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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生态文明建设

山西省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出路

一、山西省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现状

(一)取得的初步成效

中国共产党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

[1]十七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已成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农村是中国经济社会的基础,没有农村的生态文明就没有整个社会的生态文明,就没有整个国家的生态文明。

因此,建设农村生态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早在1994年6月,我省就开展了有关农村生态建设的一些活动,以副省长为组长八个厅局领导参加的“山西省生态农业试点县建设领导小组”,重点扶持了闻喜、河曲、中阳、壶关、祁县、平陆、绛县、垣曲、稷山、洪洞、长子、陵川、平遥、吉县14个生态农业试点县,并以晋政发(97)105号文件做出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态农业建设的决定》,决定从1998年起,把生态农业建设纳入省计委、省财政预算,每年投入2400万元,重点扶持建设生态农业样板示范县。

经过20多年的发展,山西省生态农业形成了一定的规模,生态种植面积逐年增加,绿色农产品已成为农业结构调整的切入点;节水灌溉技术初步得到了推广与应用;林业生态建设与水土保持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近些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我省对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研究与实践也正在逐步兴起,并取得了一些成效。

例如,太原市为建设生态文明村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我市环保局局长陈继光介绍,目前全市已有11个县、17个乡镇、58个农村创建成为生态示范区、生态乡镇和生态村。

此外,我省还有一些农村地区正在如火如荼的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百村竞赛”活动,这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农民进行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

(二)存在的相关问题

虽然我省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从总体上看,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影响着我省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

具体表现为:

1、农业生产资料使用不合理

由于化肥、农药、地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不合理使用和处置,造成我省农村农业面源污染严重。

2011年我省化肥施用量继续增加,化肥的超量使用已经导致我省地表水及地下水污染加剧,而农药的滥用又导致其在环境及农副产品中的残留现象变得日益严重。

据统计,山西农药用量从1952年的312t猛增至1980年的1.13×104t,进入20世纪90年代,农药用量一直稳定在2×104t左右,种类也由几种上升到100多种。

[2]而农药利用率低是造成污染的主要原因。

一般情况下,喷施的液体农药仅有20%—30%的药剂附着在植物体上,1%-3%接触目标害虫,约有70%-80%的农药直接进入环境。

[3]进入空气、土壤、水体环境的农药对农村生态环境和农产品均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后果严重。

农用地膜的使用虽然在土壤保温、保水、保墒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利于农作物生长和农业生产,但随着农用地膜使用量的逐年增加,其污染越来越突出了。

由于废地膜不容易分解和腐烂,残留在农田土壤中,既污染土壤,妨碍耕作,又破坏耕层结构,阻碍水肥输导,影响土壤的通透性和作物的正常发育,导致了农作物的减产。

2、农村生活垃圾污染严重,农村工业污染突出

在城市生态化改造过程中,城市环境日趋优越,但农村环境的污染问题受到的关注却相对较少。

随着我省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和堆积量在逐年增加,农村生活垃圾的种类也在不断增多,而绝大多数生活垃圾没有经过统一无害化处理,导致我省农村垃圾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甚至呈现出现了“围村、塞河、堵门”之势”。

在一些农村地区,随意丢弃垃圾现象也时常发生,生活垃圾暴露堆放,特别是在夏季,到处蚊蝇滋生,臭气熏天,影响农村环境。

垃圾长期堆放会产生渗出液,生活垃圾渗出液属高浓度污水,会严重污染水体,而生活垃圾及其滤出或滤涸液中所含的有害物质会改变土壤结构,致使土壤的净化能力日趋饱和。

[4]此外,生活垃圾经微生物分解作用,不但产生氨、硫化氢等恶臭气体,还能产生大量甲烷气体,不仅影响农作物的正常生长,而且畜禽摄入含污染物过多的饲料后,会致病或死亡,导致农业生产的经济损失。

我们知道乡镇企业在推动我省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我省乡镇企业的发展,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排放总量很大,少数乡镇企业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不惜以环境作为代价,有的企业虽有治污设施,但长期闲置,没有正常运行;有的乡镇企业还私设排口,偷排现象严重,不少锅炉窑炉生活大灶烟超标严重。

同时由于经营者的短期行为,使一些污染问题旧账未处理,又欠新张,不少企业想法设法应对环保部门检查,污染治理一直没有到位。

尤其是我省煤炭资源大部分分布在乡村地区,煤炭相关企业排污量大,影响农村生态环境。

3、农村农作物污染与畜禽养殖污染显现

我省是一个农业大省,秸秆资源十分丰富,在早些年,农民对作物秸秆总是加以充分利用。

但随着农村人口生活方式和农业生产方式的改变,大部分农作物秸秆成为了废弃物,很多农民将农作物秸秆一烧了之,或弃之不用,或抛弃于河流沟渠,道路两侧,不但浪费了大量的资源和能源,而且还影响农村生态环境。

而秸秆的季节性焚烧也严重影响交通,输电线路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成为农村环境污染的一大公害。

随着我省居民的消费能力不断增强,人们对肉蛋资源的需求量也日益增加,使得畜禽养殖业从分散的农户养殖走向集约化工厂化养殖。

据统计,我省集约化养殖畜禽粪便中含有大量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物质。

[5]目前,农村一些大型养殖场普遍缺少沼气等标准化的处理设施,这些小规模化的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水的排放给环境带来了巨大压力,造成畜禽场附近地区地下水中硝酸盐,氨氮超标和环境污染,到了夏季的时候蚊蝇滋生,臭气熏天,群众对此反映也比较强烈。

4、农村环保基础设施不配套,环保投入较少

一方面,城乡环保设施建设缺乏统一的规划,现有的城市环保设施没有发挥出以城带乡、城乡共享的作用。

另一方面,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严重滞后。

从规模化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看,由于投资主体大部分是农民群众,资金少、盈利小,治污成本高,再加上长期以来处于监管的空白点,多数投资者从建场之初就没有合理的规划建设治污设施,而农村地区的秸秆综合利用设施更是稀缺。

在我省一些农村地区“污水乱倒、垃圾乱放、柴草乱跺、粪土乱堆、秸秆乱烧、畜禽乱跑”的现象屡见不鲜,农村环境突出的表现出脏、乱、差的特点。

另外,农村环保工作需要资金的大力支持,而目前我省对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很有限,有一大部分资金都投向了城市,使得农村的环保投入相对不足,造成了我省农村环保设施的缺失以及人力的匮乏,大大制约了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

5、农村居民身体健康状况不良

农民整体身体健康状况直接影响着我省生态文明建设。

据央视国际报道,在黄河沿岸,直接饮用黄河水的农民已经成了各种怪病的“高危人群”。

根据黄河流域地表水、地下水、粮食、蔬菜等污染状况判断,流域内因水污染而造成各类疾病发病率上升的人群主要集中在污灌区、污染严重的支流下游以及黄河沿岸以黄河水为主要饮水水源的农村地区。

据有关资料统计,山西的癌症发病率高于全国平均数,甚至在重灾区出现许多难以查明的“怪病”,山西省新生儿童出生缺陷的发病率,也远远超过全国平均数,2002年全国新生儿缺陷率为11.17‰,而山西为14.712‰,这和山西的环境污染状况密切相关[6]。

现在很多农民对于电子产品的需求也是紧跟时代的步伐,更新换代非常快,由此促使电子垃圾的飞速增长。

若把它们混入生活垃圾中一起填埋,久而久之,渗出的重金属可能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大家吃了这些耕地上打出的粮食以后会产生致癌致畸性致突变的后果,不仅会影响我们这一代,还会影响女性,影响我们的下一代和再下一代。

[7]此外,由于我省农村污染及农民意识低下等因素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食品问题导致农村居民身体健康质量下降,人均寿命减少,直接影响着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

6、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

我省作为全国重工业能源基地,工业生产以煤为主,煤炭、冶金、电力、机械、化工、建材占全部工业的70%以上,企业普遍规模小、档次低,重污染企业居多。

工业特别是焦炭落后的生产方式烟尘、地面空气中的烟尘、汽车尾气的烟雾不能及时向高空扩散,形成阴霾,终日烟雾笼罩,尤其是处在峡谷之中的太原、介休等城市污染严重,极大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生活[8]。

据估算,山西的二氧化硫排放密度位居全国第一,炼焦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粉尘、一氧化碳及有毒气体排放到大气中,含有多种致癌物质,直接危害到人体健康。

近年来,我省主要城市的大气环境质量虽有所改善,但流域内不少县市、乡镇和农村的大气和水环境质量却不断恶化,一些城市甚至把依靠污染转嫁到农村作为治污的捷径,严重影响了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而城市污染呈现出了向农村逐步蔓延的严重态势,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主要有三种表现:

一是利用招商引资为诱饵,把高耗能、高烟尘、高粉尘、高噪声的污染企业设在农村;二是把那些废弃电脑和家电、过期商品甚至过期失效的药品,转移到了农村销售;三是让农民成为废旧品的再次使用者,把工业垃圾和城市生活垃圾直接排放到农村。

[9]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不仅破坏了农村的生态环境,而且也破坏了城乡的统筹发展,因为农村各种污染反过来最终还会通过水、大气污染和食品污染等渠道影响到城市,农村生态环境的破坏,必然会带来全局环境的恶化。

二、山西省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中相关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1、农村的生产方式比较落后

农村粗放型的增长方式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是农村生态环境恶化的直接原因[10]。

目前我省大部分农村的农业生产主要还是“一家一户”式的小农经济模式,这种分散经营方式,难以实现规模化生产,难以统一推广科学、现代、生态农业的管理模式。

我省粗放型的农业增长方式决定了农民在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上重眼前轻长远。

比如说,在农业生产活动中,高强度的耕作种植,不良的耕作方式降低了土地的生产力,许多农民大量使用化肥、农药来提高单位面积农作物产量和抵御病虫侵害,造成土壤有机质大量矿化,引起土壤性状恶化,但这一过程隐蔽而缓慢,可视为土壤隐性退化。

由于隐性退化不断削弱土壤的抗逆性,在各种自然和人为因素的作用下,更容易发生砂化、酸化,最终导致土地显性退化,土地生产力明显降低。

2、农民生态意识淡薄,缺乏足够的重视

虽然我省农民的生活水平在逐步提高,但他们的环境意识依然淡薄。

农民的环境意识、环境保护的参与程度与受教育程度、经济状况存在明显的关系。

在我省受教育程度最低的农村地区,由于受整体教育程度的限制,包括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在内的广大农村地区居民的环境意识不高,对环境问题的了解程度以及潜在危害的认知往往是很模糊的,所有这些旧观念都难以适应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

除了受教育和经济条件的限制,农村地区公众的环境意识和行为深层次上受到非正式制度,如社区文化和传统价值观念的制约。

例如,农民长期形成的忍耐、凡事不愿出头、“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等处事方式,导致在农村很难自发地形成环保自治、环境维权组织。

而且,某些农村社区领导的家庭成员本身就是环境污染的直接获利者,自然也就对这些污染行为采取妥协和默许的态度。

此外,经济和科技的发展也给农村社会生产、生活方式带来很大变化,农民的传统资源观念、生态伦理及社会价值取向受到了冲击,如“以产量产值为主的价值评价体系,把利润等同于效益”、盲目追求物质享受和大量消费等等,所有这些都在客观上助长了农村环境污染的势头,导致农村环境进一步恶化。

3、农村环保投入少,科技支撑薄弱

目前,环保投入严重不足,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环保机构设置滞后等仍是我省各地农村普遍存在的问题。

由于经费紧张,一些基层环保局缺乏财政拨款,不能采取有效的措施来解决环境问题。

另外,我省一些地区环境监管设备老化,环保执法手段和装备也比较落后,许多改善环境质量的措施和亟待解决的重大环保工程得不到落实,严重制约了农村环境质量的改善和新农村的建设。

我省农村垃圾处理技术落后,普遍缺乏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污染土壤修复技术,尤其缺少工程建设投入少、运行费用低、操作维护简便的生活污水处理技术。

而堆肥、焚烧、卫生填埋等污染处理方法,由于自身存在的弊端,也很难推广或不易推广使用。

再加上缺少政府的正确引导,缺乏优惠政策和研发资金,我省没有专门从事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研究的机关,我省农村环境保护大多是直接套用城市环境保护的办法,很少重视和开展农村环境保护的科技创新,致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尚未建立起配套的科学技术支撑体系,因此,农村环保适用技术的开发和推广成为农村环境保护的薄弱环节。

4、农村环保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

尽管我省颁布了相关的环保法律如《山西省农业环境保护条列》等,但对农村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具体情况考虑不够,过于抽象,难以落实,与现实需求相比还是远远不够的。

例如,农业生产导致的源污染具有排放主体分散,隐蔽,排污随机,不确定,不易检测,这使得对源污染的管理成本过高,因此,存在着只能对受害地进行监测,而很难监控排污源的现状。

还存在着内容滞后、不成体系、力度不够等问题,特别是相对于城市的环保工作来说农村的环保工作起步较晚且基础薄弱,目前还面临着无法可依的局面。

(二)深层次原因

我们知道,政府一直是推动环境保护的最重要的主体。

但目前我省农村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却是与政府分不开的,存在着科学发展观落实不到位的矛盾,具体表现在:

第一,个别地方政府对农村环保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在政府环境管理上,“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屡见不鲜。

农村迫于市、县政府的压力,表面上完全服从和贯彻执行,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常出现很大偏差。

为追求产值的增长和政府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特别是在煤炭资源丰富的农村地区,许多官员对农村环境污染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甚至对污染大户采取变形开绿灯的做法。

在我省一些地区,地方保护主义大量存在,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杀鸡取卵,急功近利;同时机会主义产生,得过且过。

本班人马只管产值,把环境污染的烂摊子留给下届领导。

即使迫于任务在身,进行管理,惩治措施也欠妥当,往往是用罚款或税金代替生态义务,只要是交罚款比治理污染的代价小,个体行为就会倾向于选择前者,而回避后者。

第二,公众参与机制尚未建立。

传统的环境管理体制和模式是政府主导型的环境管理体制和模式,也就是说,环保部门与污染物排放者之间的关系是纯粹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污染受害者的广大公众并没有实际的法定权利可以行使,污染的治理,自始至终是各级政府在“孤军奋战”,公众参与的整体水平极低。

在我省,农村的污染物排放主体数量众多,既有规模较小、数量较多的乡镇村办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也有数量众多的家家户户和农村居民,还有成千的禽畜,而政府并没有有效的组织广大农民参与环境管理,使农民不知道该如何去改进自身的生产、生活方式去保护环境,由于不参与导致信息的不对称,致使农民不知道新企业有何环境影响,难以有效阻止污染企业落户本地,在污染产生后,没有得到有效组织的广大农民处于弱势地位,难以与污染企业、地方政府进行博弈,环境权益难以维护。

第三,政绩考核体系不健全。

一些地方不考虑当地的环境、资源、能源等的可持续发展,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单纯地将GDP的增长作为政绩考核的唯一要素。

正是这种错误的政绩指导思想使得领导层面未将环境问题上升到应该引起重视的高度,使得农村的生态问题越来越严重。

虽然一些地方陆续出台了一些考核办法,将部分生态环境保护指标列入考核体系,如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小康环保质量指数等。

但是这种细微末节的调整只是形式上的改变,没有从根本上反映生态文明的要求。

因为这是考核指标都由地方环保部门提供,地方环保部门为了领导的政绩,也是为了自己的政绩,必须想方设法提供让领导满意的数据。

这些数据不能真正地反映一个地区的环境保护管理水平,尤其是不能反映一个地区农村环境保护管理水平。

因此,对各个领导的考核指标,除了要考核GDP外,还应与当地环境保护的政绩挂钩。

三、山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出路

(一)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

建设生态文明,必须把道德文明引入到人与自然的关系中,树立起人对于自然的道德义务感养,成良好的生态意识。

⑿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充分利用媒体进行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教育,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调动农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与主动性,鼓励健康文明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其次,积极开展奖励与表彰模范村民的活动,对主动维护环境保护做出贡献的村民给予表彰,并开展环保警示教育,通过反面案例使广大农村干部和群众受到震动和教育;再次,各村委会开展系统的环境与健康教育,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最后,倡导购买绿色生活消费品,选购减量包装的商品,使生活垃圾实施减量无害和资源化。

此外。

应动员家庭成员净化、绿化、美化居住环境,将美化环境与保护环境结合起来,协调发展。

(二)发展农村经济,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物质基础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必不可少的条件,反过来,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也会影响生态环保和建设的程度,要科学安排农村产业,重视兴新的的绿色食品、环保产业。

发展农村经济,应转变农村经济增长方式,特别是在煤炭等能源丰富的农村地区,要以循环经济为目标,加速发展农村生态企业,运用生态规律和系统工程方法经营和管理煤炭能源深加工。

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以绿色环保为方向,发展生态农业,大力推广粮食-家禽-肥料-粮食的多级循环模式。

⒀此外,要以生态资源为依托,加速发展生态旅游和第三产业。

(三)推动科技创新,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动力基础

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要十分重视科技的重要作用,只有借助科技手段,才能逐步搞清农村环境的现状和基本规律以便采取针对性措施。

同时,只有依靠科技进步,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面临的各种环境问题。

鉴于农村的实际情况,环境治理的设施规模和成本要小,且操作性要强,应大力引进各类绿色新科技、新工艺、新产品,推广成熟的绿色农业技术,比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生态农业技术等。

相关部门应组织技术力量进行攻关,选择不同类型的村庄进行试点。

通过试点,总结各类处理工艺的技术特点、处理效果、适用范围、建设投入、运行成本等相关指标,编制指导性技术工艺目录,供各地选用,并在面上进行推广。

(四)提高政府对农村的综合管理水平和整治力度

1、

2、政府应加大对农村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

建设生态文明需要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投入,在资金上支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管理,监测,科研机构建设等,政府和部门在进行预算时,要有一定的政策倾斜和措施保证生态文明的建设,把财政投入的方向转向环保技术与清洁生产技术领域,要加大新农村生态建设的科技投入。

支持开发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的农业新技术,努力突破发展农村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的技术瓶颈,提升农业生产技术和装备水平。

对一些污染大户,要督促其缴纳税金、罚款,还要坚持“谁污染、谁付费,谁收益、谁负担,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不断拓宽投资渠道,保证稳定有序的环保资金投入。

政府应当通过税收政策和财政补贴,推进城乡之间的环境。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非营利性的公益事业,政府应建立长期稳定的投入机制,增加对农村环境保护的投入,弥补多年来对农村环保投入的不足。

、市、县各级财政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比例。

政府环保投入向农村倾斜,提高农村环保投入比重,建立由政府投入为主、受益地区集体和个人适当投入的资金保障体系。

设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统筹用于解决农村工业污染源整治、农村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改水、改厕、清淤、道路建设,以及饮用水源保护、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秸秆综合利用、土壤污染防治和物种保护等。

各级政府协调建设、农林、水利、卫生、环保等涉农部门集中财力投向,扶持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整村推进,确保效果。

3、加强环境监管,提高相关部门的监管能力

(五)完善生态法律体系,务实相关法律基础

鉴于我国农村自然状况的干差万别。

各级政府应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办法、条例,尤其是适应本地区农村特点的法律、法规,而不能搞“一刀切”,要将农村的环境建设更多地纳入我国环境与资源立法的范畴⒁。

政府应以农村生活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和农村环境管理机构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积极研究和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尤其对有效遏止生态环境恶化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补充修改,加快制定与当地实际联系密切、可操作性强的法律和地方性法规。

例如,为促进环境污染治理,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可制定相关适合本地区的环境保护条例等。

此外,各级环保部门应依法行政,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强化环境执法监督,坚决杜绝形形色色的地方保护主义。

[1]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单行本)[M].北京:

人民出版社,2007.

[2]山西省农业厅.2005年山西农业统计资料[G].2005.

[3]孙正风,马京军.宁夏农业面源污染现状与防治对策[J].宁夏农林科技学院

[4]对农村生活垃圾问题的思考——基于农村生态文明的视角邵世贤李奎2011年第4期(云南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云南昆明650201)

[5]山西农村环境现状2011年8月总第285期法制与经济邢丽萍太原科技大学法学院

[6]工业化进程与农村环保和农民健康研究陈红爱《理论探索》2006年第4期(总第160期)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太原〔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06)04-0101-04、

[7]山西农村环境现状2011年8月总第285期法制与经济邢丽萍太原科技大学法学院

[8]高琳萍、刘庆林山西环境污染状况及原因分析[J].山西统计2001.(8):

17.25

[9]牛志明:

新农村建设中的环境管理挑战及思路[J].世界环境,2008

(1).

[10]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现状、成因及分析陆炜环境研究与监测第24卷2011年9月

⑽《山西省农业立体污染的现状及其原因分析》2007年8月冀宪武赵永胜

⑿《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与实现途径》农村经济与科技2009年第20卷第12期总第235期

⒀《加快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李江利经济纵横2009年第5期

⒁刘宗劲.政府角色:

中国征地困境的内在逻辑及其化解【J】.经济体制改革,2009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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