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混凝土用石检验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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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混凝土用石检验实施细则

普通混凝土用石检验实施细则

1.总则

1.1本细则主要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和构筑物中制作普通混凝土用最大粒径不大于80mm的碎石或卵石的质量检验。

1.2本细则依据JGJ52-2006编制。

2.检验项目

2.1普通混凝土用石检验,包括:

筛分析、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和紧密密度、含水率、吸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状和片状颗粒的总含量、压碎指标。

3.样品的缩分

3.1将每组样品置于平板上,在自然状态下拌混均匀,并堆成锥体,然后沿互相垂直的两条直径把锥体分成大致相等的四份,取其对角的两份重新拌匀,再堆成锥体,重复上述过程,直至缩分后的材料量略多于进行试验所必需的量为止。

3.2调节烘箱工作温度为105±5℃。

3.3将所得的试样置于105±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恒重指相邻两次称量时间不大于3h的情况下,前后两次之差小于该项试验所需求的称量精度)。

3.4将烘干后的试样冷却至室温。

3.5碎石或卵石的含水率、堆积密度、紧密密度检验所用的试样,不经缩分,拌匀后直接进行试验。

4.碎石或卵石的筛分析试验

4.1仪器设备

4.1.1试验筛,筛孔公称直径为100mmm、80.0mm、63.0mm、50.0mm、40.0mm、31.5mm、25.0mm、20.0mm、16.0mm、10.0mm、5.00mm和2.50mm的方孔筛,并附有底盘和筛盖,其规格和质量要求应符合GB6003.2-85《试验筛》的规定,筛框直径为300mm。

4.1.2电子天平,称量5kg、感量5g。

4.1.3烘箱,温度可控制在105±5℃。

4.1.4浅盆,至少可平装试样2kg。

4.1.5震击式标准振筛机,振幅为0.5±0.1mm,频率为50±3Hz。

4.2样品准备

4.2.1将烘干至恒重的试样按下表的规定称取试样。

筛分析所需试样的最小重量

最大公称粒级(mm)

10.0

16.0

20.0

25.0

31.5

40.0

63.0

80.0

试样重量不少于(kg)

2.0

3.2

4.0

5.0

6.3

8.0

12.6

16.0

检验方法实施细则

文件编号:

QTD/YZ-12

版本号:

第三版

普通混凝土用石检验实施细则

修订号:

第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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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试验步骤

4.3.1筛子按孔径从大到小组合,附上筛底,将一份试样倒入最上层筛里,然后进行筛分。

用摇筛机筛分,套筛摇10min。

当每号筛上的筛余层的厚度大于试样的最大粒径值时,应将该号筛上的筛余分成两份,再次进行筛分。

筛完后,取下套筛,按筛孔大小顺序逐个用手筛,筛至每分钟的通过量不超过试样总量0.1%为止。

通过的颗粒并入下一号筛中,并和下一号筛中的试样一起过筛,这样顺序进行,直至各号筛全部筛完为止。

4.3.2用震击式标准振筛机筛分,套筛摇10min,取下套筛,按筛孔大小顺序逐个用手筛,筛至每分钟通过量小于试样总量0.1%为止。

通过的颗粒并入下一号筛中,并和下一号筛中的试样一起过筛,这样顺序进行,直至各号筛全部筛完为止。

4.3.3称取各筛筛余的质量,精确至试样总质量的0.1%。

在筛上的所有分计筛余量和筛底剩余的总和与筛分前测定的试样总量相比,其相差不得超过1%。

4.3.4准确记录各筛的筛余量。

4.4结果计算

4.4.1计算各号筛的分计筛余,精确至0.1%。

式中:

——各号筛上的筛余量(g);

——试验试样总重(g);

——各号筛的分计筛余百分率(%)。

4.4.2计算各筛的累计筛余(该筛的分计筛余与筛孔大于该筛的各筛的分计筛余百分率之和),精确至1%。

4.4.3根据各筛的累计筛余百分率,评定该试样的颗粒级配。

4.5结论判断

4.5.1根据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中表3.2.1-2判定石子的颗粒级配。

5.碎石或卵石的表观密度试验

5.1标准法

5.1.1仪器设备

5.1.1.1电子天平,称量15kg,感量1g。

5.1.1.2静水力学天平,称量5kg,感量0.2g,其型号及尺寸应能允许在臂上悬挂盛试样的吊篮,并在水中称重。

5.1.1.3吊篮,直径和高度均为150mm,由孔径为1~2mm的筛网或钻有孔径为2~3mm孔洞的耐锈蚀金属板制成。

检验方法实施细则

文件编号:

QTD/YZ-12

版本号:

第三版

普通混凝土用石检验实施细则

修订号:

第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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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试验筛,公称直径为5.00mm的方孔筛一只。

5.1.1.5温度计,0~50℃。

5.1.1.6烘箱,温度可控制在105±5℃。

5.1.1.7浅盆、毛巾、刷、盛水容器。

5.1.2样品准备

5.1.2.1试验前,将样品筛去公称直径为5.00mm以下的颗粒,取略大于下表所规定的量的两倍。

洗刷干净后,分成两份备用。

表观密度试验所需的试样最少质量

最大公称粒径(mm)

10.0

16.0

20.0

25.0

31.5

40.0

63.0

80.0

试样最少质量(kg)

2.0

2.0

2.0

2.0

3.0

4.0

6.0

6.0

5.1.3试验步骤

5.1.3.1按表规定的数量称取试样一份装入吊篮,并浸入盛水容器中,水面至少高出试样50mm。

5.1.3.2浸水24h后,移放到称量用盛水容器中,用上下升降吊篮的方法排除气泡(试样不得露出水面)。

吊篮每升降一次约为1s,升降高度30~50mm。

5.1.3.3测定水温后,用天平称取吊篮及试样在水中的质量()。

称量时盛水容器中水面的高度由容器的溢流孔控制。

5.1.3.4提起吊篮,将试样置于浅盘中,放入105±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

取出来放在带盖的容器中冷却至室温后,称重()。

5.1.3.5称取吊篮在同样温度的水中质量(),称量时盛水容器中水面的高度由容器的溢流孔控制。

注:

试验的各项称重可以在15~25℃的温度范围内进行,但从试样加水静置的最后2h起直至试验结束,其温度相差不应超过2℃。

5.1.3.6如实记录试样烘干重、吊篮及试样在水中的重量和温度。

5.2简易法

5.2.1仪器设备

5.2.1.1烘箱,温度可控制在105±5℃。

5.2.1.2电子天平,称量5㎏,感量5g。

5.2.1.3广口瓶,容量1000mL,磨口,并带玻璃片。

5.2.1.4试验筛,筛孔公称直径为5.00㎜的方孔筛一只。

5.2.1.5毛巾、刷子等。

5.2.2样品准备

5.2.2.1试验前,将样品筛去公称直径为5.00㎜以下的颗粒,取略大于(表5.1.2.1)所规定的量的两倍。

洗刷干净后,分成两份备用。

检验方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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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D/YZ-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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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试验步骤

5.2.3.1按表规定的数量称取试样浸水饱和,然后装入广口瓶中。

装试样时,广口瓶应倾斜放置,注入饮用水,用玻璃片覆盖瓶口,以上下左右摇晃的方法排除气泡。

5.2.3.2气泡排尽后,向瓶中添加饮用水直至水面凸出瓶口边缘。

然后用玻璃片沿瓶口迅速滑行,使其紧贴瓶口水面。

擦干瓶外水分后,称取试样、水、瓶和玻璃片总重量()。

5.2.3.3将瓶中的试样倒入浅盘中,放在105±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

取出,放入带盖的容器中冷却至室温后称重()。

5.2.3.4将瓶洗净,重新注入饮用水,使玻璃片紧贴瓶口水面,擦干瓶外水份后称重()。

注:

试验时各项称重可以在15℃~25℃的温度范围内进行,但从试验加水静置的最后2h起直至试验结束,其温度相差不应超过2℃。

5.3结果计算

5.3.1表观密度应按下式计算(精确至10kg/m3):

式中:

——烘干后试样重量(g);

——试样、水、瓶和玻璃片的总质量(g);

——水、瓶和玻璃片共重(g);

——考虑称量时水温对石的表观密度影响的修正系数,见下表。

不同水温对碎石或卵石的表现密度影响的修正系数

水温(℃)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0.002

0.003

0.003

0.004

0.004

0.005

0.005

0.006

0.006

0.007

0.008

5.3.2以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两次结果之差应小于20kg/m3,否则重新取样进行试验。

对颗粒材质不均匀的试样,如两次试验结果之差值超过20kg/m3,可取四次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6.碎石或卵石的堆积密度和紧密密度试验

6.1仪器设备

6.1.1台称,称量50kg,感量5g。

检验方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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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容量筒,金属制,规格见下表。

最大公称粒径(mm)

容量筒容积(L)

容量筒规格(mm)

筒壁厚度(mm)

内径

净高

10~25

10

208

294

2

31.5、40

20

294

294

3

63、80

30

360

294

4

测定紧密密度时,对最大公称粒径为31.5、40mm的集料,可采用10L的容量筒;对最大粒径为63、80的集料,可采用20L的容量筒。

6.1.3烘箱,温度可控制在105±5℃。

6.1.4钢筋,直径为25mm,长约300mm。

6.2样品准备

6.2.1先用公称直径5.00mm的筛子过筛,然后取经缩分后的样品不少于3L,装入浅盘,在105±5℃的烘箱中烘干,也可以摊在清洁的地面上风干,拌匀后分成两份备用。

6.3试验步骤

6.3.1堆积密度

6.3.1.1取试样一份,放于平整干净的地板上。

6.3.1.2用平头铁铲铲起试样,使石子自由落入容量筒内。

此时,从铁铲的齐口至容量筒上口的距离应保持为50mm左右。

6.3.1.3装满容量筒,使容量筒上部试样成锥体,然后用直尺垂直于筒中心线,沿容器上口边缘向两边刮平。

除去凸出筒口表面的颗粒,并以合适的颗粒填入凹陷部分,使表面稍凸起部分和凹陷部分的体积大致相等。

6.3.1.4称取试样和容量筒的总质量()和容量筒的质量(),准确记录数据。

6.3.2紧密密度

6.3.2.1取另一份试样,分三次装入容量筒。

6.3.2.2装完一层后,在筒底垫放一根直径为25mm的钢筋,将筒按住并左右交替颠击地面各25下,然后装入第二层。

6.3.2.3第二层装满后,用步骤6.1.2的方法颠实,但筒底所垫钢筋的方向应与第一层放置方向垂直,然后再装入第三层,如法颠实。

6.3.2.4待第三层试样装填、颠实完毕后,加料直至试样超出容量筒口。

6.3.2.5用钢筋沿筒口边缘滚转,刮下高出筒口的颗粒,并用适合的颗粒填平凹处,使表面稍凸起部分与凹陷部分的体积大致相等。

6.3.2.6称取试样和容量筒的总质量和容量筒的质量,准确记录数据。

6.4结果计算

检验方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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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堆积密度()或紧密密度()应按下式进行计算(精确至10kg/m3);

式中:

——容量筒的重量(kg);

——容量筒和试样共重(kg);

——容量筒的容积(L)。

以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6.4.2空隙率(、按下式计算(精确至1%);

 

式中:

——碎石或卵石的堆积密度(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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