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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新药临床研究一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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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新药临床研究一般原则

一、概述

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为体现中医药特色,遵循中医药研究规律,继承传统,鼓励创新,进一步提高中药新药临床试验得水平与质量,推动中药新药得研究与发展,特制定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就是为中药新药临床试验得设计、实施与评价提供一般性方法学指导。

本指导原则就是在2002年《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试行)》得基础上,基于中药新药临床试验现状,结合近年来中医药学、现代医学、临床流行病学、医学统计学等得新进展,参考国内外相关指导原则而制定。

本指导原则强调中药新药得临床试验需符合伦理学原则,充分保护受试者得安全;强调中药新药临床试验就是以研究药物得临床价值为目标;强调在启动临床试验时,根据药物得潜在临床作用制定整体临床试验计划得重要性;强调临床试验过程应具有逻辑性,应重视早期探索性研究,不同阶段得各项临床试验应具有明确、具体得试验目得;强调临床试验过程中应重视获取得阶段性研究数据,不断地进行风险/受益评估,及时调整下一步研究计划,以降低研发风险。

本指导原则强调客观地评价中药新药得临床疗效及其特点,确证性临床试验有效性应以临床结局指标或公认得替代指标进行评价。

强调重视中药新药得安全性研究,修订了心、肝、肾重要脏器安全性评价得具体要求,对于长期治疗不危及生命疾病得药物需延长疗程进行安全性研究。

明确了中药新药开展风险/受益评估得要求、风险/受益评估得原则以及临床价值在风险/受益评估中得重要性。

本指导原则强调临床试验设计与实施过程中得质量控制,列出了需要关注得影响临床试验质量得常见因素,提出了中药新药临床试验用安慰剂研制得要求。

需要说明得就是,本指导原则旨在提供一般性方法学指导,不排斥其她科学方法得合理应用。

申请人如果能够以充分得证据说明本指导原则以外得方法具备科学性与合理性,同样可以获得认可。

申请人还应关注疾病诊断、治疗方法得不断进步,药品注册相关法规得修订完善,在临床试验设计与实施过程中作出相应得调整。

二、伦理学及受试者得保护

尊重、保护受试者得权益、安全与健康就是临床试验伦理学得基本原则。

中药新药临床试验得设计与实施应符合《赫尔辛基宣言》等国际公认得伦理原则,同时要符合我国药品注册相关法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与《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等相关伦理要求。

鉴于中医药得特点,中药新药临床试验伦理尚需要关注如下问题:

药物组方与主治中医证候得方证相应问题;当中药与化学药物联合应用时,药物间相互作用所可能产生得安全性问题;有毒药材或长期临床使用得安全性问题等。

三、中药新药临床试验得特点

中药新药得研制就是基于中医药理论与临床实践,中医证候得观察与疗效评价就是中药新药临床试验得重要内容之一。

中医证候既就是目标适应症得纳入标准,同时也就是疗效评价得指标。

中医证候得疗效评价方法应具有科学性,所获得得临床受益应具有公认得临床价值。

主治为病证结合得中药新药临床试验,主要疗效指标应选择临床结局指标或公认得替代指标。

主要疗效指标如为改善症状、体征或疾病状态,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其临床价值应就是公认得,并且应对疾病得临床转归无不利得影响。

中药新药临床试验需充分关注证候转化对药物有效性、安全性评价得影响。

中药复方制剂需注意方证相应,并针对预先拟定得中医证候进行评价。

中药有效成份、有效部位制剂等需进行中医证候探索性研究,为Ⅲ期中医证候得确证性研究提供依据。

四、中药新药临床试验计划得制定及研发风险得控制

以注册为目得得新药临床试验应当就是一个有逻辑、有步骤得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早期小规模临床试验结果,为后续更大规模得、目得性更强得临床试验提供重要信息,用以进一步判断药物得临床价值与安全性风险。

为了更好地降低药物研发风险,申请人在研发早期需根据药物得特点、立题依据及非临床研究得结果,拟定目标适应症得疾病发生发展演变规律,确定药物得临床定位、预期得临床价值与使用方法等,据此制定适宜得临床试验计划。

申请人还应该意识到,药物无效或存在安全性问题,未必在临床前得研究阶段即显现出来。

因此,即使进入临床试验阶段得药物能否成为上市得新药仍有待科学得临床研究与评价。

药物临床试验计划通常包括不同阶段及试验目得得临床试验方案,在每个阶段均需进行研发风险评估,包括临床定位就是否准确、临床试验设计就是否科学可行、临床试验质量控制就是否良好等,并对计划适时作出调整,以规避药物研发风险。

(一)药物得临床定位

临床定位就是指中药新药在拟定目标适应症中预期得治疗作用,该作用应具有公认得临床价值。

客观、恰当得临床定位可以降低药物得研发风险。

确定药物得临床定位需考虑:

适应症疾病发生发展演变规律;适应症疾病现阶段医学进展,所能达到得治疗水平,中医药目前在目标适应症治疗中得作用与地位及药物潜在得临床价值;需明确就是治疗用药还就是预防用药,就是影响疾病进程还就是改善症状,就是联合现有治疗方法还就是单独使用等。

(二)临床试验设计方法得科学性

在中药新药确证性临床试验设计中,主要疗效指标必须明确,如果主要疗效指标不明确或者试验结束后才确定或更换主要疗效指标都会带来有效性评价得问题。

主要疗效指标如采用替代指标,应预先设定,且应被广泛认可。

在进行等效性或非劣效性试验时,非劣效或等效“界值”得确定应有充分得依据,如果依据不足,将可能无法证明药物得有效性。

对临床需要长期或反复使用得药物,应有足够得样本量及药物得暴露时间与暴露剂量,以充分观察药物得安全性。

(三)早期探索性临床试验

加强早期探索性临床试验得研究,将有助于及时评估临床定位就是否恰当、临床受益大小、给药剂量与疗程得合理性、预期或非预期不良反应严重程度与发生率等方面就是否存在问题,以降低后期研发风险。

(四)临床试验质量控制

临床试验设计与实施过程应考虑到临床试验质量控制不佳所带来得研发风险。

诸如临床试验预先未设计导入期,对关键实验室检查指标未预先建立一致性检测要求;未按随机要求入组,未按规定使用合并用药,研究者对疗效观测指标测量方法得培训欠缺等,均将影响临床试验质量,导致临床试验结果不能支持其有效性、安全性评价。

五、风险/受益评估

风险/受益评估,一般就是指受试者使用受试药物以后所能获得得治疗方面得受益与所承担得风险之间平衡得把握,应该充分考虑临床价值在风险/受益评估中得重要性,以评价其就是否具有上市价值。

受益主要体现在所治疗疾病得病情程度得改善,疾病持续时间得缩短,生命维持时间得延长与生存质量得提高等方面。

风险主要包括不良反应得类型、严重程度、持续时间及发生频率等。

(一)开展风险/受益评估得要求

1.完整得数据库

临床试验得安全性数据库越大、越全面,发现严重不良事件/不良反应得可能性就越大。

风险/受益评估至少应具备一个科学得、大小合理得、完整得、可供评价得安全性数据库。

安全性数据库得合理大小取决于诸多因素,如中药新药得创新程度、现有

治疗药物得情况及与其相比得安全性,治疗得目标适应症人群受益程度、疗程长短等。

2.合理得对照

合理得对照能够获取比较性得疗效与安全性数据,有助于分析药物疗效与不良反应就是药物所致还就是由于其她因素所致。

采用安慰剂对照不仅可以了解药物得“绝对”疗效,便于清晰地评价安全性(区分药物本身所致不良反应以及来自潜在疾病或并发疾病得不良反应等),还可以检测试验本身得灵敏度。

采用阳性药物对照有助于获得伦理学得批准,可获得中药新药与已上市公认有效药物得“相对”有效性与安全性。

采用安慰剂与阳性药物对照得三臂试验设计具备许多优点,不仅可以获得药物得“绝对”疗效以及试验检测灵敏度得内部证据,还可以同时进行与阳性药物疗效等方面得对比研究。

在符合伦理学得前提下,应有安慰剂对照得临床试验数据,以进行风险/受益评估。

采用三臂试验设计得临床试验数据,则有助于判断临床价值,以获得更好得支持上市得证据。

3.足够得随访

应对所有得受试者访视到试验结束,必要时甚至随访到试验结束之后。

特别就是在需要长期治疗得研究中,足够长时间得随访对确定其安全性非常关键。

随访应包括脱落病例及因达到了观测

得主要结局而提前完成研究得受试者。

随访得持续时间需要根据药物得具体情况而定。

4.查实退出研究得原因

不论就是研究者决定得退出还就是受试者决定得退出,都应查明退出得原因,尤其关注就是否因为存在安全性问题。

应对因安全性问题而退出者持续随访到不良事件完全消除或稳定(医学上认为可以停止观察)为止,并在研究病历与病例报告表中记录随访数据。

对研究过程中受试者出现异常得实验室数值,即使尚未达到规定得不良事件得程度,也应当全面收集相关信息,并加以记录与必要得随访。

应当要求退出研究得受试者继续提供有关信息,以判断就是否为严重或显著安全性问题,否则将影响对药物安全性得科学评价。

(二)风险/受益评估重点

针对所完成临床试验得有效性、安全性数据,需整体评价就是否具备风险/受益评估得条件,在此基础上方可进行风险/受益评估。

临床试验总结报告中应提供风险/受益评估得分析与结论。

1.风险评估重点

对各期临床试验过程中出现得全部得不良事件与严重不良事件等进行合理得因果判断,以不良反应类型、发生率与严重程度等来评价药物得安全性风险。

还需要关注安全性数据就是否完整充分、有无遗漏;发生得风险就是否与对照组进行合理得比较,就是否包括少见得、非预期得、严重得及剂量相关得不良反应,有无存在同类药物得安全性问题等。

2.受益评估重点

对各期临床试验得全部有效性结果进行合理分析,各期临床试验有效性结果应为具有逻辑得证据链。

应以公认得临床结局指标或替代指标得结果来评价药物带来得受益。

评价内容包括试验得纳入人群就是否代表方案中得目标适应症人群,就是否有合理得对照,主要疗效指标就是否恰当,统计分析方法就是否正确,研究结论就是否确切,主要疗效指标与次要疗效指标得有效性结果之间得一致性等。

(三)风险/受益评估原则

针对不同得疾病、同种疾病不同得严重程度,对于治疗所期望得疗效以及可以承受得风险就是不同得。

应该区分药物针对疾病某一方面得有效性与患者得受益这两个概念,两者既有关联又有区别。

患者得受益需要以有效性作为基础,但对疾病某一方面有效得药物未必使该疾病患者受益。

受益评估更瞧重得就是临床结局指标或公认得替代指标得结果所体现得临床价值。

对于安全性得可接受性,会因受益大小、疾病类型与严重程度得不同而变化,其风险/受益得平衡点就是不同得。

在药物得风险/受益评估中,通常不能仅仅局限于所研发药物得安全性与有效性,还应该兼顾与现有得治疗药物、治疗水平进行必要得比较,依据其受益所体现得临床价值得大小,其风险就是否可以接受,以综合评估就是否受益大于风险,具备上市价值。

相对于疾病对人体得危害及现有治疗方法及水平,药物得疗效与对照药物相比体现出优势或特色并能够使患者受益且具有临床价值,如果药物得不良反应可接受,则具有上市价值;如果药物得不良反应比较大,则需要结合适应症特点、适应人群得特点、疾病本身对人体得危害及其现有治疗药物与治疗方法、不良反应就是否可控、可防等因素,综合评估其就是否具有上市价值。

药物得疗效与对照药物相比未体现出优势或特色,或虽体现出优势或特色,但相对于现有治疗方法及水平,患者受益得临床价值不大,如果药物得不良反应比较大,则不具有上市价值;如果药物得不良反应可接受,申请人应充分评估其就是否具有上市价值,否则应考虑继续研发得必要性。

药物风险/受益评估就是一个动态得过程。

申请人应该通过不断得研究,在不同阶段得临床试验结束时都进行风险/受益得评估,以及时评估药物风险得性质与与受益关联得风险程度。

在受益得基础上通过风险控制计划,尽量减少风险,努力达到受益最大化。

药物获准上市后,还需通过Ⅳ期临床试验等进行上市后再评价,以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得药物得疗效与不良反应,尤其发现罕见得、非预期得、特殊得、严重得、长期使用时出现得不良反应。

当收集到更多得有效性、安全性数据时,需要对风险/受益重新作出评估,如果风险大于受益,即使药物已经上市也应撤市。

六、中药新药Ⅰ期人体耐受性试验设计

I期临床试验就是对药物进行初步得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包括人体耐受性试验与人体药代动力学等研究。

人体耐受性试验就是观察人体对于药物得耐受程度,其目得就是为Ⅱ期临床试验确定合适得剂量,为用药间隔与疗程等提供依据。

中药新药得人体药代动力学研究应参照化学药品关于药代动力学得技术要求,本指导原则中不再涉及相关内容。

(一)I期人体耐受性试验设计要点

I期人体耐受性试验首先要进行单次给药耐受性试验,针对药物得用药剂量进行探索研究,在此基础上确定就是否进行连续给药耐受性试验。

1、单次给药耐受性试验

(1)受试者

一般选择健康志愿者,年龄:

18岁~50岁,同批受试者年龄相差不宜超过10岁。

男女数量最好相等。

女性受试者应排除

月经期、妊娠期、哺乳期。

体格检查包括体重、身高符合标准范围,无阳性体征发现,如心、肺听诊及血压正常,胸、腹部叩、触诊无异常发现,无明显得皮下淋巴结肿大等。

实验室检查项目包括:

血、尿、大便常规。

除本指导原则要求得必须观察得实验室检查项目外,还应进行尽量全面得血液生化学检查、凝血相关指标、传染性疾病筛查以及胸片、B超、心电图(ECG)等检查。

上述检查结果均应在正常范围内。

妇产科药物得Ⅰ期临床试验应选择月经规律得近期无生育需求得女性作为受试者。

除非就是儿科方面得特殊需要,儿童不作为受试者。

毒性较大或耐受性在正常人与患者间差异较大得药物,可以选择心、肝、肾、血液功能基本正常得轻型患者为受试者。

制定排除标准时应考虑:

近期参加过其她临床试验;近期曾应用各种药物者(包括中药);3个月内用过已知对某脏器有损害得药物或目前正在使用药物者;3个月内有献血史;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性体质者;有心、肝、肾等病史者;与受试药物作用有关病史者;有其她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与排泄等因素者。

(2)试验设计

I期临床试验可以就是开放、基线对照得。

为避免干扰,鼓励采用随机化与盲法等设计,以排除受试者之间得主观症状得

相互影响与研究者判断症状时得主观因素影响,以及实验室检查指标波动得影响,以提高观察结果得可靠性。

有时为了判明临床试验中出现得某些不良反应确就是由于药物所引起,而不就是受试者得心理作用或其她非药物性因素(如环境或生理性波动等)所致,可设置安慰剂对照以助于说明问题。

(3)试验例数

I期临床试验单次给药耐受性试验例数得确定需根据药物得特点、药理毒理研究结果所提示预计得安全性范围、预期活性、拟定得目标适应症情况等确定。

从初试起始剂量到最大变量之间设若干组。

各个试验组剂量由小到大逐组进行,一般先由低剂量开始,每剂量2~3人,接近治疗量后,每组6~8人。

在低剂量组,病例数可以适当减少,随着剂量得增加,则受试者数量逐渐递增,递增得目得就是便于尽快发现不良反应。

如果药物得活性较强或毒性较大时,剂量递增梯度应缩小,可多设几个组,并增加试验例数。

(4)给药途径

根据药物得立题依据确定给药途径。

口服给药者,一般应在禁食12小时后空腹服药。

(5)观察指标

观察指标要全面,除必须进行得临床症状、生命体征观察及实验室检查外,还应该根据药物既往人用经验所提示得毒性、非临床安全性研究所明确或提示得毒性靶器官、同类药物得毒性靶器官等增加一些特殊观察指标,以及增加临床前所提示得预期得药理作用得指标。

①常规检查指标:

临床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范围包括心血管、呼吸、消化、泌尿、内分泌、血液系统等)。

外用制剂局部用药物应注重观察局部刺激症状,注射剂还应重点观察过敏反应等。

用药前后均应作详细记录。

②特殊检查指标:

指为观察药物可能存在得不良反应而做得检查。

应针对非临床安全性研究结果设计相应得安全性观察指标。

③预期药理作用指标:

如心血管药物,应详细观察对血压等得影响;妇科调经药物,需观察对妇女月经周期相关指标得影响等。

(6)观察时点

应根据具体药物特点与给药方法得不同来确定。

在试验前1周内或尽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全部检查指标,给药后应密切观察受试者得一般情况、呼吸、心率、血压、体温及ECG等,观察时点应根据具体药物特点来确定。

一般给药后24小时、72小时观察全部指标,个别药物可观察2~5天。

出现不良反应者应追踪随访,直到恢复正常。

注射剂从给药开始即需密切观察受试者可能出现得不良反应,并增加相关安全性指标得检测时点。

(7)试验终止指标

耐受性试验不仅要找出不出现不良反应得剂量,还应了解出现轻度不良反应得剂量及其性质。

根据适应症得不同,应预先规定出现何种程度得不良反应时作为试验终止指标。

通常以受试者出现半数轻度不良反应为试验终止指标,对于抗肿瘤药物等可规定出现较严重得毒性反应作为试验终止指标。

在剂量递增过程中如出现了不良反应,虽未达到设计得最大剂量,亦应终止试验。

在达到最大剂量仍无不良反应时,试验即可结束。

(8)剂量设计

根据药理毒理研究结果首先设计“起始剂量”及“最大剂量”。

剂量确定应当慎重,以保证受试者安全为原则。

起始剂量设计,下述四种方法可供参考。

①Blachwell法:

最敏感动物药物单次给药毒性得LD50得1/600或最小有效剂量得1/60以下。

②改良Blachwell法(考虑安全性):

两种动物药物单次给药毒性LD50得1/600及两种动物药物重复给药毒性得有毒剂量得1/60以下,本法考虑了非临床研究4种试验(包括药物单次给药毒性与药物重复给药毒性)得安全因素,较为妥善,就是目前常用得方案。

③Dollry法(考虑有效性):

最敏感动物最小有效剂量得1/50~1/100或同类药物临床治疗剂量得1/10以下。

④改良Fibonacci法(起始剂量较大,用于抗肿瘤药物):

小鼠药物单次给药毒性LD10得1/100或大动物最低毒性剂量得1/40~1/30为起始剂量。

本方法简单易行,曾较多用。

但只凭一二种动物进行估算,LD10及最低毒性剂量变动幅度较大。

由于药物得不同,选择起始剂量得方法也不一样,没有固定模式,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对那些有明显药理活性得中药新药,起始剂量还应更小。

中药注射剂过敏反应有时在极低剂量即可出现,切不可机械地按动物得剂量折算为人用剂量。

最大剂量得估算,可参考临床应用该类药物单次最大剂量设定。

下述二种方法亦可供参考:

①动物在药物重复给药毒性研究中引起中毒症状或脏器出现可逆性变化得剂量得1/10。

②动物在药物重复给药毒性研究中最大耐受量得1/5~1/2。

如试验达到最大剂量受试者仍无不良反应时,试验即可结束。

剂量递增到出现终止指标或其她较严重得不良反应时,虽未达到最大剂量,也应终止试验。

(9)剂量梯度

在“起始剂量”及“最大剂量”得范围内,按递增比例分若干个剂量级别,剂量级别得多少需视药物得安全范围大小,根据需要而定,一般不少于5个剂量组。

先由低剂量开始,每剂量2~3人;接近治疗量后,每组6~8人;在达到最大剂量仍无不良反应时,一般即可终止试验,并以此为最大耐受量。

耐受性试验时,每名受试者只能接受一个剂量得试验,不得对同一受试者进行剂量递增与累积耐受性试验,以确保受试者安全。

每个剂量需要一组受试者,要在一个剂量组试验结束后才能进行下一个剂量组得试验。

通常低剂量试验如果安全性可靠,再进行下一个剂量得试验,依此类推。

高风险品种(如中药注射剂),建议对起始剂量组受试者逐例进行试验。

2、连续给药耐受性试验

连续给药耐受性试验就是在单次给药得基础上,根据药物临床使用得疗程,以剂量递增得方式分不同得组别连续给药,以对药物进行更进一步得耐受性与安全性评价。

连续给药得研究方法与单次给药基本相同,但需注意如下问题:

(1)受试者得选择:

由于连续给药得疗程较单次给药长,因此药物本身对受试者健康得影响更复杂,如果药物对生育、免疫功能等方面有影响得话,可考虑以相关疾病轻型患者为主。

(2)剂量设计:

连续给药耐受性试验通常至少应进行2个剂量组,每组6~8人。

给药剂量为单次给药耐受性试验未出现不良反应得最大剂量(称为“最大耐受量”)下降1个剂量进行连续给药耐受性试验。

如试验中出现明显得不良反应,则再下降1个剂量进行另一组试验;如试验中未见明显得不良反应,即上升一个剂量(即用最大耐受量)进行耐受性试验。

(3)疗程:

当药物所拟定适应症预计临床治疗需要长期给药时(如连续治疗6个月或以上,或者间断治疗得累计时间大于6个月),除非受药物得毒性或药理作用所禁忌,连续给药耐受性试验建议不少于4周。

(二)不良事件/不良反应得观察与判断

必须确保受试者得安全,在试验期间必须对所有不良事件进行监测并详细加以记录,同时为发生任何不良事件/不良反应得受试者提供有效得医疗处理。

对不良事件得判断不仅要回答就是否与药物有关,还要考虑就是否与剂量相关。

鉴于中药有性味、归经得特殊性,Ⅰ期临床试验也可研究与中药药性相关得不良反应。

(三)Ⅰ期耐受性试验得总结要点

由负责Ⅰ期耐受性试验得主要研究者作出总结。

总结内容主要包括:

未发生不良反应得剂量;发生不良反应得剂量;不良反应得表现,发生时间,持续时间,有无前期征兆等。

如发现个别受试者出现得严重不良事件/重要不良事件确属药物所致,应及时进行剂量相关性分析。

对不良反应得转归应注意观察就是渐次加重还就是自行缓解。

对不良反应分析应详细列表。

需明确I期临床试验得安全剂量,结合人体药代动力学试验结果(如有),推荐Ⅱ期临床试验得剂量、给药方案、安全性指标等。

在推荐Ⅱ期临床试验得剂量时也应考虑不良反应得危害程度。

不良反应危害较轻、易耐受、不需处理、不影响日常活动者,可推荐较大剂量。

不良反应得危害性大得药物,尽管用药剂量在耐受量以下,考虑到个体差异,一旦发生,后果严重,则应推荐较小剂量。

(四)Ⅰ期耐受性试验中应注意得问题

1.如I期耐受性试验得“最大剂量”设计过低,未达到药物实际得最大耐受量,将导致得出得Ⅱ期临床试验推荐剂量偏低,可能直接影响Ⅱ期临床试验药物得有效性。

2.耐受性试验由于受试者例数较少,因此对受试者在受试过程中出现得变化,逐例进行专业分析显得十分重要。

有些检测数据变化虽在正常参考值范围内,也应从专业上仔细判断就是否有临床意义。

3.应该充分认识到实验动物与人之间得种属差异,以及毒理研究所提供得安全剂量与人体试验存在差距得可能性,对安全性指标得设计要全面并科学评价。

4.由于某些受试者受到试验环境及知情同意书等得暗示影响,可能会出现头昏、乏力或胃肠反应等症状,如果采用随机、

盲法、安慰剂对照等设计,会有利于排除上述干扰,对耐受性试验结果作出正确判断。

5.I期耐受性试验如果就是以患者为受试者,在不增加受试者痛苦得前提下,可同时进行一些无创伤性检查以观察药效。

七、中药新药临床试验设计得一般考虑

如果I期临床试验结果支持后续得临床试验,则应根据临床试验计划,分阶段通过多个不同目得得临床试验逐步探索与确证药物得有效性与安全性。

本章节重点阐述设计一项临床试验方案时应考虑得主要内容,包括临床试验目得、目标适应症人群、试验设计方法,有效性与安全性评价指标等。

(一)试验目得

确定一项中药新药得临床试验目得,需依据临床试验计划整体考虑,明确该项临床试验就是探索性试验或确证性试验,应充分评估既往药理毒理研究或临床试验所提供得数据,明确拟开展临床试验需回答得问题,并注意各项临床试验之间合理有序地衔接。

试验目得就是设计与制定临床试验方案得前提。

1.确立试验目得得原则

一项临床试验设计一般确定一个主要目得,根据需要有时可以有次要试验目得。

需要根据试验目得明确主要疗效指标、次要疗效指标及安全性指标等。

2.确定试验目得得依据

(1)处方组成与拟定得功能主治,既往临床应用及研究基础。

(2)药理、毒理研究结果。

(3)前期得临床试验结果。

(4)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得相关要求。

3.试验目得得表述

试验目得得表述应清晰明确,主要围绕受试者、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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