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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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

中共攀枝花市委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

各区(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攀枝花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规划纲要》是新世纪我市第一个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是指导全市未来十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

强市必先强教,兴攀必先兴才。

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于深入实施科教兴攀和人才强市战略,推进“四个倾力打造”战略重点,实现“打造中国钒钛之都,建设特色经济强市”战略目标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决定性意义。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把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加强对《规划纲要》实施的组织领导。

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规划纲要》,深刻理解“优先超前、加快发展,育人为本、全面发展,改革创新、特色发展,促进公平、均衡发展,提高质量、内涵发展,服务社会、共享发展”的工作方针,深刻理解“在全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建成学习型社会,建成教育强市和区域性教育高地”的战略目标,深刻理解“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战略主题,深刻理解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切实增强做好教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要面向社会广泛宣传《规划纲要》,努力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要结合本县(区)、本部门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完善目标考核,强化合力推进,把《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中共攀枝花市委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2011年5月20日

攀枝花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

规划纲要(2010~2020年)

目 录

序言

第一部分 总体战略

第一章 指导思想与工作方针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方针

第二章 战略目标与战略主题

(三)战略目标

(四)战略主题

第二部分 发展任务

第三章 学前教育

(五)大力发展学前教育

(六)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和优化城区幼儿园布局结构

(七)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原则

(八)加强学前教育管理

第四章 义务教育

(九)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

(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十一)提升义务教育质量

第五章 高中阶段教育

(十二)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十三)做精做强普通高中教育

(十四)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

第六章 职业教育

(十五)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十六)大力实施职教攻坚

(十七)积极发展与本地产业战略相一致的职业教育

(十八)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

(十九)高质量完成民族地区“9+3”免费职业教育计划

(二十)改善职业教育发展环境

第七章 高等教育

(二十一)加强校地合作机制建设

(二十二)大力支持攀枝花学院发展

(二十三)大力支持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发展

第八章 民族教育

(二十四)加快发展民族教育

(二十五)提高民族教育发展水平

第九章 特殊教育

(二十六)重视和支持特殊教育

(二十七)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二十八)提高残疾学生综合素质

第十章 继续教育

(二十九)加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和阵地建设

(三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体系

(三十一)完善继续教育体系

(三十二)加强学习型城市建设

第三部分 重点工程与改革试点

第十一章 教育体制改革工程

(三十三)更新教育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三十四)强化政府统筹,创新办学管理体制

(三十五)实施民办教育促进计划,积极发展民办教育

(三十六)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三十七)改革招生考试制度,完善评价导向机制

第十二章 学前教育建设工程

(三十八)实施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推动学前教育规范化发展

(三十九)实施早教普及计划,加强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

第十三章 基础教育总体战工程

(四十)注重整体推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十一)实施优质教育链计划,培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第十四章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

(四十二)加快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第十五章 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四十三)加快职教园区建设,推动职业教育集群式发展

(四十四)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着力改善办学条件

第十六章 数字化校园建设工程

(四十五)实施多媒体教室普及计划,提高现代教育技术装备水平

(四十六)加强互联互通网络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范围

(四十七)全面推行电化辅助教学,提高电教手段运用水平

(四十八)实施电子政务计划,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

第十七章 学校文化建设工程

(四十九)支持学校办出特色,提高学校办学水平

(五十)实施品牌培育计划,增强教育软实力

第十八章 名师培养工程

(五十一)加强名优教师培养,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第十九章 教育民生工程

(五十二)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第二十章 开展改革试点

(五十三)大胆探索,稳妥推进九项改革试点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章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五十四)完善教师管理制度

(五十五)大力引进优秀中青年教师

(五十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五十七)提高教师队伍业务素质

(五十八)稳定优秀教育人才队伍

第二十二章 保障经费投入

(五十九)加大教育投入

(六十)完善投入机制

(六十一)加强经费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章 推进依法治教

(六十二)加大依法行政力度

(六十三)推进教育行政机关内部改革

(六十四)大力推进依法治校

第二十四章 加强教育研究与交流合作

(六十五)建立研训一体化机制

(六十六)加强教育科研

(六十七)促进教育交流合作

第二十五章 加强组织领导

(六十八)加强和改进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六十九)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七十)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实施

序 言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

教育既是国计,也是民生;既是培育人才、开发人力资源的重要途径,也是人民群众享受改革发展成果,接受文化教育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的作用。

进一步加快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建设“实力、魅力、活力、和谐”攀枝花,加快攀枝花现代化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

攀枝花教育起步晚、底子薄,但发展比较快。

改革开放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坚持实施“科教兴攀”、“人才强市”战略,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现代教育体系,在全省率先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率先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率先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三年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快速发展,农村教育得到加强,继续教育、终身教育体系逐步完善。

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保持了较高水平并持续增长,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师队伍素质不断提升,素质教育向纵深推进,教育质量稳步提高。

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受教育权利,极大地提高了全市人口的基本素质,为全市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作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

未来十年,攀枝花将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关键期,发展转型、产业升级与城市品位提升的加速期。

面对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历史机遇,面对攀枝花推进“四个倾力打造”战略重点,加快“打造中国钒钛之都,建设特色经济强市”的发展进程,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强烈期盼,全市教育事业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需要。

对教育优先发展、适度超前发展战略地位的认识还不够充分,落实不够到位;教育结构布局还不够合理,城乡、区域教育发展不平衡,边远地区教育发展滞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足;教育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学校办学活力不强,特色不足;教育投入不足,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学校办学条件与省内发达地区相比还有差距;教师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有影响力的名师名家较少;素质教育推进困难,教育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学生适应社会和就业创业能力不强,创新型、实用型、复合型人才缺乏。

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振兴,全民有责。

攀枝花教育必须深化改革、锐意创新、加快发展。

要以“在全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区域教育高地”为奋斗目标,紧紧围绕攀枝花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动教育事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全面发展,使教育发展水平达到全省一流,让人民群众能够在本地接受高水平的优质教育,为增进攀枝花的人文性、宜居性作出更大贡献,为攀枝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广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第一部分 总体战略

第一章 指导思想与工作方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攀”和“人才强市”战略。

坚持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适度超前发展,完善现代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加快建设教育强市和区域性教育高地。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全面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立足市情,遵循教育规律,把握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坚持以人为本,面向社会需求,优化结构布局,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升人民群众在教育方面的幸福指数。

(二)工作方针

优先超前、加快发展。

教育优先发展是党和国家提出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方针,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本要求。

教育适度超前发展是结合全市实际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在提高城市竞争力,倾力打造区域中心城市进程中,各级党委政府要树立加快发展攀枝花教育的紧迫意识,坚持教育适度超前发展战略思想,遵循国家政策导向,创造性地全局谋划、超前规划。

切实做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在城市新区建设中统筹规划、优先安排、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配套设施。

建立健全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保障制度,将教育优先发展落实情况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并实行问责。

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积极性,不断扩大社会资源对教育的投入,努力实现攀枝花教育追赶型、跨越式发展。

育人为本、全面发展。

教育事业最根本的职能是培养人、发展人,育人为本是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

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必须以人为中心,以育人为根本,把促进受教育者的健康成长与不断提高作为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要充分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关心每一位学生,为每一位学生的终身发展服务。

发挥学校、教师主导作用,尊重学生主体性,激发学生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努力培养造就合格的社会公民、高素质的劳动者和各级各类高水平人才。

改革创新、特色发展。

改革创新是促进教育发展与提高教育质量的强大动力。

要解放思想、敢为人先,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前提下,通过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步伐。

鼓励各级政府采取超常规举措推动教育快速发展、跨越式发展。

创新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质量评价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增强学校办学活力,提高学校内涵式特色发展水平。

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在不断的改革实践中优化教学过程,帮助优秀教师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促进自身专业发展。

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增强全市教育的生机与活力。

促进公平、均衡发展。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公平是基本教育政策。

要将促进公平作为各级政府制定、实施教育政策的基本追求,稳步推进教育在更大范围内的均衡发展。

坚持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原则,通过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公民依法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对薄弱地区、薄弱学校实施政策倾斜,加强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完善并落实困难群体子女就学扶持政策,不断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教育发展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名学生,逐步提高全市教育整体发展水平。

提高质量、内涵发展。

质量是教育的生命线,提高质量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

必须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以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注重民族精神与社会责任感、人文精神与科学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培养,为学生的终身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必须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教学内容与教学过程,力求实现学生较低课业负担下的高效率、高质量。

倡导教育家办学,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培育更多的精品、优质名校,出名师、育英才。

服务社会、共享发展。

服务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服务于国家和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是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要求。

在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社会教育等领域,要始终把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教育服务作为政府和教育系统的第一要务,让人民群众共享教育改革发展成果。

在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等领域,要紧紧围绕全市的产业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突出发挥教育的学科、专业、人才、知识、技术等方面的牵引、推动、支撑作用,大力培养、汇集各级各类高素质人才,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文化引领能力,着力提升教育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第二章 战略目标与战略主题

(三)战略目标

到2020年,在全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建成学习型社会,建成教育强市和区域性教育高地。

实现高水平普及教育。

普及学前教育,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8%以上,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普遍开展;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巩固率达到99%以上,实现义务教育标准化和均衡化发展;全面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毛入学率达到97%以上;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40%。

扫除青壮年文盲。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2年以上,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30%,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年。

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

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公共教育资源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明显缩小,就学机会更加均等。

困难群体教育资助制度更加完善,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山区教育发展水平大幅度提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得到切实解决,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得到更好保障。

办学水平显著提高。

加大教育投入,加快教育信息化、现代化进程,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办学水平不断提升。

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全省先进水平,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素质教育得到全面落实。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不断深化,职业学校培养技能型、应用型人才水平不断提高,高校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不断完善。

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与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创新、实践能力明显提升,各级各类人才服务攀枝花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提高。

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有效衔接,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并重,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融合,形成开放灵活、选择多样的人才成长“立交桥”。

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继续教育参与率大幅度提高,社会教育网络臻于完备,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

保障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学有优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体制机制更加充满活力。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开放互动、灵活多样的人才培养机制。

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主体多元的办学机制。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形成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教育管理机制。

健全教育投入与师资配备、培训提高制度,形成保障有力、稳定持续的教育保障机制。

加强对外开放与交流合作,形成互动合作、优势互补的教育协调机制,教育体制机制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

服务社会能力明显增强。

各级各类教育与攀枝花总体发展战略相适应,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城市转型要求相衔接,与全市人口总量结构变化、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相协调。

青少年儿童的公民素质养成与各级各类人才的奠基培养基本满足全市政治、经济、文化建设需要。

教育对创新型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形成一批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水平科技成果,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产业化成效显著。

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表

指标

2010年

2015年

2020年

1.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

92.2%

96.0%

98.0%

2.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83.17%

99%以上

99.5%以上

3.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95.1%

97.0%

97.0%

4.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比

5.1:

4.9

4.8:

5.2

4.8:

5.2

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24.9%

32.7%

40.0%

6.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

11.0

12.0

7.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比例

12.7%

20.0%

30.0%

8.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

——

13.5

14.0

9.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

15.52%

高于省定标准

(四)战略主题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

其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增强学生报效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提高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

坚持德育为先。

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本土文化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公民意识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品德修养教育、知恩感恩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培养学生遵纪守法、团结互助、积极向上、开拓进取的良好品质。

坚持能力为重。

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社会实践,强化能力培养。

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教育引导学生主动适应时代进步和社会发展需要,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创造。

坚持全面发展。

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

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提高学生身体素质。

坚持文化知识学习与思想品德修养的统一、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的统一、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统一、培养人文精神与提高科学素养的统一,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成人成才,为其终身幸福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部分 发展任务

第三章 学前教育

(五)大力发展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对幼儿身心健康、习惯养成、智力开发、终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2015年达到96%以上,2020年达到98%以上。

建立0~3岁婴幼儿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网络,公益性育儿指导服务城区覆盖率达90%,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达80%。

(六)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和优化城区幼儿园布局结构

坚持因地制宜,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注重新农村建设和城市新区建设进程中的学前教育配套建设,保障所有适龄儿童都能够接受到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着力解决农村学前教育资源不足问题,支持民族地区、边远山区发展学前教育。

以政府投入为主,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保证农村留守儿童入园。

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和城市新区建设要求,实施新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扩大城镇学前教育资源,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

(七)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原则

强化政府职责,将学前教育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保证新城区、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和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不断提高公办比例的办园格局。

在实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属地管理的原则下,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大企业举办学前教育,提倡优质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

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逐年加大政府投入比重,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

建立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制度,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达到或超过省定标准。

(八)加强学前教育管理

强化部门管理职能,着力解决幼儿教育不规范问题。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前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管理,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学前教育,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办园条件、人员配备和教师资格的标准,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训体系,确保学前教育的物力、人力资源条件。

落实学前教育准入制度,加强监管督导,加大指导力度,强化示范引领;加强收费管理,严肃查处乱收费;加强安全监管,形成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

坚持科学育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前教育规律,严格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大力倡导活动教学,注重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协调发展,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第四章 义务教育

(九)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

义务教育是国家依法统一实施、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义务教育阶段尤其要注重品行培养,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

到2015年,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管理水平、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公平度、满意度大幅度提升。

到2020年,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适应城乡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学校布局。

农村区(县)适度集中办学,初中集中在县城或聚集性城镇,小学高段集中到乡镇中心校,低段在村小教学点就近入学。

根据城市新区建设和城镇化进程,同步规划建设中小学校。

切实解决大班额问题,逐步推行小班化教学。

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切实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问题。

对低收入和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实施资助政策。

全面监控和掌握学生流动情况,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等原因而失学,基本消除辍学现象。

(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步推进。

积极开展“义务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

到2015年,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到2020年,实现市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

强化政府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主体责任,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保区域内学校改建、扩建、新建用地。

统筹城乡发展,建立城乡一体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

加大对财力困难地区和相对薄弱学校的支持力度,在财政拨款、教师配置、学校建设等方面向农村、边远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

建立对地方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表彰奖励和情况通报制度。

切实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差距。

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薄弱学校改造,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辐射作用,促进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形成稳定的共建机制,指导帮助薄弱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着力解决择校问题。

加大教育人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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