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第十届小学生运动会秩序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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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第十届小学生运动会秩序册
目录
一、关于举办肇庆市第十届小学生运动会的通知·············()
二、关于肇庆市第十届小学生运动会补充通知········()
三、各县区输送到肇庆市体育运动学校在训学生名单·············()
四、肇庆市第十届小学生运动会日程安排表·············()
五、肇庆市第十届小学生运动会组织机构···················()
六、各代表队名单·······································()
七、肇庆市第十届小学生运动会田径运动员编号情况表····()
八、各项目运动员练习安排表·······················()
九、田径比赛赛程·······································()
十、田径竞赛分组·····································()
十一、足球比赛赛程表
十二、毽球比赛赛程表·····································()
十三、乒乓球比赛赛程表···································()
十四、肇庆市第十届小学生运动会人数统计表···············()
十五、肇庆市第九届小学生运动会团体总分表···············()
十六、肇庆市小学生运动会田径比赛最高纪录···········()
十七、肇庆市小学生运动会情况一览表·············()
十八、肇庆市第十届小学生运动会开闭幕式示意图····()
文件
肇庆市教育局
肇庆市体育局
肇教联〔2015〕3号
肇庆市教育局肇庆市体育局关于印发《肇庆市第十届小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体育(文体)局,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教育局:
经研究,定于2015暑假期间举办肇庆市第十届小学生运动会。
现将本届市小学生运动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竞赛规程的要求,认真积极地做好组队、参赛的各项准备工作,争取赛出好成绩。
联系人:
王红洁(市教育局),电话:
2829422
梁锋(市体育局),电话:
2823954
附件:
肇庆市第十届小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
肇庆市教育局肇庆市体育局
2015年3月10日
肇庆市第十届小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肇庆市教育局、肇庆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怀集县教育局、怀集县体育局。
三、竞赛时间、地点
拟定2015年7月在怀集县举行,具体时间另文通知。
四、参赛单位
以各县(市、区)为单位组队参赛。
五、项目设置
运动会设田径、毽球、乒乓球、足球共4个项目。
六、竞赛项目
(一)田径(10项,男、女子相同)
6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80米栏(栏高76.2厘米、栏间距7.5米,起跑到第一个栏12米,共8个栏)、跳高、跳远、4×100米接力。
(二)毽球:
男、女子组。
(三)乒乓球: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四)足球:
男、女子组,5人制。
七、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运动员必须是遵守小学生行为规范,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有肇庆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小学生均可参加比赛,小学附设初中班的中学生不得参加比赛。
(二)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个运动员只能参加其中一个大项目的比赛。
(三)所有运动员必须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必须在广东省学生体质健康管理中心有2013年、2014年连续2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原始成绩及上报数据才有资格参赛。
(四)运动员经医院(或有资质的学校卫生保健所)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由运动员所在学校出具该运动员适宜参加其报名项目比赛的证明。
(五)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需交同一底片的2寸(大一寸)彩色半身免冠近照2张和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将运动员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按要求粘贴在《肇庆市第十届小学生运动会运动员资格审查表》上(见附件1)。
(六)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持有参赛卡并佩戴号码布才准予参加比赛,参赛卡和号码布由承办单位统一制作。
(七)报名时因个别运动员未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的,可凭《领取身份证回执》复印件先报名,但此时并未获得正式参赛资格。
比赛报到当天上午10:
00—12:
00对未获得正式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作身份证验证时间。
对未能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超过验证时间者,视作运动员自动放弃参赛资格,不得由其他运动员顶替。
(八)凡参加800米、1500米的运动员,必须持有2015年5月1日后到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适宜参加所报项目比赛的心电图,并经教练签名确认,报到时要缴交复印件,否则不予参赛。
(九)对各项目进入决赛的运动员,将进行现场录像。
(十)比赛结束后,市将抽调个别运动员进行集训,不得以某种借口不参加,否则将取消该运动员参赛成绩;组委会对有异议的运动员将进行明查暗访,如有弄虚作假,则取消该运动员成绩及该项目团体成绩,收回奖品,并通报批评所在学校。
八、报名规定及办法
各县(市、区)教育局、体育局主管学校体育工作的领导1人(总领队),工作人员2人。
(一)田径:
1、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4人,男、女运动员各8人。
2、除接力项目外,每人可报两个单项。
400米、800米、1500米、80米栏、4×100米接力的项目只进行决赛。
(二)毽球:
每队报领队1人,男、女子组教练员各2人,男、女运动员各6人。
(三)乒乓球:
每队报领队1人,男、女子组教练员各2人,男、女运动员各3人。
(四)足球:
每队报领队1人,男、女子组教练员各2人,男、女运动员各10人。
九、竞赛办法
(一)田径
1、执行最新的《田径竞赛规则》。
其中起跑判罚按规则第162条7款“任何起跑犯规的运动员将被取消该项目的比赛资格”的规定处理。
2、运动员参加接力比赛时须穿着本队统一颜色的服装(包括上衣和运动裤),否则不允许比赛。
3、跳高起跳高度及递升计划:
男:
125cm5cm130cm3cm
女:
110cm5cm120cm3cm
(二)毽球
1、比赛设种子队,由前届比赛男、女组第1、2名为种子队。
2、比赛分组视报名情况决定。
3、比赛采用三局二胜每球得分制,每局按15分计算,先得15分者胜该局,每局最高比分15分。
4、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运动队抽签分成A、B两个小组进行单循环赛决出各小组名次。
第二阶段获各小组第1、2名的队伍交叉比赛,胜方决出1、2名,负方决出3、4名;各小组第3、4名交叉比赛,胜方决出5、6名,负方决出7、8名;各小组第5、6名交叉比赛,胜方决出9、10名,负方决出11、12名。
5、第一阶段比赛计分方法:
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一场取消全部比赛成绩。
如遇两队积分相等,则按该两队相互间比赛胜负决定,胜者名次列前;如遇3队或3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比赛净胜局数(C值)决定名次,C值高者名次列前;如C值相等,则采用净胜分数(Z值)决定名次,Z值高者名次列前;如Z值相等,则抽签决定名次。
6、比赛执行《中国毽球协会》2012年颁发的《毽球竞赛规则》同时补充规定如下:
(1)比赛只设男、女三人赛,比赛网高男、女均为1.45米。
(2)比赛使用经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新健”牌比赛用球。
(3)场上队员上衣的前后必须有明显的号码,号码应清晰可见,同队队员号码不得重复。
(三)乒乓球
1、男、女各分三个小组,各参赛队的男、女各3名运动员抽签分到各小组,进行小组循环比赛,决出名次。
2、每局先得11分为胜方,采用三局两胜制。
比赛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一场取消全部比赛成绩。
如遇两人积分相等,则按该两人相互间比赛胜负决定,胜者列前;如遇3人或3人以上积分相等,则按积分相等的相互间比赛场率、局率、分率决定名次。
3、男、女团体成绩以该队3名运动员名次得分的总和计算,分数多者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成绩相同,则以队中最好名次队员的名次前者列前;如再相同,以队中次好名次队员的名次前者列前,如此类推;若仍相同,抽签决定。
4、比赛采用中国乒协编审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有关规定补充如下:
(1)运动员不能使用长胶、正贴普通颗粒胶(连同粘合剂)不得超过1.5mm。
(2)比赛采用三星“双鱼牌”40mm白色球。
(四)足球
1、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2、比赛为5人制,采用世达牌4号足球,全场比赛为30分钟,上下半场各15分钟,中场休息时间10分钟。
3、每场比赛开始前20分钟,教练员填写上场5名运动员和5名替补运动员名单送交第四官员,未在替补名单中的队员不得替换上场(罚球点球决胜负时,不得换人,守门员受伤除外),比赛前10分钟对运动员有关证件进行审查。
4、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抽签办法分成2
个小组(A组5支队,B组4支队),参赛队伍通过先抽顺序签,再抽位置签的办法,编入各个小组,分别进行单循环赛决出各小组名次;第二阶段,各小组第一、二名争夺前1—4名,各小组第三、四名争夺5—8名,A组第五名为9名。
第二阶段的比赛如30分钟打成平局,以罚点球的办法决出胜负。
5、比赛红黄牌累计计算,一张红牌自动停赛一场(大会另有追加者除外),累计二张黄牌自动停赛一场。
6、如果一个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3人时,比赛自然停止,该队为弃权,判对方3:
0胜,如比赛终止时场上比分超过3:
0则以当场比分为准。
7、如因特殊情况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大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
8、比赛穿布面胶钉鞋,每队必须有两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装;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要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比赛服装的颜色必须全队一致,违者不得上场比赛。
十、计分办法
(一)田径
1、各单项比赛取前六名,按7、5、4、3、2、1计分,若名次并列则得分平均;接力加倍计分;凡打破市小学生运动会田径比赛最高纪录者(见附件9)一律加5分,破纪录以项数计分。
2、只有1人(队)报名参加的则不进行比赛,可改报项目。
3、分别计算男、女子团体总分和田径团体总分,分数多者列前;如分数相等,则以破纪录多者列前,如再相等,则以获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如此类推。
4、对各县(市、区)小学在2014年9月30日前输送到肇庆市体育运动学校且户籍仍保留在原输送学校属地但现在端州区学校寄读的在训生,如代表户籍地参加市第十届小学生运动会田径比赛,取得的单项名次得分及破纪录加分按7:
3比例(即户籍属地占7成、寄读学校属地占3成)分别计入双方田径男、女子团体总分;反之,如代表现寄读学校属地参加比赛,取得的单项名次得分及破纪录加分按现寄读学校属地占7成、户籍属地占3成比例分别计入双方田径男、女子团体总分(4×100米接力得分除外)。
5、由各县(市、区)小学输送到肇庆市体育运动学校的适龄正式在训生,在报名前,户籍地学校和寄读学校应共同协商,但户籍地学校享有优先权。
(二)足球、毽球、乒乓球
足球、毽球、乒乓球项目,根据第一名至最后一名的成绩,分别按11、9、8、7、6、5、4、3、2进行计分。
十一、奖励办法
设运动会团体总分奖,奖励前六名。
运动会团体总分=田径男子组得分+田径女子组得分+田径团体得分+男子毽球队得分+女子毽球队得分+男子乒乓球队得分+女子乒乓球队得分+男子足球队得分+女子足球队得分。
如积分相同,按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余此类推。
(一)田径:
以男子组、女子组和田径团体总分为单位各奖励前六名,个人前六名发给奖状,并奖励破纪录者。
(二)毽球:
男、女子组各奖励前六名的球队及运动员。
(三)乒乓球:
男、女子组各奖励前六名的球队及运动员。
(四)足球:
男、女子组各奖励前六名的球队及运动员。
为鼓励各地积极开展足球进校园活动。
本届运动会对按市要求组队参加男、女子足球比赛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十二、报名和报到
(一)田径报名表必须用excel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另发),并同其它项目报名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我局体卫艺科zqtwk@邮箱,否则不予受理。
(二)各参赛单位派专人于2015年5月29日(星期五)上午9时前将《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报名表》(见附件3—7)、《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送到肇庆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并于上午10时进行毽球、乒乓球、足球比赛分组抽签。
(三)各参赛单位报到时需交健康证明,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及比赛期间),报到时将保险单复印件交大会。
十三、经费
(一)各代表队食宿、来回交通、医疗、保险、心电图检查等费用由各参赛单位负责,食宿费的具体标准另发通知。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体育局的同志以及各学校领导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回原单位报销。
(三)各单位超编人员及提前报到者,所需经费一律自理。
十四、其他
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肇庆市教育局
关于肇庆市第十届小学生运动会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肇庆高新区教育局:
根据《肇庆市教育局、肇庆市体育局关于印发〈肇庆市第十届小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的通知》(肇教联〔2015〕3号)要求,为做好本届运动会的比赛工作,现将有关问题补充如下:
一、比赛时间及地点
7月14日至17日在怀集县体育中心举行。
其中:
足球项目
比赛于14-16日进行,田径、毽球和乒乓球项目比赛于15-16日进行,17日早餐后离会。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
(一)足球项目运动员于7月14日上午11时30分前报到。
(二)田径、毽球和乒乓球项目运动员于7月15日上午11
时30分前报到。
报到地点:
运动员入住的各酒店(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运动员资格验核
本届运动会组委会设运动员参赛资格验核点,请各代表队报到当天对未获得正式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带上身份证到体育中心球类馆主馆运动员休息室进行复核验证,未通过资格验证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4、田径项目报名注意事项
田径项目报名表必须用excel表格填写报送(表格已同肇教联〔2015〕3号文件一起下发),自行设计或在原报名表上修改的报名表一律无效。
五、各项目报名及抽签
各县(市、区)项目代表队按照《肇庆市第十届小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要求,分项目将《肇庆市第十届小学生运动会田径比赛报名表》、《肇庆市第十届小学生运动会毽球比赛报名表》、《肇庆市第十届小学生运动会乒乓球比赛报名表》、《肇庆市第十届小学生运动会足球比赛报名表》由县(市、区)教育局加盖公章后于5月26日前传真至市教育局体卫艺科,传真电话:
2829422,同时,将以上表格的电子文档发送至zqtwk@邮箱。
5月29日上午9时召开各项目抽签会议,请各县(市、区)代表队带运动员《资格审查表》、《报名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三种报名资料的原件到我局五楼会议室进行运动员参赛资格验核及各比赛项目分组抽签。
六、食宿安排及费用
(一)食宿。
本届运动会教练员、运动员的食宿可由组委会联系安排(安排在县城酒店),也可各单位自行联系。
如自行联系食宿的单位,需在5月29日在抽签会议上向组委会提出申请,且运动员每天到比赛场地来回交通及安全自行负责。
(二)经费。
由组委会安排食宿的人员每人每天交170元(含每天到比赛场地的来回交通)。
根据赛程安排,参加足球项目比赛的人员每人需交食宿费510元,参加田径、毽球和乒乓球项目比赛的人员每人需交食宿费340元,由参赛单位负责。
食宿费可交现金或转帐,如需转帐的待抽签会议后,根据各单位的到会人数再通知具体食宿酒店的开户行及帐号。
七、其他
本届运动会设“优秀教练员”奖和“优秀裁判员”奖。
大会将给获各项目前六名的教练员颁发“优秀教练员”证书,在运动会裁判工作中表现优秀的裁判员颁发“优秀裁判员”证书,请各参赛单位根据肇教联〔2015〕3号文件各项目报名表中填写好各项目教练名单连同报名表发送至体卫艺科zqtwk@邮箱。
肇庆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2015年5月19日
三、各县区输送到肇庆市体育运动学校在训学生名单
参加肇庆市第十届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且输送到肇庆市体育运动学校且户籍仍保留在原输送学校属地但现在端州区学校寄读的在训生名单:
姓名
性别
所在县区
寄读学校
班级
何文涛
男
广宁县
肇庆市第十一小学
六2班
张明业
男
广宁县
肇庆市第十一小学
六1班
何鹏
男
德庆县
肇庆市第十一小学
六2班
罗诗欣
女
广宁县
肇庆市第十一小学
六1班
何泳仪
女
广宁县
肇庆市第十一小学
六2班
高海晴
女
广宁县
肇庆市第十一小学
六3班
龙梓珊
女
德庆县
肇庆市第十一小学
五2班
谢锦慧
女
德庆县
肇庆市第十一小学
六3班
姚炳燕
女
德庆县
肇庆市第十一小学
六3班
刘嘉茵
女
德庆县
肇庆市第十一小学
六4班
吴钰然
女
广宁县
肇庆市第十一小学
六4班
四、肇庆市第十届小学生运动会日程安排表
日期
时间
内容
地点
7月14日
星期二
上午
9:
30—11:
30
足球项目教练员、运动员报到
入住酒店
09:
00—11:
30
足球运动员资格最后验证
体育中心球类馆主馆运动员休息室
下午
15:
30—17:
30
足球运动员练习
体育中心田径场足球场
14:
30—16:
00
足球裁判员会议、实习
田径场贵宾室
足球领队、教练员会议
田径场贵宾室
16:
30—17:
20
足球比赛
体育中心田径场足球场
晚上
19:
30—21:
30
足球比赛
体育中心田径场足球场
7月15日
星期三
上午
8:
30—11:
30
足球比赛
体育中心田径场足球场
9:
00—11:
30
田径毽球乒乓球教练员运动员报到
入住酒店
10:
00—11:
30
田径毽球乒乓球运动员资格最后验证
体育中心球类馆主馆运动员休息室
下午
15:
00—18:
00
足球比赛
体育中心田径场足球场
15:
00—17:
30
田径毽球乒乓球运动员练习
田径场、体育馆
15:
00—17:
00
田径、毽球、乒乓球裁判员会议及实习
田径:
田径场贵宾室
毽球:
球类馆主馆贵宾室
乒乓球:
球类馆主馆运动员休息室
17:
00—17:
30
田径、毽球、乒乓球领队和教练员会议
田径:
田径场贵宾室
毽球:
球类馆主馆贵宾室
乒乓球:
球类馆主馆运动员休息室
晚上
19:
30—20:
30
开幕式
体育中心球类馆主馆
20:
40—22:
00
足球、毽球、乒乓球比赛
足球:
体育中心田径场足球场
毽球:
体育中心球类馆主馆
乒乓球:
体育中心球类馆副馆
7月16日
星期四
上午
8:
30—11:
30
各项目比赛
足球:
一中田径场足球场
其它项目:
体育中心各场馆
下午
14:
30—17:
00
毽球、乒乓球比赛
毽球:
体育中心球类馆主馆
乒乓球:
体育中心球类馆副馆
15:
00—17:
00
田径、足球比赛
田径:
体育中心田径场
足球:
一中田径场足球场
17:
30—18:
00
闭幕式
体育中心球类馆主馆
7月17日
星期五
上午
8:
00—11:
30
离会
注:
就餐时间:
早餐:
6:
30—7:
30,午餐:
11:
30—12:
30
晚餐:
18:
00—19:
00就餐地点:
运动员入住各酒店
五、肇庆市第十届小学生运动会组织机构
(一)大会组织委员会
荣誉主任:
谭锦添郑时广
主任:
李湘生周文耀
副主任:
卢天树高加
委员:
王红洁梁锋植秀成梁坤洪黄云楼
陈小清卢贵洪莫明坚吴英强周严芳
吴金城蔡炳忆叶国良柯林
(二)大会办事机构
办公室:
王红洁植秀成
宣传组:
李志敏韦开译
竞赛组:
梁锋叶国良柯林林肖棣陈世坚
编排组:
梁相文张键坤胡建誉
后勤组:
苏树雄程范范李石岳莫桥雄黎欣欣
医务组:
卢树成苏天祥植秀发孔海臻
资审组:
梁锋叶国良柯林
(三)仲裁委员会
主任:
周文耀
副主任:
王红洁梁锋
成员:
叶国良柯林
(四)裁判员
1、田径赛事主管:
何庆祥
径赛裁判长:
龚仁清、莫晓杰
检录裁判长:
禤绮红
裁判员:
陈石刘翠花谭秋喜
发令协调员:
张翔
发令员:
梁干
召回发令员:
梁绍明
助理发令员:
孔繁煜
终点主裁判:
刘长炜
裁判员:
陈少强陈天杰
终点记录员:
梁丽霞
联络员:
谢韶珍
终点摄影计时主裁判:
邓凯、梁有志
计时主裁判:
麦国富
裁判员:
郭智征刘汉稳李玉鸿李国辉
李琦林仕明高聂初蔡良志
检查主裁判:
廖伟文
裁判员:
莫伦基陈稳生何达彬黎敏梅
田赛裁判长:
谭昭、范伟智
裁判员:
跳高:
莫汝波植瑞华梁素花刘彩艳
跳远:
李明炜郭殿民梁少玲梁庆卫
竞赛秘书组主裁判:
马常生
裁判员:
莫世瑞杨志陈伟军
场地器材主裁判:
马乃道
裁判员:
梁颖梁机智李士耀罗朝纲
音响员:
林一江
宣告员:
何茅花梁宝欣
摄影:
何卉旋、龚湘旋
2、毽球
裁判长:
张伟霞(女)
副裁判长:
张贞(女)、邓剧基
总编排记录员:
李梓豪
裁判员:
柯桂创李罗明王苏丹黄金凤李惠珍李培芳植魏钊陈薇
郑瑞琼植中盛黄永爱魏冲冲杨海霞袁健铭黄顺晟李秋菊梁红玫
机动裁判员:
陈洁平
3、乒乓球
裁判长:
刘志军
副裁判长:
廖绮云(女)文武
编排记录组:
张元桂、
裁判员:
孔怀卿罗志良廖仕谦覃俏华
孔喜花黄芬芳梁洁仪梁少兰
梁绍鹏梁小冰徐朝晖黄美英
李杏娇莫君飞梁育成陈保华
罗泽扬李家声黎如飞
4、足球
裁判长:
蔡劲龙
副裁判长:
谭洲
裁判员:
第一球场:
廖蕊,肖勇朱铭辉邓俊聪吴勇泳
第二球场:
梁镜清,赵乾均黄俊明钟相雄罗文艺
第三球场:
周海勇,龙超贤梁相枝文林莫嘉俊
第四球场:
周建伟,邓冰源陶少柏黎红河谭天明
机动裁判员:
赵传涛许航瑞
场地裁判长:
李志南
裁判员:
李国栋邓土英谢月玲
六、各代表团名单
(一)端州区
团 长:
梁坤洪
秘书长:
廖泳光
田径领队:
余锡垣卢钦泉教练:
赵崇志陈永立赵启良冯永豪
运动员 男子:
邓有良
游 淳
邓振霖
陆嘉豪
陈荣聪
何亮东
苏彦辉
蔡丰桂
011
012
013
014
015
016
017
018
女子:
张 艺
徐逍遥
林雅妍
梁紫桥
程 潆
文凯仪
刘炜善
何思婉
011
012
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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毽球领队:
麦建华梁细汉教练:
刘树端李秋夏麦贵超麦铜芳
运动员 男子:
谢卓钰陆子怡张雅文何铭姗莫景雅区楚婷
女子:
蓝子贤钟楚瑜潘启锋苏楚宏岳康文邹水桂
乒乓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