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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主任讲话

夏文发副主任在全市农业综合开发

2009年度项目计划工作会议的讲话

2009年3月19日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计划作说明。

这次会议的主题是: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全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发展粮食生产、壮大优势产业、促进农民增收的目标,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具体部署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计划编报工作。

一、土地治理投资计划安排情况

根据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编报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市农开办经过科学测算、专题研究,并报市领导批准,以邵农综办[2009]12号文件下达了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

(一)开发县数量

2009年我市中央农业综合开发县9个,地方农业综合开发县4个,占全省105个国家、省级开发县总数量的12.4%。

(二)项目投资规模分配和使用原则

1、向粮食主产县倾斜的原则。

投资规模向粮食主产县和优质粮食主产区倾斜,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2、集中连片、规模开发的原则。

加大规模开发的力度,项目符合下述要求的,加大投资规模,反之,则核减其投资规模:

一是遵循“统一规划、分年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和“十一五”规划,围绕水系、流域或水利骨干工程集中连片、综合治理。

二是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其他支农资金。

三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以农发资金引导,吸引民营、工商等社会资本投入农业综合开发。

3、推进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的原则。

围绕优质稻、生猪、柑桔、林竹、乳业、中药材和烟叶等七大优势产业,集中资金建设优势产业基地和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引导龙头企业带动优势农产品基地发展;把土地治理与产业化经营项目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农业产业化。

4、奖优罚劣、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是按照工作因素实行奖优罚劣、竞争立项。

项目县年度投资规模与优势产业发展情况、集中连片规模开发的程度、新农村示范点结合情况、资金整合的数量、规划设计的质量、领导重视程度和年度工作成绩等情况有机结合。

二是资金分配实行定性与定量的有机结合,奖罚一个标准,一视同仁。

5、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的原则。

创新以农民为主体的开发运行机制,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是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合作社改造中低产田,二是对合作社申报的项目给予优先安排,重点倾斜。

(三)项目投资规模分配办法

资金分配采取“基数+因素”的分配法。

首先确定各项目县的中央财政资金(中央项目县),然后按比例计算出各级财政配套资金和自筹资金。

⑴基数分配法。

根据各项目县的耕地面积、开发潜力、粮食产量排名等指标确定。

⑵工作因素分配法

第一,向粮食主产县倾斜。

2008年粮食产量在全省排名前30位的县和粮食主产县增加投资规模,排名第1-10位的每县增加中央中央财政资金100万元(我市没有),排名第11-20位的每县增加50万元,排名第20-30位的每县增加40万元,30位以后的粮食主产县按粮食贡献量分别增加30万元、20万元。

第二,集中连片规模开发。

武冈云山项目区连续5年连片开发10万亩,每年整合支农资金4000万元以上,2009年继续做为全省的点,实行计划单列。

第三,增加试点县的投入。

一是增加对土地治理与产业化经营两类项目相结合试点县的投入。

武冈市和新宁县分别被确定为省、市两类项目结合的试点县,武冈市增加中央财政资金200万元,新宁县增加中央财政资金30万元。

二是增加农民合作社实施土地治理项目试点县的投入,洞口县除省里计划单列安排农民粮食生产大户中央财政资金60万元以外,市另安排粮食合作社实施土地治理项目试点资金30万元。

第四,实行奖优罚劣。

一是对获得2008年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先进单位和单项先进的分别给予奖励。

先进单位奖:

中央项目县按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中央财政资金60万元、40万元、20万元。

单项先进奖:

中央项目县按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中央财政资金15万元、10万元、5万元。

二是对规划设计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充分的县给予适当奖励。

地方项目县的市级财政配套资金与上年度工作和县级财政资金配套情况挂钩。

二、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编报要求

(一)投资标准。

我市今年土地治理项目投资标准是:

中低产田改造960元/亩,草原(场)建设180元/亩。

其中农民筹资投劳按中央财政投入的50%筹集,纳入项目投资计划。

武冈市两类项目结合试点亩投资标准可提高到1180元/亩。

土地治理项目中的农业机械及配套农机具的购置、苗圃建设等有经营性收入的措施只能实行补助,其补助数额以开发县为单位,不得超过土地治理项目财政资金总额的5%。

(二)财政配套比例。

省、市州、县级财政配套按湘财农综[2008]16号文号规定执行。

国家级、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享受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政策的绥宁、武冈、洞口三县市的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全部由省财政承担。

(三)工程概预算及有关费用规定。

2009年土地治理项目建筑工程参照《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湘水建管[2008]16号)编制工程概预算,各项工程预算其他直接费、现场费、间接费费率按其下限标准执行。

(四)有关费用使用规定

1、项目管理费:

国家开发县按政策规定提取,地方开发县按财政投资总额的5%提取。

项目管理费已随计划下达到项目县。

2、科技推广费: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科技费按财政投资总额的6%提取,省、市、县分别按20:

10:

70的比例安排。

地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科技费按财政资金总额的5%安排。

科技推广费要严格按规定的使用范围安排项目,要与土地治理项目区紧密结合,要集中资金、突出重点,要有推广新品种、新技术的具体内容,有技术依托单位或农技推广服务组织。

从今年起市办对科技推广费使用实行严格控制,县级科技推广项目经市级评审合格后再列入计划上报。

3、工程监理费:

按照实施监理的土地治理项目单项工程年度财政投资总额的2%控制使用,工程决算时按实际支出数计入项目工程成本。

监理费从省级财政配套资金中列支,实行省级财政核拨,市级报账制。

中央项目监理费已随计划下达到项目县,我市地方项目县暂不安排监理费。

4、工程管护费:

严格按《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管护暂行办法》(国农办[2008]183号)的有关规定提取、使用工程管护经费,确保已建工程发挥长期效益。

5、设计费:

由有资质单位设计的按不超过单项工程财政投资的2.5%控制。

申报计划时,按照与设计单位签订的合同实际发生金额填列。

工程决算时据实列入单项工程成本。

对于由农开办自行组织设计的,其设计费只能在项目管理费中列支。

6、基本预备费:

主要为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经上级批准的设计变更增加的投资及为解决意外事故而采取的措施所增加的工程费用。

基本预备费按水利工程措施财政投资的5%以内控制。

需要强调的是,基本预备费不是县级农开办提取后随意使用的费用,而是工程概预算的组成部分,申报计划时,按照此比例单列,工程决算时据实列入单项工程成本,基本预备费的使用要报市农开办审批,其结余部分必须用于增加当年的项目工程建设。

(五)具体要求

1、计划准确详细。

为了规范项目管理,从今年起项目发生的相关费用都已按规定提取,不能再在项目中套取其他资金,所有治理措施的单项工程都要在计划表中列出。

2、严格项目评审。

所有土地治理项目经评审合格后,才能编入土地治理项目年度计划。

对2009年中央财政投资在500万元以下的单个土地治理项目,由市农开办负责评审,为了确保项目计划科学合理,今年市办项目评审分两阶段进行,首先组织项目人员初审,然后组织专家评审,要求各县必须组织相关人员对拟申报的项目进行初评,合格后才能上报。

按照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县农开办要把好项目评审关。

中央财政资金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县宜做2个项目区申报,但2个项目区必须集中连片。

3、按时上报计划。

各县要根据市农开办下达的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投资规模,依据由具备相应资质或专业水平的设计、咨询单位编制并经审定的拟建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项目年度实施计划。

项目计划于2009年3月31日前报送市农开办土地治理项目科。

三、产业化经营项目计划

(一)2009年度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情况

1、扶持政策调整情况

(1)扶持方式调整:

将原来的有偿无偿相结合、贷款贴息、投资参股三种扶持方式改为财政补贴、贷款贴息两种扶持方式。

并全面取消了有偿资金,全部实行无偿扶持。

(2)资金额度调整:

明确用于产业化经营项目的资金,贴息占50%以上,财政补贴占50%以下。

同时,对于财政补贴项目,中央财政资金申请额度调整为:

重点项目100(含)—200万元,一般项目50—100万元(合作社不低于30万元)。

对于贷款贴息项目,明确可对2007、2008两年内落实的贷款,2008会计年度发生的利息进行贴息,贴息的贷款额度为:

固定资产单笔贷款500—3000万元;或季节性收购农产品的流动资金累计贷款500—3000万元;或两种贷款合计500—4000万元。

(3)扶持对象调整:

优先扶持合作组织;财政补贴主要用于一般项目。

2、我市申报项目情况

(1)选项原则。

一是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原则。

对合作组织项目、与农民结成了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的项目优先考虑。

二是发展区域优势特色产业的原则。

对粮食、生猪、桔橙、油茶、瓜菜、林特产、铜鹅等优势特色产业进行了重点考虑。

同一产业中安排多个项目的,则分别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种、养、加等不同环节申报项目。

三是推进规模开发、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和主导产业集中区的原则。

围绕规模开发和产业带建设,将粮猪产业项目相对集中在武冈、洞口、邵东等粮食主产县;瓜果蔬菜产业项目相对集中在市直和近郊;林特产和油茶项目则相对集中在绥宁、城步等山区县。

四是突出重点、兼顾平衡的原则。

在每个县市区都尽量考虑一个项目的基础上,对曾承建农发项目成效显著的省级龙头考虑连续扶持,对粮食主产区和优势产业集中区考虑重点安排。

(2)选项程序。

适应新政策征集项目库项目——符合条件的项目进入项目库——根据省办下达的控制性指标确定年度项目——就年度单个项目下达控制性申报额度——项目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审——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审定——项目公示——上报省办。

(3)其他说明。

因项目为差额上报,省办、国办将根据考察情况、专家评审情况,删减部分项目。

各地要正确对待。

3、各地申报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1)没有认真学习政策。

个别县根本不看申报指南和编写大纲,项目规划与上级政策明显不符。

(2)没有认真审核资料。

申报材料总体比较粗糙,存在数据混乱、前后不对应、逻辑不清、内容含糊的情况。

材料附件不全,或不能说明问题。

(3)没有做到优中选优。

个别县申报项目重数量不重质量,没有总体扶持规划,一窝蜂上报,矛盾上交市里。

(二)认真做好下一年度项目准备工作

1、要围绕优势特色产业选项目。

根据全市农业发展战略和农业综合开发总体规划,我市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主要扶持的重点是:

一是优质粮食加工和转化,二是生猪养殖和初深加工,三是优质柑桔种植和加工,四是具有地方特色和市场优势的区域主导产业。

2、要围绕规模开发、项目结合选项目。

决定上报的产业化项目,要与全县规模开发统筹安排,与土地治理项目形成配合。

对经过扶持已初见成效的项目要坚持连续扶持、扶大扶强。

3、要围绕优秀企业、合作社选项目。

好的项目要有好的建设单位。

一些规模过小、前景不明的单位先不考虑扶持。

严禁财务状况等基本条件不达标准的单位申报项目。

4、要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学习上级政策。

重点是学习申报指南和资料编写大纲。

县办项目人员对这些基本政策必须做到了如指掌。

5、要增强责任心。

一些基本资料的审核主要靠县办,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银行贷款的真实性等。

谁出了问题谁负责,相关人员要引起警惕。

6、要未雨绸缪、早做准备。

本次因为政策调整,致使项目申报比较仓促。

明年的项目要早做准备,先选好项目、做好材料放进项目库,把前期工作做扎实。

四、项目计划编报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根据周强省长批示,如何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探索新办法,做出新贡献。

结合这次会议的主题,我们应当:

抓好规划设计,实行科学开发;努力增加投入,突出规模开发;提高工程质量,实现效益开发;连续扶优扶强,提升产业开发;全程信息管理,推行精细开发;强化制度建设,达到和谐开发。

借此机会,强调以下几个问题:

(一)认真做好规划

回顾总结我市农业综合开发15年,有很多成功的经验,也有值得总结的教训,其中规划设计不规范就是教训之一。

过去我们沿用计划经济时代抓农业的方式,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主要是改造中低产田,俗称“农田基本建设”,以群众运动的方式来做项目,没有列入国家的基建计划,没有按国家基本建设的程序来运作。

现在,农业综合开发投入75%以上是财政资金,如何发挥资金效益,规划设计尤显重要。

规划设计造成的浪费是最大的浪费,规划设计产生的节约是最大的节约。

因此,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项目必须做3-5年规划。

市办会采取一些措施,在机制上引导规划设计工作正规化;在制度上促进规划设计工作标准化等。

(二)突出规模开发

从今年开始,市办要求全面推行规模开发,我们必须牢牢把握规模开发的方向,做好综合、结合、整合的文章,掌握工作规律,做到政府为主导、规划为引导、项目为平台、统筹为核心。

(三)转变思维观念

今年的产业化经营项目,主要用于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低于100万元的一般项目,其它用于重点项目。

但是,扶持中小项目和正在成长的项目,必须围绕当地的优势和特色,按产业链条来扶持。

否则,我们又会回到原来的老路上去,造成“品牌一卡车、产量一箩筐”和“一村一品、一乡一品”的局面,我们要树立“大品牌、大产区”的意识;打破中小企业小富即安、稍进即满的思维方式,树立做大做强意识;打破画地为牢、各自为阵、同行相轻、同业相斥的思维方式,树立产业联动、龙头带动、品牌推动、集群发展的意识。

要构建以规划定项目,以项目定资金的支农投资整合机制,引导、支持龙头企业向产业链的上游延伸,组织带动农户建设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的种养基地;优先扶持按照保护价收购的农产品基地,优先扶持与农民建立了科学合理利益联结机制的龙头企业;优先扶持农户或合作社以土地使用权等形式入股,参与企业二次利润分配的龙头企业。

力争几年时间,打造几个全国知名的龙头企业。

(四)努力开拓创新

1、要积极探索适应市场经济的扶持方式。

国家农发办要求进行两类项目结合的试点,这种结合有利于推动农产品进入市场。

各县要按照“依托龙头建基地,围绕基地扶龙头”的原则,继续做好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两类项目有机结合试点工作,重点是结合本地实际,围绕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培育壮大区域主导产业,统筹规划,整合资源,集中投入,使土地治理项目与产业化经营项目配套衔接,相互促进,加快区域优势主导产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

2、要积极探索适应公共财政的扶持方式。

今年土地治理项目开展扶持种粮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土地治理项目试点,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今年试点要探索:

一是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载体,探索财政、合作组织、企业、社会等多元化投入用于改善条件的有效措施;二是通过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引导在项目区内实行统一种植、规模经营、标准化生产;三是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探索项目区已建工程和设施的管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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