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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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GB26860-2011

2011-07-29发布,2012-06-01实施

 

目  次

1范围3

 

前  言

本标准的第5章和,其余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高压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T/TC22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陈竟成、蔡崇积、刘亨铭、张雷、陆懋德、戴克铭、王尚顺、胡翔、聂宇本、林勇刚、何沿锟、赵亚维、李智勇、卢建明、葛乃成。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从事电力生产单位和电气工作人员在电力工作场所中的基本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发电企业所有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具有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输电、变电和配电企业所有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具有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用电单位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

其他电力企业和用电单位的可参考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00.20-1994电工术语高压开关设备(IEC60050(IEV)1994,NEQ)

GB/T2900.50-2008电工术语发电、输电及配电通用术语(IEC60050-601-1985,MOD)

3.术语和定义

GB/T2900.20-1994、GB/T2900.5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发电厂[站]electricalgeneratingstation

由建筑物、能量转换设备和全部必要的辅助设备组成的生产电能的工厂。

[GB/T2900.50—2008,定义2.3中的601-03-01]

3.2变电站(电力系统的)substation(ofapowersystem)

电力系统的一部分,它集中在一个指定的地方,主要包括输电或配电线路的终端、开关及控制设备、建筑物和变压器。

通常包括电力系统安全和控制所需的设施(例如保护装置)。

[GB/T2900.50—2008,定义2.3中的601-03-02]

3.3电力线路electricline

在系统两点间用于输配电的导线、绝缘材料和附件组成的设施

[GB/T2900.50—2008,定义2.3中的601-03-03]

3.4断路器circuit-breaker

能关合、承载、开断运行回路正常电流、也能在规定时间内关合、承载及开断规定的过载电流(包括短路电流)的开关设备,也称开关。

注:

改写GB/T2900.50—2008,定义3.13

3.5隔离开关disconnector

在分位时,触头间有符合规定要求的绝缘距离和明显的断开标志;在合位置时,能承载正常回路条件下的电流及在规定时间内异常条件(例如短路)下的电流的开关设备,也称刀闸。

GB/T2900.20-1994,定义3.24

3.6低[电]压lowvoltage;LV

用于配电交流系统中1000V及其以下的电压等级。

[GB/T2900.50-2008,定义2.1中的601-01-26]

3.7高[电]压highvoltageHV

①通常指超过低压的电压等级。

②特定情况下,指电力系统中输电的电压等级。

[GB/T2900.50-2008,定义2.1中的601-01-27]

3.8运用中的电气设备operatingelectricalequipment

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4作业要求

4.1工作人员

,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至少每两年一次)。

,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应掌握触电急救等救护法。

,熟悉电气设备及其系统。

4.2作业现场

,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应确认合格、齐备。

,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检查、补充或更换。

4.3作业措施

4.3.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中应有保证安全的制度措施,可包含工作申请、工作布置、书面安全要求、工作许可、工作监护,以及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等工作程序。

4.3.2在电气设备上进行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工作时,应向设备运行维护单位提出停电申请,由调度机构管辖的需事先向调度机构提出停电申请,同意后方可安排检修工作。

4.3.3在检修工作前应进行工作布置,明确工作地点、工作任务、工作负责人、作业环境、工作方案和书面安全要求,以及工作班成员的任务分工。

4.4其他要求

,现场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并组织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5安全组织措施

5.1一般要求

,包括工作票、工作的许可、监护、间断、转移和终结等。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工作许可人、专责监护人和工作班成员在整个作业流程中应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可包含编号、工作地点、工作内容、计划工作时间、工作许可时间、工作总结时间、停电范围和安全措施,以及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等内容。

5.2工作票种类

,填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A)

,填用电气第二中工作票(见附录B)

表1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10及以下

0.70

20、35

1.00

66、110

1.50

220

3.00

330

4.00

500

5.00

750

7.20a

1000

8.70

±50及以下

1.50

±500

6.00

±660

8.40

±800

9.30

注1:

表中未列电压等级按高一档电压等级安全距离。

注2:

13.8kV执行10kV的安全距离。

注3:

750kV数据是按海拔2000m校正,其他等级数据按海拔1000m校正。

5.2.3带电作业或与带电设备距离小于表1规定的安全距离但按带电作业方式开展的不停电工作,填用电气带电作业工作票(见附录C)。

5.3工作票的填用

,可填用一张电气第一种工作票:

a)属于同一电压等级、位于同一平面场所,工作中不会触及带电导体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

b)一台变压器停电检修,其断路器也配合检修;

c)全站停电。

注1交流系统中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可用隔离开关同其他电气装置分开的部分。

注2直流系统中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双极停用的换流变压器及所有高压直流设备,或单极运行时停用极的换流变压器,阀厅,直流场设备、水冷系统(双极公共区域为运行设备)。

,以下同)内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的同一电压等级、同一类型的不停电工作,可填用一张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依次进行的同一电压等级、同一类型的带电工作,可填用一张电气带电作业工作票。

,工作票可实行双方签发形式。

,另一份交工作许可人。

,应得到变电站工作许可人许可后方可开始工作。

,开工前完成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

如检修工作无法同时完成,剩余的检修工作应填用新的工作票。

,应履行变更手续。

,若无需变更安全措施范围,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在原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应填用新的工作票。

,以批准的检修计划工作时间为限,延期应办理手续。

5.4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确认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确认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正确、完备;

确认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适当和充足。

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工作前向工作班全体成员告知危险点,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执行现场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符合现场条件;

确认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完善,确认检修设备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对工作票所列内容有疑问,也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补充。

a)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

b)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c)监督被监护人员执行本标准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a)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

b)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程和实施现场安全措施;

c)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5.5工作许可

,还应完成以下手续:

a)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

b)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c)会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

,应与设备运行维护单位或值班调度员联系并履行有关许可手续,带电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汇报。

5.6工作监护

,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和现场安全措施。

工作班成员履行确认手续后方可开始工作。

,对工作班成员进行监护。

工作负责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有电部分的情况下,方可参加工作。

,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责监护人并确定被监护的人员。

5.7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

,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变,隔日复工时,应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且工作负责人应重新检查安全措施。

工作人员应在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的带领下进入工作地点。

5.7.2在工作间断期间,若有紧急需要,运行人员可在工作票未交回的情况下合闸送电,但应先通知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工作班全体人员已经离开工作地点、可送电的答复,并采取必要措施后方可执行。

,若需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a)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b)收回该系统的所有工作票,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

c)应在工作负责人和运行人员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由运行人员进行加压试验。

5.7.4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5.7.5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向运行人员交待所修项目状况、试验结果、发现的问题和未处理的问题等,并与运行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状态,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结束时间。

经双方签名后,表示工作票终结。

,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都已终结,并得到值班调度员或运行值班员的许可指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6安全技术措施

6.1一般要求

6.1.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有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围栏)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6.1.2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由运行人员或有操作资格的人员执行。

6.1.3工作中所使用的绝缘安全工器具应满足附录E的要求。

6.2停电

6.2.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停电:

a)检修设备;

b)与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距离小于表3规定的设备;

c)工作人员与35kV及以下设备的距离大于表2规定的安全距离,但小于表1规定的安全距离,同时又无绝缘隔板、安全遮栏等措施的设备;

d)带电部分邻近工作人员,且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

e)其他需要停电的设备。

表2人员工作中与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

kV

安全距离

m

10及以下

0.35

20、35

0.60

66、110

1.50

220

3.00

330

4.00

500

5.00

750

8.00a

1000

9.50

±50及以下

1.50

±500

6.80

±660

9.00

±800

10.10

注1表中未列电压等级按高一档电压等级安全距离。

注213.8kV执行10kV的安全距离。

注3750kV数据是按海拔2000m校正的,其他等级数据按海拔1000m校正。

,或应有能反映设备运行状态的电气和机械等指示,不应在只经断路器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

,闭锁隔离开关的操作机构。

6.3验电

,验电器应先在有电设备上确证验电器良好。

在恶劣气象条件时对户外设备及其他无法验电的设备,可间接验电。

330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可采用间接验电方法验电。

,人体应与被验电设备的距离应符合表1的安全距离要求。

6.4接地

 

,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并三相短路。

电缆及电容器接地前应逐相充分放电,星形接线电容器的中性点应接地。

,人体不应碰触接地线。

,若使用分相式接地线时,应设置三项合一的接地线。

,接地线截面不得小于25mm2,并应满足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求。

,应先装接地端,后装接导体端,接地线应接触良好,连接应可靠。

拆除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

,接地线应装在该装置导电部分的适当部位。

,其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时,应采取相应措施。

,如工作地点与所装接地线或接地刀闸的距离小于10m,工作地点虽在接地线外侧也可不另装接地线。

,需要拆除部分接地线应征得运行人员或值班调度员的许可。

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

,应加装接地线或使用个人保安线。

6.5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或“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

”的标示牌。

,有人工作!

”或“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

”的标记。

,工作人员与未停电设备安全距离不符合表1规定时应装设临时遮拦,其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应符合表2的规定。

临时遮栏应装设牢固,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

”的标示牌。

35kV及以下设备可用与带电部分直接接触的绝缘隔板代替临时遮拦。

,应在工作地点两旁及对侧运行设备间隔的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遮栏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

”的标示牌。

,隔离带电部位的挡板封闭后不应开启,并设置“止步,高压危险!

”的标示牌。

,应在工作地点四周装设遮栏,遮栏上悬挂适当数量朝向里面的“止步,高压危险!

”标示牌,遮拦出入口要围至邻近道路旁边,并设有“从此出入!

”的标示牌。

,围栏上悬挂适当数量朝向外面的“止步,高压危险!

”标示牌。

,应在工作地点邻近带电部分的横梁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

”标示牌。

在工作人员上下的铁架或梯子上,应悬挂“从此上下!

”的标示牌。

在邻近其他可能误登的带电构架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

”的标示牌。

 

7.电气设备运行

7.1一般要求

,人员在现场应符合表1的安全距离要求。

a)室内高压设备的隔离室设有安装牢固、高度大于1.7m的遮拦,遮拦通道门加锁;

b)室内高压断路器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断路器隔离或装有远方操作机构。

,室内人员进入接地点4m以内,室外人员进入接地点8m以内,均应穿绝缘靴。

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还应戴绝缘手套。

7.2电气设备巡视

,不宜进行其他工作。

,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不应使用伞具,不应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7.3电气操作

,使用规范的操作术语和设备名称。

,应复诵无误后执行。

 

,确保操作步骤正确

,是指有人监护的操作。

,是指一人进行的操作

,是指应用可编程计算机进行的自动化操作。

,可包含编号、操作任务、操作顺序、操作时间,以及操作人或监护人签名等。

,每张票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并经审核签名。

G。

a)拉合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检查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位置,验电、装拆接地线,检查接地线是否拆除,安装或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保险器,切换保护回路和检验是否确无电压等;

b)在高压直流输电系统中,启停系统、调节功率、转换状态、改变控制方式、转换主控站,投退控制保护系统、切换换流变压器冷却器及手动调节分接头、控制系统对断路器的锁定操作等。

,以及拉开全站仅有的一组接地刀闸或拆除仅有的一组接地线时,可不填用操作票。

 

,包括命名、编号、设备相色等。

 

,送电合闸操作按相反的顺序进行。

不应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不宜进行电气操作,不应就地电气操作。

,或经传动机构拉合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均应戴绝缘手套。

,应使用有防雨罩的绝缘棒,并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

,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物或绝缘台上。

,应确认隔离挡板已封闭。

,无法观察实际位置时,可通过间接方式确认该设备已操作到位。

,应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

8线路作业时发电厂和变电站的安全措施

8.1线路作业时发电厂和变电站的安全措施应满足一般工作程序和安全要求。

8.2线路的停、送电均应按照调度机构或线路运行维护单位的指令执行,不应约时停、送电。

8.3调度机构或线路运行维护单位应记录线路停电检修的工作班组数目、工作负责人姓名、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

8.4工作结束时,应得到工作负责人(包括用户)的工作结束报告,确认所有工作班组均已完工,接地线已拆除,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线路,并与记录核对无误后,方可下令拆除发电厂或变电站内的安全措施,向线路送电。

9带电作业

9.1一般要求

,或湿度大于80%时,不宜进行带电作业。

,应增设监护人。

,应组织到现场勘察,根据勘察结果判断能否进行带电作业,并确定作业方法、所需工具以及应采取的措施。

,应停用重合闸或直流再启动装置,并不应强送电:

a)中性点有效接地的系统中可能引起单相接地的作业;

b)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的系统中可能引起相间短路的作业;

c)直流线路中可能引起单极接地或极间短路的作业;

d)不应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及直流再启动装置。

,应视设备仍然带电,工作负责人应及时与线路运行维护单位或调度联系。

线路运行维护单位或值班调度员未与工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前不应强送电。

9.2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线路和电气设备上进行。

,外面穿着全套屏蔽服,各部分连接良好。

不应通过屏蔽服断、接空载线路和耦合电容器的电容电流及接地电流。

750kV及以上等电位作业还应戴面罩。

,应得到工作负责人的许可。

750、1000kV等电位作业,应使用电位转移棒进行电位转移。

,直流线路地电位登塔作业时宜采取防离子流措施。

a)地电位作业人体与带电体的距离;

b)等电位作业人体与接地体的距离;

c)工作人员进出强电场时与接地体和带电体两部分所组成的组合间隙;

d)工作人员与相邻导线的距离。

,应遵守下列规定:

a)在连续档距的导(地)线上挂梯(或导线飞车)时,钢芯铝绞线和铝合金绞线导(地)线截面应不小于120mm2;钢绞线导(地)线的截面应不小于50mm2。

b)在孤立档的导(地)线上的作业,在有断股的导(地)线和锈蚀的地线上的作业,在9.2.7a)规定外的其它型号导(地)线上的作业,两人以上在同档同一根导(地)线上的作业时应经验算合格并经批准后方能进行。

c)在导(地)线上悬挂梯子、飞车进行等电位作业前,应检查本档两端杆塔处导(地)线的紧固情况。

d)挂梯载荷后,应保持地线及人体对下方带电导线的安全距离比规定的安全距离数值增大0.5m;带电导线及人体对被跨越的线路、通讯线路和其他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应比规定的距离数值增大1m。

e)在瓷横担线路上不应挂梯作业,在转动横担的线路上挂梯前应将横担固定。

,工作人员应戴护目眼镜,并应采取消弧措施,不应带负荷断、接引线。

不应同时接触未接通的或已断开的导线两个断头。

短接设备时,应核对相位,闭锁跳闸机构,短接线应满足短接设备最大负荷电流的要求,防止人体短接设备。

,应遵守相应技术导则的规定。

,应检测绝缘子串的良好绝缘子片数,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应根据作业方法选用人体绝缘防护用具,使用绝缘安全带、绝缘安全帽。

必要时还应戴护目眼镜。

工作人员转移相位工作前,应得到工作监护人的同意。

9.3感应电压防护

,应采取防静电感应措施。

,工作人员与绝缘架空地线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4m(1000kV为0.6m)。

若需在绝缘架空地线上作业,应用接地线或个人保安线将其可靠接地或采用等电位方式进行。

,杆塔或地面上工作人员应将金属物品接地后再接触。

9.4带电作业工具的使用、保管和试验

974《带电作业用工具库房》的要求。

,应装在专用工具袋、工具箱或专用工具车内。

 

10发动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

10.1发电机(发电/电动机,以下同)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应满足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示牌等有关技术要求。

10.2检修发电机时应做好下列安全措施:

a)断开发动机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若发电机出口无断路器的,应断开联接在出口母线上的各类变压器、电压互感器的各侧开关、刀闸或熔断器。

b)断开发动机励磁电源、盘车装置电源的断路器、隔离开关或熔断器。

c)断开断路器、隔离开关、励磁装置、同期装置的操作电源及能源。

d)在断开的断路器、隔离开关或熔断器操作处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的标示牌。

e)在发电机出口母线处验明无电压后装设接地线。

f)检修的发电机中性点与其他发电机的中性点连在一起的,工作前应将检修发电机的中性点分开。

g)在氢冷机组机壳内工作时,应关闭氢冷机组补氢阀门,排氢置换空气合格,补氢管路阀门至发电机间应有明显的断开点;检修机组装有灭火装置的,还应采取防止灭火装置误动的措施;在以上关闭的阀门和断开点处悬挂“禁止操作,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h)检修机组装有可以堵塞机内空气流通的自动闸板风门的,应采取措施防止风门关闭。

10.3测量轴电压和在转动着的发电机上用电压表测量转子绝缘的工作,应使用专用电刷,电刷上应装有300mm以上的绝缘柄。

10.4检修高压电动机及其附属装置(如启动装置、变频装置)时,应做好下列安全措施:

a)断开电源断路器、隔离开关,经验明确无电压后接地或在隔离开关间装绝缘隔板;

b)在断路器、隔离开关操作处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的标示牌;

c)将拆开后的电缆头三相短路接地;

d)采取措施防止被其拖动的机械(如水泵、空气压缩机、引风机等)引起电动机转动。

10.5工作尚未全部终结,但需送电试验电动机及其启动装置、变频装置时,应在全部工作暂停后,方可送电。

11在六氟化硫(SF6)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11.1在六氟化硫(SF6)电气设备上的工作内容包含,操作、巡视、作业、事故时防止六氟化硫泄漏的安全措施,其具体的安全要求、措施等应遵照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导则执行。

11.2不应在SF6设备防爆膜附近停留。

11.3设备解体检修前,应对SF6气体进行检验,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1.4室内设备充装SF6气体时,周围环境相对湿度应不大于80%,同时应开启通风系统,避免SF6气体泄漏到工作区。

11.5设备内的SF6气体不应向大气排放,应采取净化装置回收,经处理检测合格后方可在使用。

回收时工作人员应站在上风侧。

11.6进入SF6电气设备低位区或电缆沟工作,应先检测含氧量(不低于l8%)和SF6气体含量(不超过1000UL/L)。

11.7SF6电气设备发生大量泄漏等紧急情况时,人员应迅速撤出现场,开启所有排风机进行排风。

未佩戴防毒面具或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人员不应入内。

12.在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

12.1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工作应符合停电工作及不停电工作时的安全要求。

12.2低压回路停电工作的安全措施:

a)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示牌或采用绝缘屏蔽措施;

b)临近的有电回路、设备加装绝缘隔板或绝缘材料包扎等措施;

c)停电更换熔断器后恢复操作时,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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