统的操作培训。
实施“评估号02”初步评估。
1、评估对象的确认。
由纳税评估岗负责对系统计算筛选的初步评估对象进行确认。
2、评估任务的分配。
各税收管理组长分配初步评估任务。
3、评估人员根据系统计算的疑点及风险等级实施初步评估,管理股应对评估情况于每周分局会议上通报。
评估总结
1、各管理小组对初步评估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以书面材料报送综合股。
2、管理股对日常检查、巡查、纳税辅导的工作底稿等纸质资料,按户序时整理。
3、纳税评估岗负责配合县局纳税服务股组织初步评估工作的绩效考核及评估案件的复核工作。
4、各岗位针对县局纳税服务股的考核通报,及时整改落实。
四、工作要求
成立组织。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县地税局征管分局初步评估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任组长,张苏铜、吴良诚、肖培政任副组长,伍旭春、张传东、王陵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分局初步评估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实施。
精心组织。
要高度重视初步评估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要认真组织实施。
在实施评估前,一是要搞好业务培训。
组织全体税干认真学习市、县局制定的纳税评估工作办法及分局的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参加市、县局及分局组织的软件操作培训,要求评估人员熟练掌握初步评估的内容和方法;二是做好宣传、辅导工作,要让纳税人掌握财务会计报表模板的录入、报送要求,以及根据“双平台”提示的评估疑点信息进行自查自咎;三是“三无不谈”原则,针对约谈对象要充分做好案头分析准备工作,做到无必要准备不约谈;无明确思路不约谈;无主要方法不约谈。
初步评估与专业评估相结合。
纳税评估岗在初评对象筛选环节,根据评估计划、税源状况及评估力量,合理安排专业评估任务。
加强评估的后续管理。
遵循“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由评估人员对处理结果进行跟踪管理。
总结提高。
各管理小组要对纳税评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查找不足。
对专业评估的典型案例要认真整理并形成书面总结。
县地税局征管分局
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