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面系及附属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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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面系及附属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1

桥面系及附属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部分防护墙及竖墙施工标准

 

第一章管理制度标准化

一、编制原则

本章规定了作业队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必须建立和执行的基本制度,包括每项制度应包含的基本要素和要求。

是按照“管理制度标准化”要求,以本章列出的基本管理制度为基础,结合作业队专业性质和承担的施工任务,细化、补充制订出的简洁、规范、有效的现场作业标准化管理制度,确保施工作业实施有规范、操作有程序、过程有控制、结果有考核。

本章规定的基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桥面系及附属工程施工作业工区内部控制和管理。

二、现场作业主要管理制度

1、施工图纸核对制度

作业工区在收到下发的施工图后,由总工组织技术人员(包括作业队的技术负责人和技术员)对设计图纸进行全面核对。

如发现施工设计图纸与施工现场实际不符,按图施工无法实现设计的基本意图,作业工区应及时向工区汇报,申请设计变更。

2、技术交底制度

在每道工序施工前,由作业工区总工组织,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指导书,给施工队所有人员进行技术交底,重点突出施工技术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明确质量关键点,并严格控制。

3、原材料进场把关制度

对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进场时,作业队材料员应结合工程施工内容,核对所需材料质保书、合格证、外观质量、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进场检验情况等,并进行标识。

4、材料、设备及构配件管理制度

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后,作业队材料员按照分类、分级实施管理。

作业队对施工所需材料、设备及构配件要按照有关存放管理规定严格执行。

材料仓库的选址有利于材料的进出和存放,符合防火、防水、防盗、防风、防变质的要求。

不合格的材料应及时更换或退货,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进场的材料应按型号、品种分区堆放,并分别编号、标识。

有防潮湿要求的材料,应采取防潮湿措施,并做好标识。

有保质期要求的库存材料应定期检查、防止过期,并做好标识。

易损坏的材料应保护好外包装,防止损坏。

5、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检验批由作业队技术员自检,技术负责人复检,合格后填写验收单,由质检员进行复检,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

签认合格后方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作业队队长、技术员应按规定参与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6、成品保护制度

成品保护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作业队根据成品内容和施工范围,划分责任段,落实责任制,制定详细的成品保护措施,确保成品质量。

作业队要派专人负责对成品的保护、保管与标识。

成品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如遇到外界因素或客观条件影响时,作业队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成品在储存、保管期间发生损坏或不适用时,看管人员必须予以记录,并及时向作业队队长报告。

7、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①作业队安全员对全体员工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意识、安全常识和遵章守纪等教育,班组每天必须开展班前讲话,作业队每周要有一个安全活动日,作业工区每月至少要有一个安全教育日。

②对新工人必须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让其熟悉一般的安全常识、劳动纪律和岗位安全技术知识,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③特殊工种(如起重机械、电焊工、电工、高空作业等)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有合格证才能上岗。

8、考核奖惩制度

作业工区项目部应根据作业队施工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情况,建立科学合理的奖惩办法,采用经济手段促使各作业队规范施工,确保工程整体质量与安全。

9、安全工作制度

⑴组织领导

①作业队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队长任组长,安全员负责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安全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安全措施的制定与实施,安全检查与落实。

②班组设义务安全员,协助班组长搞好本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

⑵安全责任制

①安全生产责任制是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一项基本制度,必须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贯穿到各类人员的职责范围和岗位责任之中,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②队长对本作业队的安全工作负责,对本队的生产安全和员工施工生产期间的人身安全负有直接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③工程技术人员是技术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对本队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④每个员工都应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主动提出安全生产的改进措施,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自觉遵守安全制度和劳动纪律,保证安全生产。

⑶安全管理

①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制度,作业队领导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同时,要坚持跟班作业,亲临施工现场,把好安全关。

②努力推行安全系统工程,建立系统安全网络广泛开展全中形的事故预测、预防活动,做好安全生产的超前工作。

③坚持定期的安全检查和分析制度,作业队和作业工区应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工作检查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改进或防范措施。

④认真做好季节性劳动保护和惯性事故的预防工作。

要针对季节、任务、环境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适时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认真落实防暑、防洪、防毒、防火、防台风、防爆等安全措施,同时重点抓好爆破、车辆、电击、物体打击、高空坠物等事故的预防工作。

⑤坚持“三工制度”,即:

工前交待、工中检查、工后讲评,全体人员必须时时、处处、人人讲安全,保证各项安全措施和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⑥严格事故统计上报和安全奖惩制度,发生事故必须及时如实上报,不得无故隐瞒拖延。

10、内业资料管理制度

内业资料管理按中交项目经理部下发的《内业资料管理暂行规定》(中交京沪工字【2008】140号)执行。

作业工区总工要亲自带头,组织学习《京沪高速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和施工用表第一册至第三册补充规定之六》(2009年4月24日印发)中新增加的9个桥面附属设施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关于附属工程和轨道板工程有关问题的解释》(京沪总指安质便函09031号),确保桥梁工程桥面附属设施等新开工工序配套内业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第二章人员配备标准化

一、编制原则

本章规定现场作业队采取架子队管理模式。

为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规定了现场作业队所需的最低配置要求,包括人员配置数量、职责、任职要求及劳务工管理等。

是按照“人员配置标准化”要求,以本章列出的数量、素质等要素为基础,结合作业队专业性质、承担的施工任务以及队伍能力,补充、调整有关配置要求,确保人员数量和队伍素质满足施工任务需要。

二、作业队组织机构

架子队应按照“管理有效,监控有力,运作高效”的原则组建。

队长

(作业工区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技术主管)

试验员

材料员

技术员

安全员

质量员

 

领工员

工班长

 

操作人员

 

三、作业队编制与定员

1、基本原则

作业队编制与定员设置的原则是精干、高效,满足施工生产和企业发展的需要。

作业队编制与定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2、基本配置

⑴各作业工区根据自身情况设置若干架子队。

⑵其中每个架子队最低配备:

专职队长1人,技术负责1名,技术员2人,质检员1名,安全员1名,试验人员1人,材料员1名,工班长1名,钢筋加工6人,钢筋绑扎4人,电焊工2人,模板工8人,混凝土工4人,普工10人,电工1人。

3、劳务用工

为完成作业队所承担的生产任务,缓解内部劳动力不足,提高生产效率,作业队可以招用农民工或临时工。

加强对所用外部劳务的使用与管理,使其成为内部生产力的有益补充是作业队必须认真落实的重要任务。

⑴外部劳务工聘用条件

所聘用的外部劳务工必须符合系列条件:

①年满18周岁以上,特殊岗位应限制在45周岁以下。

②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具有一定的工作技能和相应岗位的职业资格。

③经常规性体检,鉴定为健康。

⑵劳务用工管理

①聘用的外部劳务必须履行严格的报审、备案程序,作业队应将被聘人员简历、体检表及身份证复印件报作业工区项目部备案,对审核不得聘用的人员应坚决解聘。

②经常性工作岗位(指有定员编制的)出现缺员时,原则上不得使用临时工,在作业工区项目部内部调剂解决。

③使用成建制的外部劳务必须报经工区相关业务部门考察批准,并具有一定的施工生产能力和履约能力。

④招用外部劳务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所招聘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应按照项目用工合同要求办理。

有关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等可比照本单位同岗位员工标准执行,或由双方根据当地劳动力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四、人员配置基本要求

1、作业队长

⑴职责

①宣传国家、铁道部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并抓好贯彻落实。

②负责组织完成作业工区项目部下达的施工任务。

③负责所承担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和文明施工。

④负责本队的思想文化建设,基础设施和生活管理。

⑵任职要求

①中专(含)以上学历,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具有4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至少参加2个铁路、公路或水工项目的技术工作,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职责要求;

③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执行力强,掌握本专业的相应技术技能和基本知识;

④了解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和法律法规;

⑤身体健康,道德素质良好。

2、作业队技术负责人

⑴职责

①协助队长抓好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各项工作。

②向领工员、工班长进行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环保等书面技术交底,并将技术交底分类存档。

③检查、监督、纠正施工中存在的质量、安全、工序、工艺方面的问题。

④参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

⑵任职要求

①大专(含)以上学历,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参加工作3年以上,至少参加2个铁路、公路或水工项目的技术工作,能够胜任本工作职责要求;

③熟悉所从事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技术工作,掌握技术质量管理程序和要求,熟知变更、索赔和工程计量等事项,熟悉试验和测量业务,具备解决施工中一般技术难题的能力;

④了解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版和方面的知识和法律法规;

⑤具备编制工程一般施工方案的能力。

3、作业队技术员

⑴职责

①协助技术负责人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②跟班作业,纠正施工中安全、质量、环保、工序、工艺、文明施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发现重大质量隐患应立即停工并报告上级。

③做好施工日志等相关技术资料的编写、收集整理。

④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法分析。

⑤对隐蔽工程的关键部位,重点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⑵任职要求

①中专(含)以上学历,具有员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具有2年以上,至少参加1个铁路、公路或水工项目的技术工作,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职责要求;

③熟悉所充实工程项目的一般施工技术,熟悉本岗位的日常技术工作和要求;

④具备对班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的能力。

4、作业队安全员

⑴职责

①跟班作业进行施工安全巡视,发现不安全行为坚决制止,不听招呼者,立即报告,并做好巡查记录。

②协助队长进行安全教育,接受专职安质人员的业务检查与指导。

③负责本队安全器材、用具、设施的维修保养与标识。

④制止违章作业,参加相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并保护好事发现场。

⑵任职要求

①中专(含)以上学历,具有员级(含)及以上职称;

②具有2年以上,至少参加1个铁路、公路或水工项目的技术工作,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职责要求;

③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经培训上岗;

④熟悉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

5、作业队质量员

⑴职责

①在作业队队长的领导下,做好施工对各项质检工作,业务受上级部门的领导。

②执行岗位工作标准,对所负责工点工程质量工作负责。

③指导工点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和施工组织施工,重要工序要旁站或安排试验人员跟班作业,确保工序质量。

参加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做好质量检查记录。

④指导班组有关质量和施工安全防护、环保等工作。

⑤学习新技术,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⑵任职要求

①中专(含)以上学历,具有员级(含)及以上职称;

②具有2年以上,至少参加1个铁路、公路或水工项目的技术工作,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职责要求;

③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经培训上岗;

④熟悉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法规、规范及验收标准;熟悉掌握工程安全、质量、技术等方面的管理知识;了解与自己所从事的工程专业的现场管理方面的相关知识;能绘制施工图纸。

⑤熟悉并认真执行有关法规、规范、验收标准和相关规定,结合实际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

6、作业队试验员

⑴职责

①参加开工前的地材调查和取样送检。

②收集原材料,半成品的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并送试验室存档。

③负责原材料,半成品的检查试件的抽取、制作、标识、防护和送样。

④负责管区内现场施工控制的检查与试验。

⑵任职条件

①中专(含)以上学历,具有员级(含)及以上职称;

②取得试验岗位证书,经培训上岗;

③从事铁路、公路或水工试验工作2年以上,具备进行本项工程相关现场试验工作的能力;

④了解国家有关试验、计量标准、规程、规范及相关制度,掌握相关检测、试验和计量设备的使用与维修的基本程序知识。

7、作业队材料员

⑴职责

①检验进场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按规定入库保管。

②建立出入库台帐和逐日材料消耗台帐。

③负责原材料进场后填写通知单,通知试验室(员)取样试验。

④负责原材料、半成品状态标识。

⑤采购所需辅助材料,并做好台帐。

⑵任职要求

①参加工作3年以上,从事过工程材料方面工作时间至少2年以上,有相应的工作经验并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要求;

②具备基本的材料收发、保管知识,有一定的材料管理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③具备正确进行物资核算、物资报表和内业资料的填报等日常工作的能力。

8、作业队领工员

⑴职责

①组织工班完成架子队下达的施工任务。

②负责工班施工的质量、安全、进度、环保和文明施工管理。

③协助队长进行劳务人员的日常管理。

⑵任职要求

①有良好的组织能力,熟悉铁路建设项目施工生产管理相关知识,熟悉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工艺流程。

②有一定沟通和表达能力,工作责任心强,忠于职守。

③有较强的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

④有5年以上铁路工程施工经验,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技术员及以上职称。

9、作业工班长

⑴职责

①带领工班全体人员完成架子队下达的施工生产任务。

②纠正所属人员施工中影响安全、质量的施作行为。

③完成队、领工员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⑵任职要求

①参加工作4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至少参加2个铁路、公路或水工项目的技术工作;

②具备相应的组织能力和丰富的施工实践经验;

③具备在实施作业前对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工作和安全交底的能力。

第三章现场管理标准化

一、编制原则

本章规定了作业队及作业队人员在现场施工过程中有关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安全作业的基本要求,包括作业队及作业人员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行为,以及因施工可能引起对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安全的影响而应当采取的措施。

是按照“现场管理标准化”要求,以本章列出的基本管理要求为基础,结合作业队专业性质、承担的施工任务以及现场实际,细化、补充制订了有关现场管理要求和措施,确保施工现场满足环保、安全要求。

本章规定的控制措施适用于桥面系及附属工程施工作业工区内部控制和管理。

二、基本标准要求

1、封闭管理

在交通便利处设置由专门厂家加工制做的钢架楼梯作为安全通道。

安全通道下部与混凝土基础底座连接,上部与桥面附属工程预埋钢筋连接。

结构尺寸满足以下条件:

1、安全通道宽度必须保证两个人通过,要求单通道宽1.2m,双通道总宽度2.4m;

2、安全通道坡度45°;

3、安全通道入口高度及通道内的横撑与踏步的距离至少要保持在2.0m以上,以防止碰头;

4、安全通道要设置扶手和护栏,高度1.2m,设置上下两道横杆;

5、安全通道顶端接梁处,要搭设牢固的踏板,严禁跨越。

安全通道四周安装金属密目防护网,密目网上悬挂宣传标语、警示标志、标识标牌(含门禁制度)。

爬梯下通道必须设置栅栏铁门,并设有门锁。

在加工制作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爬梯的强度、刚度、整体稳定性及可拆卸性,以满足安全可靠及拆装灵活方便的性能要求。

具体参照下图形式制做和设置。

图2

图1

图4

图3

图5

2、人员佩戴

所有参建人员按照管理岗位和施工现场工种的特点,分别佩戴不同颜色的安全帽,管理人员为白色,现场施工人员为黄色,特殊工种为蓝色。

安全帽正面和侧面分别标识公司和工区、作业工区名称。

施工作业人员佩戴与岗位工种相对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桥面临边作业佩戴安全带(安全带系挂于桥面预埋钢筋),电工佩戴电工手套、绝缘鞋,电焊工佩戴护目镜、绝缘手套。

3、宣传环境

施工现场的生产区和主要城镇临近京沪高速铁路建设相关的醒目处所,应有反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科学管理和展示企业形象的宣传标语。

反映京沪高速铁路建设形象的标语内容为“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建设世界一流京沪高速铁路”,其他内容由参建单位根据承建段的工程特点和本单位的企业文化特色确定。

4、标识标牌

⑴工程施工标识

在爬梯入口处醒目位置设置桥面附属工程及桥面系工程施工标识牌,标识牌应注明工程名称、里程、主要技术参数、开竣工时间和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工程师、质量工程师、进度形象示意等内容。

详见《京沪高速铁路标准化建设管理手册》之“现场管理标准化”篇中的“三、现场安全文明标志附录B15”。

⑵安全操作规程牌

特种作业和各种机电设备操作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现场设置安全操作规程牌,其主要内容包括操作要领、工前检查、工后保养、日常维护等。

这些安全操作规程牌包括:

高处作业“十不准”、电气操作“十不准”、电(气)焊作业“十不准”、起重作业“十不准”、钢筋作业“十不准”、混凝土作业“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十不准”(悬挂于爬梯入口处)、桥面护栏安装操作规程,等等。

⑶标准工艺流程牌

制定标准工艺流程,以指导工程施工,包括:

防护墙和竖墙工艺流程框图、防护墙和竖墙施工工序质量控制程序流程图、测量放样及高程控制、钢筋工序、模板工序、混凝土工序及各关键工序中所采用的特殊工艺(如气泡消除工艺、线形控制工艺等)。

⑷标识标牌尺寸及悬挂位置

按照《京沪高速铁路标准化建设管理手册》之“现场管理标准化”篇中的“三、现场安全文明标志”执行。

安全操作规程牌、标准工艺流程牌的尺寸为0.8m×0.6m(附录B5)或0.6m×0.8m(附录B6)。

制作时该尺寸要按1.5倍比例放大

5、安全标志

⑴在爬梯入口处、作业面处等可能引发不安全状态的部位,按照不同安全因素的特点,设置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和明示标志。

其中“标识”铁禁16、铁指9必须按规定悬挂。

安全标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铁禁16铁指9

⑵安全标志要设专人维护,经常保持清洁、完整,严禁任何人随意拆除、挪动或损坏。

⑶根据桥面附属工程及桥面系的工序转换和不同施工部位,现场安全标志要及时准确地增补、删减和变动,实施动态管理。

⑷安全标志尺寸及悬挂位置

按照《京沪高速铁路标准化建设管理手册》之“现场管理标准化”篇中的“三、现场安全文明标志”,执行,并根据集团项目总经理部《关于特殊结构物上标志牌挂设的整改通知》(中交[2009]131号)要求,按1.5倍比例放大各种安全标志。

6、安全防护

⑴高空作业临边防护

桥面临边作业是有可能造成坠落的处所,均应设置防护栏。

防护栏应由上、中、下三道横杆和栏杆立柱组成,上横杆高度为1.2m,中横杆高度为0.6m,下横杆支撑于竖墙A人行道板台阶预埋钢筋上,横杆每2m加设栏杆立柱。

所有横杆及栏杆立柱均采用Φ48mm×(2.75~3.5)mm的钢管,以钢管扣件固定;以其他型钢(角钢、槽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钢管表面涂刷红白相间的反光漆或黏贴红白相间的反光膜,红白色间隔尺寸为20~30cm。

防护栏靠桥面一侧必须自上而下用白色防抛网封闭。

防护栏长度应大于作业面长度2~3m,每个作业面按四个标准跨度的简支梁长度设置。

栏杆立柱和下横杆,与竖墙A预埋钢绑扎连接,以同时满足牢固性及可拆卸性。

⑵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上下桥面爬梯出入口处设置“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的警示标志(“标志”铁指9)。

7、机电设备

⑴施工现场的混凝土运输车、混凝土泵车、汽车吊、翻斗车等运输车辆,每天(工班)作业完毕,将其清洁后停放在固定停车位内。

⑵空压机、发电机大型施工机械,应性能良好,保持清洁,按章操作,工后有序存放在远离桥梁临边的固定区域。

强对流天气前,应予以临时固定,防止坠落。

⑶电焊机、手砂轮、风炮等小型机电设备,应随时保持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接地接零可靠,操作规范,摆放整齐,电力线路布置规范,多余电缆圈挂,工后场地清洁。

⑷大型和小型施工机电设备均应设置机械标识牌(“标志”铁识13),大型机械设备应有管理制度、运转记录。

所有机电设备应有管理台帐。

8、施工用电

⑴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漏电保护器符合国家标准《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GB6829-1995)的规定,并与用电设备相匹配。

⑵自备电源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自备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②发电机组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

③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荷保护装置。

⑶配电箱及开关箱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移动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桥面垂直距离大于0.6m;

②配电箱及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区域,并采取防晒、防尘、防雨、加锁措施;

③配电箱及开关箱应分设工作接零和保护接零端子汇流排。

④现场施工用电,要由持证电工严格遵守用电设计规定,不得擅自拉线和装设插座、插板。

⑤发电机、配电箱、开关箱、电焊机等用电设施设备,均应挂设触电警示标志(“标志”铁警1)。

9、物资储运

⑴与防护墙、竖墙施工相关的各类物资,应按品种、规格堆码整齐、稳妥,不得乱堆乱放和超高堆放,金属材料及构配件底部应加设垫块,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桥面物资按搬运难易程度分区存放。

桥面有运梁车通过时,桥面物资堆放应满足运梁车通行的净空安全。

桥面无运梁车通过时,作为重要周转材料的钢模板,选择在装卸、取用、整理方便和靠近防护墙的区域放置;钢筋半成品、钢杆件、小型机具及其他配套物资,堆码在线路中心区域。

②堆放钢模板、钢筋半成品及其他钢杆件时,其高度不得超过1m。

③堆放钢筋时,应采用不低于20cm高的支垫,并采用篷布覆盖。

⑵氧气瓶、乙炔瓶之间安全距离为5m,乙炔瓶距明火的安全距离为10m;氧气瓶应平放,乙炔瓶必须立放并安装有效回火保护装置,采用非易燃建筑材料或通透式围栏进行隔离并悬挂分区标志(“标志“铁识8、9)、防暴晒标志(“标志”铁禁9)。

氧气瓶、乙炔瓶在吊装时,应用钢筋笼或其他有效措施固定后吊装,防止脱落发生事故。

⑶从桥下向桥面吊运物资时,应绑扎牢固,安全可靠,不得超载。

10、防火防雷

⑴雷电天气应停止一切桥面作业,所有人员提前撤离桥面作业面。

⑵每个桥面作业面必须按照消防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并设置提示标志(“标志”铁示1、铁识2),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新。

铁识1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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