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厂设计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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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厂设计规范
卷烟厂设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卷烟厂设计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卷烟厂技术改造工程设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87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3087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
GB4053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GB500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7231工业管道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10070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327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B1395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
GB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18354—2006物流术语
GB/T18771.2—2015烟草术语第2部分:
烟草加工、烟草制品
GB/T19892批控制
GB/T20720企业控制系统集成
GB/T20721自动导引车通用技术条件
GB24790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5506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T28181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50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9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29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GB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41锅炉房设计规范
GB50050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
GB50053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8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T5008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50098—200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T50102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
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53工程结构可靠性统一标准
GB50174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GB50187—2012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18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200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50311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30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
GB50370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1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
GB50394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526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97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A1131—2014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
GBZ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JB/T9018自动化立体仓库设计规范
JGJ1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YC/T205烟草及烟草制品仓库设计规范
YC/T384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YC/T388卷烟工业企业生产执行系统(MES)功能与实施规范
YC/T432卷烟工业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
YC444烟草工业用水卫生要求
YC/T494烟草工业企业生产网与管理网网络互联安全规范
ISO/OSI开放系统互连参考模型
IEC61158国际现场总线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GB/T18354—2006、GB/T18771.2—2015、《卷烟工艺规范》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18354—2006、GB/T18771.2—2015、《卷烟工艺规范》中的一些术语和定义。
3.1
设计年工作日designedworkdaysperyear
年法定工作日,为250d。
3.2
设计日生产班次designedrunsperday
企业单日生产班制:
单班制按8h计;两班制按16h计;三班制按21h计。
3.3
叶片分组加工groupingprocessingoflamina
根据烟叶的品质特性将卷烟配方划分为若干模块,并采用不同的加工工艺或参数制成模块叶片,并在适当工序将各模块叶片按比例混配形成全配方叶片进行后序加工。
3.4
叶丝分组加工groupingprocessingofcutlamina
根据烟叶的品质特性将卷烟配方划分为若干模块,并采用不同的加工工艺或参数制成模块叶丝,并在适当工序将各模块叶丝按比例混配形成全配方烟丝进行后序加工。
3.5
叶组配方模块formulationgroup
将品质特性相近的片烟按设定的质量比例组成的配方单元。
3.6
叶丝加料cutlaminacasing
将改进卷烟香味品质和某些物理特性的添加剂(料液),均匀、定量地施加到叶丝上并使其充分吸收的工艺过程。
3.7
总量配丝cuttobaccoblendingintotal
各模块叶丝、梗丝、膨胀烟丝、再造烟叶丝等按配方比例所计算的总重量同时或者先后掺入配丝柜混合的工艺过程。
3.8
造纸法再造烟叶paper-processtobaccosheet
按配方设计要求,将烟末、碎片烟、碎烟丝、烟梗等原料用水或其他溶剂浸泡萃取,分解为可溶性物质和不溶性物质,不溶性物质以类似造纸的方法制成像原纸一样的片基,然后在片基上涂布经浓缩后的可溶性物质和其他添加剂,经干燥制成的薄片。
3.9
自动清洗系统cleaninplace
使用清洗剂、水、蒸汽对设备的管道、料桶进行自动清洗、消毒的系统。
3.10
综合系数aggregativeindicator
计算生产线(设备)设计能力所引入的系数。
3.11
分组加工叶线有效利用系数effectiveutilizationcoefficientsoflaminagroupingprocessingline
因分组加工使制叶丝线设备有效利用率降低而引入的计算制丝线设计能力的系数。
3.12
峰值系数peakvaluecoefficient
因生产旺季而需在平均生产能力基础上引入的计算制丝线设计能力的系数。
3.13
恒速气力输送constant-speedpneumaticconveying
气力送丝系统中自动调节风量、保持气流恒速的工艺技术。
3.14
自动导引车(AGV)automaticguidedvehicle
具有自动导引装置,能够沿设定的路径行驶,在车体上具有编程和停车选择装置、安全保护装置以及各种物品移载功能的搬运车辆。
3.15
射频识别(RFID)radiofrequencyidentification
通过射频信号识别目标对象并获取相关数据信息的一种非接触式的自动识别技术。
3.16
绿色工房greenindustrialbuilding
基于可持续发展理念,在绿色建筑的理论和基本框架下,结合烟草行业工业建筑的工艺需求、负荷特性、使用规律等自身特点并考虑不同气候类型的影响,所实现的在建筑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工艺生产提供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为工作人员提供健康的生产作业环境,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工业建筑。
3.17
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enterpriseresourceplanning
建立在信息技术的基础上,融合现代企业的先进管理思想,全面集成企业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为企业提供经营、计划、控制与业绩评估的系统化管理平台。
3.18
生产执行系统(MES)manufacturingexecutivesystem
位于企业上层资源计划系统(ERP)与底层工业控制系统之间的面向生产现场的管理信息系统,是管理和优化从任务下达到完成加工整个生产活动的硬件和软件的集合。
它在企业资源计划系统与制造单元的过程控制系统之间构筑一座桥梁,连接企业上层管理与卷烟厂之间的信息,实现管理活动与生产活动间的及时沟通。
4 厂址选择
4.1 厂址选择应符合GB50187—2012第3章和GBZ1—2010第5.1节的规定。
4.2 厂址宜选择在规划工业园区内,不应选择在对卫生和空气洁净度有要求的工厂、医院、学校、居民区等附近。
4.3 厂址宜选择在城镇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在规划工业园区内全年最大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4.4 厂址应选择在交通运输方便、外部协作条件好的地点。
4.5 厂址地区应具备可靠的水源、电源和通讯条件,宜具备燃气供应条件。
排水应有去路,灰渣应有出路。
4.6 厂址周围应符合GBZ1的要求,应有良好的卫生条件,应避开有害气体、烟雾、粉尘、异味等的污染以及其他不良影响。
4.7 厂址应避免洪水侵袭,不受潮水或内涝威胁,当不可避免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防洪标准不应低于下列规定值:
——年生产规模50万箱及以下:
50年重现期;
——年生产规模50万箱以上:
100年重现期。
4.8 厂址不宜选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带和抗震设防烈度高于8度的地区。
4.9 厂址选择应对两块或两块以上的拟选场地进行综合比选分析。
5 总平面布置及运输
5.1 一般规定
5.1.1 总平面设计应符合GB50187、GBZ1、GB50016的有关规定。
5.1.2 总体规划应根据城市规划,集约、节约使用土地。
5.1.3 分期建设的企业,远、近期工程应统一规划,近期工程宜集中、紧凑,远期工程可合理衔接。
5.1.4 总体规划应按照流程顺畅、便于管理、有利运输、美化环境的要求进行合理功能分区。
宜划分为生产区、动力辅助区、仓储区等功能区域。
5.1.5 就地技术改造应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利用原有建、构筑物和设施。
5.2 总平面布置
5.2.1 总平面布置应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的生产规模、工艺流程等要求,结合场地条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择优确定。
5.2.2 主要建筑物宜具有良好的朝向、采光和自然通风条件,主出入口宜避开冬季主导风向。
5.2.3 厂区主通道建筑物之间间距宜为30m~50m,次要通道建筑物之间间距宜为20m~30m,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两侧建构筑物对防火、安全与卫生间距的要求;
——各种工程管线、绿化的布置要求;
——竖向设计的要求;
——运输车辆的转弯要求。
5.2.4 联合工房应结合城市规划、生产工艺、人流与物流组织,合理选择工房形体及在厂区的位置。
5.2.5 动力设施应靠近负荷中心。
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压缩空气站、制冷站、变配电站等宜合建为能源动力中心。
5.2.6 绿化物种宜选择适合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具有降尘、减噪、抑虫作用的植物;绿化方式宜采用乔、灌木相结合的形式。
5.2.7 室外停车场、人行道等宜采用透水地面。
5.3 交通运输
5.3.1 厂区出入口的设置应结合城市道路规划和人货分流原则合理确定,其数量不应少于2个。
5.3.2 乘用车数量超过250辆的停车场(库),宜结合市政道路设置专用出入口。
5.3.3 厂区交通系统应根据人流、物流线路和全厂运输量设计。
宜采用城市型道路;主要道路应形成环形;原辅料、成品运输及主要人流的道路应采用双向车道。
5.3.4 厂区主要道路路面宽度宜为9m~16m,次要道路路面宽度宜为7m~9m。
5.3.5 人行道宜在厂前区及主要道路侧设置,宽度宜为1.5m~3m。
无人行道的路段宜设人车分隔线;道路较宽且车辆行驶较多的道路宜设人行横道线。
5.3.6 物流广场的长度和宽度应根据装卸作业的日货运量、车辆长度和装卸方式确定。
5.3.7 厂区主要运输道路交叉口路面内边缘的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2m,次要运输道路交叉口路面内边缘的转弯半径不宜小于9m。
5.4 竖向设计
5.4.1 竖向设计应结合生产、运输的要求合理利用自然地形,减少土石方、建筑基础、护坡及挡土墙工程量。
5.4.2 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的场地,建设场地的设计标高应在设计采用的重现期计算水位之上不少于0.5m。
5.4.3 厂区竖向设计形式可采用平坡式或阶梯式,应满足运输、消防、施工及管线敷设的要求。
场地平整宜采用连续式。
5.4.4 当竖向设计的场地采用阶梯式时,建筑物基础底面外边缘线至坡顶的水平距离应满足GB5007的有关规定。
边坡应符合GB50330的有关规定。
5.4.5 建筑物的室内设计地坪标高应高出室外场地地面,且不应小于0.20m。
其中生产工房、库房不应小于0.30m。
5.4.6 厂区道路纵坡度,主干道不应大于6%,次干道不应大于8%。
5.4.7 当场地条件困难时,主干道最大纵坡度可增加2%,次干道的最大纵坡度可增加1%,但在海拔2000m以上地区,不得增加;寒冷冰冻、积雪地区,不应大于8%。
5.4.8 有电瓶车运输要求的场地及道路,纵坡度不宜大于4%。
5.4.9 道路横坡度不应大于2%。
5.5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5.5.1 总平面设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其计算方法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宜列出下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总用地面积(hm2);
——可建设用地面积(hm2);
——建、构筑物用地面积(m2);
——建筑密度(%);
——总建筑面积(m2);
——地上建筑面积(注明建筑层高超8m部分的建筑面积)(m2);
——地下建筑面积(m2);
——容积率;
——绿化用地面积(m2);
——绿地率(%);
——道路及广场用地面积(m2);
——土石方工程量(m3)。
5.5.2 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符合当地规划要求。
6 工艺
6.1 一般规定
6.1.1 工艺设计一般包括制丝、膨胀烟丝、试验线、香精香料制备、卷接包、滤棒成型、工艺物料输送、物流、质量检测等工艺部分。
6.1.2 工艺设计应符合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规模和建设内容。
6.1.3 工艺设计应体现“系统化设计、精细化加工、智能化控制、柔性化生产”的原则。
6.1.4 工艺设计应符合《卷烟工艺规范》的要求。
6.1.5 工艺流程设计应体现特色工艺、减害降焦、增香保润等中式卷烟核心技术,满足品牌个性化、精细化、均质化和集约化加工要求,突出品牌特色、促进品类构建。
6.1.6 工艺设备选型应符合产品定位和烟草行业技术装备政策,体现“先进成熟、经济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的原则。
6.1.7 工艺设备布置宜采用模块化设计,体现“功能分区合理、工艺流程顺畅、加工路线短捷”的原则,满足生产组织、设备管理、物流运输的要求。
6.1.8 卷烟厂各车间工作制度按表1选用。
表1卷烟厂各车间工作制度
序号
车间名称
设计年工作日/d
设计日生产班次
日有效作业时间/h
备注
1
制丝车间
250
2
16
2
卷接包车间
250
3
21
含滤棒成型
3
二氧化碳膨胀烟丝车间
250
3
21
4
香精香料调配中心
250
1
8
5
动力车间
250
3
21
6.2 制丝
6.2.1 制丝工艺由原料进入车间至制成烟丝并储存为止。
6.2.2 制丝工艺可采用分组加工模式。
分组加工包括叶片分组加工和叶丝分组加工两种模式,叶组配方模块不宜超过3个。
6.2.3 叶丝生产线单线能力不宜小于3000kg/h,梗丝生产线单线能力宜为1000kg/h~4000kg/h。
6.2.4 制丝生产线主要由备料配叶、片烟预处理、白肋烟处理(可选)、二氧化碳膨胀烟丝(可选)、造纸法再造烟叶处理(可选)、制叶丝、烟梗预处理、制梗丝、掺配加香等生产工段组成。
6.2.5 备料配叶工段由进料、暂存、配叶、批量复验等工序组成。
6.2.5.1 备料配叶宜采用自动化物流系统。
6.2.5.2 备料配叶采用高架库形式时,周转量宜为3d~5d。
6.2.5.3 备料配叶采用备料间形式时,备料片烟堆高宜为2箱,场地利用系数宜为0.50。
周转量宜为1d~2d。
6.2.5.4 制丝原料应按配方叶组批次投料。
6.2.6 片烟预处理工段由开箱、切片、真空回潮(可选)、松散回潮、除杂、预配、筛分、加料、配叶贮叶等工序组成。
6.2.6.1 片烟投料宜采用自动拆箱装置。
拆箱后的包装材料宜集中整理、存放、回收。
6.2.6.2 片烟分切宜采用垂直切片方式。
6.2.6.3 分切后片烟宜采用松散回潮装置。
回潮前应设置片烟称重计量装置。
根据品牌需要也可设置真空回潮工序。
6.2.6.4 除杂工序宜采用麻丝剔除、光电除杂等装置。
6.2.6.5 片烟回潮后宜设预配装置。
6.2.6.6 白肋烟、香料烟掺兑工位宜设置在预配前。
6.2.6.7 片烟加料前应设碎末筛分、回用和流量控制装置。
6.2.6.8 片烟加料可采用一次加料或两次加料工艺。
6.2.6.9 片烟加料后宜设贮叶柜贮存。
贮存区域应设空气调节系统。
贮叶柜的容量和数量,应根据片烟投料量和贮存时间等因素确定。
6.2.6.10 香料烟应设独立的投料工位和回潮装置。
6.2.7 生产混合型卷烟应设白肋烟处理工段。
6.2.7.1 白肋烟处理工段的生产能力应根据混合型卷烟的产量计算。
6.2.7.2 白肋烟处理工段由加料前贮叶、回潮加温、加里料、白肋烟烘焙、加表料和贮叶等工序组成。
6.2.7.3 白肋烟投料宜利用片烟线的切片、松散回潮等装置。
6.2.7.4 白肋烟处理应设料液流量控制装置。
白肋烟加里料前应设回潮加温装置,并宜设碎末筛分及回用装置。
6.2.7.5 白肋烟加料机、烘焙机宜在制丝车间内独立间隔。
6.2.7.6 白肋烟加表料后,应设贮叶柜。
贮叶柜的容量和数量,应根据白肋烟叶片生产能力、贮存时间、生产调度等因素确定。
6.2.8 造纸法再造烟叶宜设独立回潮处理线。
6.2.8.1 造纸法再造烟叶处理线生产能力应根据叶丝生产线能力和再造烟叶掺兑比例计算。
6.2.8.2 造纸法再造烟叶处理宜由开箱、松散、回潮、暂存等工序组成,其掺兑工位宜设置在主线叶片预配前。
6.2.9 制叶丝工段由金属剔除、筛分、切叶丝、叶丝加料(可选)、叶丝增温增湿、叶丝干燥、叶丝风选(可选)等工序组成。
6.2.9.1 切丝前应设金属剔除装置、碎末筛分及回用装置。
6.2.9.2 切叶丝机应有备用机。
6.2.9.3 切丝后可设置叶丝加料工序。
6.2.9.4 叶丝干燥前宜设置增温增湿工序。
叶丝干燥宜选用滚筒干燥或气流干燥方式。
6.2.9.5 叶丝干燥后可设置叶丝就地风选系统。
6.2.9.6 分组加工时宜设置模块叶丝暂存柜。
暂存区域应设空气调节系统。
模块叶丝暂存柜的容量和数量,应根据模块批量和模块数量等因素确定。
6.2.10 烟梗预处理工段由备料、开包、筛分、除杂、回潮、贮梗等工序组成。
6.2.10.1 烟梗备料宜单独隔离,周转量1d~2d。
6.2.10.2 烟梗开包宜采用人工开包方式。
6.2.10.3 筛分工序宜设置短梗和梗拐筛除装置。
6.2.10.4 除杂工序宜采用风选除杂装置。
6.2.10.5 烟梗回潮宜采用水洗梗方式。
6.2.10.6 贮梗柜的容量和数量,应根据烟梗投料批量和贮存时间等因素计算。
6.2.11 制梗丝工段由蒸梗、金属剔除、压梗、切梗丝、梗丝加料、梗丝膨胀、梗丝干燥、风选、加香(可选)、贮梗丝等工序组成。
6.2.11.1 切梗丝前应设金属剔除装置,宜设蒸梗和压梗装置。
6.2.11.2 切梗丝机应有备用机。
6.2.11.3 梗丝应采用梗丝膨胀及相应的干燥装置。
6.2.11.4 干燥后梗丝宜采用梗丝风选装置。
6.2.11.5 烟梗加料宜设在切丝后,加香宜设在梗丝风选后。
6.2.11.6 干燥冷却(或加香)后的梗丝应设梗丝贮存装置。
梗丝贮存区域应设空气调节系统。
6.2.11.7 梗丝贮存装置的容量和数量应根据梗丝线生产能力、生产调度等因素计算。
6.2.12 掺配加香工段由比例掺配、混丝、加香、贮丝等工序组成。
6.2.12.1 掺配工序由叶丝、梗丝、膨胀烟丝、造纸法再造烟叶丝、回收烟丝等物料的出料、流量控制装置等组成。
6.2.12.2 比例掺配工序可采用瞬时配丝模式,也可采用总量配丝模式。
6.2.12.3 掺配后宜设烟丝总混柜,容量应根据烟丝批次量确定。
6.2.12.4 成品烟丝贮存应设单独的贮丝房,并设置独立的空气调节系统。
6.2.12.5 烟丝贮存装置的容量和数量,应根据烟丝批次量和贮存时间等因素确定。
6.2.13 制丝生产线主要工位宜按照表2设置物料水分、温度在线检测装置。
表2制丝线设置水分、温度在线检测装置的工位
序号
工位
必要性
备注
水分
温度
1
松散回潮机前
√
采用真空回潮时
2
松散回潮机后
√
√
3
片烟加料机前
√
△
4
片烟加料机后
√
√
5
叶丝加料机前
√
6
叶丝加料机后
√
√
7
叶丝增温增湿机前
√
8
叶丝干燥机前
√
√
9
叶丝干燥机后
√
√
10
白肋烟加温加湿机前
√
11
白肋烟加里料机后
√
√
12
白肋烟烘焙机后
√
√
13
白肋烟加表料机后
△
14
润梗机前
√
15
润梗机后
√
△
16
蒸梗机后
√
17
切梗丝机前
△
18
梗丝加料机前
△
19
梗丝加料机后
√
√
20
梗丝膨胀机前
△
21
梗丝膨胀机后
√
√
22
梗丝干燥机前
√
√
23
梗丝干燥机后
√
√
24
梗丝加香机后
△
25
烟丝加香机后
√
注:
√——应设置;△——宜设置
6.2.14 水分仪的选型应符合卷烟生产的环境条件,应满足下列要求:
——烟尘较多的场合宜有清扫镜头的装置;
——水汽较多的场合宜有防镜头结露的装置;
——温度较高的场合宜有镜头降温的装置。
6.2.15 制丝生产线的主要工位应设置在制品流量计量、流量控制装置,并应根据不同工况采用不同控制模式。
设置流量计量、流量配比控制装置的工位见表3。
表3制丝线设置流量计量及配比控制装置的工位
序号
工位
必要性
计量精度(%)
控制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