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耕植蓄军资曹魏财政建设基本方针述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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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耕植蓄军资曹魏财政建设基本方针述论

“修耕植,蓄军资”——曹魏财政建设基本方针述论

  [内容提要]曹魏政权的财源主要依赖黄河中下游经济区的农业种植经济,汉末以来该地区农业经济遭受严重破坏,亟待恢复;而曹魏以武立国,军粮供给为财政收支的核心问题。

这种财政经济背景决定了曹魏确立并长期奉行“修耕植,蓄军资”作为财政建设的基本方针。

在这一基本方针的指导下,曹魏采取有力措施恢复和发展官营与民营的农业种植经济,通过分配屯田收益及向自耕农征收租调,逐步获得稳定的粮食收入,有效地保障军粮供给,改善财政状况,实现其统一北方并积蓄国力准备统一中国的战略目标。

与此同时,曹魏统治集团提倡节俭之风,也有利于这一财政建设基本方针能较长期地被贯彻执行。

关键词曹魏;军粮;屯田;租调;节俭一、曹魏确立“修耕植。

蓄军资”为财政建设基本方针的原因曹魏财政在发展过程中,以什么作为指导财政收支活动的基本方针?

或者说其财政收支活动要处理的核心问题的是什么?

对此史无明文。

不过,我们分析有关资料之后认为,初平三年(公元192年)十二月,毛玠向曹操提出的“修耕植,蓄军资”,后来成为曹魏财政建设的基本方针。

也就是说,曹魏财政收支活动要处理的核心问题,是发展农业种植经济,保障军粮供给。

这是曹魏财政不同于孙吴财政、蜀汉财政的特色之一。

这一财政建设基本方针的确定,有其客观的经济和军事背景。

从经济背景来看,曹魏逐鹿中原,以黄河中下游为其基本经济区①。

而这一基本经济区又是以农业种植经济为主,也就是说,立足于黄河中下游基本经济区的曹魏政权,其财源主要依赖农业经济,“修耕植”即是培养财源。

当然,曹魏财源也包括部分盐利,但在其财政收入中不占重要地位。

而吴、蜀除了以农业经济为财源之外,孙吴“铸山为铜,煮海为盐,境内富饶”②。

蜀汉也可“煮盐兴冶,为军农要用”③。

因此,曹魏的财政建设以“修耕植,蓄军资”为基本方针,其实是黄河中下游经济区的经济特色反映。

再从当时的现实财政需要来看,则是军粮极度匮乏,事关曹魏政权的生死存亡。

汉末战祸严重破坏了黄河中下游地区的社会经济,战乱所及之处,民众或死或逃,田地荒芜,加上自然灾害肆虐,粮价飞涨,粮食供应普遍发生危机。

汉献帝与一批朝臣被董卓部将挟持至洛阳,陷入饥荒,狼狈不堪。

史载:

“是时,蝗虫起,岁旱无谷,从官食枣菜。

……天子入洛阳,宫室烧尽,街陌荒芜,百官披荆棘,依丘墙间。

州郡各拥兵自为,莫有至者。

饥穷稍甚,尚书郎以下,自出樵采,或饥死墙壁间。

”④而各路军阀依仗武力立身,能否有稳定、持续的军粮供给,就成为决定其兴败的基本财政问题。

如袁绍起兵之初缺乏根据地,逢纪对他说:

“将军举大事而仰人资给,不据一州,无以自全。

”而冀州刺史韩馥迫于公孙瓒的威胁,欲举州以让之,治中李历则谏曰:

“冀州虽鄙,带甲百万,谷支十年。

袁绍孤客穷车,仰我鼻息,譬如婴儿在股掌之上,绝其哺乳,立可饿杀。

奈何乃欲以州与之?

”⑤可见袁、韩双方谋士都把军粮视为生死存亡的关键所在。

史称:

“自遭荒乱,率乏粮谷,诸军并起,无终岁之计,饥则寇略,饱则弃余,瓦解流离,无敌自破者不可胜数。

袁绍之在河北,军人仰食桑椹。

袁术在江、淮,取给蒲蠃。

民人相食,州里萧条。

”⑥曹操率军初起,如何筹措军粮同样是生死攸关。

所以,还在初平三年(公元192年)十二月,毛玠就向曹操建言:

今天下分崩,国主迁移,生民废业,饥馑流亡,公家无经岁之储,百姓无安固之志,难以持久。

今袁绍、刘表,虽士民众强,皆无经远之虑,未有树基建本者也。

夫兵义者胜,守位以财,宜奉天子以令不臣,修耕植,蓄军资,如此则霸王之业可成也。

毛玠根据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和军事形势,为曹操建立“霸王之业”制定“修耕植,蓄军资”作为财政建设基本方针,的确有过人的见识。

史称曹操“敬纳其言”⑦,不过由于缺乏必要的条件,并未立即付诸行动。

元年(公元194年),曹操与多数军阀一样,面临军粮极其匮乏的严峻局面,甚至几乎为此付出重大的政治代价。

当年夏天,曹操与吕布争战兖州大败,“于是,袁绍使人说太祖连和,欲使太祖遣家居邺。

太祖新失兖州,军食尽,将许之。

”后听从程昱劝说,才放弃送家属为人质以联合袁绍的打算⑧。

史称:

“是岁谷一斛五十余万钱,人相食,(曹操)乃罢吏兵新募者。

”⑨可见军粮匮乏大大削弱了曹操的实力。

《三国志》卷十《魏书·荀彧传》载:

“兴平二年,夏,太祖军乘氏,大饥,人相食。

陶谦死,太祖欲遂取徐州,还乃定布。

”荀彧则认为:

“河、济,天下之要地也,今虽残坏,犹易以自保,是亦将军之关中、河内也,不可以不先定。

今以破李封、薜兰,若分兵东击陈宫,宫必不敢西顾,以其间勒兵收熟麦,约食畜谷,一举而布可破也。

”曹操采纳他的建议,“大收麦,复与布战,分兵平诸县。

布败走,兖州遂平。

”可见军粮几成影响曹操此次战略决策的关键。

军粮匮乏还加重了曹操“奸诈”的性格色彩,如《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裴松之注引《曹瞒传》载:

“尝讨贼,廪谷不足,私谓主者曰:

‘如何?

’主者曰:

‘可以小斛以足之。

’太祖曰:

‘善。

’后军中言太祖欺众,太祖谓主者曰:

‘特当借君死以厌众,不然事不解。

’乃斩之,取首题徇曰:

‘行小斛,盗官谷,斩之军门。

’”建安元年(公元196年)七月,曹操亲自带兵至残破的洛阳迎接汉献帝定都许昌,途中不免“仰食桑椹”⑩。

不过,就在当年,在取得“奉天子以令不臣”的政治优势,并且获得青州黄巾军降众的人力物力之后,曹操着手实施“修耕植,蓄军资”的财政建设基本方针,逐步建立以屯田收入和田租户调收入为基本财源,以军费特别是军粮为支出重点的财政收支结构。

我们认为,自建安元年起,“修耕植,蓄军资”就作为曹魏财政建设的基本方针,对此曹魏统治集团形成基本共识,不断围绕这一方针作出言辞稍异而主旨相同的的阐述。

例如,建安元年,曹操发布屯田令时明确指出:

“夫定国之术,在于强兵足食。

秦人以急农兼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此先代之良式也。

”⑾曹操宣布以“强兵足食”作为立国方略,其中即包括“修耕植,蓄军资”这一财政建设基本方针。

建安十八年(公元213年),曹操称魏王,史载:

“(司马懿)言于魏武曰:

‘今天下不耕者盖二十万……自宜且耕且战。

’魏武纳之。

于是,务农积谷,国用丰赡。

”⑿这是广泛开展军屯,进一步实施“修耕植,蓄军资”的财政建设基本方针。

建安二十三年(公元218年)秋,魏王曹操至长安,欲亲征蜀,刘廙上疏曰:

“……天下有重得,有重失:

势可得而我勤之,此重得也;势不可得而我勤之,此重失也。

于今之计,莫若料四方之险,择要害之处而守之,选天下之甲卒,随方面而岁更焉。

殿下可高枕于广夏,潜思于治国;广农桑,事从节约,修之旬年,则国富民安矣。

”⒀刘廙的“广农桑”主张,显然也是对“修耕植,蓄军资”方针的一种解读。

三国鼎立局势确立之后,曹魏一方面面临着蜀汉、孙吴的军事威胁,即蜀汉“以攻为守”,频繁发动军事进攻,孙吴虽企图“限江自保”,但也不时出兵侵扰江北;另一方面自曹操以来曹魏即以统一中国以政治目标,这就使得曹魏必须长期保持强大的军事力量,常备军起码达二十万,军粮供给始终占据财政的核心地位。

这种持续的军事和财政的压力,使得曹魏必须继续奉行“修耕植,蓄军资”的财政建设基本方针。

如曹丕称帝后,司空王朗上《节省奏》曰:

“……当今诸夏已安,而巴、蜀在画外。

虽未得偃武而弢甲,放马而戢兵,宜因年之大丰,遂寄军政于农事。

吏士小大,并勤稼穑,止则成井里于广野,动则成校队于六军,省其暴徭,赡其衣食。

”黄初三年(公元222年)魏文帝曹丕欲举军东征孙吴,王朗上疏劝阻,说:

“臣愚以为,宜敕别征诸将,各明奉禁令,以慎守所部。

外曜烈威,内广耕稼……。

”⒁不难看出,王朗的申说是围绕着“修耕植,蓄军资”这一主旨的。

当时,侍中辛毗也劝谏文帝曰:

“……方今天下新定,土广民稀……今日之计,莫若修范蠡之养民,法管仲之寄政,则充国之屯田,明仲尼之怀远;十年之中,强壮未老,童龀胜战,兆民知义,将士思奋,然后用之,则役不再举矣。

”⒂魏明帝曹叡统治时期(公元227-236年)曾调役农民,大兴宫殿,不少大臣纷纷围绕应坚持“修耕植,蓄军资”这一财政建设基本方针,对明帝的兴役加以劝谏。

例如,司空王朗建议宫殿建造应适可而止,“……其余一切,且须丰年。

一以勤耕农为务,习戎备为事,则国无怨旷,户口滋息,民充兵强……”⒃太子舍人张茂谏曰:

“……且军师在外数千万人,一日之费非徒千金,举天下之赋以奉此役,犹将不给,况复有宫庭非员无录之女,椒房母后之家,赏赐横兴,内外交引,其费半军。

……愿陛下沛然下诏,万机之事有无益而有损者,悉除去之!

以所除无益之费,厚赐将士父母妻子之饥寒者,问民所疾而除其所恶,实仓廪,缮甲兵……”⒄司空陈群上疏曰:

“丧乱之后,人民至少,比汉文、景之时,不过一大郡。

加边境有事,将士劳苦,若有水旱之患,国家之深忧也。

且吴、蜀未灭,社稷不安。

宜及其未动,讲武劝农,有以待之。

”⒅光禄勋和洽认为:

“民稀耕少,浮食者多。

国以民为本,民以谷为命。

故废一时之农,则失育命之本。

是以先王务蠲烦费,以专耕农。

自春夏已来,民穷于役,农业有废,百姓嚣然,时风不至,未必不由此也。

……方今之要,固在息省劳烦之役,损除他余之务,以为军戎之储。

三边守御,宜在备豫。

料贼虚实,蓄士养众……”⒆廷尉高柔上疏曰:

“二虑狡猾,潜自讲肄,谋动干戈,未图束手,宜蓄养将士,缮治甲兵,以逸待之。

……讫罢作者,使得就农。

二方平定,复可徐兴。

”⒇护军将军蒋济疏称:

“今虽有十二州,至于民数,不过汉时一大郡。

二贼未诛,宿兵边陲,且耕且战,怨旷积年。

宗庙宫室,百事草创,农桑者少,衣食者多,今其所急,唯当息耗百姓,不至甚弊。

弊攰之民,倘有水旱,百万之众,不为国用。

凡使民必须农隙,不夺其时。

”[21]少府杨阜指出:

“致治在于任贤,兴国在于务农。

若舍贤而任所私,此忘治之甚者也。

广开宫馆,高为台榭,以妨民务,此害农之甚者也。

百工不敦其器,而竞作奇巧,以合上欲,此伤本之甚者也。

”又说:

“方今二虏合从,谋危宗庙,十万之军,东西奔赴,边境无一日之娱;农夫废业,民有饥色。

陛下不以是为忧,而营作宫室,无有已时。

”[22]光禄勋高堂隆谏曰:

“今天下凋弊,民无儋石之储,国无终年之畜,外有强敌,六军暴边,内兴土功,州郡骚动,若有寇警,则臣惧版筑之士不能投命虏庭矣。

”[23]另外,明帝时,“诸典农各部吏民,未作治生,以要利人”。

司马芝上奏曰:

“王者之治,崇本抑末,务农重谷。

……方今二虏未灭,师旅不息,国家之事,惟在谷帛。

”[24]直到曹魏后期的嘉平年间,兖州刺史、加振威将军邓艾仍建言:

“国之所急,惟农与战,国富则兵强,兵强则战胜。

然农者,胜之本也。

孔子曰‘足食足兵’,食在兵前也。

上无设爵之劝,则下无财蓄之功。

今使考绩之赏,在于积粟富民,则交游之路绝,浮华之原塞矣。

”[25]

总之,曹魏之所以确立并长期奉行“修耕植,蓄军资”这一财政建设的基本方针,是因为它适应了曹魏谋求以武力统一中国的政治、军事需求,适应当时黄河中下游地区的农业种植经济凋弊亟待恢复的客观经济要求。

当然,也因为它在实践中不断取得明显效益。

二、曹魏“修耕植,蓄军资”的主要措施及其效益

(一)屯田的“修耕植,蓄军资”效益

曹操于建安元年在许县始行屯田。

关于屯田的财政效益,《三国志·武帝纪一》载:

“是岁,用枣祗、韩浩等议,始兴屯田。

”裴松之注引《魏书》称:

“是岁,乃募民屯田许下,得谷百万斛。

于是州郡例置田官,所在积谷,征伐四方,无运粮之劳,遂兼灭群贼,克平天下。

”《三国志·任峻传》载:

“是时,岁饥旱,军食不足,羽林监颍川枣祗建置屯田,太祖以峻为典农中郎将,数年中所在积粟,仓廪皆满。

”另外,《三国志》卷十六《魏书·任峻传》裴松之注引《魏武故事》载曹操《令》曰:

故陈留太守枣祗,天性忠能……及破黄巾定许,得贼资业,当兴立屯田,时议者皆言当计牛输谷,佃科以定。

施行后,祗白以为僦牛输谷,大收不增谷,有水旱灾除,大不便。

反覆来说,孤犹以为当如故,大收不可复改易……祗犹自信,据计画还白,执分田之术。

孤乃然之,使为屯田都尉,施设田业。

其时岁则大收,后遂因此大田,丰足军用,摧灭群逆,克定天下,以隆王室……上述资料都指出屯田自建安元年以来就取得巨大的财政效益,对曹操统一北方战争的军粮供给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

不过,这种评价过于笼统,且有夸大之处。

例如,建安五年(公元200年)曹操抵御袁绍南侵的官渡之战,曹军“谷少而资储不如北”[26],军粮供给遇到很大困难。

当时任峻是一名重要的财政官员,他先任骑都尉,曹操“每征伐,峻常居守以给军”;后任典农中郎将,组织屯田甚有成效,以致有“军国之饶,起于枣祗而成于峻”之说。

官渡之战,曹操“使峻典军器粮运。

贼数寇钞绝粮道,乃使千乘为一部,十道方行,为复陈以营卫之,贼不敢近。

”[27]从任峻的职掌判断,曹军的军粮当有相当一部分是来自屯田收益。

但是,在长达半年多的相持战中,曹操却几次有断粮之虞,几欲退军。

同时,官渡之战期间,颍川编户也是供给曹军军粮的一个重要来源[28],离狐(治所在今河南濮阳县东南)太守李典也“率宗族及部曲输谷帛供军”[29]。

这二地的粮食供给显然不属于屯田收益。

官渡之战胜利后,建安六年三月,曹操又“就谷东平之安民[30],粮少,不足与河北相支,欲因绍新破,以其间击讨刘表”。

终因荀彧劝阻而止。

[31]另据《三国志·夏侯渊传》载:

“及与袁绍战于官渡,行督军校尉。

绍破,使督兖、豫、徐州军粮。

时军食少,渊传馈相继,军以复振。

”可见在官渡之战前后,屯田效益并未达到“所在积谷,征伐四方,无运粮之劳”的程度。

对此黎虎先生已有很好的说明。

[32]又如。

建安十六年(公元211年)曹操西征平定关中马超之叛,军粮主要依靠河东郡太守杜畿的税粮供给(详下),同时大量地就地取粮。

[33]可见,曹魏屯田制度由于有一个发展过程,其在曹操统一北方战争中所发挥的财政效益,既有阶段性,也有地区性,不宜笼统而论。

当然,从总体上看,经过逐步推广,曹魏时期的屯田特别是民屯相当普遍。

从有关资料来看,在许县、洛阳、汝南、淮南、淮北、合肥、荆州、关中、并州、河东、扶风、凉州、魏郡、颍川、宜阳、新野、小平、曲沃、蕲春、汲郡、雎阳、梁郡、谯郡、河内、弘农、列人、钜鹿、南皮、邺、原武、蓟、襄城、上邦、昌平、潞、槐里、陈仓、寿春、广陵、武威、酒泉等地,先后有过规模不等的民屯或军屯[34],因而获得很大的财政效益。

不过,曹魏财政从民屯和军屯所取得的收益,由于存在财政投入的差异,其效益有所不同。

先说民屯。

建安元年曹操在许县利用荒田、公田等现成的土地资源组织的屯田,属于民屯。

上引曹操表彰枣祗《令》言及“及破黄巾,定许,得贼资业,当兴立屯田”。

《三国志·邓艾传》载邓艾称:

“昔破黄巾,因为屯田。

”都指出许县屯田与曹操镇压黄巾军之间有一定的关系。

对此,韩国磐先生解释说:

“所谓资业,当即指黄巾军的人力、物力。

初平三年(公元192年)曹操大破黄巾军于济北,‘收降卒三十余万,男女百余万口,收其精锐者,号为青州兵。

’[35]降卒精锐者改编为青州兵,弱者数量还很大,未必都遣散,正好可安置于农业生产上,从事耕作。

抑且农民军所用武器,正如贾谊《过秦论》中所说的‘锄耰棘矜’,在平时是农具,起义时就作为武器。

曹操镇压黄巾起义后,获得了大量的人力器械,即用此进行屯田。

”[36]可知曹魏在许县进行民屯时,有相当一部分是利用黄巾军降众的人力、物力,从而节省了大笔财政投入。

同时,如上引《魏书》所说,“是岁,乃募民屯田许下”;“州郡例置田官,所在积谷”,即屯田的劳动力也有一部分是召募来的。

故《三国志》卷十一《魏书·袁涣传》载:

“是时新募民开屯田,民不乐,多逃亡。

涣白太祖曰:

‘夫民安土重迁,不可卒变,易以顺行,难以逆动,宜顺其意,乐之者乃取,不欲者勿强。

’太祖从之,百姓大悦。

”募民屯田,曹魏是否要进行财政投入呢?

从屯田的收入分配办法来看,曹操最终采用枣祗建议的“分田之术”,一般认为就是西晋时傅玄所说的:

“旧,兵持官牛者,官得六分,士得四分;自持私牛者,与官中分。

”[37]前燕人封裕也说:

“魏、晋虽道消之世,犹削百姓不至于七八。

持官牛田者官得六分,百姓得四分,私牛而官田者与官中分。

”[38]既然确定屯田收益在官与民或田兵之间分成的高低只是根据畜力来源一项,可见曹魏政权对民屯和部分军屯除有时租借予耕牛(但通过提高分成率获得报酬)之外,不作口粮、种籽、生产工具等其他投入,而后即可获得50%或60%的亩产量作为财政收入,其纯收益率在50%以上。

另外,东晋初,后军将军应詹建议在江西良田,“宜简流人,兴复农官,功劳报赏,皆如魏氏故事,一年中与百姓,二年分税,三年计赋税以使之,公私兼济,则仓盈庾亿,可计日而待也。

”[39]据陈连庆先生的解释,其分配方法是:

“第一年不收租税。

第二年开始按四六、五五分成收。

第三年就既要负担田租,又要负担户调(绢二匹、绵二斤)了。

”[40]由于曹魏对民屯不做直接的财政投入,若采用第一年免租税的办法以鼓励耕种者的生产积极性,当也是顺理成章的。

陈氏的解释可备一说。

在这种情况下,第一年的免租税实际上就是财政投入。

不过,从曹魏前期对军粮需求急迫的财政状况考虑,我们认为如果曹魏实行过这种民屯收益分配办法的话,也应该是后起的,并且很可能只是在部分以鼓励垦荒为主要目的地区实行。

再说军屯。

曹魏的军屯最早见诸夏侯渊的事迹,约在建安十二年(公元207年)稍前,似属个别将领临时性质的屯田。

前已指出,建安十八年,司马懿向曹操建议说:

“今天下不耕者盖二十万……自宜且耕且战。

”史称“魏武纳之,务农积谷,国用丰赡。

”这表示此时军屯才开始逐步推广[41],并获得巨大的财政效益。

曹魏如何从军屯获取财政利益呢?

邓艾在淮水开展军屯是一段可供分析的典型资料。

《三国志·邓艾传》记载邓艾对淮水军屯的规划是:

淮北屯二万人,淮南三万人,十二分休,常有四万人,且田且守。

水丰常收三倍于西,计除众费,岁完五百万斛以为军资。

六七年间,可积三千万斛于淮上,此则十万之众五年也。

《晋书·食货志》记载邓艾的实施情况是:

北临淮水,自钟离而南横石以西,尽泚水四百余里,五里置一营,营六十人,且佃且守。

兼修广淮阳、百尺二渠,上引河流,下通淮颍,大治诸陂于颍南、颍北,穿渠三百余里,溉田二万顷,淮南、淮北皆相连接。

自寿春到京师,农官兵田,鸡犬之声,阡陌相属。

每东南有事,大军出征,泛舟而下,达于江淮,资食有储,而无水害。

黄惠贤先生指出,据此估算,邓艾主持的淮水军屯,4万名士兵耕作2万顷,每名佃兵耕种50亩地,每年要上缴125斛粮食,才可望达到“计除众费,岁完五百万斛以为军资”的财政目标。

邓艾在淮水屯田是使用“带甲之士”的军屯,他们不带家属,“且耕且战”,其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都由政府供给。

所谓“计除众费”就是包括军屯士兵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

因此,“这种军屯的收获物全部由政府占有,不存在定额租或分成租问题。

”[42]那么,“计除众费”要占总产量的多大比重?

也就是如何估算曹魏对军屯的财政投入?

仲长统指出建安时期的平均亩产量为3斛[43],而邓艾说淮水屯田“水丰常收三倍于西”,其亩产量高于3斛应是肯定的。

若以亩收4斛计,50亩共收200斛,上交125斛,则生产成本与士兵个人生活资源共费75斛,占总产量的37.5%。

若亩收5斛,则“计除众费”要占去50%。

不过,由于士兵的供给即“廪赐”标准是相对固定的,而曹魏的军屯生产工具往往是简陋的耒耜[44],收获在很大程度依靠土地的自然肥力,生产成本投入也相对固定,因此,上述亩产量越高而“众费”所占比重却越大的推算不能成立。

也就是说,若对淮水屯田的亩产量估计过高,从投入产出的关系来看会遇到无法解释的问题。

所以我们倾向于估计邓艾在淮水屯田的亩产量约在4斛左右,其财政纯收益率应在六成以上,高于民屯。

曹魏的军屯还有一种类型为“士家屯田”,“士家”亦称“兵家”,是指当时世代当兵、身份卑贱化的兵户。

“士家屯田”约开端于魏文帝时期,“士家”具有兵家和屯田民的双重身份,有一定家资,甚至拥有耕牛,收获物与官府分成[45]。

分成办法当即傅玄说的:

“兵持官牛者,官得六分,士得四分;自持私牛者,与官中分。

”不管是“计除众费”的“且田且守”的军屯,还是采用分成制的其他屯田,曹魏为了从中获得更多的粮食收益,都要设法提高亩产量,为此采取了严密劳动组织管理、兴修水利、减轻屯田民的徭役负担等措施。

在屯田的组织管理方面,曹魏设置专门的屯田职官,独立于郡县行政系统之外,自成一体,管理屯田。

典农中郎将、典农校尉、司农度支校尉、典农都尉(或屯田都尉)、校尉丞[46]、典农功曹、典农纲纪等各种官员,分别承担具体管理职责。

曹魏对民屯建立一套管理办法,如《三国志》十一卷《魏书·国渊传》载:

曹操“欲广置屯田”,令司空掾属国渊负责其事。

“渊屡陈损益,相土处民,计民置吏,明功课之法,五年中仓廪丰实,百姓竞劝乐业。

”“功课之法”就包括管理办法。

至于军屯的生产单位,有的按一营60人组织,如上述邓艾在淮水,“北临淮水,自钟离而南横石以西,尽泚水四百余里,五里置一营,营六十人,且佃且守。

”[47]更多的当是按一屯50人组织,晋武帝咸宁元年(公元275年)十二月下诏,以官奴婢“代田兵种稻,奴婢各五十人为一屯,屯置司马,使皆如《屯田法》”。

[48]既称一屯50人是依照《屯田法》,则应是比较普遍的军屯生产单位的组织形式。

为提高屯田的亩产量,曹魏一方面对屯田的人均耕地面积加以控制,避免广种薄收,所以,晋泰始四年(公元268年),傅玄上疏指出:

“近魏初课田,不务多其顷亩,但务修其功力,故白田收至十余斛,水田收数十斛。

”[49]一方面因地制宜推广比较先进的种植技术,典型事例为邓艾在上邦,史称:

“艾修治备守,积谷强兵。

值岁凶旱,艾为区种,身被乌衣,手执耒耜,以率将士。

”[50]区种法是汉代开始在关中地区推行的一种防旱保墒的种植方法,“其中既包括农业耕作园田化的趋向,又包括深耕细作,增肥灌水,等距全苗,合理密植,种子处理,加强管理等一整套的农田丰产技术。

”[51]晋人嵇康说:

“夫田种者,一亩十斛,谓之良田,此天下之通称也。

不知区种可百余斛。

田种一也,至于树养不同,则功收相悬。

”[52]韩国磐先生慎重地指出:

“这里亩收有数十斛乃至百斛,恐因亩制与量具大小差别悬殊所致。

”[53]不过,区种法具有增产之效则是无疑的。

在兴修水利方面,着名的如扬州刺史刘馥在合肥,“广屯田,兴治芍陂及茹陂、七门、吴塘诸堨以溉稻田,官民有畜。

”[54]荆州刺史、征东将军胡质“广农积谷,有兼年之储,置东征台,且佃且守。

又通渠诸郡,利舟楫……”[55]邓艾在淮水屯田时,“兼修广淮阳、百尺二渠,上引河流,下通淮颍,大治诸陂于颍南、颍北,穿渠三百余里,溉田二万顷。

”[56]同时,有不少将领以身作则,如建武将军夏侯惇任陈留、济阴太守时,“时大旱,蝗虫起,惇乃断太寿水作陂,身自负土,率将士劝种稻,民赖其利。

”[57]又如邓艾在上邽“为区种,身被乌衣,手执耒耜,以率将士。

”[58]为了让典农官管理的屯田民能专心从事农业生产,曹魏减轻他们的徭役负担,他们不必象自耕农一样承担兵役和徭役。

[59]明帝时,司马芝上疏说:

“武皇帝(曹操)特开屯田之官,专以农桑为业。

建安中,天下仓廪充实,百姓殷足。

”[60]指出这种减轻屯田客的力役负担的政策,对于提高民屯的财政效益是有效的。

最后要强调一点,即评价曹魏屯田的财政效益,不能只看收贮了多少军粮,还必须将因此节省的军粮转运费用计算在内。

如邓艾在规划淮水屯田时就指出:

“昔破黄巾,因为屯田,积谷许都,以制四方。

今三隅已定,事在淮南。

每大军征举,运兵过半,功费巨亿,以为大役。

”而淮水屯田之后,“自寿春到京师,农官兵田,鸡犬之声,阡陌相属。

每东南有事,大军出征,泛舟而下,达于江淮,资食有储,而无水害。

”[61]曹魏后期,朝廷在讨论攻吴策略时,尚书傅嘏认为:

“惟进军大佃,最差完牢。

隐兵出民表,寇钞不犯;坐食积谷,不烦运士;乘衅讨袭,无远劳费,此军之急务也。

”[62]也十分强调就地屯田积谷可大大节省军粮的转运费用。

总之,曹魏通过开展屯田而贯彻“修耕植,蓄军资”的财政建设基本方针,确实获得巨大的财政效益。

(二)州郡“修耕植”与租调收入的增长屯田只是曹魏实施“修耕植,蓄军资”这一财政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措施之一,而恢复自耕农经济,并向自耕农课取田租户调,则是实施“修耕植,蓄军资”的另一项重要措施。

正如黎虎先生所指出的:

“屯田对于支援战争无疑起过巨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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