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经营利益机制创建与推进模式doc 12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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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经营利益机制创建与推进模式(doc12页)
农业产业化经营利益机制创建和推进模式探索
农业产业化经营在中国任重而道远。
经过两年多的实践,广东智农通公司提出了创建“销区-产区利益互动一体化机制”和构建“农业产业化经营共同体”的思路。
籍此希望抛砖引玉,与社会各界一道携手,共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
一、中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提出意义深远,但推进尚处于攻坚阶段
在中国,农业是弱质产业,与其它产业相比,发展极不平衡,但它是关系社会稳定和全面发展的基础产业,受到政府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发展农业的一种经营方式,既能承上
合,获得双赢或多赢结果。
因此,利益结合、利益分配是核心问题,由于牵涉面广,利益关系处理起来也十分复杂。
(三)市场化运作难
目前农业生产和贸易主体绝大多数不是完全意义的经济行为人,产业组织化程度较低,这给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市场化运作带来困难。
(四)行政推动上存在多重性
政府采取积极干预政策,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
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同地方政府扮演的角色不尽相同,在利益驱动下,出现多重性,导致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水平不平衡,整体效果不理想,政府因此承担了信用风险和投入损失。
(五)技术与市场脱节
新产品、新技术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途径,但从实际情况看,由于技术与市场脱节,技术的经济性难于体现,加上推广成本高,技术创新和服务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贡献率不高。
(六)中宏观管理和协调体系不发达,制约了微观体系的发展
农业产业化经营涉及三个体系,由小至大是微观体系、中观体系和宏观体系。
分别指完成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所形成的体系;与生产、加工、销售相关联的组织运营体系(行业管理):
以农业为基础,各类产业系统综合形成的体系(跨行业跨部门的协调管理)。
从目前情况看,中、宏观体系制约了微观体系的发展。
从发达国家建设农业产业体系上看,往往是中、宏观体系很发达才能有微观体系上的公司与农户之间流畅的产供销运行。
三、目前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实现形式分析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现形式多种多样,从目前的实践来看,基本可以归纳为两大类:
一是按组织形式划分;二是按利益关系划分。
但实际做法有多种组合,这就决定了实现形式的多样性。
(一)按组织形式划分的类型及特点
l、加工企业+农户:
早期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要形式。
以本地加工企业来组织当地农户进行生产,为企业提供加工原材料,产业化水平取决于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农户的利益完全依靠企业的效益。
2、贸易公司+农户:
农产品贸易公司(运销大户)为了得到稳定的货源,降低经营成本和农户之间达成的一种结合。
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用契约的形式将千家万户联合起来,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
这种共同体在市场与农户之间搭起一座桥梁,帮助农民与市场有效连结,是农业产业化启动初期功不可没的一种组织形式。
3、专业合作组织+农户:
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在自愿的前提下,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农民市场竞争力为目标,以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资金、技术、生产、供销、加工等互助合作和服务的经济组织。
它是为了解决农民自身直接进入市场须支付昂贵的交易费用问题而出现的组织形式。
4、批发市场+农户:
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依托,运销大户、专业大户将农产品直接运到批发市场销售。
这种形式比较分散,产业化水平比较低,但它普遍存在。
现在逐渐发展为由地方政府组织、在批发市场设立一条街的集中销售方式。
5、公司+中介组织+农户:
农业产业化经营中一种新形式。
其核心是中介组织的出现,它一头联农户,一头联公司,充担中间桥梁作用。
一方面为公司保证货源供应,降低公司组织货源的成本;另一方面为农户寻找市场,维护农民的合理利益,也降低农民直接进入市场的成本。
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高低取决于中介组织的性质和功能。
随着政府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和政策的扶持,会有更多的经济体成为这类中介组织。
(二)按利益关系划分的类型及特点
1、买断型联结:
龙头企业与农民之间建立比较固定的购销关系,但经济交换是以买断为主进行的,这种联结方式目前占多数。
在利益关系上农民与企业不太可能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格局。
实践中经常出现企业收购的随意性,农民常因收与不收、收购价格高低均由企业说了算而与企业发生矛盾。
2、保护型联结:
加工销售企业与农民之间订立农产品购销合同,通过合同规范双方经济行为。
合同内容包括为农民提供技术服务,给农民提供种苗并承诺包销,也有的在合同中约定价格条款,包括最高限价和保护价等。
保护型联结在产业一体化程度上有了一定的紧密性和确定性,合同的订立对双方都是一种约束。
但这种联结方式在利益分配上仍不可能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格局,同时,由于农民的分散性以及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合同的履约率较低。
3、返利型联结:
公司以契约形式要求农户种养公司所需产品,公司经过加工或销售之后将一部份利润返还给农户。
4、代理型联结:
公司以订单形式要求产区收购大户安排农户种养市场所需的农产品,由收购大户委托公司在市场上随行就市销售,公司收取代理佣金。
收购大户赚取差价,农户获得生产利润。
这一形式是由于买方市场出现后而形成的一种联结方式,利益关系比较平等,是目前比较普遍受公司、农户欢迎的方式。
5、合作制联结:
用合作制组织原则和运行机制把企业和农民有效地结合起来的一种联结方式。
这种联结方式数量虽然不多,但极具生命力和发展前景。
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的新型利益机制创建
新型农业产业化利益机制的建立,是在前几种基本实现形式发展的基础上,针对目前存在的六大难题提出来的,在此称之为“销区一产区利益互动一体化机制”(简称“一体化机制”)。
即根据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要求,将产区与销区作为市场的两个主体,共同发展利益互动关系,发展中介组织,并通过中介组织的作用实现一体化,把产销联结起来。
销区市场带动产区市场,通过中介组织实现两个市场互联户动,调整产供销各个主体的利益关系。
(一)“一体化机制”的产生背景
“一体化机制”是在经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和长时间积累资源和经验的基础上摸索出来的,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成果,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方式之一,而且有一定的代表性。
理由是:
1、中国有70%的农产品直接进入消费市场,而且是集中对手交易;
2、买方市场形成后,生产商、流通商都面临千变万化的市场威胁,有强烈要求建立产供销一体化的愿望;
3、符合政府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
4、适合解决中国农产品生产商、运销商、批发商经营管理素质和抗市场风险能力低的问题。
(二)“一体化机制”的目的与功能
1、把产供销各个环节的利益进行分离,划清各主体的责任,责、权、利挂钩;
2、把产销两个主体群作为市场来看待,既有竞争,又有合作,便于形成各自的专业竞争力和规模经济;
3、能够适应千变万化市场的要求;
4、中介组织发挥专业服务功能,降低服务对象的交易成本和市场风险:
电子商务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三)“一体化机制”的运作条件
l、具有区域性规模化的销区市场,一般指省会城市,如广州市。
2、具有区域性规模化的产区市场,如山西寿阳椰菜生产基地。
3、销区市场和产区市场有一批信益良好且经营生产能力强的批发商、收购商、生产商。
4、有一家拥有销区市场和产区市场多种资源且能提供高科技的专业服务的中介组织,如广东智农通公司。
(四)“一体化机制”的运作方法
1、对销区市场进行市场调查,确定产品种类、规模和批发商。
2、物色产区市场,多个产区市场对比后,确定l-2个产区市场进行实地考察,并依靠当地政府组织生产和落实收购商。
3、签订合同。
4、业务跟踪,做好上市准备。
5、上市交易中的全程服务。
五、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推进模式探索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推进,核心是发展和培育能够运行“销区一产区利益互动一体化”机制的中介组织。
在实践中,一个重要的方式就是营建“农业产业化经营共同体”。
(一)“共同体”的具体涵义
所谓“农业产业化经营共同体”(简称“共同体”),是指立足于农业产业化经营,围绕农产品市场这个中心,把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系于一体,以建立稳健的农商关系为出发点,借助政府的帮助和支持,把农民组织起来,把技术专家、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商、批发商组织起来,实现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新的利益共同体。
“共同体”是按照“销区一产区利益互动一体化”机制,在产区市场构建的一种产业一体化服务组织,通过“共同体”与销区市场实现互联互动,统一面对大市场。
(二)“共同体”有三大功能
1、产前生产规划。
利用“共同体”专家组向成员的各方提供有效的市场分析,让全体成员知道种养什么好,提供优选的种子、种苗,让他们掌握目前市场、技术、种苗的信息和知识。
2、产中技术指导。
通过“共同体”的技术服务向成员提供新技术、新成果。
让农业科所院所的科研成果尽快转变为生产力,实现科技兴农,为农民带来更多效益。
与此同时,组织农资产品企业,通过“共同体”专家的认定和与农户的沟通,为农户提供廉价且质量可靠的生产资料。
3、产后市场营销。
通过“共同体”建立起产区市场和销区市场稳定互动关系,向成员提供农产品包装、收购的技术和要求,提供市场行情等交易信息,把增值效益留在“共同体”内,保护农民的生产利益。
(三)“共同体”运作的三大特征
l、清晰的产业链条。
从产前、产中到产后,从种苗、技术、生产资料,到农产品市场形成一个完整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服务链条。
把技术、信息、服务送到农户手中,让农民根据“共同体”的安排,实现根据市场需求有计划地组织生产,确保农民的生产利益。
2、清晰的组织形式。
把政府、技术专家、农资供应商、批发商、农民组织起来,形成一体化组织,实现管理、监督、服务为一体的一种新的经济组织形式。
政府能充分体现政府的管理监督,技术部门能充分发挥技术生产力的作用,农资企业能获得更多更稳定的农资供应市场,市场营销部门提供动态市场资讯,农民能获得全方位的服务,在服务的质量上更是得到有效保障,解决在结构调整中遇到的技术和市场的难题。
3、清晰的利益机制。
“共同体”的各方在加入时要交纳会员费,通过交纳少量的费用建立有约束力的利益关系。
(1)中介组织与政府共同组建“共同体”,通过整合资源,提供专业服务获得回报。
(2)农户接受“共同体"服务,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和进入市场成本,产品销售有保障,实现增产、增收。
(3)政府通过“共同体”提高农业效益,提高农村经济运行质量。
(4)技术机构依托“共同体",将新产品、新技术转换为生产力,获得服务回报。
(5)农资供应商参与“共同体”,降低推广成本,获得稳定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