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国际私法》复习题集第195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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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国际私法》复习题集第1953篇

2019年国家法考《国际私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2012年1月,中国广东某服装公司和意大利服装设计师让·法拉签订劳动合同,聘请让·法拉担任欧洲分公司(分公司设立在法国巴黎)的总经理兼艺术总监,劳动合同中约定合同争议适用中国法律。

2013年4月底,中国广东服装公司与让·法拉就该劳动合同发生争议诉至我国法院,法院应如何认定该劳动合同应适用的法律?

A、法院应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适用中国法律

B、法院应当适用意大利法律,因为让·法拉具有意大利国籍

C、法院应当适用法国法律,因为法国是让·法拉的工作地

D、法院应当适用中国法律,因为中国是用人单位主营业地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3节>合同的法律适用

【答案】:

C

【解析】:

《法律适用法》第43条:

“劳动合同,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难以确定劳动者工作地的,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C选项。

2.甲国人塞尔特乙国从事蜂房生意,他死后其子女向法院提起继承之诉,经查塞尔特的住所在甲围。

依甲国冲突法规定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乙国冲突法规定不动产继承依物之所在地法,该案在甲国法院审理。

经甲国法院查明:

在乙国,蜂房属于不动产,因而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即乙国法;甲国则认为蜂房是动产,应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即甲国法。

依相关国际私法,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

A、甲国法院认定蜂房是动产,并适用了甲国法律,这种认定是国际私法中的“定性”

B、甲国法院认定蜂房为动产属于外国法的查明

C、甲国法院认定蜂房为动产属于法律规避

D、两国对于蜂房的不同看法属于反致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1节>定性的概念及其法律意义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适用冲突规范的制度——定性。

本题属于定性问题。

本题中当事人并没有故意制造连结点,因此也不属于法律规避。

3.有关国际商事仲裁过程中采取保全措施的问题,各国的法律和实践存在明显差异。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在我国境内进行仲裁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B、仲裁庭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指令一方当事人及时出售将会腐烂的作为争议标的物的水果

C、仲裁机构不能自行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D、仲裁庭应将一方当事人关于冻结另一方当事人银行账户的申请直接转交给法院处理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6章>第2节>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与证据保全

【答案】:

C

【解析】:

根据我国《仲裁法》第28条和《民事诉讼法》第272条,涉外仲裁程序中,仲裁机构无权自行采取财产或证据保全措施,而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交由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定,故AB项错误、C项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272条规定:

“当事人申请采取保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该法条“提交……法院裁定”的含义是法院有权自行决定保全还是拒绝保全,因此D项“直接转交法院处理”的说法是不准确的,故D项错误。

4.英国艺术家布朗在中国采风期间失踪,其妻中国人张彩云向中国某法院申请宣告布朗失踪,经查布朗受雇于一法国艺术品公司,布朗在法国和加拿大各有一处房产,他的工作则主要在法国,因此经常住在法国。

关于布朗宣告失踪的法律适用,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适用法国法律,因为布朗在法国有经常居所

B、适用加拿大法律,因为他的父母主要在加拿大居住

C、依英国法律,因为布朗具有英国国籍

D、依中国法律,因为布朗是在中国失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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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5章>第1节>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适用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私法的主体——自然人——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法律适用。

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3条的规定,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适用自然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布朗经常居所是法国,因此,应当适用法国法律,A正确。

5.甲公司在德国注册成立,在中国进行商业活动时与中国的乙公司发生商务纠纷并诉诸中国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

甲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英国人,甲公司在德国、英国和中国均有营业所。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法院应如何选择确定本案甲公司营业所?

A、以其德国营业所为准

B、以其英国营业所为准

C、以其中国营业所为准

D、以当事人共同选择的营业所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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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5章>第3节>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答案】:

C

【解析】:

《民通意见》第185条规定,当事人有两个以上营业所的,应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营业所为准;当事人没有营业所的,以其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其准。

本题属于法人营业所积极冲突问题,在甲公司多个营业所中,与“纠纷”最密切联系的是中国营业所,故C项正确、ABD项错误。

6.甲国人克鲁斯与日本人美子在中国有生意关系,克鲁斯久居埃及,美子居中国,夏子因克鲁斯在互联网上发布对其不利的消息,在克鲁斯来华期间,将其诉诸中国某法院,诉其侵犯美子的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

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美子名誉权的内容应适用日本法律,凶为美子是日本人

B、肖像权的侵害适用日本法律,因为美子是日本人

C、姓名权的侵害适用埃及法律,因为侵权人克鲁斯的经常居所地在埃及

D、网络侵权应当适用中国法律,因为美子的经常居住地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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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5章>第1节>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适用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人格权。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5条规定:

人格权的内容,适用权利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名誉权属于人格权,权利人美子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国,应当适用中国法律。

A错误。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6条规定:

通过网络或者采用其他方式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D正确。

7.经常居所在天津的德国公民托马斯家中失窃丢画,该画后被中国公民李伟在韩国艺术品市场购得,得知李伟将画带回中国并委托拍卖公司在天津拍卖,现托马斯欲通过诉讼要回该画作,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2018年仿真模拟题,单选)

A、托马斯的诉讼行为能力应适用德国法来判断

B、该案件的准据法应当在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德国法、中国法以及韩国法中进行选择

C、当双方当事人不能就准据法的选择达成一致时应适用韩国法的法律规定

D、当双方当事人不能就准据法的选择达成一致时应适用法院地法中国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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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5章>第2节>中国关于物权法律适用的规定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物权的法律适用问题。

A项,行为人的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即中国法,A错误。

B项,当事人协议选择法律不需要和案件有实际联系,B错误。

C项,当事人没有对动产物权的准据法选择的,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的法律,在本案中就是韩国法,C正确,D错误。

8.两公司在台北因合同纠纷涉诉,胜诉一方天宇公司向败诉方财产所在地的大陆某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台湾地区的民事判决:

依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

A、如天宇公司只申请执行,不申请认可,人民法院应予允许

B、受理天宇公司的认可申请期间,败诉方公司在某人民法院就该争议提起了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C、人民法院对台湾地区法院的民事判决的真实性有疑问的,只能由天宇提出证据证明其真实性

D、如天宇公司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认可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7章>第2节>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相互执行法院判决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在大陆的认可与执行。

A错,依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第3条第2款,申请人直接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一并提交认可申请;坚持不申请认可的,裁定驳回其申请。

B错,依第11条第1款,人民法院受理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申请后,当事人就同一争议起诉的,不予受理。

C错,依第9条,有两条路可以采取,一个是申请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过海峡两岸调查取证司法互助途径查明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真实性和是否生效以及当事人得到合法传唤的证明文件:

另一个是

9.甲国某公司与中国某公司的贸易合同中约定在中国仲裁。

双方没有选择该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的,也没有约定仲裁机构或者仲裁地,依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

A、没有约定仲裁协议适用法律的,应认定该仲裁协议无效

B、应当适用中国法律认定该仲裁协议的效力

C、该仲裁协议无效

D、可以适用中国法律认定该仲裁协议的效力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6章>第2节>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适用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适用冲突规范的制度——仲裁的法律适用。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解释》第14条规定,当事人没有选择涉外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也没有约定仲裁机构或者仲裁地,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认定该仲裁协议的效力。

只有D是正确的,B称“应当”适用中国法律是不正确的。

10.中国甲公司与日本乙公司的商事纠纷在日本境内通过仲裁解决。

因甲公司未履行裁决,乙公司向某人民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该裁决。

中日均为《纽约公约》缔约国,关于该裁决在中国的承认与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卷一38题,单选)

A、该人民法院应组成合议庭审查

B、如该裁决是由临时仲裁庭作出的,该人民法院应拒绝承认与执行

C、如该人民法院认为该裁决不符合《纽约公约》的规定,即可直接裁定拒绝承认和执行

D、乙公司申请执行该裁决的期间应适用日本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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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6章>第2节>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外国仲裁裁决在我国的承认与执行。

A项,对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应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A正确;

B项,在缔约国领土内作出的商事仲裁裁决,所涉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均没有国家,我国就有义务依《纽约公约》对外国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临时仲裁庭所作裁决,满足以上条件也可依《纽约公约》承认与执行,B错误;

C项,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须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院答复前,不能直接作出拒绝承认与执行的裁定,C错误;

D项,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应适用中国法,D错误。

11.在一个涉外民事案件中,我国某法院根据我国的冲突规则确定应适用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处理该争议,但该外国的不同地区实施着不同的法律。

在此情况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以该国首都所在地的法律为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

B、应以外方当事人的住所地法代替其本国法

C、应直接以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为外国当事人的本国法

D、应先依据该国的区际冲突规则加以确定;如该国法律未作规定,再以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为外国当事人的本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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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章>第3节>准据法的确定

【答案】:

C

【解析】:

根据《法律适用法》第6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若目标国家存在区际法律冲突,应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

故C项正确、ABD项错误。

12.甲国A公司和乙国B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C公司,C公司注册地和主营业地均在乙国,同时在甲国、乙国和中国设有分支机构,现涉及中国某项业务诉诸中国某法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该公司的民事行为能力应当适用哪国法律?

(2011年卷一36题,单选)

A、甲国法

B、乙国法

C、中国法

D、乙国法或者中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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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5章>第1节>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4条规定:

“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

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

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

”本案中,C公司登记地和主营业地均为乙国,故其民事行为能力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适用乙国法。

B正确。

ACD均为迷惑选项。

13.中国环宇公司与某国艾易达公司签订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约定,合同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在北京。

双方未约定仲裁规则及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

依相关规定和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如环宇公司提请仲裁,艾易达公司对仲裁协议效力有争议的,可在审理过程中提请仲裁机构解决

B、如当事人将仲裁协议效力的争议诉至中国法院,应适用双方协议选择的法律

C、如仲裁协议有效,当事人提请仲裁的,应适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仲裁

D、如仲裁协议有效,环宇公司在审理中提请更改仲裁请求的,仲裁庭不能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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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6章>第2节>仲裁协议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协议的效力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依《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以下简称《贸仲规则》)第6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及/或仲裁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书面提出。

故A错误。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8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

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或者仲裁地法律。

本题仲裁机构及仲裁地均指向中国,应适用中国法,而不是双方选择的法律。

B错误。

关于仲裁的法律适用,依《贸仲规则》第4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14.新加坡某民用航空公司的一架客机飞往印度尼西亚的途中,因机上物体坠落使在公海上捕鱼的越南渔船受损。

后该渔船开往中国港口修理,并就该飞机造成的损害赔偿诉诸我国法院。

对于该案,依我国《民用航空法》规定,法院应如何适用法律?

A、新加坡法律

B、印度尼西亚法律

C、越南法律

D、中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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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5章>第4节>民用航空关系的法律适用

【答案】:

D

【解析】:

我国《民用航空法》第189条规定:

“民用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民用航空器在公海上空对水面第三人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选项。

15.中国籍14岁少年曲某随父赴甲国读书。

曲父在甲国购买住房供曲某长期居住,后曲父因生意原因返回中国,行前安排乙国籍好友李某监护曲某在甲国期间学习生活。

现有关曲某的监护问题在中国某法院涉诉。

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适用甲国法律,因曲某在甲国有住所

B、应适用甲国法、乙国法或中国法中有利于保护曲某权益的法律

C、应适用乙国法律,因监护人李某为乙国籍

D、应适用与曲某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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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5章>第5节>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

【答案】:

B

【解析】:

《法律适用法》第30条规定:

“监护,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本案中国为被监护人的国籍国,甲国为被监护人经常居所地国,乙国为监护人国籍国,因监护产生的法律纠纷应当适用这三个法中最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曲某的法律,故选项B正确,ACD错误。

16.蒙古公民高娃因民事纠纷在蒙古某法院涉诉。

因高娃在北京居住,该蒙古法院欲通过蒙古驻华使馆将传票送达高娃,并向其调查取证。

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卷一39题,单选)

A、蒙古驻华使馆可向高娃送达传票

B、蒙古驻华使馆不得向高娃调查取证

C、只有经中国外交部同意后,蒙古驻华使馆才能向高娃送达传票

D、蒙古驻华使馆可向高娃调查取证并在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6章>第3节>国际司法协助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域外送达和域外取证。

对于外国法院向在我国的受送达人送达,外国驻我国使领馆可以向其本国公民送达文书,但不得违反我国法律,不得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A项正确。

使领馆途径送达无须外交部同意,C项错误。

对于向在我国的当事人取证,我国允许领事取证的方式,即外国驻华使领馆可直接向其在华的本国公民调查取证,但同样不得违反我国法律,不得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B、D错误。

17.泰国一航空公司所有的一架波音727客机(在泰国登记),飞行于泰国和新加坡之间。

因该航空公司欠中国东方航空公司债务到期无力清偿,2010年12月将这架飞机抵押给中国东方航空公司,请求延期清偿债务。

2012年5月,双方就该飞机抵押权问题发生争议,诉至我国某法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该案应适用哪国法律?

A、中国法

B、泰国法

C、新加坡法

D、抵押合同签订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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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5章>第4节>民用航空关系的法律适用

【答案】:

B

【解析】:

《民用航空法》第186条规定:

“民用航空器抵押权适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18.北京某公司经理王某携带以新加坡某银行为付款银行的汇票一张,赴东南亚办理业务,途中在香港不慎将该汇票丢失。

根据我国《票据法》,失票人王某请求保全票据权利适用何地法律?

A、中国

B、新加坡

C、中国或者新加坡

D、香港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4节>票据关系的法律适用

【答案】:

B

【解析】:

《票据法》第101条规定:

“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

”本题中付款地应为新加坡。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19.中国某公司与甲国Rerp公司因一宗投资项目产生争议,Rerp公司向甲国法院起诉中国某公司并获得胜诉判决。

中国某公司败诉后就同一案件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

Rerp公司以该案件已经甲国法院判决生效为由对中国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依据我国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我国缔结的相关条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Rerp公司的主张构成对中国法院就同一案件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的有效异议

B、中国法院对中国某公司的起诉没有管辖权

C、中国法院可以受理中国某公司的起诉

D、中国法院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6章>第3节>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

【答案】:

B

【解析】:

AB错,《民事诉讼法》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仅在我国国内有效,除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外,外国法院的生效判决并不影响我国法院对同一争议的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并作出我国法院的判决,C正确。

D错,当今国际社会中,没有一个国家对涉外民商事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典型的例子是外交豁免,说我国法院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是不符合国际法以及我国已经制定的法律的。

20.关于网络人格权的法律适用,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

A、通过网络侵害隐私权的适用网站服务器所在地法律

B、通过网络侵害肖像权的适用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C、通过网络侵害姓名权的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D、网络侵权争议应适用双方协议选择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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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5章>第1节>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适用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人格权。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6条规定:

“通过网络或者采用其他方式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只有C正确。

21.中国人付力与华侨王德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

数年后付力在定居国起诉离婚,但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该案。

付力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

依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因双方在定居国结婚,不应受理

B、因付力已定居国外,不应受理

C、该中国法院有权受理

D、告知双方先订立选择中国法院管辖的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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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5章>第5节>离婚的法律适用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解释》)第14条的规定,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付力在我国法院的诉讼,我国法院可以受理,付力的最后居住地法院有权管辖,C是正确选项。

22.共同居住在上海的中国男子王某和新加坡男子杰克欲在中国登记结婚,遭到拒绝后到英国伦敦办理的婚姻登记。

后两人因感情不和到中国法院诉讼离婚,并要求分割财产,关于该离婚案件,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2018年仿真模拟题,单选)

A、关于双方能否结婚应适用婚姻登记地英国的法律

B、判断婚姻的效力应适用双方共同居所地中国的法律

C、双方财产的分割应适用法院地中国的法律

D、王某和杰克的行为构成国际私法上的法律规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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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5章>第5节>结婚的法律适用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婚姻效力的法律适用。

A项,婚姻效力适用婚姻当事人共同居所地法,然后是共同国籍国法,只有都没有才是婚姻登记地法,A错误,B正确。

C项,财产分割当事人可以选择,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C错误。

D项,两人的行为虽然规避了我国婚姻法上的强制性规定,但是这个强制性规定并不是效力性强制性的规定,因此不是国际私法上的法律规避行为,D错误。

23.中国天宇公司与甲国阿莱德公司的农产品贸易合同产生争议,天宇公司将争议诉诸中国某法院,该案需要从甲国调取证据。

甲国是《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的缔约国。

依该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天宇公司的律师可依上述公约请求甲国法院调取所需的证据

B、应以请求书的方式提出调取证据的请求

C、应通过我国外交部转交甲国的中央机关转交调取证据的请求书

D、中国驻甲国的领事代表如在向中国籍当事人取证时被拒,可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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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6章>第3节>国际司法协助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司法协助——取证。

依《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公约》第1条的规定,每一缔约国的司法机关可以根据该国的法律规定,通过请求书的方式,请求另一缔约国主管机关调取证据,律师不能请求,A错误。

公约中多条都规定了有关取证的请求应当通过请求书的方式提出,B正确。

依公约第1条及第2条关于每一缔约国应指定一个中央机构负责接受来自另一缔约国司法机构的请求书的相关规定。

公约仅在请求国的司法机关和被请求国的中央机关之间建立提出请求和接受请求的通道,C错。

关于领事取证制度,依公约第15条的规定,

24.普拉克是外国公民,在一起由中国法院审理的涉外侵权案件中为原告。

普拉克请求使用其本国语言进行诉讼。

关于中国法院对该请求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尊重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使用其本国的语言进行案件的审理

B、驳回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使用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告知由其自行解决翻译问题

C、驳回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以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但在其要求并承担费用的情况下,应为其提供翻译

D、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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